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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2024-01-15 阅读 9739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一、编制依据

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2、《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T279

3、设计图纸

4、其他国家和地方行业标准

二、工程概况

洋山港区三期进港道路及高架桥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包括道路交通标志制作及安装、标线施划和防眩设施的制作及安装。其中标志约131套、热熔标线约13000m2、冷漆标线600m2。?

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标志和防眩设施制作及安装、涂料生产及施划过程中,应严格遵照有关设计文件、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认真执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GF71-2006、《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等有关法规,保证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按照试验规程进行试验,按照评定标准进行检测和评定。

二、施工质量控制与监理要点

(一)质量要求

1、防眩设施

1)防眩板的材料,镀锌量,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平面弯曲不得超过板长的0.3%。

2)防眩设施整体应与路线线形一致。

3)防眩板遮光角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要牢固。

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安装高度(mm)

±10

钢卷尺:抽检5%

2

镀(涂)层厚度

符合设计

涂层测厚仪:抽检5%

3

防眩板宽度(mm)

±5

直尺:抽检5%

4

防眩板设置间距(mm)

±10

钢卷尺:抽检10%

5

竖直度(mm/m)

±5

垂线、直尺:抽检10%

6

顺直度(mm/m)

±8

拉线、直尺:抽检10%

2交通标志

1)结构要按设计图中所给的尺寸建造,并且在装配后涂漆。

2)标志全部采用LF2-M型铝合金板材,板厚一般2-3毫米。应符合GB3194-82铝及铝合金的尺寸及准许偏差。

3)标志版面底衬及字符采用高强级反光膜。版面设计按GB5768-1999规范全部加设边框。反光膜表面不应产生任何气泡等缺陷。

4)版面形状、图案、颜色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及《公共标志图形符号国家标准汇编》GB3813-83中的有关要求及设计图纸。

5)标志版面文字采用中英文对照,字体采用GB5768-1999附录B汉字字体、汉字字高40cm,英文字母全部大写。

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标志板外形尺寸(mm)

±5

钢卷尺、万能角尺、卡尺:检查100%

标志板底厚度(mm)

不小于设计

2

标志汉字、数字、拉丁字的字体及尺寸(mm)

应符合规定字体,基本字高不小于设计

字体与标准字体对照,字高用钢卷尺:检查10%

3

标志面反光膜等级及逆反射系数(cd.1*-1.m-2)

反光膜等级符合设计。逆反射系数值不低于《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规定

反光膜等级用目测初定。便携式测定仪:检查100%

4

标志板下缘至路面净空高度及标志板内缘距路边缘距离(mm)

+100,0

用直尺、水平尺或经纬仪:检查10%

5

立柱竖直度(mm/m)

±3

垂线、直尺:检查100%

6

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厚度(ūm)

标志柱、横梁≥78,紧固件≥50

测厚仪:检查100%

7

标志基础尺寸(mm)

-50,+100

钢尺、直尺:检查100%

8

基础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基础施工同时做试件每处1组:检查100%

3交通标线

1)喷涂标线前,路面应清洁无起灰现象。

2)所有路面标线的设置、颜色、形状应符合图纸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标准的规定。

3)所有标线应具有光洁、均匀及整齐的外观。

4)热熔型标线涂料应符合GN48-89的规定,其品质需获得《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的检测认可。

5)常温型标线漆应符合GN47-89的规定,其品质需获得《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的检测认可。

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标线线段长度(mm)

6000

±50

钢卷尺:抽检10%

4000

±40

3000

±30

1000-2000

±20

2

标线宽度(mm)

400-500

+15,0

钢尺:抽检10%

150-200

+8,0

100

+5,0

3

标线厚度(mm)

常温型(0.12-0.2)

-0.03,+0.10

湿膜厚度计:干膜用水平尺、塞尺或用卡尺。抽检10%

加热型(0.20-0.4)

-0.05,+0.15

热熔型(1.0-4.50)

-0.10,+0.50

4

标线横向偏位

±30

钢卷尺:抽检10%

5

标线纵向间距(mm)

9000

±45

钢卷尺:抽检10%

6000

±30

4000

±20

3000

±15

6

标线剥落面积

检查总面积的0-3%

4倍放大镜:目测检查

7

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cd.1*-1.m-2)

白色标线≥150

黄色标线≥100

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测量仪:抽查10%

(二)审查承包人技术方案

1、要求承包人提交施工技术方案资料

监理人员应详细审阅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设计说明,深入了解设计意图;掌握设计要求及施工要点,并写出监理要求或提示,列明要求承包人在施工方案中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如质保体系、施工设备配置、人员配置、设施结构方案等资料。

2、施工方案的审定

1)一般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方案进行详细审查,复核各种数据,并将审查意见及建议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2)标志基础方案应与标志类型匹配;

3)标志、标线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1、施工准备检查

施工前应对承包人的下列准备进行检查:

1)原材料质量及数量;

2)标志、标线设计;

3)设备的生产能力及性能;

4)标志牌、标线和防眩板的质量及数量;

5)标志板面的结构、汉字高度、字间距、行间距、高度和角度,标志基础的平面位置与高程;

6)施工组织准备;

7)质量检查准备。

2、防眩设施施工质量控制

1)施工前检查清理场地,确定控制点,在控制点之间测距定位、放样的情况;

2)主要按设计要求处理好地面道路与高架桥上的防眩设施的设置位置及大小,不得出现高低不平甚至扭曲的外形。

3)防眩板单独埋设立柱时,应在基础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安装上部构件。

4)施工过程中不应损伤金属涂层。任何形式涂层的损伤,均应在24小时内修补。

3、交通标志施工质量控制

(1)标志板面

1)对粘贴反光标志膜的标志表面进行抽查,不得有龟裂裂纹、明显的划痕及明显的颜色不均匀。

2)标志板面要保证四个单面垂直,其垂直度不应大于±2,不允许超过规范要求的±3mm/m的翘曲。

3)对板面内的符号,字体,尺寸大小进行严格检查。

(2)标志基础

1)标志开挖基础基坑应挖到图纸所示的大小和深度,混凝土应贴靠着未松动的开挖面浇筑,每个底座顶部都要立膜。

2)混凝土应振捣密实,底座顶部应抹平,所有外露边缘要修整齐。并且要保证预埋件不被移动。只有当基础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才允许承受全部荷载。

3)回添土填到与基坑四周地平面齐平。

4)无法开挖基础的标志牌安装,采用化学锚栓其产品必须经由“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通过方可选用。

5)基础开挖时不要挖到已埋入地下的管线。

6)根据受力要求,法兰盘的长边应与道路平行。

(3)标志立柱

1)标志牌立柱应是整根,不允许有焊接,并需进行热镀锌防锈处理。

2)对所有各种类型标志结构架(包括连接配件、螺栓、螺母)中的所有钢铁件应根据图纸规定进行热镀锌防锈处理。

3)钢管顶部应加帽焊牢,以防水汽的浸入。

4)在移运或安装时支柱如有变形、损坏或其他缺陷,均不得使用。

(4)标志牌安装

1)柱式标志板底边与路边距离2.0m≤H≤2.5m,板面内边缘距路肩缘≥25cm。

2)为减少路侧标志板面对驾驶员的眩光,标志板面与道路垂直后再向道路转5度角。

3)根据港区作业特点及使用情况,悬臂标志板面下边缘距路面高度为≥6m。

4)施工时应严格按照《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执行。

5)应注意对已完工程的保护。

4、交通标线施工质量控制

(1)施工时地表温度应保持在4℃以上。

(2)先喷涂一段试验标线以检验涂料配方是否满足图纸要求,施工机具和工艺是否合适。

(3)标线位置以道路中心线为基准进行检查;对于人字线,要先按设计图在路面放大样图,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开始施工。

(4)施工前应彻底清扫地面,除净灰土杂物,保证在标线施划前路面干净和干燥。

(5)认真检查施工机械设备,尤其是热熔标线的施工,要保证设备不发生泄露现象,要均匀喷洒一定比例的玻璃珠,以加强反光效果。

(6)热熔标线应加涂高渗透率黑色底油,并使之充分干燥以增强涂膜与路面的附着力。

(7)施工时,要注意热熔线材料的加热温度,避免在已完工的路面上进行材料加热。

(8)标线在施工完后,要对其进行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

5、突起路标施工质量控制

(1)突起路标的类型与安装位置应符合图纸规定。

(2)突起路标应用环氧树脂固定在干燥路面上,环氧树脂应均匀涂于突起路标的底部。

(3)突起路标在涂粘结剂之前,应分别钻孔和安放膨胀螺栓并清除垃圾。

(4)在混凝土路面上安放突起路标时,应先在路表面用硬刷刷10%的盐酸溶液,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安装时路面应完全干燥。

(四)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1、标志牌及防眩板施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施工前审查标志牌及立柱所用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并对到场的立柱及标志板进行严格检查,其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标志基础的施工,在开挖基坑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基底土质情况,承载力满足不了设计要求时,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3)对标志牌吊装使用的机械,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要求施工单位在吊装前对其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4)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吊装中有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监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安装门架式结构标志时,要求不允许施工人员在门架的横梁上作业。

5)在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做好巡视检查,要求不得损坏中央分隔带上的通信管道、护栏等设施。

2、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安全设施工程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拌和场?

1.扬尘2.废水污染3.噪声

2

预制场

1.废水污染2.噪声

3

基础工程

1.噪声2.扬尘3.废弃物处置5.有害气体

4

焊接

1.有害气体2.废弃物处置

5

油漆和表面处理

1.有害气体2.废弃物处置

1)焊接的废弃物如电焊渣、废弃的焊材,应收集处理。

2)油漆应妥善存放和使用,避免滴、漏影响水体和土壤。油漆包装物应统一收集处理,不应随意抛弃。

3)做好危险化学物品的保护措施,防止渗漏污染、破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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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制度

一、项目总监是本工程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应负责本单位车辆的安全工作,负责交通安全监督检查考核等项工作。

二、驾驶员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必须谨慎驾驶,严格按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驾驶车辆。遇有交通标志处应按标志所示行驶;严禁驾驶无安全保障及手续不全的车辆;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用公车办私事。

三、在危险的道路行驶时,应保证车辆安全。遇有塌方、滑坡、泥泞、水塘、雪地等危险段时如无安全保障,严禁行驶通过。

四、车辆在倒车、掉车、牵引时应保证车辆安全。

五、行车安全贯彻“一安、二严、三勤、四慢、五掌握、六不开”。

一一安: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二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三勤:出车、行驶中、收车后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

四四慢: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窄路段、冰雪路面、泥泞路面、桥梁、弯道、陡坡、车站、码头、城镇、繁华街道及乡村集镇要慢。

五五掌握: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掌握道路情况;掌握气候变化;掌握地区特点;掌握车马行人动态。

六六不开: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开冒险车;不开带病车;不开与证件不符车;不开超员、超载车。

1.严格机动辆驾驶员的合同管理手续。在雇用机动车辆驾驶员时,对载人车辆驾驶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身体状况,必须进行考核(雇用的驾驶员在签订合同前,完成此项工作),不合格的坚决不雇用。

2.所有施工人员,有责任和义务重视行车安全,有责任制止驾驶员在行车前饮洒,否则如发生酒后开车或违章、肇事,乘车的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工作负责人要负一定的责任;如果驾驶员不听劝阻,发生违章、肇事则加重对驾驶员的处罚。

3.交通违章分类:

一一般违章:

1.驾驶时吸烟、饮食或其他防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2.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养路费缴纳和行车路单;

3.货运汽车载物,乘人不符合规定;

4.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或调头。

二严重违章: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2.无驾驶证人员偷开机动车辆或司机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驶;

3.未经过主管领导批准私自驾驶机动车辆;

4.驾驶转向、制动器、灯光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5.驾车下陡坡进熄火,空档滑行;

6.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

7.学习驾驶员单独驾车;

8.交通事故分类: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财产损失不足1千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2人,或者重伤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不足6万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五、本《制度》指的事故损失包括:车辆损坏、修复费用;车辆拉运的物资,设备损失折款,医疗费用及事故善后处理费用。

1.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执勤的交警,不得逃逸。

2.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及用车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安及公司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

3.因个人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监理部应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5.对安全行车里程长、驾驶作风好、服务态度好的驾驶员监理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篇3: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1、审查开工报告

承包人向驻地办提交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位置及具体桩号、原材料和预制件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材料数量、机械设备型号和人员配备,经审查均符合合同、规范要求,报高驻办审核,由工作站审批。

2、审查试验段开工报告

所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均应先做试验段。驻地办收到试验段开工报告后,经审查认为试验段位置、长度选定合适,工艺、材料、机械设备、试验检测、人员配备能满足规范要求,即可签发试验段开工报告。

3、审查、批准试验段总结报告

承包人按试验段报告内容进行施工,驻地办通过旁站,用各项目对应的技术规范进行检查,如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由承包人编制试验段总结报告驻地办审查、高驻办审批。

4、正式施工的旁站监理及验收

单项工程试验段总结报告批准后即可正式开始施工。所有施工工序如放样、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安装、调试、缺陷处理等都要逐一经旁站检查并验收,坚持上一道工序未经监理签认,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5、交工验收

单项工程完成后,驻地办按照各项目对应的技术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驻地办报高驻办进行交工验收(工作站派人参加)。

6、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高驻办在接到承包人中间交工证书后,根据旁站监理资料、交工验收资料,现场外观情况,确定是否签认中间交工证书,报工作站审批。

7、主要监理内容

(1)?波形梁护栏

1)护栏板外观尺寸、平顺及高度。

2)立柱外观及垂度。

3)柱帽、防阻块质量。

4)镀锌(油柒)层厚度及光洁度。

5)总监办要求的其它检查。

承包人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的频率对材料进行上述常规项目的检查,当监理工程师对护栏构件原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对该批护栏构件的原材料取样进行力学性能或化学分析试验和物理性能分析试验。

6)护栏立柱施工放样。

7)立柱现场安装质量。

8)波形梁现场安装质量。

(2)隔离栅

隔离栅的质量由供方质检部门进行检查验收,产品经检验符合《隔离栅技术条件》JT/T374-1998标准的要求后方可交货。需方有权按规定或双方协议的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当监理工程师对隔离栅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对隔离栅的常规项目进行检查,必要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对制造该批隔离栅构件的原材料取样进行力学性能或化学分析试验和物理性能分析试验。

1)隔离栅应严格按施工图进行施工放样。先定中心线,然后按设计的柱距定出柱位,每个柱位均应按设计要求确定高程。

2)柱孔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钻挖到设计深度后,应将基底清净,经检验合格后,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3)隔离栅现场质量检查,包括安装的外观线型和质量。

(3)标志、标线及标牌

a、标志板外形质量。

b、交通标志工程基坑开挖。

c、基坑现场质量。

d、基础混凝土施工。

e、基础预埋件质量。

f、标志工程板柱安装。

g、标志安装现场质量。

h、标线施工路面清扫检查。

i、标线施工底油喷涂。

j、标线施工记录。

k、标线油漆密度、平顺度、线型顺适度检测。

l、视线诱导标现场质量。

m、轮廓标现场质量。

n、标线喷涂与安装现场质量。

(4)防眩设施

防眩设施现场质量检查,包括垂直度、稳定性、防盗性等。

8、材料试验检测

(1)波形梁护栏

1)、护栏的试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分析

每炉号一件

按JTJ057-94

按JTJ057-94

2

拉力试验

每批一件

按GB13788-2000

按GB13788-2000

3

弯曲试验

每批一件

按GB13788-2000

按GB13788-2000

4

锌(漆)附着量

每批一件

按JT/T281-1995附录A

5

锌(漆)层均匀性

每批一件

按JT/T281-1995附录B

6

锌(漆)层附着性

每批一件

按JT/T281-1995附录C

7

外形、尺寸

逐件

采用量具、样板按常规方法进行

8

表面质量

逐件

目测及手感检查

2)、护栏供应方应提供本批构件原材料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证明资料。需方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要求对制造本批护栏构件的原材料取样进行力学性能或(和)化学分析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281-1995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

3)、高强度拼接螺栓连接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按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4)、波形梁板、立柱等应成批检查,每批应由同一基底材料、同一规格尺寸、同一表面处理的产品组成,每批的重量不得超过50t。

5)、护栏的质量由供方质检部门进行检查验收,产品经检验符合《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281-1995标准的要求后方可交货。需方有权按规定进行抽检和验收。任何检验如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取出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即使只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不得交货。

(2)?隔离栅

1)、隔离栅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应符合《隔离栅技术条件》(JT/T374-1998)中点焊网隔离栅的试验方法的规定

2)、隔离栅供应方应提供本批构件原材料生产厂出具的质量证明书。需方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要求对制造本批隔离栅构建的原材料取样进行力学性能或(和)化学分析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隔离栅技术条件》(JT/T374-1998)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

3)、隔离栅网片、立柱等应成批检查,每批应由同时交货或同时生产的同一原材料,同一规格尺寸,同一表面处理的产品组成。一批网片数不大于2000平方米。一批钢管、型钢立柱数不大于500根。

4)、隔离栅的质量由供方质检部门进行检查验收,产品经检验符合《隔离栅技术条件》(JT/T374-1998)标准的要求后方可交货。需方有权按规定或双方协议的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任何检验如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取出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即使只有一个标准不合格,则整批不得交货。

(3)标志、标线及标牌

(1)每个标志板制造厂,每购进一批制作标志板的原材料(包括标志面板或标志底板的原材料),所制成的标志板,应随机抽取足够数量的样品,做《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1995)标准规定的有关该材料的全套性能试验。

(2)每项性能试验,至少取样三个,三个(或三个以上)试样测试结果的平均值为试验结果。若某一试样的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抽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若复验结果全部合格,则整批产品合格;若复验结果(包括该项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3)对于边长大于1.2米的标志板,其形状、尺寸及外观要求应逐块进行检验,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该标志板为不合格产品。

(4)供方质检部门应对标准板的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并保证出厂产品质量符合《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1995)标准的要求。需方或上级质量监督部门有权按规定,对标志板质量进行抽查或复查。

(5)标线涂料产品出厂前需经生产厂质检部门,按《路面标线涂料》(JT/T280-1995)标准要求对除逆反射系数、耐候性外的全部检验项目进行检测,合格者须附合格标准后方能出厂。

(6)遇特殊情况,标线涂料应按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型式检验。

(7)标线涂料产品由国家(或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按《路面标线涂料》(JT/T280-1995)标准规定进行型式检验,并发给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必要时另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8)产品按GB3186(热容型)取样的样品应分两份,一份密封储存备查,另一份作检验用样品。

(9)需方有权按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双方共同按标准重新取样进行复检,如仍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时,产品即为不合格。

(4)防眩设施

(1)防眩设施产品的质量由供方质检部门进行自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2)防眩设施产品抽样检查应以200件为一单位,从各类构件中分别取出一件进行检验,如果检验的这一组构件不符合要求,则另选两组进行检验,如果这两组中也有一组不符合要求,则以该样品为代表的整批货应被拒收。

(3)防眩设施产品一般不做化学分析试验,但供货方应提供本批构件原材料生产厂出具的质量证明书。需方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对产品取样,对其材料进行化学分析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公路防眩设施技术条件》(JT/T333-1997)标准及相关规定。

9、检查验收

(1)波形梁护栏基本要求:

1)波形梁护栏的端头处理满足设计要求。

2)波形梁护栏产品必须符合《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281-1995)的规定。

3)波形梁和立柱的安装应符合《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的要求。

4)采用打入法施工的立柱,其顶部应无明显塌边、变形、开裂等现象。

(2)隔离栅基本要求:

1)隔离栅安装后要求网面平整、无明显翘曲和凹凸现象。

2)立柱弯曲度超过8mm/m、有明显变形、卷边、划伤者不得使用。

3)隔离栅材料的材质、规格及腐蚀处理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并经工地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立柱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柱与基础、立柱与隔离栅之间的连接应稳固。

5)隔离栅起终点应符合端头封围设计要求。

6)基础的混凝土强度不小于设计要求。

(3)标志、标线及标牌

1)标志基本要求

a、安装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损伤标志板面。

b、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c、标志的制作应符合现行国标《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和部标《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1995)的规定。

2)标线基本要求

a、材料应符合部标《路面标线涂料》(JT/T280-1995)的规定。

b、标线喷涂或安装前应先清洗路面,不得有起灰现象。

c、标线的颜色及形状应符合现行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3)防眩设施基本要求:

a、防眩设施整体应与路线线性一致。

b、防眩设施的材质、镀(漆)锌量、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并经工地合格后方可使用。

c、遮光角应符合设计要求。

d、平面弯曲度超过板长的0.3%时,该防眩板不得使用。

e、防眩设施安装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