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第二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

第二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

2024-02-25 阅读 1045

第二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

第四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

根据卫生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及山东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

一、目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医学教育。通过各种培训使医教研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有明显提高,并涌现出更多更出色的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二、对象

60岁以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医护技药)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以及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

三、管理机构及任务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在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由人事科、科教科为主要职能部门,建立院、科二级管理网络。业务科室分管教育的科主任(科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具体负责该科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并指定专人进行科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科主任审核后签字认可。每年3月以科室为单位报人事科核实,并登记学分。

四、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获取及计分细则

学分分类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授予范围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或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础举办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各医疗、科研、教学单位和学术团体报经全国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专项备案项目;

4、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和综述;

5、市(厅)级以上科研立项、奖励。

(二)Ⅱ类学分授予范围:

1、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自学、外出进修等;

3、出版专业着作、译着,在市级以下刊物发表论文等;

4、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学分规定

(一)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必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其任职期内平均每年取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得少于25学分,当年所获学分不得少于20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学分。Ⅰ类学分可替代Ⅱ类学分,但Ⅱ类学分不能替代Ⅰ类学分。

(二)经单位批准,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年度学习成绩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的25学分。

(三)经单位批准,凡到外单位进修(含出国进修)满6个月及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规定的25学分。

学分授予标准

(一)Ⅰ类学分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学员经考核合格,3小时授予1学分;讲课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学员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讲课人每2小时授予1学分;

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主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学分,并颁发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3、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计算学分:

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

国外刊物10、9、8学分

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

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6、5、4学分

省级刊物5、4、3学分

4、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第一承担者―第五承担者(余类推)

国家级课题5、13、11、9、7学分

省(部)级课题10、8、7、6、5学分

市(厅)级课题8、6、5、4、3学分

5、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国家级奖:一~三等奖前五位均授予25学分,六位以后授予20学分;

省(部)级奖:按获奖者排序授予以下学分:

第一至第五位(余类推)

一等奖20、19、18、17、16学分

二等奖15、14、13、12、11学分

三等奖10、8、7、6、5学分

市(厅)奖:按获奖者排序授予以下学分:

第一至第五位(余类推)

一等奖10、8、7、6、5学分

二等奖9、7、6、5、4学分

三等奖6、4、3、2、1学分

科技成果奖的计分按最高奖项计,不重复计分。

上述3~5项经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有关原始资料后授予相应学分,并出具学分证明。

(二)Ⅱ类学分

1、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经考核合格,每6小时授予1学分,讲课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最多不超过25学分;

2、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并写出综述,经单位(科室)评审合格后,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3、学习由全国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杂志、音像教材等,经本单位(科室)考核合格后,可按委员会规定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

4、到外单位(含国外)进修6个月以内者,经考核合格,由接受进修单位或派出单位每1个月授予3学分;

5、在市级及内部刊物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计算学分;

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

市级刊物4、3、2学分

内部刊物3、2、1学分

6、正式出版专业着作、教材,于出版当年按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译着按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

7、撰写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8、由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主讲人可授予2学分,参加者授

予0.5学分。参加者每年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9、参加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2学分。参加者每年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上述Ⅱ类学分,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学分证书,院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登记学分,医务科、护理部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由相应主办部门登记学分;科室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由科室记分员登记,科主任签字,有关佐证材料由科室负责保存,并送科教科一份备案。

(三)参加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按该项目的规定学分授予标准记分。编制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课件脚本,按项目主讲人的学分授予标准记分。

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本

1、证书内容分三类,培训类主要记载参加培训班、研究班、学术技术讲座等情况;成果类记载已经各级主管部门鉴定的成果,以鉴定证书中所列人员为准;着作论文类以正式发表的为准。

2、证书存放人事科,每年3月份以科室为单位(原件为准)统计上报,由人事科组织填写、审核报上级人事部门,盖章有效。

六、继续医学教育经费

继续教育经费本着合理使用和节约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应就近或参加本院的各种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外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及学术活动的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任期考核

在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验证工作由各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实施。原则上,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的任期考核,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的任期考核(如上级主管部门授权,则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进行任期考核)。卫生技术人员任职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累计平均每年不低于25学分,且Ⅰ类学分不低于规定标准的,为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发给《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考核证书》。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是卫生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和执业再注册的重要依据。

八、奖惩

(一)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奖励5000元,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奖励2000元,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奖励1000元。

(二)对在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技术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缓聘、低聘、解聘卫生技术职务和不准参加相应技术职务资格考核、不予执业再注册的处理。

1、不服从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安排的;

2、未达到学习目标的基本要求,修业不合格的;

3、学习期间违反办学单位的有关规定和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未获得规定学分的;

5、在学分登记、年度和任期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制度大全 www.QiquHa.com.com

篇2:三民医院医德医风百分量化考评实施办法

区人民医院医德医风百分量化考评实施办法

根据《天津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案》精神,为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特制定《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并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增实力、惠民生、促和谐、上水平”的总体要求,践行服务他人就是发展自己的理念,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服务环境整治,广泛推行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院医护人员政风行风建设,快速提升全院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创一流的核心竞争力,为争创三级医院奠定坚实基础。

经研究决定,自今年全院实行“医德医风百分量化考评工作”,考评分数纳入科室奖金分配,列入个人晋升、职称聘任依据,并归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终身人事档案。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便于操作的原则,每月进行一次,年终总评一次。

全院开展医德考评的必要性:新建外科住院大楼的投入使用,zz区人民医院在硬件、设备、医疗技术水平方面都居于全区龙头地位,目前制约我院发展的瓶颈问题,就是服务意识、服务水平、环境卫生方面,在百姓的心目中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因此,提高全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环境是当务之急,既是今后中心工作也是经济增长点,更是争创“三甲医院”的必由之路。

一、医德医风百分量化考评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一)出台医德医风考评及相关文件

1、《zz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案》

2、《zz区人民医院医德医风百分量化考评实施办法》

3、《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医院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4、《医护技人员医德行为规范》、《职工文明服务用语》

5、《医疗差错事故处理有关规定》

制定以上医德考评相关文件,作为医德考评依据,目的是以客观评价、科学管理、量化考核,在考评、处罚、奖励等方面都做到有理有据,让大家心服口服。

(二)建立医德百分量化考核监督评价体系

1、成立医德量化考评委员会

主任:z

常务副主任:z

副主任:z

医德考评组长:z

组员:党办、院办、门办、医务、总护、物价、审计、人事、

科教、宣传、财务、信息、总务、防保、感染,正副科长。

纠风办执行主任:z

2、医德百分量化考评组职责分工

1)环境卫生检查组负责人:z

组员:院办、门办、总务、总护(总分30分)

要求:1、张院带队每月对全院环境卫生联合检查不少于2次,根据实际检查情况给临床各科和行政科室及物业公司打分。

2、z负责组织检查活动和考评计分,并将各科每月考评分数于每月20日前报党办汇总。

评分标准:参照《卫生管理有关规定》等文件。

卫生检查:科室卫生不合格一次扣科室5-10分;辖区卫生不合格一次扣科室5分,扣服务公司10分,并分别给予100-200元罚款。全院卫生检查排名第一的科室加2分,季度排名第一加5分奖励100元。

2)劳动纪律检查组负责人:z

组员:人事、物价、信息、总护、门办(总分30分)

评分标准:参照《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医德行为规范》相关文件

1)赵院带队,z负责组织,对全院劳动纪律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早晚检查一次,工作间检查一次)并参照电子考勤:对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空岗、矿工、衣帽不整、吸烟、饮酒等行为,除按规定做出对个人罚款处理外,并按违反劳动纪律人数扣全科医德考评分数5-20分。z负责每月20日报党办全院劳动纪律考评分数。

3)政风行风考评负责人:z

组员:党办、医务科、信息、药事、物价(总分30分)

评分标准:参照《劳动纪律卫生管理规定》《医德行为规范》

《医疗差错事故处理有关规定》

z负责:组织《住院病人问卷调查》、院长行政查房。

z负责:

1)组织每月下科室召开公休座谈会不少于2次,面对面与病人及家属座谈征求意见,病人及家属反映服务和卫生问题一项,对应科室减2分,点名表扬一项加1分。

2)参加院长查房,负责汇总各组检查意见,根据检查结果,评定被检查科室考核分数和处罚通报。

3)负责督促各医德考评组每月考评分数上报统计汇总。

4)负责对各行政医德考评组,检查执行情况评分;各行政职能科室必须每月20日完成对临床各科的考评工作。考评分数报党办汇总,超过21日影响汇总兑现奖金,扣责任科20-30分,扣责任人每人100-200元奖金。

5)负责医德考评情况上报院领导审议兑现通报。

z负责:

1)z负责《住院病人问卷调查》、《出院病人电话回访》及意见箱查询结果汇总,根据反映情况给临床科室打分,原则反映一项服务和卫生问题,对应科室减2分,点名表扬一项加1分。(甄明负责提供《出院病人电话回访》名单)

2)z和医务科(苑维奇)共同协调解决,病人及家属对服务不满意投诉、上告、信访及区政风行风评议网络平台和《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有关批评意见调查核实回复,经核实确有与病人或家属因服务不到位患者不满意造成争吵纠纷事实,不分理由对当事人罚款100-200元,并扣科室5-10分,情节严重的当事人要书面检查通报。

3)z负责每月20日前,总评各科政风行风考评分数和当月信访上告人员处理意见与z共同汇总评分。(因服务造成的医疗纠纷由医务科负责处理后报z汇总评分通报)

药事委员会:杨俊忠负责每月20日上报各科监察情况惩罚意见。

负责检查各科廉洁行医情况,禁止收受商业贿赂和药品回扣,违者除对本人处罚外,所在科室医德医风考评分数按O分计算。

4)文明服务用语、礼仪培训考核负责:z

组员:科教科、宣传科、防保科、感染科

要求:1、要求分别对不同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行为规范教育和文明用语演练、礼仪培训,每月不少于2次。全院实行基本服务用语: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必要时聘请礼仪专家辅导实体演练)

2、负责组织学习《医德考评相关文件内容》,对职工(45岁以下)每半年考核一次,考试分数不及格者每人扣100元奖金并全院通报,(未经批准不参加考试者按0分计算)。对考核分数前10名者每人嘉奖100元奖金并通报表扬。考核人员名单和奖惩

人员名单刘学历负责于7月20日和12月20日各报党办一次兑现奖金。

3、苏院长带队每月对各科医德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执行情况检查考评不少于2次,包括电话询问和现场对话考评,对严重违反医德行为规范和拒不执行文明用语的职工干部,给予100-200元罚款通报批评并扣罚全科2-10分。

4、z负责向党办每月20日前报全院文明用语考评情况,未按期完成对各科考评工作,扣责任科20-30分,扣责任人每人100-200元奖金。

5、要求12月底前,完成全院培训考核工作,否则免去科教、宣传、感染、防保各一月奖金。

5)医德考评兑现组负责人:z

组员:人事、财务、审计

职责要求:

1、审计、财务:按每月24日党办上报的各科本月医德考评分数,

和罚款名单,核算兑现各科医德考评奖金。

兑现原则:扣出本科按经济指标应得奖金的30%,做为“医德考评

奖金”基数,若本科医德考评满100分,30%的医德奖金原数下发;若医德考评得90分,即扣发该科“医德考评奖金”的10%,以此类推;若该科本月医德考评分数得110分,则在原“医德考评奖金”基数上增加10%,为该科本月应得医德考评奖金数额。(对科室单项罚款,直接先从奖金中扣除)

2、人事科职责:兑现年度职称晋升人选;年底负责将医德考评结果,归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终身人事档案。未按规定完成医德考评兑现工作,免去人事科一月奖金。

兑现原则:专业技术人员年内出现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的;或年内出现2次医疗技术事故的;或年内出现4次以上医疗纠纷或上告信访的(以上报数字为准);或年内出现违法行为的;当年取消晋升和职称聘任资格。医护技人员年度医德考评;出现一次重大责任事故扣50分;技术事故扣20分;医疗纠纷一次扣10分;全体职工干部,因服务造成信访上告或纠纷,查证属实一次扣5分;违反劳动纪律一次扣5分,若年终医德考评分数低于65分的,取消下一年的晋升聘任资格。行政后勤人员年终医德考核分数低于75分的,中层干部给予行风警示、诫勉谈话或降级使用,工作人员医德考评低于70分的待岗。

3、医德考评奖励制度:

1、科室或个人收到病人一封表扬信(1开),本科医德考评分数加2分;收到一面锦旗科室加3分,来信来访或问卷调查等点名表扬一次加1分。(注:弄虚作假罚款1000元,加分不超10分)。

2、连续三月全院临床科室医德考评排名第一者,病区加5分,其他科加2-3分,另嘉奖病区主任护士长正400副100元;其他科室奖励100-200元。(行政另排名)

3、医德考评委员会成员奖励办法,根据当年区委行风评议结果而定。当年区委行风评议结果评比排名比去年提高一个档次,考评成员每人奖励200-400元,各组负责人加倍奖励。若当年区委行风评议结果,排名比去年降低一个档次,考评成员扣发当月奖金,各组负责人扣发2月奖金。

要求全体职工干部,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抓好落实,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营造温馨和谐的就医环境,以此为契机推动我院行风建设再上一个新水平。

天津市zz区人民医院

篇3:第三民医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

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树立医院良好形象,依据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创建无痛微创医院、创建百姓服务家园、创建人民满意医院"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考评范围

全院在职医师、护士(含人事代理人员)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三、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修养,树立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真诚协作,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考评的主要方法

医德医风考评以院内考评和院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医德考评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每年进行一次,考评结果记入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院内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一)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三)单位评价。由医院医德考评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院外考评主要以患者考评为主,具体由医院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五、医德考评结果及应用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考评得分和考评等次两部分。

(一)考评得分由个人、科室和医院根据《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细则》,结合医务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打分。

(二)考评等次由个人、科室和医院根据考评得分及群众评价结果确定。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优秀"为95分以上且无扣分;"良好"为80-94分;"一般"为60-79分;"较差"为60分以下。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占考评总人数的10%至15%。

(三)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四)考评结果要在院内公示,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五)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人选和任职年度拟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必须在医德考评中为"优秀"或"良好"的人员中产生。考核"优秀"者核发100%的绩效工资,"良好"、"一般"、"较差"者绩效工资发放标准要拉开档次。

(六)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评选优秀的资格;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人员,年度考核应为基本合格,并不得申报考核年度下一年的职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延迟1年。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应为不合格,不得申报考核年度下一年的职称晋升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延迟2年。

(七)对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医务人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连续2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人员,可作缓聘、低聘或解聘处理;有行政职务的医务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免除其行政职务。

(八)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九)对不按照本办法对医务人员医德进行考评的,对科室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医德考评制度对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与医院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医院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下认真开展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

(二)严格考核,确保效果。医德考评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CC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细则》开展考评,考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记入个人医德档案。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考评工作落到实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是一项具有现实意义和实际效力的考核工作,需要医务、护理、人力资源、工会、党办、纪委及临床各科室紧密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具体落实考评工作,总结考核经验,逐步完善医德考评体系,确保考评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日常检查与年终医德考评相结合,加强医务人员的病历、处方、用药等日常检查情况和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相关资料的收集,为年终医德考评提供准确、真实的依据。职能科室因工作不负责任,年终无法提供本应该提供的日常检查结果和资料或提供虚假检查结果和资料的,对职能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医德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在医德考评试行阶段积累有效经验时可直接应用电子档案管理。本年度医德档案由科室统一保管,年末经医德医风考评委员会考评结束后医德档案由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保管。

附:《CC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量化考评细则》

篇4:某镇小学中层干部考核评议实施办法

镇小学中层干部考核评议实施办法

中层干部是上级行政部门和学校意见的贯彻者和执行者,是学校干部的后备力量。对中层干部进行准确、客观全面的考核和评议,有利于中层干部的健康成长,有利于学校发展,有利于后备干部的培养。

一、考核评议的内容:

对中层干部的考核评议内容为:德、能、勤、绩

二、考核评议的程序和方法:

1、成立由校长、支部书记、副校长、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

2、考核小组制定考核评议方案。

3、被考核的中层干部在认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向全体教职工作述职报告,内容为目标达成情况、任期工作态度及个人素质提高情况等。

4、全体教职工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5、考核小组汇总教职工评议意见,进行考核评定,确定考核等第。

6、考核小组将群众评议结果和考核等第向中层干部反馈。

三、考核评议工作要求:

1、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明确意义,认真开展。

2、坚持实施求是的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全面。

四、考核评议结果和待遇

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第。凡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的第二年岗位津贴不变,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第二年享受原岗位津贴的70%,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原则上不再担任中层职务。

学校中层的岗位津贴、考核奖标准等按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zz镇小学

篇5:某学院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学院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实行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拓宽选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强化任期目标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处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学院改革与发展需要、结构合理、团结奋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竞争岗位

列入本次竞争上岗是指学院内设党政管理机构、教学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后勤服务机构的处级干部职位,同时推荐党总支、工会、团委处级职位候选人。

四、竞争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完成学院下达的各项任务,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纪律观念强。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3、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权力。

4、坚持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善于团结同志。

㈡资格

1、现任处级干部;组织上指定的系部临时负责人;现任科级干部和具有教师或相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其中,竞争正处级职位,一般应在副处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竞争副处级职位,一般应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2、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等级称职及以上,身体健康。

3、竞争党的处级干部职位,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4、竞争机关管理职能部门和教学系部等单位处级职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各竞争职位的条件。

5、能完成一个任期。年龄在57周岁以下(194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57周岁以上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处级干部,不参加竞争上岗,由党委视情安排工作,原职级待遇不变。

6、提拔为正处级干部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提拔为副处级干部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临时负责人适当放宽)。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条件另行规定。

五、竞争程序

㈠党委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各党总支、各单位在院党委领导下,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统一思想,转变观念,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

㈡公布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㈢个人报名

个人报名需填写《z学院竞争处级领导职位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送表格,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每位竞争人员至少填报1个志愿,并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在报名过程中,允许报名竞争人员查询各个职位的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仅有个别人报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范围,允许改报其它职位。

㈣资格审查

组织部门对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㈤竞争演讲和确定人选

1、公布竞争人员名单。

2、竞争演讲。

凡报名竞争上岗人员,均应参加演讲。同一职位演讲不足2人,演讲按计划进行,该职位人选由党委研究决定。

每位参加演讲的时间为10分钟。

3、民主推荐。

对参加演讲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院党政领导;原中层干部(含临时负责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分工会主席、民主党派负责人、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民主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学院党政领导填写A票,原中层干部(含临时负责人)填写B票,各方代表填写C票。

民主推荐票权重:学院党政领导为40%,原中层干部(含临时负责人)为30%,各方代表为30%。

4、党委确定初步人选。

㈥考察和决定拟聘(任)用人选

涉及提拔的干部,由考察小组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党委在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基础上,讨论决定拟聘(任)用人选。由党委决定的党群组织的处级干部人选,还应按规定程序产生。

㈦公示

对拟聘(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拟聘(任)用职务。

㈧聘(任)用

党委根据公示结果决定聘(任)用人选。

六、聘(任)用方式和待遇

1、本次竞争上岗院党群组织负责人,实行委任制;行政部门负责人实行聘任制。聘(任)用干部均实行任期制,一届聘(任)期为三年。在聘(任)期内享受院内规定的岗位津贴。

2、现任处级干部(含临时负责人)符合参加竞争上岗条件而未报名参加或参加竞争上岗未被聘(任)用或聘(任)用后拒绝上岗,不再享受原职级工资和岗位津贴,按政策重新确定职级待遇。

七、纪律与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党总支、各单位要在组织学习文件的基础上,统一干部和教职工的思想,充分认识到这次竞争上岗是实施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是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必须切实抓好。

2、加强教育,端正态度。各级党组织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端正态度,顾全大局,自觉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广大干部要坚守岗位,立足本职工作,做到正确对待竞争上岗,把竞争上岗工作与学院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在竞争上岗期间工作不断、人心不散、思想不乱。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组织部门在具体实施工作中,要周密安排,秉公办事,如实反映情况,自觉抵制和反对违背党的原则和规定、破坏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

4、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这次竞争上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委的统一

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足够的领导精力投入到此项工作中去。要严肃竞争上岗纪律,在竞争过程中,不准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不准拉选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已竞争上岗,党委聘(任)用干部,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到岗交接工作;对拒不服从组织决定的干部,依据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降级使用。

八、竞争上岗工作由院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九、本办法仅适用于本次竞争上岗工作

附件:《z学院竞争处级领导职位条件》

*z学院委员会

2014年7月6日

附件1:z学院竞争处级领导职位条件

岗位职位条件

纪委副书记政策水平高,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五年以上党龄,并有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党委职能部门正、副处级干部党性强,政策水平高,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五年以上党龄,并有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各党总支正、副书记党性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善于做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善于沟通和协调,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三年以上党龄。

工会正、副处级干部熟悉《工会法》,善于协调教职工关系,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理财能力,能发挥桥梁作用,并有从事工会工作的经历。

团委正、副书记熟悉团组织和青年工作,善于做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善于沟通和协调,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党员,年龄不超过35岁,并有从事共青团工作的经历。

行政职能部门正、副处级干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并有从事管理工作的经历。其中,人事部门负责人需*党员,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有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教学系、部正、副处级干部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应为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一般应具有教师及相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有从事管理工作的经历和一定的协调能力。

教学辅助部门正、副处级干部具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有从事管理工作的经历。

后勤集团正、副处级干部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一定的开拓经营能力和法制观念,并具备一定的后勤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