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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部销售科终端督导岗位责任书

2024-03-09 阅读 6281

市场管理部销售科终端督导岗位责任书

公司市场管理部销售科终端督导岗位责任书

一、岗位名称:终端督导

二、隶属单位:市场管理部销售科

三、岗位职级:

四、直接上级:客户经理/客户主管/客户代表

五、直接下级:美容护肤顾问、促销员

六、岗位职责:

1.负责所辖市场的专柜建设及达标。

2.负责所辖市场专柜的日常管理及维护。

3.负责美容护肤顾问和促销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工资申报。

4.负责促销活动的洽谈、上报、准备、执行及反馈。

5.负责促销品调配及核销。

6.负责专柜报表的初审及信息反馈。

7.负责终端资产的管理。

8.负责终端档案资料的建立及维护。

9.负责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10.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工作内容与要求:

1.市场专柜建设及达标率

1.1.熟悉本市场的商场/超市状况,根据建柜要求,选择目标专柜,并及时填写《"小护士"专柜建柜申请表》,提交市场负责人审核并上报,经批准后执行。

1.2.关注已建专柜销售状况,有效控制建柜质量,确保专柜达标率;及时对不达标柜提出处理意见,对于需撤柜、休柜和转柜的专柜,填写《"小护士"专柜异动申请表》,报市场负责人审核并上报,经批准后执行。

2.市场专柜日常管理及维护

2.1.对每个专柜每周至少巡场一次。巡场后,必须认真填写《终端督导巡场记录表》,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于非权限范围内的问题及时记录,并于一周内给予明确答复。

2.2.与零售商保持良好的客情关系,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3.及时关注专柜促销品、试用品和终端物料的使用情况。

2.4.及时关注专柜各项硬件设施的完好程度,发现坏损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修复。

3.人员管理

3.1.严格按公司要求招聘美容护肤顾问及促销员,确保其基本素质达到公司要求。做好人才储备工作,杜绝空岗现象的发生。

3.2.培训、例会

3.2.1.确保对美容护肤顾问及促销员进行有效的岗前培训,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

3.2.2.在日常巡场过程中,对美容护肤顾问和促销员不规范的言行进行现场纠正,维护品牌形象。

3.2.3.每月至少定期组织召开一次例会,并做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做好会议记录,收集终端人员的意见、建议及培训要求。

3.2.4.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不断调整美容护肤顾问及促销员的培训内容,不断提高终端人员的专业素质及促销技巧。

3.3.人事管理

3.3.1.根据美容护肤顾问薪酬管理办法和促销员薪酬管理办法,每月定期对美容护肤顾问、促销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3.3.2及时审核新上岗美容护肤顾问、促销员的人事资料,确保资料填写清晰、完整,身份证及个人存折复印件复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并于上岗后7日内寄往人力资源科备案。美容护肤顾问、促销员发生异动(包括调岗、入职、离职等)后,应于异动后2日内书面知会人力资源科。

3.3.3.薪酬申报:每月28日前将市场负责人复核并签字的美容护肤顾问薪酬发放相关资料寄往市管部,确保资料完整,数据真实。

4.促销活动执行

4.1.透彻理解市场管理部下达的促销活动方案,与活动商场沟通取得支持,在活动开展前三天对美容护肤顾问及促销员进行培训,并提前做好促销活动的准备工作(分配促销品,确定活动场地、人员招聘、培训等)。

4.2.随时检查促销活动的执行情况,对促销活动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反馈市场负责人,并跟踪处理结果,确保活动的顺利执行,严禁擅自更改活动方案。坚决制止违规行为。

4.3.在促销活动结束后,应全面评价活动效果,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并将情况反馈至市场管理部。

4.4.根据市场/专柜的需要,自行策划促销活动,与商场沟通后填写《促销活动申请表》,市场负责人审核后上报,经批准后执行。

5.促销品、终端物品及资产管理

5.1.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设置销售日记帐,每月对A、B、C专柜进行产品盘点,核查产品库存及销量,要求登账及时、字迹清晰、填写完整,确保账目清晰、账实相符。

5.2.每月定期对经销商促销品库存进行盘点,填报《促销品月报表》,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5.3.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检查专柜促销品台账,及时纠正登账过程中的错误。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对专柜促销品进行盘点,确保专柜促销品完好。

5.4.做好促销品、试用品、办公用品等物品的分配、核销等工作。确保各项物料的合理使用,不出现积压和断货的现象。

5.5.配合市场负责人做好终端资产(形象柜台、服装、计算器等)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产充分利用且完好无损。

5.6.在促销活动结束三天内,回收剩余促销品,并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时间完成促销品核销工作。

6.终端报表及信息反馈

6.1.做好终端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各项档案分类保管,避免丢失。

6.2.做好终端各项报表的准时填报,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填写完整、无误,《销售周报表》每周二下班前传真至销售科,薪酬发放相关资料(包括:《美容护肤顾问薪酬发放表》、《专柜/货架柜销售月报表》、《美容护肤顾问考核汇总表》、《终端督导巡场记录表》、美容护肤顾问人事资料)每月28日前寄销售科。

6.3.了解本市场竞争品牌的销售及促销情况,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7.处理消费者投诉

7.1.及时关注每一次消费者投诉事件,确保妥善处理,避免事态扩大,杜绝媒体曝光。

7.2.在接到消费者投诉事件时,及时按公司统一标准及原则进行处理。

8.因市场业务需要,由市场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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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购物中心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

购物中心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了维护TY购物中心广大商户的共同利益,保证商场的正常秩序,加强商场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经营环境,明确区分商户与商场交接处的责任范围,特制定本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范围:以各商户门面延伸半径50公分为界,半径50公分外为商场管理范围,半径50公分内为商户管理范围;有外摆区域的商户,由商场和商户同意的外摆区域外半径三米为界,外摆区域外半径三米内为外摆商户责任范围,外摆区域半径三米以外为商场管理范围。

一、包卫生:商户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塑料袋,无污水等。各商户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并运送至指定垃圾房,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垃圾按商场指定的时间从指定的通道运到指定垃圾房内。

二、包绿化:负责各商户自行改造的绿化及水景的卫生及日常养护。

三、包秩序:商户应严格遵守《TY购物中心商户手册》,文明经营,不得骚扰和影响其他商户、租户的正常经营和生活。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维护门前或周围的环境;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等,制止和及时清"牛皮"等非法广告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铺在未经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各商户在筹备和运营期间,须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每户根据经营场所的实际面积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配备消防器材,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同时注意安全用电,不得使用高负荷电热丝、大功率电炉等电热器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商户自行负责。

各商户应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对排污、排烟和噪声进行技术处理,不得影响商场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如有商户投诉,且确实存在,必须配合整改。

TY购物营运中心将对门前卫生"三包"进行检查,对责任人不履行门前卫生"三包"义务的,将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经济处罚、扣除经营保证金等形式进行处理。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和TY购物中心营运部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租户代表签章:

商铺名称:

联系方式:

日期:

TY购物中心营运部:

商场代表:

联系方式:

日期:

篇3:购物中心商铺消防及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1

消防安全责任书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望各分部和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深圳市创奇鑫实业有限公司安全部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的都设有义务消防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呈报公司备案。

四、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按照各自所属范围的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八)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九)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部负责监察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八、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十、各部门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安全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十一、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安全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夜间严禁施工,特别是严禁动用明火。

十二、各部门新建和扩建的项目,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对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营业。

十三、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安保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经营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十四、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一)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二)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四)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五)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十六、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消防安全责任人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各部门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见、见议等,可到公司的安全部投诉和见议。

十九、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部门签字:公司签字:

日期:日期:

责任人:责任人:

职务:职务:

篇4:商场防火安全责任书

商场防火安全责任书

第*号

部门:部门:

责任人:责任人:

职务:职务:

为贯彻zLH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逐级防火责任制,根据消防条例和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防火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确实做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责,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防火责任书。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确保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二、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工作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不违章用电,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乱扔可燃物,店内不准吸烟。

四、营业终了下班时,断掉自己工作部位的电源,认真检查是否有遗留火种和可燃物,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五、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

六、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七、认真学习防火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做到会扑救初级火灾,会报火警。

八、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由部门或安保部报主管领导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员工,由安保部照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部门持一份,一份交安保部备查。

篇5:商场引进厂家防火安全责任书

商场引进厂家防火安全责任书

第号

部门:班组:

责任人:职务:

为维护zLH商厦分店内部正常工作秩序及社会治安,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及人身安全,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凡与本公司引进的厂商须签订本责任书,在签订责任书时,厂商所在部门应向联营厂商介绍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防火安全制度。

二、引进厂家应按照本公司有关法规的要求认真执行。

三、引进厂商在本公司经营期间需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防火工作,如有人员变更,应重新到安保部备案。

四、引进厂商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厂商员工上、下班一律走员工通道,着工装,佩带工卡上岗。严禁将手袋、食品等与营业无关的物品带入卖场,进出卖场应主动出示工卡或临时出入证,接受安保人员的询问和检查。

2.不得在卖场内会客,货场内夜间不得留宿,营业终结后要按规定统一离场。

3.保管好本单位的商品销售票据、印章、贵重物品要加锁,钥匙要有专人保管,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和清点、交接工作。

4.本公司内的安全疏散通道、消防栓、灭火器材、配电电盘、电器设备、空调机房门前及防火卷帘门下均不能堆放商品或设置摊位。

5.卖场、库存区、施工现场不得存放超量的易燃易爆商品,库内不得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库内装临时电源,使用各种电器需向本公司有关部门申报,存放的商品与墙、柱、梁、顶、灯具、烟感探头的距离不得少于50CM,与喷淋头的距离不得少于90CM。

6.需使用电源的商品,电源线、插座开关等必须由本公司电工装接、不得擅自安装、挪用、改变电器设施,营业终结后应切断电源,店内严禁吸烟。

7.使用明火需更改布局、装修改造工程等,必须由所在部门人员到安保部申报,经工程主管和安保部批准后方可施行。在营业中确需使用的电热设备(如:电饭煲、烘烤器皿、电取暖器等)应向安保部申报、备案,并设专人负责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8.引进厂商的经营使用区域为该厂防火安全责任区,厂商对其责任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如因安全工作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及不良影响,引进厂商应负有全部责任。

9.引进厂商必须接受公安、消防、安保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对上述部门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厂商必须按要求及时整改。

10.对本公司配置在引进厂商防火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厂商应爱护使用,如发生丢失或人为损坏,造成的损失由厂商赔偿。

11.引进厂商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章制度,同时对所属员工也要进行教育,要求其遵守执行。

五、本公司安保负责检查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责任书的厂家及个人,安保部有权视情节进行处罚或建议取消在本公司的业务活动和经营资格。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责任书由本公司引进部门(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引进厂商(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

七、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备案,本公司安保部一份备案。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