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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党委工作部组织管理岗岗位职责

2024-04-20 阅读 5466

集团党委工作部组织管理岗岗位职责

集团党委工作部组织管理岗资格条件:

①*党员,原则上年龄3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具有中文、政治学、新闻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优先考虑;

②具有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有党政机关、大型国企、事业单位的党委职能部门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③热爱党建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能力和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制定并执行好党建活动方案。具有较强的思考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能够处理较为复杂的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工作;

④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党务工作的要求与流程,具备扎实的思想政治理论基础知识、党务工作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了解国有企业运营的基本情况;

⑤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⑥文字功底扎实,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PPT等办公软件。

⑦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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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HSE党委组织科职责

1、贯彻落实HSE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部门的HSE管理制度;

2、监督和检查各级干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HSE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的执行情况;

3、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健全HSE管理组织机构,配备HSE管理和技术人员;

4、把HSE工作纳入各级干部晋升、考核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5、会同HSE管理部门组织制定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HSE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新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和军队转业干部等人员进行入厂HSE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6、在体制改革中保持HSE监督管理机构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督促和推进HSE管理的科学化。

7、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安全环保工作履职汇报并提出建议。

8、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认真履行《中石化员工守则》。

篇3:市X局机关党委组织生活制度

!!市**局机关党委组织生活制度

!!市**局机关党委组织生活制度

第一条党的组织生活是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组织学习、进行教育、严格管理、实施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措施,必须严格制度,狠抓落实。**局每名党员都必须按照章程规定,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第二条组织生活主要方式是“三会一课”:

1、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支委会向党员报告工作;改选或补选支委会成员;吸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讨论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表扬和批评党员;传达学习党内有关文件、安排党课教育等。

2、党小组会。党小组会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或本单位的实际适时召开,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的学习;讨论贯彻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研究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问题;讨论并提出表扬、评优和处理党员的意见;讨论并提出支委会成员候选人名单;选举党小组长等。

3、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议题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措施和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选举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研究有关支部成员分工、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发展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等。开好支委会要做到:会前有通知,会上要民主,会中有记录,讨论有决议。

(四)党课。党课教育是对党员和申请入党的同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一般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

第三条组织生活全年平均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时间由党组负责人研究安排,一般在周五下午。参加组织生活的人员由各支部负责,在组织活动时间内原则上不得安排人员外出。组织生活的内容由专职党委副书记负责,提前做好准备,以确保机关组织生活的落实。

第四条组织生活形式立足于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教育感人。除安排正常的学习讨论外,还可以组织专题研讨会和专题辅导讲座,参加计算机网络教育活动,观看电视录相,外出参观学习,举办知识竞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

第五条党支部或党小组对每一次组织生活,都要事先有布置,事后有检查,认真考勤,详细记录,保管好有关活动资料。机关党委对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进行检查督促,确保组织生活保质保量地开展。

篇4:H学校党委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和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修订)》的精神,制定本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从党总支到基层党支部,逐级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实际出发,从在职教师党员、离退休教师党员和学生党员的实际出发,找准工作着力点,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3、强化措施,提供保证。学校党建工作要围绕学校的改革发展和中心工作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工作措施,提供坚强保障,切实做到领导负责,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主要责任

(一)学校党委要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校长是学校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一岗两责”,即:既要对分管的工作负责,同时也要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校党委定期听取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工作汇报,及时讨论、研究基层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级齐抓共管的机制。

(二)各基层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指导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中负有第一位的责任。要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意见,并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和监督检查。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工作,完成《章程》和《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任务,做到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相关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落实学校党委在党建工作方面的各项工作部署。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确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联系点。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作。

(六)坚持“两个结合”,一是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学校改革发展、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二是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使思想政治工作做到贴近基层、贴近职工、贴近群众“三贴近”,更加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任务考核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年初与校党委书记签订《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与各项目标考核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年终据此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二)责任书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基层党组织年度评优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级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条件。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基层党支部书记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四)实施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要坚持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责任制的基层单位和个人,视情况给予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等不同方式的责任追究。

四、签订方式

《责任书》每年签订1次,由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签订,一式两份,一份由责任单位保存,一份由组织人事处存档备查。

五、本责任制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篇5:南方医院党委组织科工作职责

附属医院党委组织科工作职责

一、组织科是在党委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统战工作和保密工作的党委职能部门。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工作条例和组织工作纪律。

三、协助党委抓好基层党组织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努力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四、加强与党(总)支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提出支部架构设置和班子建设的合理化建议;对各党(总)支部进行目标管理,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先评优工作;对基层党务干部进行管理、教育和培训。

五、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层干部的推荐、选拔、考察、培训、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管理中层干部及相关人员的人事档案;配合上级组织部门做好省管干部、校管干部的考察、推荐工作。

六、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组织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并进行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提出发展党员工作的思路和建议,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和手续,对基层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管理党费以及党员信息库管理和党内有关统计报表工作;协助纪委抓好党风党纪教育。

七、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党员发展手续。组织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对基层党组织递交的发展对象的资料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进行审核;完成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在党委会讨论审批预备党员前,联系安排党委委员对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以及同申请人进行谈话;准备提交党委会讨论的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材料,并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登记、归档和保管。

八、负责党委系统的会务工作和文书工作。包括党委换届选举的组织筹备和具体实施工作,党委各类会议的组织准备、会议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党(总)支部换届选举的安排、布置、实施、监督工作以及党委日常文书和党委公文办理;上级党委有关部门下发文件的收文登记、分办、传阅、催办、整理、归档等。

九、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党委收发的各级各类涉密文件和资料的签收、登记、传阅、印制、归档、保管、销毁;负责党委及办公室印章管理;完成医院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十、协助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和处理,接待党务系统公务来访人员。

十一、负责医院各类人员出国、学习、晋升等政审工作。

十三、加强与统战对象的沟通联系,及时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配合上级统战部门做好各级统战干部的考察、推荐工作和民主党派发展对象的考察工作。

十四、上级组织部门和党委、党办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