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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2

2024-04-21 阅读 6270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2

二.安全操作

2.1司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起重吊物必须遵守本规程30.1.7条规定执行。

2.2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2.3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2.4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2.5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2.6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2.7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2.8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2.9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2.10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对慢就位挡有操作时间限制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限制使用慢就位挡。

2.11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

1.12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1.13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14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15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16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1.17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1.18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遵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

1.19两台搭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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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固定式)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操作应该注意以下要点: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吊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起重机作业前重点检查:

(1)起重机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起重机各齿轮箱、液压油箱位应符合标准;

(3)起重机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起重机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起重机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厂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起重机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是1m。

12、起重机提升重量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起重机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4、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5、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6、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17、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篇3: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司机必须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了解机械构造和工作原理。应熟知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规则。

2.塔式起重机应有专职司机负责操作,非司机不得任意开动和操作,以免发生事故。司机在工作时要精力集中,酒后严禁吊运工作。

3.塔式起重机一般准许工作的气温为+40~-20℃,风速低于六级。

4.塔式起重机新到或旧机经重新安装后,必须经过运转试验并经过调整方可使用。

5.塔式起重机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机体妥善连接,其接地线断面不小于25mm2,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主回路与控制回路的绝缘电阻均不得小于0.5Ω。

6.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应重新调节好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和限位开关。如夜间操作必须准备好充足的照明。

二,操作前

1.?在总闸闭合后,必须用试电笔检查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是否漏电,确认安全后方可上梯子进入司机室。

2.?工作前检验电源电压是否符合起重机的要求(电源电压不得低于额定电压的92%,或按厂家说明书上的规定)。

3.?检查各操作手柄或按纽是否处于零位。

4.?操作前应空车运转检查各控制器的转动装置有无毛病,制动器闸松紧程度,制动是否可靠。尤其是在雨天和下雨过后,转动部分润滑油油量是否充足,声音是否正常。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润滑是否良好,空载试验各安全装置的开关触头是否处于正确位置。

三,操作过程中

1.?塔式起重机工作时必须按照额定起重量起吊,超过额定重量无安全措施不吊,如被吊物件重量接近塔吊最大容许负荷时,要进行试吊,先将物体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的高度,然后细致检查确认,才可正式起吊。不准吊运人员,斜拉重物,拔除地下埋物等。

2,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并应严格按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操作,如果发现指挥信号不清,应采取措施发出询问信号,或停止操作。如发现指挥信号有错误会引起事故,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多人挂钩中,司机只服从吊运前确定的其中一个人的指挥开车,但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司机均应警惕紧急停车。

3,操纵控制器应首先从停止(零位)逐档加速或减速,严禁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不论哪一部分传动装置在运转中需要变换方向时,应首先将控制器扳到停止点零位,转动停止后,再开始逆向运转,绝对禁止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如遇有突然停电事故时,应用人力缓慢地扳松制动器,使重物慢慢下降到地面。不准将重物置于空中悬挂状态。

4.物上升时,吊物距起重臂端不得小于1~2m。

5.在操作过程中,当机器出现不正常现象或听到不正常声音时,

应将重物稳妥降落,切断电源,并立即检查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操作。如遇到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等故障使重物无法放下时,驾驶员马上紧急鸣铃。通知下面人员立即让开,并将危险区域用绳子围起来,不让任何人通过,并立即请检修人员抢修。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故障,禁止在开车的情况下调整和检修。

6.雷雨,暴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使用,并将臂放在安全位置。

7.工作休息和下班后,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8.驾驶塔式起重机必须用手柄,开关来操作。不可利用安全装置“关”。在操作中不得单脱手,双脱手及用身体其他部位转动控制器以防突然情况发生,不能及时采取紧急措施。

9.塔式起重机司机如事先未做好交接通知,不得擅自开动起

重机或离开起重机。驾驶员在休息或因事离开驾驶室前,首先应该将吊钩开到最高位置,然后将各控制器放到零位。关掉紧急开关,拉下保护电盘闸刀,驾驶室不准非工作人员随便进入。

10.在吊运过程中,被吊物件的高度要高于地面设备或其他物件0.5m以上,吊件下面不得有人。不得将吊件从人头顶运行吊运。

11.在驾驶塔式起重机时禁止三个动作同时起运。因为三个动作同时起运,其起动电流过大,使电路中电流超载而损坏电器元件,同时也增加塔式起重机的受力负担。

12.塔式起重机在运行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及滑轮,以防止发生事故。

13.在同一地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同时工作时,应保持两机之间的安全距离。即吊钩上所悬物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四,操作停止后

1.运转完毕,塔式起重机应将吊钩上升到距离起重臂尖2~3m。

2.所有控制器工作完毕后,必须扳到停止点零位,切断电源总开关,锁好配电箱,关好司机室门窗。

3.若出现失火,绝对禁止用水救火,应该用灭火器或其他不导电的灭火器材扑灭。

五,一般顶升与附着

1.根据不同的臂长和风向,必须把小车和平衡重开到规定位置,

以保证塔身承受最小的弯距。在顶升操作时,起重臂严禁处于塔身对角线方向。

2.四级风以上应停止顶升作业。如在顶升过程中突然风速加大,

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螺栓紧固好。

3.顶升过程中严禁旋转塔帽。

4.顶升时要把锁定器固定好。

5.如附着使用,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用锚固装置附着在建筑物上。其他形式顶升使用时,不能超过规定高度。

6.液压顶升系统的安全阀一经调好不宜随便调动。要经常检查过滤器,如有堵塞须进行清洗。

7.用做附着式使用时一般采用两点以上锚固装置,第一道离地面25m左右,第一,二,三道间距为16~20m。

六,保养和维修

1.每次上下班交接过程中,或工作间隙必须执行例行保养。

2.例行保养的内容有:A,清除塔身泥污,油渍;保持全机整洁。B,检查传动部分是否运转正常。C,检查传动部分包括齿轮副,链轮副,液压系统及钢丝绳等运转是否正常,有否故障,异响和发热。D,检查工作装置,操作系统,安全装置和仪表工作情况,有否失灵。E,检查电路及配合行程,间隙有否泄漏异变。

3.一周内做好,机械各部件润滑工作,加注或更换润滑油。检查调整各系统工作情况,及时排除故障。

4.按保养级要求分级分期对塔吊进行保养。

吉林金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生小区项目部

篇4:塔式起重机附着顶升作业安全规程

塔式起重机附着、顶升作业安全

1、附着式固定式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机的设计要求。

2、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2/1000。

3、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符合原生产厂家规定。

4、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5、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加强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电机的电源。

6、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7、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8、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9、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10、顶升到规定自由行走高度时必须将搭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11、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12、塔尖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塔身平衡。严禁只上一侧臂就下班或离开安装作业现场。

13、塔身锚固装置拆除后,必须随之把塔身落到规定的位置。

14、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未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必须停放时要捆牢)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篇5:塔式起重机停机后检查规程

塔式起重机停机后检查

1、塔式起重机停止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无障碍物和轨道中间合适的位置及臂顺风向停机,并锁紧全部的夹轨器。

2、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或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3、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4、必须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收拾好工具,关好操作室及配电室(柜)的门窗,拉断其他闸箱的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

5、在无安全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6、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上。

7、填写机械履历书及其规定的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