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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架类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2024-04-21 阅读 8115

桥架类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对司机操作的基本要求

起重机司机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操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1)稳司机在操作起重机过程中,必须做到启动平稳、行车平稳、停车平稳,确保吊钩、吊具及吊物不游摆。

(2)准在稳的基础上,吊物应准确地在指定的位置上降落,即落点准确。

(3)快在稳、准的基础上,协调相应各机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使起重机不断连续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4)安全确保起重机在完好情况下可靠有效地工作,在操作中,严格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

(5)合理在了解掌握起重机性能和电动机机械特性的基础上,根据吊物的具体状况,正确地操纵控制器并做到合理控制,使起重机运转既安全又经济。

二、司机在工休前的检查

(一)交接班检查

交接班时,交班司机应将值班中出现的问题详细介绍给接班司机,然后,交接班司机共同检查起重机。检查的主要内容和程序如下:

①首先检查配电盘上总闸刀开关是否断开,不允许带电检查。

②检查钢丝绳的断丝根数或磨损量,是否超过报废标准。检查卷简上是否有窜槽或叠压现象,固定压板是否牢固可靠。

③检查制动器的工作弹簧、销轴、连接板和开口销应完好。制动器不得有卡住现象。

④各安全装置应动作灵敏可靠。

⑤受电器(滑块或滑轮)在滑线上应接触良好,电缆卷筒的运动应与大车运行速度相协调。

⑥吊钩应能在横梁上灵活转动,钩尾固定螺母不得有松动现象。

(二)供电情况检查

开车前,要检查电源供电情况,电压不得低于额定电压的85%。

(三)物吕检查

起重机上不得遗留工具或其他物件,以免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人身设备事故。

(四)控制系统检查

开车前,要按操作规程将所有的控制手柄扳至零位,并将舱口门开关及端梁门开关合上,鸣铃示警后才可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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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桥架型起重机特殊规定

1.开车前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关好门窗,鸣铃示警后方可动车。

2.起重机起动要平稳,不得高档起动。操纵控制器时,必须按档次进行。吊钩转动时不允许起升,防止钢丝绳跳槽。

3.起重机或小车运行至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作停车手段使用,也不允许用打反车达到制动目的。

4.司机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运行时;

②起重机通过或行驶在视线不清处时;

③起重机运行到接近同跨轨道上的另一台起重机时;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5.对双吊钩(主、副钩)起重机,不准同时用两个吊钩分别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应开到接近上极限高度位置,并且不准带挂吊索。

6.有主副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吊钩换用或两钩高度接近时,应一个一个单独工作,以免两钩相碰。

7.同一跨度内有多台起重机工作时,两台起重机应保持1.5m以上的距离。因工作必须接近时,应经邻机同意,但最小距离应在0.3m以上。不允许利用一台起重机去推动另一台起重机进行工作。

8.在正常工作中改变运行方向时,应将控制手柄扳至“零位”,当机构完全停止转动后再换向开动。

9.对于地面操纵的起重机,应做到:

①操作人员应面对起升吊钩进行操作,不允许操纵电缆与起升钢丝绳交叉操作;

②操作人员走动路线应与起重机行驶路线保持一致,不得倒退行走操纵起重机;

③不准同时开动三套机构;

④不得操纵运行速度超过45m/min的起重机;

⑤不允许同时操纵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

10.如果为抓斗或电磁盘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抓斗或电磁盘工作时,应保证吊具随行电缆与起升钢丝强运动速度一致,不得使抓斗、电磁盘转动,以免电缆与钢丝绳相互缠绕发生事故;

②不准用电磁盘吊运温度在2000C以上的工件;

③不允许用抓斗抓取整块物件,避免吊运过程中的物件滑脱;

④当发现电磁盘有残磁时(切断电源后有部分重物不能掉离电磁盘),应停机进行检修。

11.严格按起重机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工作条件内使用起重机,吊运熔化金属、有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符合相关要求。

12.吊动作业完成后,将起重机开到指定地点,小车开到司机室一端(无司机室的为非滑线侧),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抓斗、电磁盘等吊具放到地面),控制器全部扳到“零位”,切断电源,并清扫擦拭,保持清洁。对露天工作的起重机,不工作时应开到停车位置,并可靠锚固。

篇3:桥架类型起重机安全检验

第一单元技术鉴定对起重机这类特种设备实施有效的安全监察,对其性能进行试验鉴定,是保证起重设备安全状态的重要环节。安全技术检验适用于桥架类型起重机的产品制造、安装和使用等名环节,包括技术鉴定和负荷试验。其目的是综合检验起重设备的运转质量,及时发现和消因该设备由于设计、制造、装配和安装等原因造成的缺陷,保证达到设计的技术性能和安全要求。

为了防止机械设备的隐蔽缺陷在检验中造成重大事故,必须遵守先单机后联机、先空载后负载、先低速后高速、运行时间先短时后长时的原则。强化维护检查的安全措施,并建立必要的记录。检查结果应存档。

技术鉴定是负荷试验前的技术检验,目的在于检查起重设备的基本状况是否正常,揭露和消除设备存在的某些隐蔽缺陷,保证后续检查工作的安全。技术鉴定合格后,方能进行负荷试验。

1.工作机构部分

(1)检查各零部件和装置是否齐备、完好、磨损程度,是否需要报废。重点零部件如制动器、吊钩、钢丝绳、滑轮和卷筒、减速器、车轮等的磨损程度。

(2)检查各部分的安装、连接、配合和固定是否可靠。

(3)检查各机构的运转是否正常、平稳,装置的动作是否灵敏,有无异响和润滑情况。

2.金属结构部分

(1)检查主要受力构件的变形或失稳情况,结构主梁的刚度变形(下挠度和水平旁弯)、主梁腹板的稳定性(局部翘曲或塌陷)、桥架对角线超差变形等。

(2)检查各结构的高强度螺栓的连接、焊缝是否开裂,主要受力构件断面腐蚀情况,必要时,对主梁焊缝进行无损探伤。

(3)检查轨道的平直度、平行度、接头的高度差,与轨道基础的连接,轨道自身的磨损和缺陷。

3.电气部分

检查电气元件、电气保护装置的性能和可靠性,接地和接地电阻,绝缘和绝缘电阻,电气照明和信号灯等。

4.安全防护装置和措施

(1)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装置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2)检查安全标记是否清晰,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第二单元负荷试验1.空载试验

空载试验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试验工作机构的状态和运转的可靠性,各连接部分的工作性能。空载试运转期间,还应检查润滑和发热情况,运转是否平稳,有无异常的噪音和振动,各连接部分密封性能或紧固性等。若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并加以排除。检查的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包括:

(1)对各运行机构先用手转动无卡塞现象,再通电从慢速到额定速度运行,应无冲击、无振动地平稳运行。

(2)大车和小车沿全行程往返三次,检查其运行机构情况。不得有卡轨现象,主动轮应在轨道全长上接触。

(3)试验各种安全开关,包括上升、下降、运行机构的权限开关,各机构的联锁开关及紧急开关等。

2.静载试验

静载试验的目的是检验起重机金属结构的承载能力和工作性能指标,检查变形情况。检查的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包括:

(1)超载试验测量主梁永久变形。在跨中起升1.25倍的额定载荷,离地面100~200mm,停悬10min后卸载,如此重复三次,主梁不应产生永久变形。各部分不得有裂纹和连接松动等缺陷。

(2)空载测量主梁实际上拱值。经超载试验无永久变形后,将空载小车开至跨端,检查实际上拱值。

(3)测量主梁静刚度(跨中下挠度)。小车在跨中负荷额定载荷,检查主梁跨中的下挠度。对于一般桥架类型起重机,当小车处于跨中起升额定载荷,主梁跨中的下挠度值在水平线下达到跨度的1/700时,如不能修复,则应报废。

门式起重机需要接与桥式起重机同样方法步骤,分别对主梁和悬臂端的下挠度进行检验。在检验时,将其小车分别停在门架跨中和有效悬臂处,主梁跨中的下挠度值不超过跨度的1/700,悬臂端的下挠度值不超过有效悬臂长度的1/350。

3.动载试验

动载试验的目的是检查起重机机构的负载运行特性、金属结构的动态刚度,以及在机构运行状态下安全装置动作的可靠和灵敏性。

试验的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为起吊110%的额定载荷,同时开动两个机构,循环做重复地启动、正向运动、停车、反向运转等动作,累计时间不应少于lh。各机构动作应灵敏工作平稳可靠,各项性能参数应达到要求。各限位开关及安全保护联锁装置的动作应准确可靠,各零部件应无裂纹等损坏现象,各连接处不得松动,各电动机、接触器等电气设备应无过热现象。

在用起重机可只进行额定载荷的动载试验。

篇4:桥架类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对司机操作的基本要求

起重机司机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操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1)稳司机在操作起重机过程中,必须做到启动平稳、行车平稳、停车平稳,确保吊钩、吊具及吊物不游摆。

(2)准在稳的基础上,吊物应准确地在指定的位置上降落,即落点准确。

(3)快在稳、准的基础上,协调相应各机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使起重机不断连续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4)安全确保起重机在完好情况下可靠有效地工作,在操作中,严格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

(5)合理在了解掌握起重机性能和电动机机械特性的基础上,根据吊物的具体状况,正确地操纵控制器并做到合理控制,使起重机运转既安全又经济。

二、司机在工休前的检查

(一)交接班检查

交接班时,交班司机应将值班中出现的问题详细介绍给接班司机,然后,交接班司机共同检查起重机。检查的主要内容和程序如下:

①首先检查配电盘上总闸刀开关是否断开,不允许带电检查。

②检查钢丝绳的断丝根数或磨损量,是否超过报废标准。检查卷简上是否有窜槽或叠压现象,固定压板是否牢固可靠。

③检查制动器的工作弹簧、销轴、连接板和开口销应完好。制动器不得有卡住现象。

④各安全装置应动作灵敏可靠。

⑤受电器(滑块或滑轮)在滑线上应接触良好,电缆卷筒的运动应与大车运行速度相协调。

⑥吊钩应能在横梁上灵活转动,钩尾固定螺母不得有松动现象。

(二)供电情况检查

开车前,要检查电源供电情况,电压不得低于额定电压的85%。

(三)物吕检查

起重机上不得遗留工具或其他物件,以免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人身设备事故。

(四)控制系统检查

开车前,要按操作规程将所有的控制手柄扳至零位,并将舱口门开关及端梁门开关合上,鸣铃示警后才可开车。

篇5:桥架类型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鸣铃起车,起车要平稳,逐挡加速。

2.每班第一次吊货物时,应将货物吊离地面0.5m,然后放下,以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

3.禁止超负荷运行,对估计不清重量或接近额定负荷的货物可用二挡试吊。若二挡吊不起,再不得用高速挡直接起吊。

4.司机在作业中,遇到下述情况,应按规定发出信号(如鸣铃等):

a.起重机在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b.靠近同跨其他起重机时;

c.在起吊和下降吊钩时;

d.吊物在运移过程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e.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f.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5.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6.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叫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7.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以引起人们重视。

8.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a.指挥信号不明确和违章指挥不吊;

b.超载不吊;

c.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d.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e.安全装置不齐全、不完好、动作不灵敏或有失效者不吊;

f.工件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建筑物、设备有钩挂时不吊;

g.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h.有尖锐角边的吊物无防护吊索切割措施不吊;

i.歪拉斜拽不吊;

j.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9.在开动任何机构控制器时,不允许猛烈迅速扳转其手柄,应逐步推挡,确保起重机平稳启动运行。

10.不准使用限位器及联锁开关作为停车手段。

11.除非遇有非常情况,不允许打反车内。

12.不允许同时开动三个以上的机构运转。

13.在操作中,司机只听专职指挥吊的指令进行工作,但对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执行,不得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