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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工艺装置安全技术规程

2024-04-21 阅读 6913

炼油工艺装置安全技术规程

一、概述

炼油装置主要设备有加热炉、反应器、塔、容器、换热器、冷却器、机泵、电气设备、仪表以及工艺管线等。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一般都比较高。在生产过程中,大部分设备工艺管线内部充满着油品、油气和溶剂等易燃物,而且,都是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下进行操作的。由于设备、阀门、法兰、工艺管线等的泄漏和超温、超压、冒顶等等问题的出现,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由于炉管结焦,设备机件的磨损、工艺设备和管线的泄漏,换热冷却设备的结垢,引起传热效率降低或者催化剂长期使用后活性下降,各种设备长期使用被腐蚀,需要进行鉴定。装置运转一定时间后需要停工检修。因此,炼油装置的安全技术工作,不仅是在生产时需要,在开工、停工、检修时同样也很重要,必须认真抓好。

二、开工时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1.开工前车间要向参加开工的所有人员进行工艺设备交底,详细讲解新增设备的技术指标,操作条件及检修后的工艺流程变动情况。

2.制定周密细致的开工方案并组织所有操作有员深入现场进行学习,使每个参加开工人员熟练掌握操作程序。开工步骤,明确本岗位责任,做到心中有数。

3.进行检修后的质量检查和设备试运,所有设备及工艺管线均须试压合格。

4.拆除检修时所加盲板,加好正常生产时需要加的盲板,要指定专人负责登记立帐防止遗漏。

5.组织好开工前的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清理检修现场,检修后的机具、更换下的设备,检修使用的架杆架板,全部拆除运走,临时电源全部拆除,搞好装置卫生。现场不得存有油污、杂木、破布垃圾等易燃物,保持上下水道畅通,管沟下水井盖板要全部盖好。

(2)照明、通风设备要齐全好用完整。符合防爆要求,转动设备要有防护罩,所有梯子、平台和栏杆等保护设施要齐全牢固。

(3)所有消防设施、灭火工具要齐全好用。

(4)所有检修时破坏和新上设备、管线的保温要搞好。

(5)所有受压容器和设备的安全阀必须重新定压,并有铅封标志,拆除设备试压时安全阀前所加盲板,并使安全阀前阀门保持全开状态。

6.管线引入蒸汽或扫线前,应先将蒸汽内冷凝水脱尽再引入,引汽应缓慢进行,防止水击震坏设备。

7.开工时需要赶除空气的装置或系统,必须按规定的介质逐步进行更换,不准留死角。空气从各设备顶部排空,达到规定指标为止。

8.在装置引油(溶剂)之前,要关闭所有的放空阀门,(例如:机泵出口处,控制阀处,冷热设备低点排空处,塔及容器顶部和底部放空处,冷换设备出入口丝堵及采样阀处等)然后再按规定改好流程,经操作工、班长、车间领导三级检查无误,方可引油(溶剂),在开始进油时,操作工要立即按进油流程认真检查,严防跑、冒、串事故发生。

9.引油前,油品操作工要加强油罐脱水,保证进入装置的油(溶剂)不带水。装油后,装置操作工也要加强脱水,防止升温时冲塔、冒顶和降温时冻凝事故的发生。

10.装油(或溶剂)时,油品计量要准确,装置操作工要每一至二小时向油品询问一次油量,做到心中有数(从流量计、液面计、往复泵行程数几个方面来平?油量)以防超量引起满塔(罐)跑油事故的发生。

11.烧瓦斯的加热炉(尾气、烧炉、惰性气体发生炉)开始用瓦斯时,必须采取措施,在安全的地方放空,赶走管线内的空气,经分析氧含量小于1%,方可点火,以防爆炸。所有瓦斯管线及阀门都要严格检查。

12.加热炉在灭火后再点???时,先要吹人蒸汽赶掉炉膛内积存的瓦斯,见烟筒冒蒸汽几分钟后再点火,以防点火爆炸。另外点火时不得使用汽油做引火物。

13.装置升温降温时,要缓慢按规定的升(降)温速度进行,要严格控制脱水温度,防止机泵抽空,设备憋压和冲塔冒罐等事故发生。

14.当升温(降温)达到一定温度时,要对设备、机泵、管线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5.整个开工过程中的所有操作,必须由操作员直接进行,无关人员不得乱调乱动仪表、阀门、设备。一定要按规定做好单位之间、岗位之间的配合联系工作,领导在现场可进行必要的检查指导。

三、正常生产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生产岗位的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工艺流程、操作条件、主要工艺参数及设备等,要熟练掌握各种事故(停电、停风、停水、停汽、燃料油中断等)的处理方法。

2.生产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技术规程和各项岗位责任制,对本岗位的设备运转情况和操作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要判断准确,处理得当。对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做好机泵的润滑工作,做到五定三级过滤,备用机泵要处于良好状态(热油泵要提前预热)一旦发生问题能及时启动切换,排除隐患。

3.任何一个岗位要调整操作,都要事先与有关单位,有关岗位做好联系,以免引起其它岗位发生问题。

4.经常认真检查并会使用本岗位的各种安全设施(如灭火机、灭火蒸汽线、防毒面具等)要保持良好可用,但不得随意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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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炼油化工装置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

贯彻落实科学巡检,明确细化分部各项巡检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巡检工作质量,对装置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值班及岗位生产的巡回检查管理。

3引用文件

《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4术语和定义

4.1科学巡检:以提高人的素质和强化“三基”建设为基础,提高巡检质量为核心。采用创新管理理念和科学管理方法,借助高科技巡检监控工具,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4.2常规巡检点:影响装置正常生产运行的设备或部位。

4.3关键巡检点:影响装置安全运行的重要设备或部位。

4.4特护巡检点:随时会出现非正常工况,对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设备或部位。

5职责和权限

5.1生产管理处是分部巡回检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车间的巡回检查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负责审定各生产车间《巡回检查管理实施细则》;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机动、安全、技术、办公室、车间等单位召开危害辨识及安全风险评估会议,审定关键巡检点和特护巡检点,并负责关键巡检点和特护巡检点台帐管理和上报。

5.2机动处负责审定电气、仪表车间的《巡回检查管理实施细则》并报生产管理处备案;负责对电气、仪表车间的巡回检查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负责巡检仪、视频监控等巡检设备的维修管理;参加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危害辨识及安全风险评估,对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提出专业管理措施和建议。

5.3安全环保处负责指导完善员工巡检作业的个人防护用具配备;参加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危害辨识及安全风险评估,对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提出专业管理措施和建

议;协助做好巡检管理有关工作。

5.4技术质量处负责完善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工艺监控指标,参加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危害辨识及安全风险评估,对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提出专业管理措施和建议;协助做好巡检管理有关工作。

5.5办公室负责提出装置区域治安巡逻管理措施和建议;负责对车间治安巡逻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5.6车间负责编制本单位各岗位的巡检线路、巡检内容、巡检时间、站名、站号,制定本车间《巡回检查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巡检仪、视频监控等巡检设备的使用管理,对本单位各岗位巡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危害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提出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上报生产管理处。

6工作程序

6.1各生产车间要通过优化人员、优化巡检线路,提高巡检科学性,并可采用视频监控、离线状态监测、电子智能巡检及多岗位交叉巡检等方式,开展巡检工作。

6.2各车间根据岗位实际情况,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具、巡检工具和设备监测器具,巡检人员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具、巡检工具和设备监测器具进行巡检。

6.3当班操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路线、内容,定时、定点进行高标准高质量巡回检查,检查各设备运行状况、现场仪表参数、现场跑、冒、滴、漏等情况,并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单独处理的及时按程序汇报。

6.4巡回检查要做到“看、听、摸、查、比”,机、电、仪专业和装置巡检人员在巡检中发现问题时,必须及时互相通报和联系处理。当出现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在确保巡检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巡检工作。

6.5机、电、仪专业巡检人员必须确保每天不少于2次的深度常规巡检,对关键巡检点不少于4次、特护巡检点不少于8次。其它特护机组的巡检和考核,按机动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6.6巡检过程中发生事件、事故,依据事件、事故汇报程序进行汇报或按事故应急预案

进行处理。

6.7巡检人员若遇生产操作或需处理问题而无法例行巡检时,要把情况写入交班日志;

巡检人员已按要求巡检,但因巡检设备故障出现的漏检、缺检项,当班巡检人员也应把情况写入交班日志。

6.8巡检人员在巡检过程中,要履行辖区内的治安巡逻职责,查陌生人,查可疑迹象,禁止无关人员和物品进入装置区域,发现案情及时报告经警中队接警值班室。

7巡检管理及要求

7.1对常规巡检点,各生产车间要落实科学巡检,按每小时巡检一次的要求制定本车间《巡回检查管理实施细则》。因临时停产停运不需要每小时巡检的设备和装置,巡检时间

由车间视情况而定,设备和装置恢复正常生产后,再恢复每小时巡检。其他特殊岗位的常规巡检由车间提出实施细则,生产管理处审定后执行。

7.2经评估审定的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各生产车间要按关键巡检点半小时巡检一次、特护巡检点15分钟巡检一次的要求,制定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巡检实施细则,严格执行。

7.3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的确定和变更,先由车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危害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提出评估意见上报生产管理处,生产管理处组织有关部门评估审定。专业处室可依据安全生产实际变化,及时提出关键巡检点和特护巡检点的变更要求,经生产管理处审定,相关车间、部门严格执行。

7.4各车间根据岗位生产要求如需修订巡检路线、巡检时间、巡检站点及巡检实施细则等内容,需报生产管理处审定、备案。电气、仪表车间则报机动处审定并报生产管理处备案。

7.5各装置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应依据安全生产实际实行动态管理,以使出现问题的设备或部位得到及时有效监控;对已处理好的设备或部位做好变更,报生产管理处,纳入正常管理。

7.6各车间管理人员每日要对本单位各岗位巡回检查进行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和两次“模拟问题”抽查。采用智能巡检系统的车间每周至少要下载一次巡检记录,对漏检缺检行为要进行考核,并保存相关记录,实行可追溯管理。

8检查与考核

相关考核按《×××××》执行。

9支持性文件

?××××考核办法》

10相关记录

10.1××××各岗位巡检记录

10.2××××车间值班巡检记录

10.3××××分部总值班巡检记录

10.4××××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台帐

篇3:炼油厂装置开停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炼化生产装置的开停工管理,保证生产装置在开停工过程中安全、平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装置正常开停工是指按计划、指令预先安排的停工和开工。紧急停工是指生产装置异常情况下的被迫停工。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格尔木炼油厂。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要求

第四条格尔木炼油厂主管生产的厂领导负责开停工文件的签发和组织实施。工艺技术科及生产运行科是生产装置开停工组织实施的具体责任部门。

第五条车间(装置)主任负责组织生产装置开停工方案及相关文件的编写、提交和开停工过程的实施。

第六条开停工文件包括装置操作变动审批单、开停工通知单、开停工方案、开停工规程(操作卡)以及开停工条件确认的相关确认文件。

第三章装置开、停工条件确认

第七条装置开工必须进行条件确认。确认程序为:

㈠生产装置开工前,首先由车间(装置)组织内部验收,合格后,向工艺技术科提出开工条件确认申请;

㈡工艺技术科组织设备管理科、质量安全环保科对开工条件进行进一步确认,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㈢确认合格后,车间(装置)根据生产运行科的开工安排,按照开工方案、开工规程(操作卡)组织开工。

第八条开工条件确认内容包括:

㈠开工领导小组已成立,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达到任职上岗条件;

㈡开工方案、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环保预案等技术资料、管理制度齐全;

㈢装置开工所需的原料、燃料、三剂、化学药品、标准样品、备品配件、润滑油(脂)等种类、数量满足,并按照要求装填到位;产品的包装材料、容器、运输设备就位;

㈣安全、工业卫生、消防、气防、救护、通讯、劳动保护等器材、设施配备到位,完好备用;岗位工器具已配齐;保运工作已落实;巡检路线及标牌已设置;

㈤检维修后的设备恢复完毕;容器、管线等设备检验合格,并有相关记录;

㈥设备、管线吹扫试压试漏合格,转动设备完好备用;装置盲板管理责任落实;

㈦安全设施(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仪、硫化氢报警仪等)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并投用;装置下水系统完好;有毒有害化学品存放及防护情况良好;开工中可能出现的退油、不合格品、“三废”及污染物等处置手段完备;

㈧仪表系统、各类联锁自保系统调试完毕,具备投用条件;能源计量表启用;设备标志、管道流向标志齐全、准确;

㈨电气设备调试合格,具备送电条件;

㈩取样设施完好,化验分析准备就绪;

(十一)施工现场清理干净,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设备、管线保温基本结束;

(十二)公用工程、油品储运、火炬系统等外部保障条件确认完好;

(十三)装置通过相关专业部门的安全验收。

第九条新建、改扩建装置首次开工必须执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

第十条新建、改扩建装置开工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价,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和削减措施。

第十一条装置停工必须进行条件确认。确认程序为:

㈠生产装置正常停工前,首先由车间(装置)组织内部停工条件确认,合格后向工艺技术科提出停工条件确认申请;

㈡由工艺技术科组织设备管理科、质量安全环保科对装置停工条件进行进一步确认,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㈢确认合格后,车间(装置)根据生产运行科的停工安排,按照停工方案、停工规程(操作卡)组织停工。

第十二条装置停工条件确认内容包括:

㈠停工领导小组已成立,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均达到任职上岗条件;

㈡停工方案、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环保预案等技术资料、管理制度齐全;

㈢安全、工业卫生、消防、气防、救护、通讯、劳动保护等器材、设施配备到位,完好备用;岗位工器具已配齐;停运工作已落实;巡检路线及标牌已设置;

㈣需要检修的装置检维修准备工作已落实,可以按照计划实施检维修;

㈤装置盲板管理责任落实,并有相关记录;

㈥安全设施(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仪、硫化氢报警仪等)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并投用;装置下水系统完好;有毒有害化学品存放及防护情况良好;停工中可能出现的退油、不合格品、“三废”及污染物等处置方案齐全,并有相关记录;

㈦公用工程、油品储运、火炬系统等外部保障条件确认完好。

第十三条开、停工方案的内容必须包括: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详细的技术方案、风险评估及消减措施、环境因素评价、开停工统筹图、盲板表等。

第十四条开停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开停工规程(操作卡)的要求和步骤进行,并严格执行步步确认签字。在开、停工过程中,每达到一个稳定状态,必须由车间(装置)主任进行签字确认。

第五章装置紧急停工及恢复运行的管理

第十五条装置临时发生较大的操作波动或异常情况下,按照事故处理预案退守到工艺、设备和人员安全的稳定状态,防止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装置退守到稳定状态后,由车间对装置操作波动或异常原因进行分析,初步确认是否具备恢复条件,并上报生产运行科。具备恢复条件则按开工规程恢复运行,否则按停工规程做进一步停工处理。

第十七条装置紧急停工后,车间必须对装置进行全面分析、检查和问题处理,消除工艺、设备安全运行隐患,尽快恢复生产。

第六章?考核

第十八条开、停工方案未按要求编写,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及时上报的,扣业绩考核分1分。

第十九条在开、停工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开、停工方案,每发现一次扣业绩考核分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厂纪厂规处理。

第二十条开、停工过程中操作规程(操作卡)的执行和步步确认签字按操作卡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车间(装置)未及时提出开、停工条件确认申请的,扣业绩考核分1分。

第二十二条在开停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条件确认的,每发现一次扣业绩考核分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厂纪厂规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工艺技术科负责解释、修订。

篇4:炼油工艺装置安全技术规程

炼油工艺装置安全技术规程

一、概述

炼油装置主要设备有加热炉、反应器、塔、容器、换热器、冷却器、机泵、电气设备、仪表以及工艺管线等。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一般都比较高。在生产过程中,大部分设备工艺管线内部布满着油品、油气和溶剂等易燃物,而且,都是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下进行操纵的。由于设备、阀门、法兰、工艺管线等的泄漏和超温、超压、冒顶等等题目的出现,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由于炉管结焦,设备机件的磨损、工艺设备和管线的泄漏,换热冷却设备的结垢,引起传热效率降低或者催化剂长期使用后活性下降,各种设备长期使用被腐蚀,需要进行鉴定。装置运转一定时间后需要停工检验。因此,炼油装置的安全技术工作,不仅是在生产时需要,在开工、停工、检验时同样也很重要,必须认真抓好。

二、开工时的安全要求和留意事项

1.开工前车间要向参加开工的所有职员进行工艺设备交底,具体讲解新增设备的技术指标,操纵条件及检验后的工艺流程变动情况。

2.制定周密细致的开工方案并组织所有操纵有员深进现场进行学习,使每个参加开工职员熟练把握操纵程序。开工步骤,明确本岗位责任,做到心中有数。

3.进行检验后的质量检查和设备试运,所有设备及工艺管线均须试压合格。

4.拆除检验时所加盲板,加好正常生产时需要加的盲板,要指定专人负责登记立帐防止遗漏。

5.组织好开工前的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清理检验现场,检验后的机具、更换下的设备,检验使用的架杆架板,全部拆除运走,临时电源全部拆除,搞好装置卫生。现场不得存有油污、杂木、破布垃圾等易燃物,保持上下水道畅通,管沟下水井盖板要全部盖好。

(2)照明、透风设备要齐全好用完整。符合防爆要求,转动设备要有防护罩,所有梯子、平台和栏杆等保护设施要齐全牢固。

(3)所有消防设施、灭火工具要齐全好用。

(4)所有检验时破坏和新上设备、管线的保温要搞好。

(5)所有受压容器和设备的安全阀必须重新定压,并有铅封标志,拆除设备试压时安全阀前所加盲板,并使安全阀前阀门保持全开状态。

6.管线引进蒸汽或扫线前,应先将蒸汽内冷凝水脱尽再引进,引汽应缓慢进行,防止水击震坏设备。

7.开工时需要赶除空气的装置或系统,必须按规定的介质逐步进行更换,不准留死角。空气从各设备顶部排空,达到规定指标为止。

8.在装置引油(溶剂)之前,要封闭所有的放空阀门,(例如:机泵出口处,控制阀处,冷热设备低点排空处,塔及容器顶部和底部放空处,冷换设备出进口丝堵及采样阀处等)然后再按规定改好流程,经操纵工、班长、车间领导三级检查无误,方可引油(溶剂),在开始进油时,操纵工要立即按进油流程认真检查,严防跑、冒、串事故发生。

9.引油前,油品操纵工要加强油罐脱水,保证进进装置的油(溶剂)不带水。装油后,装置操纵工也要加强脱水,防止升温时冲塔、冒顶和降温时冻凝事故的发生。

10.装油(或溶剂)时,油品计量要正确,装置操纵工要每一至二小时向油品询问一次油量,做到心中有数(从流量计、液面计、往复泵行程数几个方面来平衡油量)以防超量引起满塔(罐)跑油事故的发生。

11.烧瓦斯的加热炉(尾气、烧炉、惰性气体发生炉)开始用瓦斯时,必须采取措施,在安全的地方放空,赶走管线内的空气,经分析氧含量小于1%,方可点火,以防爆炸。所有瓦斯管线及阀门都要严格检查。

12.加热炉在灭火后再点火时,先要吹人蒸汽赶掉炉膛内积存的瓦斯,见烟筒冒蒸汽几分钟后再点火,以防点火爆炸。另外点火时不得使用汽油做引火物。

13.装置升温降温时,要缓慢按规定的升(降)温速度进行,要严格控制脱水温度,防止机泵抽空,设备憋压和冲塔冒罐等事故发生。

14.当升温(降温)达到一定温度时,要对设备、机泵、管线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题目及时处理。

15.整个开工过程中的所有操纵,必须由操纵员直接进行,无关职员不得乱调乱动仪表、阀门、设备。一定要按规定做好单位之间、岗位之间的配合联系工作,领导在现场可进行必要的检查指导。

三、正常生产中的安全留意事项

1.生产岗位的职员,要熟悉本岗位的工艺流程、操纵条件、主要工艺参数及设备等,要熟练把握各种事故(停电、停风、停水、停汽、燃料油中断等)的处理方法。

2.生产岗位职员,必须严格执行技术规程和各项岗位责任制,对本岗位的设备运转情况和操纵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要判定正确,处理得当。对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做好机泵的润滑工作,做到五定三级过滤,备用机泵要处于良好状态(热油泵要提前预热)一旦发生题目能及时启动切换,排除隐患。

3.任何一个岗位要调整操纵,都要事先与有关单位,有关岗位做好联系,以免引起其它岗位发生题目。

4.经常认真检查并会使用本岗位的各种安全设施(如灭火机、灭火蒸汽线、防毒面具等)要保持良好可用,但不得随意动用。

5.生产中严格执行工艺卡片、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超转数等不正常现象的发生。

6.装置内严禁烟火,用火要办理手续,不准穿钉子鞋进进装置,不准用铁器直接在装贮油的设备、容器上敲打,不准在高温设备管线上放置易燃物,烘烤衣物及食品,避免造成火灾事故。

7.禁止用汽油(包括溶剂)擦洗地面,工具和设备等。靠近高温设备和火源处不准放置油桶,以免引起火灾。

8.机泵、管线、容器发生跑油或漏出瓦斯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用蒸汽掩护,吹散瓦斯和油蒸汽,以防瓦斯和油蒸汽积存,造成事故。

9.进进岗位的操纵职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好劳保用品,女工要戴好工作帽,发辫必须塞进帽内,以防被转动设备绞伤。

1O.新工人、实习代培职员进进装置,必须在本岗位操纵职员带领下工作,不经答应不得单人操纵及动用仪表和设备,避免误操纵引起事故。

11.岗位操纵职员调换时,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学习,然后进行技术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顶岗操纵。

12.原料或产品换罐。操纵方案改变等,操纵职员要严密留意防止原料泵抽空,产品泵憋压,使操纵条件被破坏。

13.油品出装置防止超温超压,一般出装置温度必须高于油品凝固点10℃以上,进罐的温度必须低于100℃,防止突沸。

14.阀门特别是铸铁阀在关紧时不要用力过大,打开阀门时一般不要开到头,而应回松,防止阀门损坏,造成事故。

15.装置内凡有泄漏处,要及时修睦,暂时无法处理的,也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事故。

16.装置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时清扫,要保持装置内下水井,排水沟畅通。

四、停工扫线的安全技术规程

停工检验的实践证实:设备及管线的抽空、扫线、排空工作做的好坏,是关系到检验工操纵能否顺利进行和人身及设备安全的重要条件。因此,必须认真对待。

1.停工前根据检验类型,动火范围等,制订出具体的停工方案和要求标准,参加停工职员应认真学习,熟练把握操纵程序,停工步骤,明确本岗位的责任,做到心中有数。

2.在实施停工方案的每一步骤前,都要事先与有关单位有关岗位联系好,以免引起其它岗位发生题目。

3.扫线时,要留意选择扫线介质、瓦斯线、高温管线。不准用压缩风扫线,以防止形成爆炸混合物着火爆炸。

4.扫线时,应先扫重质油线,然后扫轻质油线(防止重质油线冻凝)应集中汽量按系统逐次进行扫线,防止因全面开汽扫线造成蒸汽压力降低,不易扫净。要把所有的管路都扫到(包括支路),不得留有死角,扫完线应先关被扫管线阀门,后停汽,防止油品倒流。

5.扫线前,要先排净蒸汽里的冷凝水,然后慢慢开汽,由小到大,防止发生水击,震坏管线和设备。

6.机泵出口及管线上的压力表阀门在扫线前要全部封闭,防止水击震坏。

7.扫线时,不得直接经过齿轮油表,而应走付线。

8.管壳式冷换设备在用蒸汽吹扫时,一程吹扫,另一程必须有放空泄压处,防止液体气化,憋坏设备。

9.塔、容器及冷换设备在把油抽空,扫完线之后,还要用蒸汽蒸塔、水洗(塔、容器内动火时,必须用蒸汽蒸塔不小于48小时,不动火时,也要蒸塔不小于24小时)在最低点排空,直到排汽中不带油为止。

10.在吹扫出装置管线时,在扫线前应事先与油品操纵员联系好,防止憋压、冒顶事故发生。

11.全装置吹扫完毕后,应将各管线设备的低点放空打开,放掉因扫线积存的冷凝水。

12.做好明沟、下水道、下水井的处理工作,确保检验动火安全。

13.塔、罐、容器吹扫、蒸塔、水洗完毕后,要打开上、中、下三个人孔,进行自然透风不少于十二小时。

篇5:炼油工艺装置安全技术规程

炼油工艺装置安全技术规程

一、概述

炼油装置主要设备有加热炉、反应器、塔、容器、换热器、冷却器、机泵、电气设备、仪表以及工艺管线等。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一般都比较高。在生产过程中,大部分设备工艺管线内部布满着油品、油气和溶剂等易燃物,而且,都是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下进行操纵的。由于设备、阀门、法兰、工艺管线等的泄漏和超温、超压、冒顶等等题目的出现,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由于炉管结焦,设备机件的磨损、工艺设备和管线的泄漏,换热冷却设备的结垢,引起传热效率降低或者催化剂长期使用后活性下降,各种设备长期使用被腐蚀,需要进行鉴定。装置运转一定时间后需要停工检验。因此,炼油装置的安全技术工作,不仅是在生产时需要,在开工、停工、检验时同样也很重要,必须认真抓好。

二、开工时的安全要求和留意事项

1.开工前车间要向参加开工的所有职员进行工艺设备交底,具体讲解新增设备的技术指标,操纵条件及检验后的工艺流程变动情况。

2.制定周密细致的开工方案并组织所有操纵有员深进现场进行学习,使每个参加开工职员熟练把握操纵程序。开工步骤,明确本岗位责任,做到心中有数。

3.进行检验后的质量检查和设备试运,所有设备及工艺管线均须试压合格。

4.拆除检验时所加盲板,加好正常生产时需要加的盲板,要指定专人负责登记立帐防止遗漏。

5.组织好开工前的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清理检验现场,检验后的机具、更换下的设备,检验使用的架杆架板,全部拆除运走,临时电源全部拆除,搞好装置卫生。现场不得存有油污、杂木、破布垃圾等易燃物,保持上下水道畅通,管沟下水井盖板要全部盖好。

(2)照明、透风设备要齐全好用完整。符合防爆要求,转动设备要有防护罩,所有梯子、平台和栏杆等保护设施要齐全牢固。

(3)所有消防设施、灭火工具要齐全好用。

(4)所有检验时破坏和新上设备、管线的保温要搞好。

(5)所有受压容器和设备的安全阀必须重新定压,并有铅封标志,拆除设备试压时安全阀前所加盲板,并使安全阀前阀门保持全开状态。

6.管线引进蒸汽或扫线前,应先将蒸汽内冷凝水脱尽再引进,引汽应缓慢进行,防止水击震坏设备。

7.开工时需要赶除空气的装置或系统,必须按规定的介质逐步进行更换,不准留死角。空气从各设备顶部排空,达到规定指标为止。

8.在装置引油(溶剂)之前,要封闭所有的放空阀门,(例如:机泵出口处,控制阀处,冷热设备低点排空处,塔及容器顶部和底部放空处,冷换设备出进口丝堵及采样阀处等)然后再按规定改好流程,经操纵工、班长、车间领导三级检查无误,方可引油(溶剂),在开始进油时,操纵工要立即按进油流程认真检查,严防跑、冒、串事故发生。

9.引油前,油品操纵工要加强油罐脱水,保证进进装置的油(溶剂)不带水。装油后,装置操纵工也要加强脱水,防止升温时冲塔、冒顶和降温时冻凝事故的发生。

10.装油(或溶剂)时,油品计量要正确,装置操纵工要每一至二小时向油品询问一次油量,做到心中有数(从流量计、液面计、往复泵行程数几个方面来平衡油量)以防超量引起满塔(罐)跑油事故的发生。

11.烧瓦斯的加热炉(尾气、烧炉、惰性气体发生炉)开始用瓦斯时,必须采取措施,在安全的地方放空,赶走管线内的空气,经分析氧含量小于1%,方可点火,以防爆炸。所有瓦斯管线及阀门都要严格检查。

12.加热炉在灭火后再点火时,先要吹人蒸汽赶掉炉膛内积存的瓦斯,见烟筒冒蒸汽几分钟后再点火,以防点火爆炸。另外点火时不得使用汽油做引火物。

13.装置升温降温时,要缓慢按规定的升(降)温速度进行,要严格控制脱水温度,防止机泵抽空,设备憋压和冲塔冒罐等事故发生。

14.当升温(降温)达到一定温度时,要对设备、机泵、管线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题目及时处理。

15.整个开工过程中的所有操纵,必须由操纵员直接进行,无关职员不得乱调乱动仪表、阀门、设备。一定要按规定做好单位之间、岗位之间的配合联系工作,领导在现场可进行必要的检查指导。

三、正常生产中的安全留意事项

1.生产岗位的职员,要熟悉本岗位的工艺流程、操纵条件、主要工艺参数及设备等,要熟练把握各种事故(停电、停风、停水、停汽、燃料油中断等)的处理方法。

2.生产岗位职员,必须严格执行技术规程和各项岗位责任制,对本岗位的设备运转情况和操纵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要判定正确,处理得当。对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做好机泵的润滑工作,做到五定三级过滤,备用机泵要处于良好状态(热油泵要提前预热)一旦发生题目能及时启动切换,排除隐患。

3.任何一个岗位要调整操纵,都要事先与有关单位,有关岗位做好联系,以免引起其它岗位发生题目。

4.经常认真检查并会使用本岗位的各种安全设施(如灭火机、灭火蒸汽线、防毒面具等)要保持良好可用,但不得随意动用。

5.生产中严格执行工艺卡片、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超转数等不正常现象的发生。

6.装置内严禁烟火,用火要办理手续,不准穿钉子鞋进进装置,不准用铁器直接在装贮油的设备、容器上敲打,不准在高温设备管线上放置易燃物,烘烤衣物及食品,避免造成火灾事故。

7.禁止用汽油(包括溶剂)擦洗地面,工具和设备等。靠近高温设备和火源处不准放置油桶,以免引起火灾。

8.机泵、管线、容器发生跑油或漏出瓦斯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用蒸汽掩护,吹散瓦斯和油蒸汽,以防瓦斯和油蒸汽积存,造成事故。

9.进进岗位的操纵职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好劳保用品,女工要戴好工作帽,发辫必须塞进帽内,以防被转动设备绞伤。

1O.新工人、实习代培职员进进装置,必须在本岗位操纵职员带领下工作,不经答应不得单人操纵及动用仪表和设备,避免误操纵引起事故。

11.岗位操纵职员调换时,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学习,然后进行技术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顶岗操纵。

12.原料或产品换罐。操纵方案改变等,操纵职员要严密留意防止原料泵抽空,产品泵憋压,使操纵条件被破坏。

13.油品出装置防止超温超压,一般出装置温度必须高于油品凝固点10℃以上,进罐的温度必须低于100℃,防止突沸。

14.阀门特别是铸铁阀在关紧时不要用力过大,打开阀门时一般不要开到头,而应回松,防止阀门损坏,造成事故。

15.装置内凡有泄漏处,要及时修睦,暂时无法处理的,也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事故。

16.装置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时清扫,要保持装置内下水井,排水沟畅通。

四、停工扫线的安全技术规程

停工检验的实践证实:设备及管线的抽空、扫线、排空工作做的好坏,是关系到检验工操纵能否顺利进行和人身及设备安全的重要条件。因此,必须认真对待。

1.停工前根据检验类型,动火范围等,制订出具体的停工方案和要求标准,参加停工职员应认真学习,熟练把握操纵程序,停工步骤,明确本岗位的责任,做到心中有数。

2.在实施停工方案的每一步骤前,都要事先与有关单位有关岗位联系好,以免引起其它岗位发生题目。

3.扫线时,要留意选择扫线介质、瓦斯线、高温管线。不准用压缩风扫线,以防止形成爆炸混合物着火爆炸。

4.扫线时,应先扫重质油线,然后扫轻质油线(防止重质油线冻凝)应集中汽量按系统逐次进行扫线,防止因全面开汽扫线造成蒸汽压力降低,不易扫净。要把所有的管路都扫到(包括支路),不得留有死角,扫完线应先关被扫管线阀门,后停汽,防止油品倒流。

5.扫线前,要先排净蒸汽里的冷凝水,然后慢慢开汽,由小到大,防止发生水击,震坏管线和设备。

6.机泵出口及管线上的压力表阀门在扫线前要全部封闭,防止水击震坏。

7.扫线时,不得直接经过齿轮油表,而应走付线。

8.管壳式冷换设备在用蒸汽吹扫时,一程吹扫,另一程必须有放空泄压处,防止液体气化,憋坏设备。

9.塔、容器及冷换设备在把油抽空,扫完线之后,还要用蒸汽蒸塔、水洗(塔、容器内动火时,必须用蒸汽蒸塔不小于48小时,不动火时,也要蒸塔不小于24小时)在最低点排空,直到排汽中不带油为止。

10.在吹扫出装置管线时,在扫线前应事先与油品操纵员联系好,防止憋压、冒顶事故发生。

11.全装置吹扫完毕后,应将各管线设备的低点放空打开,放掉因扫线积存的冷凝水。

12.做好明沟、下水道、下水井的处理工作,确保检验动火安全。

13.塔、罐、容器吹扫、蒸塔、水洗完毕后,要打开上、中、下三个人孔,进行自然透风不少于十二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