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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运输机械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2024-04-21 阅读 6158

起重运输机械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一)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操作安全要求

1.混凝土输送泵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8.机械在社会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9.机械通过桥梁前,应了解桥梁的承载能力,确认安全后方可低速通过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10.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1.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应将机械停放在地势较高的坚实地面。

12.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13.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机械设备机体及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距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采编:www.QiquhA.com.com

篇2:建筑工人安全作业指导书塔式起重机垂直运输机械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作业指导书--塔式起重机及垂直运输机械

第十一章塔式起重机及垂直运输机械

11.1塔式起重机

由于高层建筑的迅速增加,塔式起重机已成为建筑施工中的主要起重吊装机械,规格型号的不断更新,技术性能的日益提高。如管理不严,使用不当就会发生重大事故,其中多数事故是在拆装过程中发生的。为此,建设部先后颁发了城建第5号《加强塔式起重机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建建[1995]749号《关于加强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拆装管理的通知》、建建[1997]86号《关于印发塔式起重机使用和拆装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对塔式起重机使用和拆装的管理作出规定,塔机的拆装应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安装后的塔机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1.1上回转塔式起重机是通过平衡臂与起重臂保持机身平衡,在拆装平衡臂与起重臂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持机身的平衡,很多起重机的倾翻事故都是由于不平衡而造成的。

11.1.2塔身与基础平面垂直度偏差值不得大于4/1000《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9462)。起重机检验要求应根据《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中塔式起重机部分的要求。

11.1.3塔式起重机的顶升属高处作业,顶升过程中使起重机回转平台及以上部结构与塔身处于分离状态,需要有严格的作业要求,如果因连接螺栓拆卸困难而采用旋转起重臂来松动螺栓的错误做法,将为破坏起重臂平衡而造倾翻事故。

11.1.4塔式起重机升高到一定高度,需要与建筑物附着锚固,以保持其稳定性,并应确保锚固装置的牢固可靠。附着高度、间距应符合塔机说明书性能规定的要求。

11.1.5各行程限位开关是为防止超越有效行程的安全保护装置,当行程限位开关失灵或当作控制开关使用,将失去安全保护作用而很容易发生事故。各行程开关应经常检查其有效性,不得随时更改和扩大限位开关行程。

11.1.6遇有风暴时,应使起重机臂能随风转动,以减少起重要迎风面积的风压。行走式塔机应锁紧夹轨器,增加塔机的稳定性,防止造成倾翻。

11.1.7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要求

(1)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有合格证上岗证书方能操作,并且学习的塔型应与实际操作的塔型一致,人员应做到相对稳定,不得与其它塔机人员随便调换。

(2)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长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例保记录。

(3)认真阅读塔机说明书,司机必须遵照不同的塔机说明书要求使用。新装的或经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运转。

(4)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方法应该作空载试车同时进行各限位试验,不能只检验安全装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规定作运行试验。

(5)做将空载试运行,施工中塔吊的各种运行动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进行空车试验,试车中注意各部件及转动声响的检查。

(6)吊物时,不要吊起后立即升到所需高度,做到慢起钩(以达到减少惯性力),重物离地50cm左右时稍停,认为没有问题后再继续起升。

(7)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张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杆的下方,防止物件坠落伤人。

(8)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后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得随意操作。当任何人发出危险信号时,司机必须立即停车。

(9)一般规定塔吊每班应有两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监护指挥,以避免因帮扎不当而发生物体坠落碰撞等事故。

(10)提升重物前,要确认重物的真实重量,要做到不超过规定荷载、力矩。

(11)不准起吊被埋住,冻粘的物件,否则因重量不清,发生超载事故。

(12)不准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稳超力矩而倾翻。

(13)禁止做快速回转和回转时紧急制动,因为快速回转和紧急制动,会造成构件就位困难,塔身过大扭矩和重物的过大离心力容易发生撞击等危险。

(14)操作中遇有大风(六级以上)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5)工程完毕,吊钩升到距起重臂2~3m处,变幅小车放靠塔身3~5m处。行走式塔吊开到轨道中间位置停放,起重臂平行轨道方向。夹紧轨钳。应把所有控制器搬到零位,并切断电源。

11.2龙门架、井字架垂直升降机

11.2.1垂直升降机的构造

垂直升降机的构造有:立柱、吊篮、导轨、底盘、滑轮、卷扬机、摇臂把杆;其安全防护装置有:楼层停靠装置、断绳保险装置、吊篮自落门、卸料层口防护栏杆、进料口防护棚、超高限位装置、下极限限位装置、超载限位器、通迅装置、楼层料台防护门等。

11.2.2基础、附墙架、缆风绳的要求

11.2.2.1基础:根据升降机的类型及土质情况确定基础作法,一般对于架设高度在30m以下的升降机,可在原土夯实后,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厚度一般不少于30cm,砼强度等级不小于C20。同时应避免发生不均匀的沉陷,基础与底盘必须紧密连接。高架升降机的基础,必须依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基础应高出地面,作好排水措施。基础周围5m内,不得有强力的振动和开挖场、基糟等。

11.2.2.2附墙架

为固定升降机的架体,在架设过程中,每间隔一定高度必须设一道附墙杆件与建筑结构部分进行连接,从而确保架体的自身稳定。因为架体的竖立和使用,除去竖向荷载由架体传给基础外,由于风力及吊篮载物的偏重,运行中间隙过大等原因产生了水平荷载。附墙架的作用,就是把这些不稳定的水平力传递给建筑物,在施工方案中要预先考虑附墙杆与建筑物的连结方法及设置位置,不能采用将架体与外脚手架临时连接的方法来固定架体。因为脚手架本身不具备刚性结构的特点,受水平力作用容易产生变形。附墙架的间距不能随意加大,必须按图纸规定的尺寸,一般每隔7m必须设一道附墙架,附墙架应随架体的接高及时安装好,连墙杆与架体建筑物的连接宜采用销轴连接。

11.2.2.3缆风绳:当升降机无条件设置附墙架时,应采用缆风绳固定架体。

(1)缆风绳的位置,当升降机架体经计算强度及刚度可以满足额定载荷的使用要求时,第一道缆风绳的位置可设置在距地面15m高处,架体超过15m以上,每增高10m就要增架一组缆风绳。

(2)缆风绳的布局,每组、每道不少于四根,沿架体对角布置,缆风绳一端系在架体上(钢丝绳与架体的连接应用吊环),另一端固定在地锚上。缆风绳与地成的夹角,应以45°~60°为宜。靠地锚端应增设能调整缆风绳松紧的调级螺栓,并加以保

险,不得利用树木、电杆作地锚使用。

(3)缆风绳的材料,按照受力情况应采用直径不小于9.3mm的钢丝绳,其安全系数为3.5(计算主要考虑风载),如果缆风绳受力按1000kg计算时,要乘以3.5倍安全系数。可选直径9.3mm的钢丝绳(其破断力为3.8t>3.5t)。缆风绳不得采用钢筋、多股铅丝和综绳、麻绳作为井架的缆风绳。

(4)地锚的受力情况,地锚的埋设位置如何,直接会影响缆风绳的作用。地锚的角度不当,或受力达不到要求会发生变形,造成架体倾斜甚至倒塌。选择缆风绳的锚固点时,应根据土质情况,决定地锚的形式和作法。

(5)地锚的形式一般分桩式和水平地锚:a、桩式地锚是由园木或钢管,插成一排或二排,所插入的排数及深度应根据受力的大小而定,但每根桩的入土深度不小于1.5m,所在排数内的桩应相符连接固定。b、水平地锚是用几根园木或钢管捆绑在一起,或用钢筋混凝土预制块,埋入地内而成。埋入地内的深度根据受力大小和地质情况而定。一般为1.5m以下,捆绑的钢丝绳从斜前方向引出,与缆风绳连接,加装调节螺栓,收紧缆风绳来增加地锚的受力。

11.3卷扬机与钢丝绳

11.3.1卷扬机

(1)卷扬机的牵引力应满足升降机额定重量的要求,应选用正反转卷扬机,吊篮的上下运动,皆靠动力控制,这种卷扬机使用安全,设备磨损小,架体晃动小。

(2)卷扬机的位置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要选择视线良好,远离危险作业区域。一般低架升降机、卷扬机距第一个导向轮(地滑轮)的水平距离约在15m左右。按规定要求,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轮的距离,带糟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糟卷筒应大于20倍,地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地滑轮与卷扬机距离的钢丝绳应采取过道保护,并应有防止钢丝绳拖地的措施。

11.3.2钢丝绳

(1)升降机的钢丝绳需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断丝与磨损程度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立即更换。一般钢丝绳的报废标准:a、断丝标准一念拒内为6丝;b、磨损和腐蚀大于钢丝绳直径的7%;c、外层磨损达钢丝直径的4%时应报废。同时钢丝绳应定期刷油保持润滑状态。

(2)钢丝绳绳卡的使用、卡子的大小,要适合钢丝绳的粗细。U型环卡的内侧净距,要比钢丝绳直径大1~3mm。卡子使用时,一定要把U型螺栓拧紧,直到钢丝绳被压扁1/3左右为止。绳卡之间的排列距一般为钢丝绳直径的6~8倍左右,应将U型环卡放在绳头的一侧,压板放在主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工作卡子的数量不得少于3只,在尾端加一个安全长,安全长离绳头距离不小于140mm。

11.4升降机的安全使用

11.4.1升降机应有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管理,组装后应进行验收,并进行空载,动载和超载试验。

11.4.2升降机司机应经专门培训,人员要相对稳定,每班开机前,应对卷扬机、钢丝绳、地锚、缆风绳进行检查,进行空车运行,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并做好例保记录。

11.4.3吊篮严禁载人,升降机主要是运送物料,在安全装置可靠的情况之下,装卸料人员才能进入到吊篮内工作,禁止攀登架体和人在架体下面穿越。

11.4.4要设置灵敏可靠的联络信号装置,做到各操作层均可同司机联系。

11.4.5缆风绳与附墙架,不得随意拆除。凡需临时拆除的应先进行加固,待恢复后,方可使用升降机。如属缆风绳改变位置,要重新埋设地埋,待新缆风绳栓好后,原来的缆风绳方可拆除。

11.4.6保养设备必须在停机后进行,禁止在设备运行中擦洗、注油等工作。需重新在卷筒上缠绳时,必须两人操作,一人开机一人扶绳,相互配合。司机在操作中要经常注意转动机构的磨损,发现磨绳,滑轮磨偏等现象,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立即解决。

11.4.7架体及轨道发生变形必须及时纠正,严禁超载运行。下班或司机离暂时离开,应将吊篮降到地面停放,并切断电源锁好电和门,不得随意交付其它人员进行操作。

11.5外用施工电梯

11.5.1构造与安全装置

外用电梯一般有梯笼(吊笼)、底笼(围栏)、标准节、附壁架、主转动机构、限速器、天轮、平衡铁、吊杆、电器等部分组成。

11.5.1.1梯笼(吊笼):梯笼是电梯运载人和物料的机构,笼内有转动机构、限速器及电箱等,外侧附有驾驶室,并设置了门保险开关与门联锁,在梯笼的前后门关好之后,梯笼才能运行。

11.5.1.2底笼(围栏):底笼是施工外用电梯底部的钢板网护栏,入口处有门,门的开启装置与梯笼门配合动作,底笼骨架装有四个缓冲弹簧,防止梯笼坠落时起缓冲作用。

11.5.1.3标准节:按施工高度的需要高度组装,允许运行的最高点和最低点,装设了行程极限开关,当梯笼上升下降到极限位置时,碰撞限位开关,切断电源使梯笼停止上下。

11.5.1.4附壁架:立柱与架体的稳定是靠附壁架与建筑物的连接来实现。附壁架的设置距离,应按说明书规定的距离,架体随建筑物的升高必须及时按装附壁架。

11.5.1.5主转动机构:电动机通过联轴节带动蜗轮减速箱,驱动蜗轮轴端的转动齿轮,由齿轮与固定在立柱上的齿条相齿合,随齿条的反作用力,使梯笼上下运行。

11.5.1.6限速器:限速器是升降机的主要安全装置,它可以限制梯笼的运行速度,防止坠落事故。

11.5.1.7天轮:是支承两对梯笼和平衡块的定滑轮。

11.5.1.8平衡铁:梯笼在正常运行时挂有平衡铁,电梯顶部装有平衡铁保护开关,当平衡铁钢丝绳突然断开,梯笼失去平衡时,保护开关动作,使电磁控制器制动梯笼,停止运行。

11.5.1.9吊杆:用于电梯拆装,立柱吊装完毕,进入正常时,应把吊杆拆下,需要时重新安装。

11.5.2外用电梯的安装与拆卸

11.5.2.1外用电梯的安装和拆除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按照说明书及现场的施工条件确定,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拆装单位进行施工。

11.5.2.2电梯立柱的纵向中心到建筑物的距离,应选择较小距离,以利整机的稳定,基础的设置,应根据说明书规定,其耐压力不小于10tm2,混凝土强度不小于200#。

11.5.2.3安装和拆卸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熟悉图纸,安装程序及检查要点。标准节安装两节后,要在两个方向进行垂直度测试及调整,并把平衡块、吊笼就位。

11.5.2.4调试梯笼,调试导向滚轮与导轨间隙,以电梯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并在离地面应为10m高度以内,做上下运行试验。

11.5.2.5架体

的升高必须按规定进行附墙连接。第一道距地面10m左右,以后每隔6m设一道(具体按说明书规定)。连接件必须紧固,同时应调整好立柱的垂直度,每10m垂直度偏差不大于5mm。

11.5.2.6加节安装时,由于此时尚未安装上限位保险,因此必须控制梯笼的上滚轮,升到离齿条顶端50cm处,同时因处于无配重运行,工作时必须用钢丝绳连接立柱做好保险。

11.5.2.7立柱升到全高后,装上天轮组,将梯笼升高到离天轮1.5m左右,钢丝绳绕过天轮,其下端与平衡铁用绳卡固定,钢丝绳直径为18.5mm,卡子不得少于4个,间距按100~120mm,当配重碰到缓冲弹簧时,梯笼顶离天轮架的距离应不小于300mm。

11.5.2.8安装完毕,应进行整机运行调试,荷载试验按照《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5.2.9在拆除平衡块之前,必须对升降机的附壁杆、制动器的间隙,转动机构的运行等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拆除。

11.5.2.10梯笼升至配重落地,然后再启动慢慢上升50cm左右,梯笼不发生下滑,即可开始按顺序拆除。

11.5.2.11先将平衡铁拆除,放平,拆卸钢丝绳及天轮组。梯笼升至接近柱顶处,拆除立柱标准节,此时梯笼处天无平衡重运行,应按照第11.5.2.6条中的措施进行。每拆除两个标准节,随之同时把附壁支撑架拆下,拆下的附件装入梯笼时,其吊重不能超载,无配重时载重量应折减。

11.5.2.12安装拆除附壁杆以及各层通道架设铺板时,梯笼应停置在作业面的高度,不能在装拆过程中,梯笼同时上下运行。

11.5.2.13安装和拆除的作业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挂好安全带,并必须具备有相应资质的操作上岗证方可进行拆装作业。

11.5.3安全注意事项

11.5.3.1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取证后方可操作,同时应做到定机定人。

11.5.3.2电梯每班首次运行应分别作空载或满载运行,将梯笼升高离地面0.5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灵敏性,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11.5.3.3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应严格控制载重量,在无平衡重时,其载重量应折减50%。

11.5.3.4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应按操作按纽操作,严禁以碰撞行程限位来实现停车。

11.5.3.5在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能离开操纵岗位,作业后,将梯笼降到地面,各控制开关板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箱和梯门,不得交给其它人员进行操作。

11.5.3.6电梯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的栏杆应安全可靠(具体按临边洞口防护要求实施)。

11.5.3.7限速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靠。

11.5.3.8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电梯,要有明确的联络信号,风力达六级以上,应停止使用,并将梯笼降到地面。

11.5.3.9电梯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应在首层高度的地方架设防护棚。各停靠的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和安全门,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进行封闭。

篇3: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

工程名称***工程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交底交底日期:*年*月*日

交底内容:

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一)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操作安全要求

1.混凝土输送泵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8.机械在社会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9.机械通过桥梁前,应了解桥梁的承载能力,确认安全后方可低速通过。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10.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1.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井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应将机械停放在地势较高的坚实地面。

12.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13.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机械设备机体及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距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起重运输机械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1以下1~1520~4060~110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近距离(m)1.5345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m)11.5246

14.作业前必须检查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位开关、防脱钩装置及吊索具,确认安全。

15.作业前必须了解现场的道路、构筑物、架空电线及吊物的情况。起重机械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应无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16.作业时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信号工的统一指挥,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17.不得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装置。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制动。

18.严禁起重机械超载作业。严禁斜拉、斜吊和吊装埋入地下的物体。起吊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前,必须确认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已全部松动。

19.吊装零散物时,必须用吊笼。

20.起吊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10~30cm,经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再行提升。对可能晃动转动的重物,必须拴控制绳。

21.吊装作业时,严禁人员在吊物下方穿行或停留。

22.起升和降落的速度应均匀,严禁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回转动作应平稳,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操作。

23.卷筒土上的钢丝绳应联接牢固、排列整齐。放绳时。卷筒上的钢丝应保留3脚以上。铜丝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24.运输车辆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二)载重汽车司机注意安全事项

1.载重汽车在遭骆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载重汽车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

3.运载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时,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4.在施工现场行驶时应遵守现场的限速规定。无限速规定时,应根据现场道路及周围人员情况确定车速.但最大时速不得大于15公里。

5.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鸣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6.使用起重机、装载机、挖掘机装卸车时,汽车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三)自卸汽车司机注意安全事项

1.自卸汽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驾驶自卸汽车。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驾驶自卸汽车。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驾驶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藏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反保养作业。

8.车厢内严禁载人。

9.自卸汽车在淘槽边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卸料时汽车后轮距槽边不得小于15m.并设牢固挡掩。

10.举升车厢检修、保养车辆时,必须将车厢支撑牢固。

(四)油罐车司机注意安全事项

l.油罐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糟证上岗。

2.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驾驶油罐车。酒届

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驾驶油罐车。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驾驶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

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8.油罐车的各种专用装置必须完好,油泵、油管、油罐接央、闽门、加油口等应密封良好无泄漏,通气孔应畅通,接地链条应符合规定。

9.油罐汽车的化油器不得有回火现象。油罐汽车附近严禁明火操作,严禁吸烟。油罐汽车停放时应远离火源;炎热季节应选择荫凉处停放;雷雨天气不得将车停放在大树或高压线下。

10.检修人员检修车辆时,不得携带火种,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五)机动翻斗车司机注意安全事项

1.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行驶时,车斗的锁紧机构必须锁紧,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2.严禁驾驶室以外任何部位载人。

3.下雪、结冰等情况下路面条件较差时,应低速行驶,不得紧急制动。

4.上下坡时应换低速挡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重车下玻应倒车行驶。

5.使用装载机等机械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6.在坑、沟槽边沿卸料时,轮胎应与坑、沟槽沿保持15m以上的距离,并设置牢固挡掩。严禁直接向坑、沟槽内卸料。

7.车斗装载物料的高度,不得影响司机视线,宽度不得超出斗宽。

8.车辆停放时,应停放在平坦的地面上。在斜坡上停放时应用木楔打掩。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将发动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六)叉车

1.内燃式叉车在室内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严禁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作业。

2.叉装作业时,物件应尽量靠近叉装架。其重心应在叉装架中心。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叉装架后倾,货物离地尽可能低。在载物行驶时,起步应平稳。变换前进后退方向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不得急转弯。行驶时不得紧急制动。

3.当叉装架后倾至极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时,必须将操纵手柄置于中间位置。不得同时操纵两个手柄。

4.当搬运大体积货物驾驶员视线被挡住时,必须倒车低速行驶。

5.叉装作业严禁超载。严禁用叉齿拔埋人地下的物体。

6.严禁叉车载人。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在货叉下穿行或停留。

(七)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安全事项

1.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板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元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5.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停业。

7.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机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经的道路必须平埋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11.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听取施工技术人员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八)履带式起重机

l.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如地面松软,应夯宴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起重机工作、行驶与停放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2.作业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严禁下落臂杆。

3.双机抬吊重物时,应使用性能相近的起重机。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4.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5.需带载荷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行走时,吊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向,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行驶速度应缓慢。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

6.转弯时,如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7.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长板拖车运送。近距离自行转移时,必须卸支配重,拆短臂杆,制动回转机构、臂杆、吊钩等。行走时主动轮在后面。

8.起重机通过桥梁、管道(沟)前,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铁路、地面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9.作业后臂杆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闭上锁。

(九)塔式起重机

l.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应对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险情及时报告,排除险情后方可使用。

2.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部件、安全装置、轨道、电气设备、吊索具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3.如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须立即停止作业,将塔身固定。

4.操纵控制器应从零位开始,严禁越挡操作,回零位后方可反向操作,严禁急开急停。

5.严禁用吊钩直接钩挂重物。工作中平移吊物时,吊物应高于所跨越障碍物lm以上。起重机应与轨道端头保持2--3m的安全距离。

6.塔吊在停歇或中途停电时.应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装的重物悬在空中。

7.多机同时作业时,两机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8.作业后,应将所有控制器拨至零位。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锁紧夹轨器。

9.自升塔式起重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顶升前必须检查蒗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续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周好电缆卷筒。

(2)在顶升时,必须设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装置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工的指挥。

(3)顶升时应把小车和平衡重心移至规定位置,保持被嘎升部分姓于平衡状卷,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顶升中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顶升。

(4)顶升作业结束后,必须有专人检查连接螺栓,确认连接牢同。

10.塔式起重机电梯每次限乘2人。

(十)门式、桥式起重机

1.严禁擅自拆卸超重机的限位器等安全骑护装置。

2.当吊装的重物接近限位器,大孙车临近终端,大车邻近其他起重机时,应减速慢行。严禁用反向操作代替制动、用隈位开关代替停车操作。严禁用紧急开关代蒋普通开关。

3.操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或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得行走。严禁在小车轨道上行走。严禁从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超重机上。

4.桥式起重机的步遭及机构上不得堆放物品和工具。门式起重机上不得存放物品。

5.门式起重机作业前,应确认轨道地基无沉陷,轨道元障碍物。行走时.应确认两侧允动同步,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空车行驶时,吊钩应商地面25m以上。

6.开始起吊前,运行线路的地面有人或落放吊装物时,应鸣铃示警。严禁吊物从人员上方越过。吊车行驶时。吊物离周围障碍物的距离必须大于50cm。停歇作业时,必须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

7.两台超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每台超重机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80%。两台拼式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两机之间距离应大于3n1。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电重机。

8.运行时,不同层高轨道上的起重机错车时,上层起重机应主动避让。

9.起重机吊装的重物重量接近额定载荷时。应先吊离地面进行试吊,确认吊挂平衡、制动良好、机构正常后,再缓慢提升、运行。严禁同时操作三个控制手柄。

10.起重机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和检修设备。

11.起重机运行中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吊物未放至地面或索具未脱钩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

12.门式起重机吊运高大物件妨碍操作人员的视线时,应设专人监护和指挥。

13.停止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锁好门窗。

(十一)卷扬机

1.作业前应检查地锚的牢固性,并进行空载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升降作业时,起重钢丝绳、导向滑轮及吊物运动情况都应在操作人员的视线范围内。

3.严禁超载。双卷筒圈扬机的两个卷筒同时工作时,每个卷筒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50%。

4.载物升降作业时,如无特殊情况不宜紧急制动。如遇停电等特殊情况时,应将重物放至地面,关闭电源。

5.卷扬机放绳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3圈以上。排绳混乱时应停机处理。钢丝绳跨路部分应作保护。

6.严禁用卷扬机牵引吊笼载人升降。作业中严禁跨越钢丝绳。

7.作业结束以后,垂直运输吊笼必须降至地面,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十二)电动葫芦

1.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试验,运转正常以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吊点应与重物的重心垂线重合,必须垂直起吊。吊物行走时,吊物的高度必须超过地面物体O5m以上,严禁从人员上方通过。吊物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

3.作业结柬以后,应将电葫芦停放在安全的位置,升起吊钩,切断电源。

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4:垂直运输机械起重塔吊安全技术

垂直运输机械及起重塔吊安全技术

1.外用电梯:外用电梯为人货两用电梯。限定载人数及载物重量的标牌应悬挂在明显处,以便提醒乘梯职员和运送物料不得超限。司机也要留意观察上人和上料情况,防止超载运行。

2.塔吊吊装物料:吊物前应对索具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才能使用。吊散料要装箱或装笼。吊长料要捆绑牢固,先试吊调整吊索和重心,使吊物平衡。塔吊吊运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上下塔吊,更不准作业职员随吊物上升。吊装提升前,指挥、司索和配合职员应撤离,防止吊物坠落伤人。

3.龙门架、塔吊、外用电梯塔身严禁攀爬,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卷扬机,外用电梯和塔吊等起重机械的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外用电梯、塔吊应专人、专机,其他任何职员不得擅自操纵。

4.起重吊装属于危险作业,应有专项施工方案。为防止发生意外伤害,应按要求在作业周边设立警戒,并设明显标志,防止无关职员进进,特别危险处应设监护职员。吊装过程必须设专人指挥,其他职员必须服从指挥。卷扬机与地滑轮穿越钢丝绳的区域,禁止职员站立和通行。

5.吊物之前必须清楚物件的实际重量,不准吊不明重量和埋在地下的物体。当重物无固定吊点时,必须按规定选择吊点并捆绑牢靠,使重物在吊运过程中保持平衡和吊点不产生移位。

6.起重指挥职员不准兼作司索(挂钩)工,应认真观察四周环境,确保信号正确无误。

7.手动倒链:操纵职员应经培训,吊物时应挂牢后慢慢拉动吊链,不得斜向拽拉。当一人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禁止多人一起猛拉。手扳葫芦:操纵职员应经培训,使用前检查自锁夹钳装置的可靠性,当夹紧钢丝绳后,应能往复运动,否则禁止使用。

篇5:起重运输机械操纵工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运输机械操纵工安全操纵规程

1一般规定

1起重运输机械操纵工必须取得主管单位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作业前必须检查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位开关、防脱钩装置及吊索具,确认安全。

3作业前必须了解现场的道路、构筑物、排挤电线及吊物的情况。起重机械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应无障碍物及无关职员。

4作业时必须服从现场指挥职员、信号工的同一指挥。

5不得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装置。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制动。

6严禁起重机械超载作业。严禁斜拉、斜吊和吊装埋人地下的物体。起吊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前,必须确认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已全部松动。

7吊装零散物时,必须用吊笼。

8起吊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10-30厘米,经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再行提升。对可能晃动、转动的重物,必须拴控制绳。

9吊装作业时,严禁职员在吊物下方穿行或停留。

10起升和降落的速度应均匀,严禁忽快忽慢或忽然制动,回转动作应平稳,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操纵。

11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联接牢固、排列整洁。放绳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保存三圈以上。钢丝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12运输车辆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2载重汽车

1载重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治理部分的有关规定。

2载重汽车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

3运载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时,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4在施工现场行驶时应遵守现场的限速规定。无穷速规定时,应根据现场道路及四周职员情况确定车速,但最大时速不得大于15公里。

5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叫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6使用起重机、装载机、挖掘机装卸车时,汽车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3自卸汽车

1自卸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治理部分的有关规定。

2使用自卸汽车装卸车时,汽车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3车厢内严禁载人。

4自卸汽车在沟槽边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卸料时汽车后轮距槽边不得小于1.5米,并设牢固挡掩。

5举升车厢检验、保养车辆时,必须将车厢支撑牢固。

4油罐车

1油罐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治理部分的有关规定。

2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叫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3油罐车的各种专用装置必须完好,油泵、油管、油罐接头、阀门、加油口等应密封良好无泄漏,通气孔应畅通,接地链条应符合观定。

4油罐汽车的化油器不得有回火现象。油罐汽车四周严禁明火操纵,严禁吸烟。油罐汽车停放时应阔别火源;炎热季节应选择荫凉处停放;雷雨天气不得将车停放在大树或高压线下。

5检验职员检验车辆时,不得携带火种,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5拖车车组

1拖车车组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治理部分的有关规定。

2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叫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3在装卸货物或机械设备时,应将拖车车组停放在乎坦坚实的地面,将车辆制动,用三角木楔紧轮胎,并设专人同一指挥。

4装运带长臂杆的设备时,臂杆应朝向拖车的后方,超长的臂杆应拆解装运。拖运货物或设备的长、宽、高,应符合交通治理部分的有关规定。

5装运货物或设备时,应把货物或设备绑扎牢固,将设备制动,楔紧轮胎或履带,锁牢保险装置。

6装卸设备用的跳板必须搭设牢固可靠。装卸挖掘机、起重机、压路机、沥青混凝土摊展机时,跳板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不得大于15度;装卸推土机、履带式拖拉机时,跳板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不得大于28度。

7拖运超长、超高的物品或设备时,应到交通治理部分办理行驶手续,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拖运前应勘察线路。拖运时,白天应挂红旗,夜间应挂示廓示宽的标志灯。随车应有电工保护路经的供电、通讯线路。

8在坡道上行驶前,应换好适宜的低速挡,避免中途换挡或紧急制动。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6洒水车

1洒水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治理部分的有关规定。

2洒水车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

3在施工现场行驶时应遵守现场的限速规定。无穷速规定时,应根据现场道路及四周职员情况确定车速,但最大时速不得大于15公里。

4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叫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7沥青罐车

1沥青罐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治理部分的有关规定。

2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叫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3随车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沥青罐装储量应符合规定。装、卸沥青及加热沥青应符合原车辆技术说明书的要求。

8机动翻斗车

1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行驶时,车斗的锁紧机构必须锁紧,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2严禁驾驶室以外任何部位载人。

3下雪、结冰等情况下路面条件较差时,应低速行驶,不得紧急制动。

4上下坡时应换低速档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重车下坡应倒车行驶。

5使用装载机等机械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6在坑、沟槽边沿卸料时,轮胎应与坑、沟槽沿保持1.5米以上的间隔,并设置牢固挡掩。严禁直接向坑、沟槽内卸料。

7车斗装载物料的高度,不得影响司机视线,宽度不得超出斗宽。

8车辆停放时,应停放在乎坦的地面上。在斜坡上停放时,应用木楔打掩。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将发动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9叉车

1内燃式叉车在室内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透风。严禁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作业。

2叉装作业时,物件应尽量靠近叉装架,其重心应在叉装架中心。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叉装架后倾,货物离地尽可能低。在载物行驶时,起步应平稳。变换前进后退方向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不得急转弯。行驶时不得紧急制动。

3当叉装架后倾至极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时,必须将操纵手柄置于中间位置。不得同时操纵两个手柄。

4当搬运大体积货物驾驶员视线被挡住时,必须倒车低速行驶。

5叉装作业严禁超载。严禁用叉齿拔埋人地下的物体。

6严禁叉车载人。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在货叉下穿行或停留。

10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

1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间隔。

2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板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5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制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机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轮胎式起重机需短间隔带载行走时,途经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间隔行驶。

11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听取施工技术职员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展设木板保护。通过期不得在上面转弯。

14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11履带式起重机

1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起重机工作、行驶与停放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间隔,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2作业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严禁着落臂杆。

3双机抬吊重物时,应使用性能相近的起重机。抬吊时应同一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载荷应分配公道,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4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5需带载荷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行走时,吊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向,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行驶速度应缓慢。严禁带载荷长间隔行驶。

6转弯时,如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7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长板拖车运送。近间隔自行转移时,必须卸往配重,拆短臂杆,制动回转机构、臂杆、吊钩等。行时主动轮在后面。

8起重机通过桥梁、管道(沟)前,必须服从施工职员的安全技术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铁路、地面电缆等设施时应展设木板保护,通过期不得在上面转弯。

9作业后臂杆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真个位置。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12塔式起重机

1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应对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险情及时报告,排除险情后方可使用。

2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部件、安全装置、轨道、电气设备、吊索具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3如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忽然碰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塔身固定。

4操纵控制器应从零位开始,严禁越档操纵,回零位后方可反向操纵,严禁急开急停。

5严禁用吊钩直接钩挂重物。工作中平移吊物时,吊物应高于所跨越障碍物1米以上。起重机应与轨道端头保持2-3米的安全间隔。

6塔吊在停歇或中途停电时,应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装的重物悬在空中。

7多机同时作业时,两机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物)之间的安全间隔不得小于5米。

8作业后,应将所有控制器拨至零位。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封闭门窗,切断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锁紧夹轨器。

9自升塔式起重机,除遵守上述各条规定以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在顶升时,必须设专人指挥,非作业职员不得登上顶升装置套架的操纵台,操纵室内只准一人操纵,严格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3)顶升时应把小车和平衡重心移至规定位置,保持塔吊被顶升部分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顶升中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顶升。

4)顶升作业结束后,必须有专人检查连接螺栓,确认连接牢固。

10塔式起重机电梯每次限乘2人。

13门式、桥式起重机

1严禁擅自拆卸起重机的限位器等安全防护装置。

2当吊装的重物接近限位器,大、小车邻近终端,大车邻近其他起重机时,应减速慢行。严禁用反向操纵代替制动、用限位开关代替停车操纵。严禁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3操纵职员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或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验外不得行走。严禁在小车轨道上行走。严禁从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

4桥式起重机的步道及机构上不得堆放物品和工具。门式起重机上不得存放物品。

5门式起重机作业前,应确认轨道地基无沉陷,轨道上无障碍物。行走时,应确认两侧驱动同步,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空车行驶时,吊钩应离地面2.5米以上。

6开始起吊前、运行线路的地面有人或落放吊装物时,应叫铃示警。严禁吊物从职员上方越过。吊车行驶时,吊物离四周障碍物的间隔必须大于50厘米。停歇作业时,必须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

7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必须同一指挥,每台起重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80%。两台桥式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两机之间间隔应大于3米。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8运行时,不同层高轨道上的起重机错车时,上层起重机应主动避让。

9起重机吊装的重物重量接近额定载荷时,应先吊离地面进行试吊,确认悬挂平衡、制动良好、机构正常后,再缓慢提升、运行。严禁同时操纵三个控制手柄。

10起重机运行时,严禁职员上下和检验设备。

11起重机运行中忽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吊物未放至地面或索具未脱钩前,操纵职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2门式起重机吊运高大物件妨碍操纵职员的视线时,应设专人监护和指挥。

13停止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锁好门窗。

14卷扬机

1作业前应检查地锚的牢固性,并进行空载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升降作业时,起重钢丝绳、导向滑轮及吊物运动情况都应在操纵职员的视线范围内。

3严禁超载。双卷筒卷扬机的两个卷筒同时工作时,每个卷筒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50%。

4载物升降作业时,如无特殊情况不宜紧急制动。如遇停电等特殊情况时,应将重物放至地面,封闭电源。

5卷扬机放绳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存3圈以上。排绳混乱时应停机处理。钢丝绳跨路部分应作保护。

6严禁用卷扬机牵引吊笼载人升降。作业中严禁跨越钢丝绳。

7作业结束以后,垂直运输吊笼必须降至地面,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15电动葫芦

1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试验,运转正常以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吊点应与重物的重心垂线重合,必须垂直起吊。吊物行走时,吊物的高度必须超过地面物体0.5米以上,严禁从职员上方通过。吊物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

3作业结束以后,应将电葫芦停放在安全的位置,升起吊钩,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