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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2024-04-26 阅读 7749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等。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B/T800-20**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原能源部《火力发电厂文明生产若干规定》

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门是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企业设备缺陷的统计、查实、考核工作。

3.2各检修部门负责各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

3.3运行部门负责对运行设备缺陷的检查、登录及验收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设备缺陷的分类

4.1.1一类设备缺陷:指严重威胁主设备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发电出力降低和影响对外输送电力的重大缺陷。

4.1.2二类设备缺陷:指暂不影响机组继续运行,但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或人身安全有一定的威胁,继续发展亦将导致停止运行或损坏设备,需机组停运或降低出力才能消除的重要缺陷。

4.1.3三类缺陷:指不需要停用主设备或降低出力就可以消除的设备缺陷及不影响主设备正常运行的一般缺陷。

4.1.4对于一、二类设备缺陷,必须尽快消除,若暂无条件消除,生产技术部门和检修部门应进行登记并制订消缺计划,采取防止扩大的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列入检修计划中消除。

4.2设备缺陷的管理

4.2.1设备缺陷管理实行厂、部门、检修班组三级管理,作好统计和核查设备缺陷,组织和协调消缺工作,按规定进行考核等管理工作。

4.2.2设备缺陷管理人员应每天深入现场,掌握设备缺陷发生及消除情况,及时安排消缺工作,建立健全设备缺陷台帐,搞好消缺管理。

4.2.3检修专业各班组应定期巡回检查设备,及时掌握所辖设备的全部缺陷,建立健全班组设备缺陷管理台帐,规范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

4.2.4需申请机组停运的工作,检修部门应事先做好消缺的准备工作(如备品、备件、人员的安排、消缺方案等),停役后抓紧消缺,不得推诿、拖延,保证在期限内完成。

4.2.5机组或部分发电设备、系统因消缺而需要停运或复役,按设备停复役制度办理手续。

4.3设备缺陷的统计与考核

4.3.1统计

4.3.1.1生产技术部门按月将设备缺陷发生、消除、重复消缺、积存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计算设备缺陷消除率,以及积存缺陷的原因和处理意见。

4.3.1.2检修部门按月考核检修班组缺陷消除率、重复消缺。运行部门按月统计出设备缺陷发现率,报生产技术部门考核。

4.3.1.3因检查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的设备缺陷,以及无特殊原因未及时消除的缺陷而导致缺陷扩大造成设备损坏,主设备或主要辅助设备停止运行或人身事故者,由安监部门根据事故性质进行考核。

4.3.1.4生产现场设备缺陷登记薄(或微机)、管理考核人员的设备缺陷台帐应按机组设立,月底进行统计。凡本月未消除的设备缺陷必须抄录在次月的设备缺陷登记薄中。所有设备缺陷必须在机组大、小修结束后结零。如因特殊原因未消除的缺陷,由生产技术部门确认,经总工程师批准。

4.3.2考核

4.3.2.1设备缺陷的考核依据:以月度设备缺陷消除率,作为对检修部门消缺考核的依据。

4.3.2.2设备缺陷考核指标由生产技术部门参照上一年的统计情况,结合机组运行检修情况,按年计划下达给检修部门。

4.3.2.3对设备缺陷的消除统计,只有当该项消缺工作负责人和运行验收人员在设备缺陷登记薄(或微机)上双方签名,并注明消除日期,该项缺陷才算正式注销。

4.3.2.4确因负荷需要暂无法处理的缺陷,要有当值运行班长在设备缺陷登记薄(或微机)注明原因、意见,值长签注认可生效,否则按未消除统计。

4.3.2.5各类设备消缺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否则按重复消缺列入考核。

4.4无渗漏管理

4.4.1范围

4.4.1.1发电生产过程以汽、水、油、氢、粉、灰、渣、风、气、酸、碱等为介质的所有系统和设备,机组主辅机及水处理、制氢站、输卸煤、燃油、除灰等公用系统的全部设备以及给排水、消防水、采暖汽、制冷水系统和设备。

4.4.1.2非生产用汽、用水系统和设备。

采编:www.QiquhA.com.com

篇2: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更好地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严格按缺陷类型的程度组织并及时处理缺陷,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全面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应在发现设备缺陷时,尽快加以消除,努力做到防患于未,同时,也是为安排设备的检修及试验等工作计划提供依据,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水力发电厂。

3设备缺陷的分类和消除的期限

3.1设备缺陷的分类

Ⅰ类缺陷:指对安全运行有严重威胁,短期内可能导致事故,或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为严重,必须迅速处理。

Ⅱ类缺陷:指对安全运行有一定威胁,短期内尚不可能导致事故。

Ⅲ类缺陷:指设备存在一定缺陷,但对安全运行威胁较小,在较长时期内不会导致事故。

3.2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

Ⅰ类缺陷:应立即处理(一般不超过12小时)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Ⅱ类缺陷:应结合班组具体情况计划消除(一般不超过24小时),消除前应加强监护。

Ⅲ类缺陷:应结合班组周工作计划消除,一般缺陷月消除率应在85%以上,未及时消除的应注明原因。

4缺陷管理

4.1班组长每天早晨检查缺陷管理系统,组织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处理。

4.2凡是已投入运行或备用的各个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二次回路及二次回路设备发生缺陷时,在设备缺陷消除后及时填写生产管理系统请求鉴定。

4.3按对设备安全的威胁程度,应认真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并根据其性质和情况予以处理。发现紧急缺陷后,应立即设法停电进行处理。发现重大缺陷后,应向设备维护部及时汇报,尽可能及时处理。

4.4检修维护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应立即通知运行值班人员或管理专责,经当班班、值长、正值班调度、线路(营销)班班长确认后,由值班人员或专责填入《设备缺陷登记簿》,但是,缺陷发现人一栏应如实填写发现人的姓名及时间

4.5任何缺陷发现和消除后都应及时、正确地记入缺陷记录簿和相应设备履历中。缺陷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分类归属、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和日期等。

4.6班组负责人应定期(每月)召集班组人员分析讨论设备缺陷产生的原因、发展的规律、最佳处理方案及预防措施等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4.7对于因其他原因不能消除的缺陷,班组要及时对设备采取临时措施,要及时向设备维护部汇报。

4.8每月由班组技术员统计一次所辖设备发生的缺陷。

5实施

5.1本办法由***水力发电厂设备维护部负责解释。

5.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支持性文件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5497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构成和要求;

DL/T600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DL/T800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集团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水力发电厂规章制度编制、发布等相关规定;

设备维护部书面报送材料管理规定。

篇3:山砀供电变电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砀山供电公司变电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设备缺陷分类、缺陷处理流程、设备消缺率计算办法、缺陷处理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砀山供电公司35千伏及以下变电所的设备缺陷管理。

2管理职能

2.1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网,在分管副总经理的指导下,由公司生产部归口。有关部室均应设置一名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能力较好的专(兼)职管理员。

2.2调度所职能

2.2.1负责35kV变电设备的缺陷管理,组织紧急缺陷的及时处理,必要时召集有关单位分析缺陷处理的技术问题,分析缺陷发生原因,提出防止缺陷再次发生的技术性措施,督促对设备缺陷的及时处理。按月统计汇总主要缺陷消缺率,按季汇总主要、一般设备缺陷消缺率,并定期召开分析会。

2.2.2应认真审核万春变、湾址变所报重要缺陷是否正确,进行严格把关,并掌握设备缺陷发展趋势,督促运行人员对有缺陷的设备加强监视。每月5日前汇总好上月主要缺陷发现及处理情况报生产部。

2.2.3要定期检查检修单位的设备备品备件情况。

2.2.4督促调度所远动人员及时处理远动自动化系统及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监控系统的紧急、重要和一般缺陷,确保自动化系统正常运行。

2.2.5督促巡检、操作人员认真巡视设备,发现设备缺陷应做好事故预想,在值班日志、缺陷记录簿上做好记录,根据缺陷情况分别进行汇报、处理和采取必要的措施。

2.2.6负责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远动和监控系统缺陷管理,必要时召集有关单位分析缺陷处理的技术问题,分析缺陷发生原因,提出防止缺陷再次发生的技术性措施。(继保与计量等综合性障碍、缺陷的分析)并协调有关检修单位部门进行缺陷处理。做好事故预想、调整、考核缺陷处理的最佳运行方式,督促对设备缺陷的及时处理。按月统计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保护动作情况,每月4日交生产部统一汇总。应及时联系和处理好传输信道设备缺陷,确保信道正常开通。

2.3计量所职能

负责分析、及时处理电能计量回路装置各类缺陷(包括牵头处理母线电量不平衡率超规定的缺陷)。

2.5检修单位职责

2.5.1及时处理好设备紧急、重要缺陷,使主要和一般缺陷消缺率控制在要求范围之内。技术性问题较大的缺陷应写出处理缺陷的总结报告,写明详细检查、处理情况,以及缺陷处理存在的问题,送生产部一份。每月5日前统计好上月主要缺陷消缺率报生产部和调度所。

2.5.2检修单位必须做好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常用、易损坏的设备至少保持三件以上,一般的设备一件以上。备品备件要根据设备台帐卡列出清单,专人管理。

2.5.3紧急缺陷随叫随到,汽车运输公司要安排好抢修、消缺交通工具。

3设备缺陷分类

“设备缺陷”是指运行中供电设备任何部件的损坏、绝缘不良或处于不正常的运行状况,按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分为“紧急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三类。

3.1紧急缺陷

威胁人身安全,随时可能引起设备的损坏,大面积停电,酿成事故,严重威胁安全运行,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紧急处理的缺陷。

3.1.1造成运行中的开关非自动或操作时发生拒分拒合。

3.1.2少油量开关严重漏油,短时间造成油位看不见。

3.1.3设备正常负荷时,接头严重发热、变色(红色腊片贴不上,即熔化、汽化)。

3.1.4支持绝缘子严重损坏、击穿、各种套管严重破裂。

3.1.5充油设备严重漏油。

3.1.6户外架空母线,引线严重断股。

3.1.7开关机构失灵,不能使开关分、合闸。

3.1.8继电保护出口中间断线或监视灯不亮。

3.1.9晶体型的功率方向继电器正常运行时监视灯不亮或不对应地亮,感应型功率方向继电器接点通断情况不符合正常潮流情况。

3.1.10与保护有关的线路PT二次回路失压。

3.1.11直流接地。

3.1.12重合闸试验不会出口。

3.2重要缺陷

影响安全运行,有可能发展成紧急缺陷,尚能带缺陷暂时运行,但必须加强监视,限时安排处理的缺陷。

3.2.1充油设备渗油,看不见油位。耦合电容器、电容式压变渗油。

3.2.2设备连接处发热(绿色腊片熔化,红色腊片还可以贴上,不立即熔化)。

3.2.3开关跳闸次数超过允许值。

3.2.4设备外绝缘污秽放电严重。

3.2.5支持绝缘子串(包括闸刀)瓷瓶发生裂纹。

3.2.6有载调压失控。

3.2.7轻瓦斯动作。

3.2.8发现保护装置内部压板按投切位置不符合运行要求或整定单要求。

3.2.9通讯设备包括阻波器、耦合电容器、结合滤波器、分频过滤器、高频电缆有异常情况。

3.2.10电压抽取装置有异常情况。

3.2.11控制信号灯熄灭或不正常(若因开关附助接点不对应引起的控制信号灯熄灭应列入紧急缺陷)。

3.3一般缺陷

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计划检修的缺陷。

3.3.1各种设备轻微渗油。

3.3.2充氮设备氮气指示到零。

3.3.3主变少数风扇损坏。

3.3.4各种设备呼吸器矽胶变色。

3.3.5户外设备构架、端子箱生锈较严重。

3.3.6信号继电器不掉牌。

3.3.7电压继电器接点抖动(如桥接点已抖下应作紧急缺陷)。

3.3.835kV主变风扇启动不正常。

3.3.9温度计批示不正常。

3.3.10喇叭警铃试验,复归不正常。

4缺陷处理流程

4.1紧急缺陷处理流程

发现设备紧急缺陷,操作队及变电所应立即汇报调度当值,由调度通知生产部。生产部根据缺陷类别下发检修任务书给修试所,检修部门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后,操作队操作人员与检修人员应共同在检修记录上详细说明被检设备状况和结论,同时汇报调度。如检修部门到现场发现缺陷无法及时处理,应由生产、调度协商处理方案后,经县公司分管总经理批准后通知检修部门,组织实施。

4.2重要缺陷处理流程

发现设备重要缺陷,应立即汇报调度当值。由调度通知生产部。生产部根据缺陷类别下发检修任务书给修试所,检修部门及时检查消缺,操作人员与检修人员应共同在检修记录上详细说明被检设备状况和结论,同时汇报调度。如检修部门到现场发现缺陷无法及时处理,应由生产、调度协商处理方案后,经县公司分管总经理批准后通知检修部门,组织实施。

4.3一般缺陷处理流程

发现设备一般缺陷,应做好记录,并汇报调度当值调度员,由调度通知生产部。生产部根据缺陷类别下发检修任务书给修试所,检修部门及时检查消缺,操作人员与检修人员应共同在检修记录上详细说明被检设备状况和结论,同时汇报调度。如检修部门到现场发现缺陷无法及时处理,应由生产、调度协商处理方案后,经县公司分管总经理同意后通知检修部门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消缺计划,敦促修试所分步完成消缺任务。

4.4主要设备消缺率按月统计,一般缺陷消缺率按季统计。

(1)紧急缺陷:24小时内处理;

(2)重要缺陷:生产部制定消缺计划时间(一个月内);

(3)一般缺陷:生产部与修试所共同协商确定消缺时间(可结合年检进行)。

5缺陷处理要求

5.1紧急缺陷处理期限为24小时,重要缺陷应视缺陷的具体情况及时安排处理,不甚要紧的,最长消缺处理期限为一个月:一般缺陷处理期限为一个季度。

5.2检修单位收到缺陷通知单后,对缺陷进行了解、分析,确认与缺陷通知单缺陷分类不相符合时,可对缺陷分类进行降级,并直接通知操作队和变电所,操作队和变电所应做好记录,并对原报缺陷等级作相应更改,重新填报。

5.3检修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掉缺陷,应负由该缺陷引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在规定时限内已派人处理,由于设备、技术原因不能处理者,并向生产部和调度汇报过不在此限。

5.4设备缺陷处理后,应在缺陷记录簿上写明处理日期、结论和处理人。检修单位通知操作队和变电所将“重要”降为“一般”的缺陷,“重要”缺陷视作已处理,但这条缺陷还应按“一般”缺陷的限期安排处理。

5.5发生事故,处理好后,也应填写“设备事故及紧急缺陷发现、处理单”,检修中发现的缺陷,也应做好记录,必要时写出缺陷处理报告。

6检查与考核办法:

本标准的执行由砀山供电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检查。

本标准的具体考核按《砀山供电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