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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仪表自动化管理岗位行为规范

2024-04-26 阅读 1626

车间仪表自动化管理岗位行为规范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执行Q/GDQZ10.001-91《企业工作标准》。

1.2具体负责仪表自动化方面的归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反映。

1.3组织编制和修订车间仪表及自动比现程和制度,并下达执行。

1.4了解和掌握各班组仪表及自动化装备和使用、维护、检修、管理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反映。

1.5参与审查技术措施和更新改造方案,提供有关数据资料,提出审查意见。

1.6参与生产运行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制订预防事故的技术措施。

1.7每年不少于五个月时间深入班组检查仪表自动化管理工作,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1.8了解国内外仪表、自动化动态、结合生产工艺要求提出引进、应用新仪表、新技术的建议和方案。

1.9组织召开各班组生产仪表管理专业会议。按车间主任安排参加有关会议。

1.10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职工培训和编写培训教材的组织工作。

2.责任与权限

2.1负责对完成生产任务提供仪表及自动化方面的技术保障。对生产班组的仪表自动化装备的管理工作有检查、督促和指导权。

2.2有权向生产班组收集有关资料,要求填报有关报表。

3.考核与奖惩

3.1严格执行《企业工作标准考核办法》。

3.2按车间工作标准考核细则逐条进行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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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燃气公司仪表自动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仪表及自动化系统的科学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运行参数正常受控,为站场平稳、高效、准确运行提供保障,依据有关现行标准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仪表及自动化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及所属单位仪表及自动化系统的管理职责、仪表及监控与数据采集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资料管理、报表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调度中心是公司仪表及自动化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仪表及自动化工作管理、运行维护等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负责制定公司仪表及自动化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监督和检查所属单位的执行情况。

(三)参与所属单位仪表及自动化系统的改、扩、新建项目方案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对所属单位仪表及自动化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五)参与仪表及自动化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六)负责推广应用现代化仪表及自动化管理方法和新技术,参与仪表及自动化系统管理有关的技术交流工作。

(七)负责公司仪表及自动化管理季报的收集整理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仪表及自动化的设备购置计划,设备更新的申报应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第六条仪表及自动化设备的购置应执行有关规定。

第七条仪表及自动化的设备购置、更新、改造及维检修等费用管理应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第八条所属单位是仪表及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的具体实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所属单位应成立仪表及自动化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仪表及自动化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仪表及自动化管理工作。

(二)认真执行国家的标准规范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三)负责本单位仪表及自动化有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工作,编写本单位的仪表及自动化系统管理季报,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报送调度中心。

(四)负责组织完成仪表及自动化设备春(秋)检工作。

(五)协助本单位计量管理人员做好测量仪表的对外送检工作,确保完成计量器具管理的有关指标要求。

(六)负责本单位站场、阀室、调压箱(柜)仪表及自动化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等工作。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及时报告本单位调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七)负责加强对闲置、封存自控设备的管理工作,使闲置自控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管理内容参见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八)负责本单位改、扩、新建项目仪表及自动化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工作,负责工程施工监督和验收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和存档。

第三章测量仪表及系统

第九条就地指示仪表的管理内容

(一)仪表的更换、清洁、维护维修及标校等。

(二)配合相关人员搞好现场仪表的校验工作。

(三)做好仪表的更换、维护维修记录。

第十条过程检测仪表及仪表箱的维护管理内容

(一)现有各种变送器、开关、仪表箱及其相关管件的使用、维护维修、更换与标校。

(二)站场局部整改时有关仪表、连线、管件及支撑件的变动更换配合。

(三)对出现的故障进行紧急处理。

(四)做好故障处理、维护维修记录。

第十一条现场执行机构的维护管理内容

(一)阀门执行机构及辅助设备的检修、操作管理,调试和加注润滑油。

(二)执行机构及辅助设备的故障的分析判断与及时处理。

(三)故障电路板和机械零件的检查与更换。

(四)做好故障处理及维护维修记录。

第十二条天然气计量系统的维护管理内容

(一)天然气计量系统的日常巡检和维护管理,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配合计量管理人员进行检定和标定工作;

(二)天然气贸易计量用流量计设备、检测仪表、流量计算机的日常操作、维护管理;

(三)孔板流量计节流孔板的定期检查清洗,涡轮流量计定期注润滑油,超声波流量计定期诊断检查;

(四)在许可的权限内进行流量计算机操作员级面板的操作,以实现对流量计算机日常的维护管理、记录分析和处理报警信息。在公司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系统维护员级的操作,除非在授意或报批的情况下,不得对该系统的软硬件配置随意改动。任何硬件的变动、参数设置的更改必须依据规定并在本单位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完成;

(五)内部燃料气计量用、过程测量用各种流量计、检测仪表、二次计算设备的日常操作使用、维护、检修;

(六)协助办理有关的贸易计量交接事宜;

(七)有关计量器具的检定管理执行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分析仪的日常维护管理内容

(一)分析仪配套记录仪的调校,记录纸和笔的维护与更换;

(二)在线分析仪日常维护、检查;

(三)在线色谱仪相配套载气的维护与更换;

(四)在线色谱仪、硫化氢分析仪标准样气的购置申请、维护与更换;

(五)硫化氢分析仪的标定;

(六)在线分析仪器需定期进行测试和标定;

(七)认真填写各类分析仪巡检等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火灾报警及可燃气体泄漏检测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内容

(一)火灾报警系统的常规维护、定期检查和测试;

(二)可燃气体泄漏检测系统的常规维护、定期检查和测试;

(三)可燃气探头零点调整,电位检查及调整;

(四)配合第三方完成可燃气体检测系统的标定工作;

(五)火灾报警系统感烟(或感温)测试,模拟测试;

(六)报警信号的正确判断与分析,系统故障情况下的紧急处理;

(七)系统的检定申请与配合、维修与更换,但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对设备软硬件进行变动;

(八)配合安全等相关专业进行安全、消防的测试检查。

第十五条其它仪表设备管理

(一)安全栅

1、非4mA~20mA信号制的仪表宜采用可更换保险丝型齐纳式安全栅,需更换保险丝时应选用规格型号相同的产品。

2、4mA~20mA信号制的仪表宜采用隔离式安全栅。隔离式安全栅宜参照JJG829的有关方法进行校准。

3、安全栅应具有良好的接地。

(二)电涌防护器

执行****燃气有限公司《公司自控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标准(试行)》中第四章库站自控系统的相关要求。

(三)仪表盘、操作台、接线箱和仪表线路

1、仪表自动化系统投运正常后,盘台箱内不应有临时电线、受力电线和与图纸不相符的电线。各接插件的应接连牢固,各种螺丝应齐全完好、规格正确。

2、执行****燃气有限公司《公司自控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标准(试行)》中第四章库站自控系统的相关要求。

(四)仪表供电与接地

1、户外使用的各种仪表设备、电动执行机构应尽可能减少断电时间和断电次数。长期断电的仪表设备应采取必要的防潮措施。

2、执行****燃气有限公司《公司自控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标准(试行)》中第四章库站自控系统的相关要求。

第四章监控与数据采集(SCADA)系统

第十六条自动控制系统的维护管理内容

(一)站控系统设备、机组控制系统设备、站场辅助控制系统设备、智能控制设备、控制系统网络设备的日常巡检与维护管理;

(二)站控控制系统消耗品的更换;

(三)对控制系统出现的报警信息进行分析,找出报警源并排除报警;

(四)及时发现控制系统出现的问题,对控制系统出现的故障提交故障分析报告,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和厂家的故障诊断、排除提供初步的参考意见;

(五)紧急情况下系统故障的分析、应急处理和维修;

(六)所有对PLC/RTU/DCS/ESD硬件的变动及软件的调试操作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自控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七)每季度检查控制系统及仪表设备的备件使用情况,备件的使用必须有登记。

第五章运行管理

第十七条安全维护要求

(一)从事仪表自动化设备的维护工作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二)需要拆、装或调试涉及控制与保护的仪表设备时,需得到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在拆、装或调试现场运行仪表设备前,应了解工艺流程和设备运行状况,并通知当班调度人员,在征得同意后方可操作。拆装带压管道上的仪表设备时,应有人监护。

(四)在防爆场所进行电动仪表的开盖检查前应关掉电源。

(五)采用手持通信器对智能变送器进行校准时,其接线点应在非防爆区一侧。

(六)在防爆场所不应拆除或短路仪表系统中的安全栅。

(七)在防雷场所不应拆除或短路仪表系统中的电涌防护器。

(八)仪表及自动化设备的电路板不应带电插拔(有带电插拔保护功能的除外)。?

(九)需要进行仪表自动化设备、安全联锁保护回路或仪表控制回路的改造前,应制定方案并经过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实施。

(十)不应擅自取消安全联锁保护回路中的保护项目或修改保护回路的设定值。

(十一)当有外来人员进入管道生产现场进行施工时,仪表及自动化管理人员应向有关人员主动提出隐蔽仪表设施的保护注意事项。

(十二)SCADA系统的操作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应定期进行双备份。

(十三)所属单位的SCADA系统应有事故处理紧急预案。

(十四)SCADA系统网络不应与办公信息网络直接联网,不应在SCADA系统网络的计算机上进行与生产运行操作无关的任何操作。

第十八条巡回检查管理

(一)一般规定

1、巡回检查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携带工具、物品和有关维护技术资料,沿巡回检查路线图进行定时维护检查。

2、对于重点参数、重点设备运行状态、异常情况和遗留问题应留下记录。巡回检查记录本应内容齐全、填写字迹工整和数据真实可靠。

(二)日巡回检查

1、有人值守站每天应进行一次以上仪表自动化设备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有:

(1)检查控制室内计算机设备、盘装仪表、UPS电源和通信接口设备的运行状况;

(2)检查空调、加湿机及干燥机的运行状况;

(3)检查现场取源部件、测量仪表、执行器和盘装仪表的运行状况;

(4)检查仪表设备动力源、仪表管线和仪表线路的技术状况;

(5)查看重要参数测量仪表的指示值;

(6)通过控制室操作员工作站查看无人值守站仪表自动化系统的运行情况。

2、日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具体要求有:

(1)分析SCADA系统出现的报警信息,及时协调处理或通知有关部门;

(2)比较现场显示仪表与盘装显示仪表的示值差、同管段上下游仪表的示值差、盘装显示仪表与计算机显示的示值差,及时发现和处理仪表超差故障;

(3)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季巡回检查

由本单位生产管理部门安排组织相关人员每季度对无人值守站的仪表自动化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四)半年巡回检查

由本单位生产管理部门统筹部署对仪表及控制系统和SCADA系统设备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巡回检查(即“春秋检”),在进行半年巡回检查前应编制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巡回检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审批方案和有关规范规定。

1、根据检定与校准周期对测量仪表进行检定与校准;

2、按规定的检查周期和内容对执行器和仪表控制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

3、对计算机和受控设备进行联动试验,不具备联动条件的应进行模拟测试;

4、对各站和全线的自动联锁和保护程序进行模拟测试;

5、对各站调节回路的“手动-自动”切换、手动输出和PID参数设置等进行检查;

6、对PLC(RTU)模拟量输入模块每个通道的0%、50%、100%三点的准确度的进行校准;

7、对PLC(RTU)模拟量输出模块每个通道的0%、50%、100%三点的准确度的进行校准;

8、通过测试程序检查PLC(RTU)开关量输入模块的动态响应状态;

9、通过测试程序检查PLC(RTU)开关量输出模块的动态响应状态;

10、对PLC(RTU)其他输入类型输入模块进行测试;

11、检查现场仪表显示与计算机显示的一致性;

12、检查计算机系统的显示、报警、记录、打印和通信等功能;

13、进行热备冗余计算机设备和通信信道的切换实验,记录切换时间,检查系统运行的状态;

14、检查各种硬件设备和PLC(RTU)模块的指示灯和表面温度状态;

15、检查机房内环境温度、湿度和接地电阻的阻值,并对空调机、加湿机和干燥机进行维护保养;

16、检查不间断电源断电后的持续供电时间。当持续供电时间低于设计要求时应更换整套电池组;

17、紧固一遍机柜内所有接线端子螺丝和搞好相应的清灰工作。

第十九条仪表的检定与校准

(一)测量进出站管道介质压力、温度和流量的仪表等生产过程中重要参数测量仪表,应保证在自定检定与校准周期内不超差。

(二)需要现场进行测量仪表的校准时,应选择测量标准器合适的环境适用条件。

(三)准确度很高的测量仪表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降级使用。但应在降级使用的仪表上标明降级后的准确度等级。

(四)所属单位生产管理部门编制测量仪表周期检定与校准工作计划表,确保全部在用测量仪表得到检定与校准。

1、用于贸易结算仪表设备、锅炉压力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测量标准器等属于强制检定测量仪表,强制检定测量仪表应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2、非强制检定测量仪表在不具备检定与校准条件的情况下,应送地方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定期检定。

3、非强制检定测量仪表在具备检定于校准条件的情况下,可自行检定与校准。

第二十条测试仪器与备品备件管理

(一)对所配备的工器具、常规测试仪器、进口标准测试仪器及其原始资料按照要求进行日常操作、维护调试、妥善保存与正确使用。

(二)测量标准器、测试仪器和备品备件应放置在专用库房内,归类定点存放,实行专人管理。专用库房内温、湿度符合要求,无腐蚀性气体,有防盗设施。

(三)测量标准器和测试仪器的技术状态应完好,配套线缆应齐全。

(四)常用工具、备品备件与消耗材料的规格、数量即技术状态应满足生产的要求。

(五)特殊仪表自动化设备的备品备件实行专项定期维护管理。

(六)设置库房物品流动记录本。重要物品设置挂卡,并做到本、卡、物相符。

第二十一条事故管理

(一)各站场值班人员加强仪表自动化设备日常维护保养,避免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要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扩大,向本单位调度报告的同时向公司的调度中心汇报。

(二)对于维修后的仪表自动化设备,管理人员填写《仪表及自动化管理季报》中的自动化系统维检修表,详细记录所发生的现象,以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二条资料管理

(一)所属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仪表自动化设备管理档案。

1、各种设备说明书、技术文件、制度、标准和规程应齐全完整、定柜存放和分类保管。

2、对所辖范围内所有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专业工器具按规定的格式建立完整的台帐。

3、所有仪器、仪表校验单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由校验人、?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4、对控制系统、自控设备、仪器仪表等项进行的任何维修、调校、变更均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记录,记录签字有效。

(二)各项巡检记录均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记录,记录签字有效。

(三)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标准、设计文件/图纸等需归档管理。

(四)所有电子文档都要留有备份,妥善保存。

(五)要求所有记录完整、准确、工整,严禁伪造。

第二十三条报表管理

(一)每季度定期对仪表及自动化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

(二)统计报表原则上保存5年,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适当延长。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对仪表及自动化管理的考核执行《****燃气有限公司仪表及自动化考核评分标准》

第二十五条所属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仪表及自动化管理细则。?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公司调度中心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印之日起施行。

篇3: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2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3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2、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2.1?仪表设备由公用配套负责归口管理。公用配套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人员。公用配套在主管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管理。

2.2公用配套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2.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2.2.2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2.2.3检查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2.2.4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2.2.5负责审批公用配套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汇总到设备采购,负责审批仪表车间?上报的仪表设备报废、仪表检修计划。

2.2.6负责审查或制定公司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2.2.7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2.2.8负责审核公司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2.2.9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2.2.10参加公司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2.2.11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3、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3.1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3.2仪表设备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仪表设备发展动态等因素。仪表车间负责制定本企业仪表设备规划。

3.3公用配套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3.4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3.5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1999)进行。

3.6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SIS、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3.7仪表设备投用前,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4、仪表设备分类

4.1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一)过程控制系统;

(二)检测仪表;

(三)控制仪表;

(四)联锁回路仪表;

(五)在线分析仪表;

(六)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七)特殊仪表;

(八)其它仪表。

5、常规仪表管理

5.1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化验分析仪器仪表等。

5.2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19000或ISO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五)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3005-1999)之规定,各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5.3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5.4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

5.5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检维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九)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07001~07008-2004)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十)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5.6压力表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6、?控制系统管理

6.1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6.2公用配套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6.3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6.4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由工艺提出,生产技术科负责审核,由仪表车间负责安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6.5?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6.6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6.7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

6.8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

(一)每日应定时检查主机、外围设备硬件的完好和运行状况。保证环境条件满足控制系统正常运行要求;供电及接地系统符合标准;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

(二)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系统软件和主要应用软件修改应经仪表车间、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三)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控制系统的检测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07008-2004)要求进行。

(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

(六)在对系统进行维修操作前,必须做好技术准备工作,杜绝盲目操作。

(七)在检修前必须检查并记录其属性设置、跳线或开关的位置;拔下的卡件必须立即放到防静电塑料袋中,不得随意摆放。

6.9公用配套必须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软件档案,建立必要的台帐,建立《操作日志》和《维修记录》,必须建立健全网络结构示意图,硬件配件清单和I/O分配表。

7、?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7.1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其中关键、重要的工艺系统联锁和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联锁划为A类联锁。

7.2公用配套根据上述定义将所管装置内的联锁进行分类,汇编整理为联锁分类一览表,报公司生产技术科进行审核后,上报到公司;经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7.3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由车间提出申请,由车间办理审批单,生产技术科审核。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原因、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有公用配套负责实施。

7.4A类联锁保护系统解除由工艺设备提出,副主任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公司生产科或设备科负责人批准。对涉及装置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联锁的解除,生产科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司主管总工程师审批。

7.5在获准同意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变更、解除、恢复、取消后,实施前必须到安全科办理联锁工作票,票上详细注明作业依据、作业执行人及作业监护人、作业内容和作业时间等。

7.6为杜绝误操作,必须采用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操作前应细检查核对联锁状况,在操作过程中应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和监护人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录作业内容并签字确认。

7.7条联锁的解除期限最长为6个月。超过6个月仍不能投用的联锁必须重新办理审批单。具备投用条件的联锁,应及时办理恢复投用手续,及时恢复投用。

7.8新装置投料试车前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联校。新装置的联锁检查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相关单位在开车前完成,并按试验结果填写联锁试验单,由参加联锁检查的人员签字后作为资料存档。装置修理后联锁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电、仪专业人员会同工艺人员一同进行试验,按试验结果填写试验单,参加联锁试验的人员要在联锁试验单上签字。联锁试验单一式三份,设备科、生产科、安全科各保存一份。

7.9重要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有明显标识。

7.10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7.11联锁保护系统的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7.12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由操作人员负责操作,盘后开关、按钮由仪表人员负责操作。仪表人员在处理联锁系统时,如果需要操作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获准后由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人员,由操作人员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7.13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等应按各自规定的校验标定周期进行校验和标定,通常可借装置停车大检修进行检修、校验、标定。新更换的元件、仪表和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和标定合格后方可装入系统。

7.14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07007-2004)要求进行。

7.15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其种类和数量根据储备标准和备品配件管理规定贮备。

8、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

8.1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设施,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无论是引进项目还是国内配套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8.2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家指定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

(二)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三)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四)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砷、磷、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五)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第四十八条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一)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二)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三)尽可能减少雨水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四)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五)检测器的安装和接线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防爆仪表安装接线的有关规定。

8.3加强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一)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二)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意外进水,防止检测元件浸水受潮后影响其工作性能。

(三)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检定每年不少于一次,由仪表车间统一安排。根据环境条件和仪表工作状况,仪表工每三个月通气一次,检查和试验报警仪是否正常,填写相关纪录。检定、校准人员应取得有效的计量检定员证书。

第五十条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07005-2004)要求进行。

8.4可燃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第五十二条可燃气体报警器需停运、拆除、增加,由生产科申请,安全科批准后由仪表车间安排具体施工、作业等。

9、在线分析仪表管理

9.1在线分析仪表的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3005-1999),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在线分析仪表的选用和配置。在线分析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选用的在线分析仪表应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操作、维修简便。

(二)选用的分析仪表技术应满足被分析介质的操作温度、压力和物料性质的要求;仪表的各种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工艺流程要求。

(三)用于腐蚀性介质测量或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在线分析仪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用于控制系统的分析仪表,其线性范围和响应时间须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

(五)当在线分析仪表需要与DCS进行数据通信时,应有通用的通信接口,其通信协议、通信速率应和DCS系统一致。

9.2在线分析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的管理。

(一)在线分析仪表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严格执行在线分析仪表有关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在线分析仪表的维护、检修及校验应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07005-2004)的要求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三)在线分析仪表运行时如发现示值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五)对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六)对防爆型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五章第十八条的要求执行。

(七)在线分析仪表的的大修随装置停工大修进行;大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9.3在线分析仪表样品预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管理。

(一)严格执行样品预处理装置定期检查制度,每日对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待测样品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满足在线分析仪表技术要求。

(二)样品预处理装置运行时如发现异常和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三)样品预处理装置的维护、检修应根据制定的规程及样品预处理装置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四)装置停工检修时,应对在线分析仪表的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修,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和系统调试、诊断、维护工作。

10、基础资料管理

10.1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属各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范围,建立和完善仪表设备台帐、档案和基础资料。

10.2仪表设备主管部门至少应建立仪表专业管理制度、DC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关键设备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其统计表、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重大缺陷记录、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专业检查记录等。

10.3仪表车间至少建立健全如下资料台帐:

(一)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二)DCS、SI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三)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系统统计表等。

(四)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记录等资料。

(五)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六)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七)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仪表事故台帐等。

(八)自控设备一览表。

(九)在线分析仪表台帐。

(十)月备品备件台帐。

11、仪表电源、气源管理

11.1仪表气源管理:

(一)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二)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三)每日对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巡回检查一次。

(四)每周至少一次对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11.2仪表电源管理:

(一)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二)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三)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四)供电系统的各设备,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五)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六)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原则

(七)重要生产装置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中应配置UPS,确保生产装置供电系统发生断电等事故时,其控制仪表能够正常显示和可靠动作。

(八)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接线方式应简洁、清晰,电源引自不同回路的380V/220V母线(以下简称低压母线),所选用的线路、设备、保护装置等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1995的有关规定。

(九)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在满足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后,还可进行UPS离线检修、蓄电池定期维护等工作。

(十)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切换装置,应能实现无扰动切换,其切换时间应满足控制仪表的运行要求;低压母线的直供馈出回路可根据系统电源质量等情况,配置隔离变压器或稳压器。

(十一)在控制仪表电源系统中,要采取防雷、EP谐波吸收装置保护措施,防止过电压对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危害。

(十二)具备两路供电的控制仪表,应具备两路非同期工频交流电源同时工作的条件。

(十三)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应由仪表专业提出供电要求,电气、仪表专业共同确定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方案。

(十四)下列情况控制仪表应按两电源或三电源方案配置。

(1)大、中型化工生产装置、重要公用工程系统的控制仪表及其重要的显示仪表。

(2)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生产装置。

(3)工艺控制、联锁多,系统复杂的生产装置。

(4)重要在线分析仪表(如带工艺连锁的仪表等);

(5)大型机组、机泵的监控系统等。

11.3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技术管理

普通电源质量指标:

(1)电源电压:交流220V±10%。电源频率:50HZ±1HZ。

(2)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用电设备的允许电源瞬间断电时间。瞬时电压降:小于20%。

11.4运行管理:

(一)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竣工后,由电气、仪表专业按有关规范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

(二)生产装置每周期开工投料前须对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可靠性进行以下检验:

(1)断开隔离变压器输出电源回路。

(2)断开UPS输出电源回路。

(3)同时断开供隔离变压器和UPS的输入电源回路。

检验过程中如控制仪表运行正常、生产装置无异常现象发生,视为仪表电源供电系统合格。

(4)企业须绘制控制仪表电源一次供电系统图,并明确电气、仪表专业的管理界线。

(5)UPS的运行管理应按相关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6)控制仪表电源系统配电装置的运行管理除按照低压配电装置管理要求外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a)配电装置上应有电气一次主接线图。

(b)仪表和电气专业须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积极做好运行、检查、维护等工作,消除管理盲区。

(c)建立UPS台和蓄电池台帐及运行、事故、测试等记录。

(d)UPS的故障报警信号应引入控制仪表报警系统。

(e)UPS电源装置输出端的中性点不应接地。

11.5UPS管理:

(一)UPS是“UninterruptiblePowerSystem”的缩写。其译义是不间断电源系统,简称UPS。

(二)对重要负荷使用的UPS电源宜采用双机供电方式,对特别重要的负荷应采用双机供电。

(三)UPS应选用在线式(电网电源质量符合UPS输出标准时,其逆变器在热备用状态运行),其接线应简单可靠。采用单机运行方式。采用两路独立电源供电。

(四)UPS故障报警信号应送至控制室。

(五)UPS应具备良好的运行环境,运行环境温度以25±5℃为宜,并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

(六)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培训。

(七)UPS主管技术人员应定期进行运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八)UPS运行维护人员应具备UPS设备专业知识,做好UPS运行的技术管理,按规定进行各项操作,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汇报。

(九)蓄电池应选用全密封阀控式或铅酸蓄电池,其后备时间一般为15min~30min。检修部必须每年对UPS电池进行一次核对性容量检查;因生产装置运行不能检查的,应制定方案,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十)对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UPS设备故障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十一)仪表队应制定UPS设备的完好标准,并对照标准对设备进行评定工作。

(十二)仪表队应建立UPS台帐,说明投用日期、型号、使用情况等。

(十三)额定容量:单台UPS带全负荷时,其负荷率应在50%~60%为宜。

(十四)基本技术指标

(1)输入电源质量指标:

输入电压:三相380V±15%或单相220V±15%。

输入频率:50HZ±2.5HZ。

(2)输出电源质量指标:

输出电压:220V±5%。

输出频率:?50HZ±0.5HZ。

输出波形失真率:小于5%。

(3)输出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等于20mS。

(4)输出瞬时电压降小于10%。

(5)输出谐波失真率:THD<3%。

(十五)UPS及控制仪表电源配电装置应单独安装在室内,要有温控、除湿措施。室温保持在16℃~30℃左右,并采取防止化工气体、高盐密值空气腐蚀的措施。

12、仪表备品备件管理

12.1仪表备品备件管理

仪表车间按有关规定,贮备足够的仪表备品备件;仪表备品备件申购有仪表车间报到设备科,由供销部门统一采购。

13、检查与考核

13.1条公司公用配套定期组织仪表设备检查。

13.2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一)仪表完好率≥95%;

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二)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三)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四)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