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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小学管理章程

2024-04-27 阅读 1902

第一小学管理章程

第一小学管理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为培养更多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需要的人才,围绕“创特色、谋发展、争品位”的办学目标,力争把我校办成规范化学校、特色品牌学校,真正成为全县小学的窗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及相关的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广东省翁源县龙仙第一小学,校址:广东翁源龙仙建设二路117号,学校占地面积:14111平方米。

第三条学校性质:公立1至6年级完全小学,办学规模:36个班以上,学生可容量:2000人以上。

第四条遵循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从国情、县情及本校的校情出发,提出相应的发展要求,加速我校“创特色、、办名校”的步伐。

办学目标:“创特色、谋发展、争品位”,以环境一流,场室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既面向学生的全体,又发展各自的个性;既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又发展特色,办人民满意、社会认可的教育,逐步成为全县小学的窗口。

校训:全面、严格、勤奋、活泼

校风:厚德、笃学、至诚、修性

领导作风:务实、创新、廉洁、协作

学校发展目标:

一主体:以学生发展为主体。

二特色:以科研课题为龙头,以校本课程为依托。

三构建:以竞争为管理手段着力构建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校风;以校园和班级文化的创建着力构建深厚和谐的校园环境;以快乐教学为模式着力构建快乐活泼的校园氛围。

四建设:以快乐为抓手、以全面为导向、以特色为主流、以品牌为目标。

五方向:崇尚文明、良好习惯的形成;抗挫能力和良好心理素质的构建;全面快乐地成长;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合作、协调和谐理念的彰显。

第五条全体师生必须明确小学阶段的培养目标:初步具有爱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包括爱家乡、爱学校);具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主义的意识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品质意识、健康的心理、求实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活泼开朗的性格以及较强的自律、自护、自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的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自学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会合理锻炼、科学养护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强壮的体魄和适应各种环境的能力;具有广泛的兴趣、平衡的发展,独创精神和高尚、健康的审美情操。

第六条汉语言文学为我校教育教学主要文字,全体师生必须推广和使用普通话及经中央认定的规范简化汉字。

第七条我校实行小学6年制义务教育,现办学规模为36个教学班,教学班额力争符合上级有关办学要求,在县委、县政府及县教育局的领导下,依据县政府划定的招生区域,组织适龄儿童入学的年龄必须达到6周岁,适龄儿童不分民族、家庭状况享受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并按上级有关条件享受书杂费免费,不属本校招生区域学生入读本校必须按有关文件办理并履行相关手续,外省省籍入读或转学插读的学生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收取应收的费用。

第八条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有明确的职权,是学校行政系统的最高决策者和指挥者,校长在权力范围内拥有决策权、指挥权、人事权、财务权,校长对行使权力的行为负责任。

第九条全体教师要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敬业、爱生,勤奋奉献,尊重学生的人格,民主管理学生,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贯彻执行新课程理念,不断改进课堂教学方法,科学做好学生的评价,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严禁一切歧视、讽刺、挖苦、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违规行为。

第十条在日常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全体教师必须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强化依法治校、依规执教的意识,积极开展“以创新理念为引领,以培养学生的主动参与、自主探究、互动合作为新课程课堂教学改革主要方向”的教学教研活动,使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根据学校发展目标的要求,运用现代的、先进的教育理念及手段,把我校办成全县乃至周边县城同类型小学中具有示范性的窗口小学。

第十一条全体教师必须更新“读书、应试、升学、当官”的陈旧的教育价值观,树立“提高劳动者素质,为建设现代化的小康社会服务”的新的教育价值观;更新“精英至上”的旧人才观,树立“只有全面发展的人才,才是对社会最有用的人才”的新人才观;更新“分数第一”的旧质量观,树立“但求人人成才,个个全面发展”的新质量观;更

新“满堂灌、填鸭式”的陈旧教学观,树立“激发学生主动探究、积极合作”的新教学观。

第二章分则

第十二条学生及学籍管理

第一款凡属我校招生的新生必须在家长的带领下,持有关证件(户口本、房产证、营业执照等)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在县教育局备案后才能正式取得我校的学籍。转学插班生必经校长同意,履行相应联系手续后持有关证件来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班主任及负责学籍管理的行政必须做好所有学籍管理的工作。

第二款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新编《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本校的规章制度,不断规范自己的各项行为。

第三款学生因事、病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并报校长室备案,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批准并做好相应的备案工作,因病无法继续学习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必须由县级医院出具医生诊断及相关的证明由学校请示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休学,学生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根据该生的实际学历程度,征求本人及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意见,由学校决定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第四款义务教育阶段取消留级制度,全体学生必须确保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小学阶段不能出现非正常流失生。

第五款对学业成绩优异,经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且经学校测试证明已达到更高年级学历程度的学生,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后可准跳入相应年级学习并报县教育局备案,但一般的情况下不允许。

第六款对品学兼优或某一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将给予大力的表彰,学校设立如下奖项:三好学生、优秀队员、优秀班(队)干,期末检测获总分前10名学生以及各项明显进步或获得各项竞赛奖励的学生,每学期由各班或学校拟出获奖学生姓名,经学校检查后,颁发奖状或张榜或其他形式的表彰。

第七款对犯有错误的学生一般以正面批评教育为主,对极个别错误比较严重且屡教不改,在学校或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由班主任或主管学校德育的副校长整理材料,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学校行政或德育工作领导机构讨论决定,视该生错误的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小过或记大过的处分。受处分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和考察,确有改正错误的表现,可提交学校行政或德育工作领导机构会议批准,撤销处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除或辞退学生。

第八款各班加强对学生的各项教育,热爱学生,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发现学生非正常原因缺课一周,班主任必须报教导处,经核准为辍学的,学校应采取措施做好动员工作,仍无效果的,学校应上报教育局并协同相应部门做好动员工作,依法使其复学,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出现辍学学生。

第十三条教育教学管理

第九款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在县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按照教育部颁发的计划,教学大纲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学校的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服从教育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并与学校条件相适应的原则来开展相应的工作。

第十款认真贯彻《小学德育纲要》及《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把德育教育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校长全面负责,教工全员参与,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根据小学生的特点,制定德育工作总体目标,以做“四有”新人为教育主线,以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以养成教育为重点,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行为习惯和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素养,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一款学校在每个教学班设置班主任,负责管理指导班级管理工作,班主任要同各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加强沟通,密切联系,了解并掌握每个学生各方面的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教育,每学期末应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按要求在相关的表册上填写激励性的评语及操行评级,以激励学生进步。

第十二款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强化新课程理念,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积极探究,合作交流的学习意识,掌握必要的基本技能,养成正确的学习方法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成为一代新人。

第十三款严格按校历安排学习工作,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优化学科课程,安排好相应的活动课,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参加相关活动,更不得随意停课,确因特殊情况确需停课的,必须报县教局批准后方可施行。

第十四款学生每日在校学习活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课外作业总量时间及难易搭配必须按学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的要求执行,课余、节假日任何人不得安排

学生补课,、补习或参与其他活动。

第十五款学校领导成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应做到“六个一”,即教好一门课程、管好一个科组、带好一个年级、抓好一个典型、蹲好一个点、领导好一条线。

第十六款全体教师要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探索领先,学导结合”的教学要求,积极创设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和体验的教学环境,帮助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合作学习,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体验、实践,促进学生由预设走向生成,由封闭走向开放,由偏重传授走向注重探究,由单一认知走向多维体验,由教师权威走向多维互动,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终身发展的能力。

第十七款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有关法规,通过体育课和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充分发挥我校体育场地、设施、器械的优势,组织开展体育活动,每天坚持课间操、眼保健操,并逐步推行大课间的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保证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第十八款音乐课、美术课要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的意见》积极推进我校艺术特色教育的创建工作。更新教学模式,努力探索动静结合,传授知识与活动结合,艺术教育与审美教育结合的途径,逐步形成“欣赏、讲授、练习、实践、互赏”有机结合的五个教学环节,坚持“课内打基础,课外出效果”的宗旨,开展形式多样的艺术课外活动,音乐课要求要有电子琴等乐器的教学内容,美术要有写生,手工艺术制作等实践体验课的内容安排。以课堂教学为契机培养学生对服饰朴素、整洁、仪表端庄、大方、待人有礼、说话文明、行为规范、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

第十九款拓宽与充实教育基地,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爱劳动、爱劳动人民和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爱护公物,爱惜书册文具,不浪费粮食,培养自我服务、参与服务、公益等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第二十款加强对学生课外、校外活动的指导,注意与学生家庭、文化部门等校外活动机构的联系,借助社会体艺名流与教育力量开展有益的课余文体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相应的竞赛活动。

第十四条人事行政组织管理

第二十一款校长应具备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资格,由县教育局考核任命,副校长、部门正副主任由校长提名,学校行政会议决定后报县教育局任命。

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行管理,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2、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严抓教职工队伍建设,实行民主管理,紧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有机统一,协调的教育网络,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5、在学校偶遇突发事件,有权启动学校应急预案,并在法律职权范围内可宣布学校临时管制措施。

第二十二款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学历并取得教师任职资格,享受和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操守师德,努力完成岗位任务。学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不应逐步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关心教师的健康与家庭生活。

第二十三款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学历达标、安教、乐教、善教、开拓进取,锐意创新、无私奉献的教师团队。

1、要具备高尚的师德是:坚持原则、明确方向;依法治校、依章执教;甘为人梯、爱岗敬业;尊重学生、公平公正;热爱学生、循循善诱;疏导结合、教书育人;操守师德、言传身教;开拓创新,扎实务实;加强沟通、协作互助。

2、教师基本功要求是:能说一口标准、流利的普通话;能写一手漂亮的“三笔字”(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能绘形象的简笔画;能写好要求上交的各种类型的文章;能熟练操作电脑,懂得制作和使用课件及多媒体教学平台;能独立承担学校指导负责的课题实验;对内对外公开课或组织策划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十四款学校成立由校长召集,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家长委员会成员参加的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校长对内全面负责,对外代表学校,党支部监督,教代会参与管理、建立“三位一体”多员参与的民主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款学校建立党支部,发挥中国共产党在学校中的核心作用,校长要紧密依靠学校党支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工委、少先队以及其他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校内设教导处、总务处和各年级办公室,各科教研组,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共同完成学校教

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六款学校建立建全教育教学研究,各项教育教学课题实验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场室管理、设备管理、安全工作、学习会议及各种奖励等制度。

第二十七款我校接受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指导,建立教工工作名册,学生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定期向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反映情况,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

第二十八款我校同公安、交警、消防、司法、疾控等单位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聘请法制、卫生副校长,定期邀请有关人员来校进行法律、安全、卫生知识讲座,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开展家教讲座辅导,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第二十九款学校设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室,动员教师参加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培训,获得相应的证书,学校定期开展个体和全体心理辅导咨询和讲座,不断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

第三十款学校家长委员会在校长组织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其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

第十五条校产、经费管理

第三十一款县政府财政拨款和省财政支付学生免费拨款是我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同时应争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优化育人环境。

第三十二款学校努力使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符合规定标准,遵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对学校的校园文化和美化、绿化、净化的建设要做好严密、科学有序规划,逐步推进,分步实施,不断优化校园环境,凸显环境育人的功能作用。

第三十三款校园建设的目标是:让每堵墙都能说话,让所有花草树木都能传情,让每一幅作品都能表意,彰显人文结合的有机统一,承载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展示校园和谐向上的精神风貌。

第三十四款严格执行省政府“两免一补”政策,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代收代付费用必须严格遵循审批和自愿的原则,严禁向学生推销教学资料或教学器具。

第三十五款教学必须严格执行校财县管和收支一条线的财经管理制度,开源节俭,合理用好学校有限的经费,学校成立财务审核小组,每学期结束对学校财务进行校算并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十六条卫生保健及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款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制度,设置学校卫生室,上好卫生保健课,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

第三十七款学校的环境、校舍、设施、图书、设备等应有利于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创造条件,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爱护学校环境,杜绝不健康、不卫生的不良习惯。

第三十八款负责划定卫生区域清扫的班级必须按时间按区域安排学生认真清扫,并安排人员经常巡视,随时捡拾垃圾,确保所负责卫生区域全天候干净整洁,各班课室每天也要安排专人打扫,确保台凳摆放整齐,地面卫生洁净,学校每月底安排一次全校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将记录在案。

第三十九款学校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或应急疫情预防安排专项应急措施,各班必须密切配合做好相应的工作。

第四十款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校把安全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条例,明确各项安全工作职责,安排有关安全工作的活动,每学期进行一次安全疏散演练。

第四十一款学校安全工作主要以维护上下楼梯秩序,护送学生放学排队横过马路为主,根据学校的安排,全体教工必须严格履行各自岗位职责,确保学生安全,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二款学校成立专门护校队,安装摄像监控和防盗警报,一旦发现盗情,学校护校队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迅速到岗,密切配合,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第四十三款学校建立专门安全工作档案,执行每月向县教育局进行安全汇报的制度,设立专项奖励,构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在学校校长室

第十八条本章程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批准并备案。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县教局核批后施行。

第二十条以前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与此有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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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Z小学文学社团章程

一、宗旨让心灵亲近文学,以文学清净心灵。

二、章程

第一章组织机构

根据文学社的实际需要,文学社下设顾问1名、社长1名、责任编辑3名,实行分工负责制。

岗位职责:

(一)顾问:对文学社的发展和日常工作进行扶持和指导;

(二)社长:全面负责文学社的一切事务;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内的重要情况,对文学社的发展有一定的计划,是文学社的发起者和主持人。

(三)秘书长:负责文学社的日常事务,对社员录用的稿件存档登记。组织每次会议的召开,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并对会议活动的缺席者或迟到情况予以登记。

(四)责任编辑:负责收集社员的稿件,并做出相应的点评。负责网上文章的编辑工作。

第二章社员管理

(一)社员的产生

凡热衷文学,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且有意加入红土文学社者,可写出书面申请并附带2篇作品递交文学社编辑部,经社团会议集体讨论审议后,择优录取。文学社每年对社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稿件采用率、活动出勤率、稿件完成情况。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社员,给予废除社员资格的处理。

(二)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1、社员有参加社团会议、活动和讨论的权利,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社员对于本社发表的一切作品享有批评和被批评的权利。

2、社员每月至少向文学社递交作品1篇,所交稿件不得抄袭。

3、社员参加社内各类活动,有事须请假,经社长或秘书长同意后有效;无故缺席3次者作自动退社处理;

第三章会议制度

社员大会半年1次,由社长召集全体社员,讨论文学社发展和报刊出版事宜。

第四章活动方式

1、定期向社员征集文学作品,择优推荐“乘马中心学校信息网”“麻城信息港”《中华诗文学习》《小学生天地》等报刊推荐发表。

2、设立红土文学社博客,社员均可在各个专栏发表作品,责任编辑对每天新到作品进行点评,其他社员也可以同时进行点评。

3、每2月举办1次活动。例如:创作讲座、研讨会、座谈、征文等;

4、与其他文学性质的社团保持交往和联系,不定期举办社团交流活动。

5、投稿方式

(1)通过文学社设定的博客投稿。(2)直接将稿件交至编辑部。

第五章附则

(一)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章程解释权归**中心小学《红土》文学社。

篇3:A小学校章程

z小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学校规范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由z市郊区z镇z村主办,实行联校和村委双重管理的集体制完全小学校(附设幼儿园)。小学部学制六年,规模为单轨制6个教学班,班额依据省教育厅定员;幼儿部学制三年,规模为单轨制3个教学班,班额依据省教育厅定员。

第三条学校名称:(全称)z市郊区z镇z中心小学

(简称)z中心小学

学校地址:山西省z市郊区z镇z村

第四条学校办学理论:

办学理念-----“快乐学习,幸福成长”。

办学宗旨-----“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育人为本,安全为天,质量为命”。

办学策略-----以人为本,和谐管理;贯彻方针,深化课改;全面育人,素质教育;严谨治学,优化质量。

办学方向-----社会化、现代化、信息化、人文化、特色化。

发展举措:

(1)“四创”兴校固本策略:创业发展教师,创新发展德育,创造发展条件,创特发展学校。

(2)“三要”兴校之路:向教学管理要质量,向校本教科研要质量,向课改课堂教学要质量。

办学行动:

(1)走校长职业化之路,走教师专业化发展之路,求真务实抓教学,创新发展提质量。

(2)在发展与特色中,全面提高小学生的综合素质,真正使办学过程成为深化课改的过程,成为校本化特色建设的过程,成为推进现代化办学的过程。

高信度教师理念:

(1)追求“五个好”――学校的好主人,爱校亲生;领导的好帮手,爱岗敬业;同事的好伙伴,团结协作;学生的好老师,教书育人;家长的好朋友,联手施教。

(2)成为“三个型”教师――学习型、研究型、专业型。

(3)交好“三本帐”――教师爱岗敬业的良心帐、学生家长创业未来帐、学校社会的发展帐。

学生理念――做有中国灵魂、世界眼光、现代素养的中国人。

教师理念――做学高德正、爱校亲生、与时俱进的教育家。

环境理念――“和、美、绿、活、优”的特色环境。

1、和――人际关系与合作上充满和谐。

2、美――校园室内外整洁美观,人文化。

3、绿――校园绿色化,一年四季草绿树碧,干净、整洁。

4、活――师生在课间课堂课外有活动,有朝气,有精神,有风度。

5、优――办学资源和设施设备达优。

核心理念――创建“三文四和优质教育校园”。

教育理念――社会即学校,生活即课堂。

学生理念――做有现代素养、中国灵魂、世界眼光的人。

管理理念――张扬个性,凸显特色,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第五条办学目标-----(1)学生:培养全体小学生生活与生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让孩子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个性张扬,诚信明礼,勤学尚德。(2)教师:以优秀的师资队伍和开拓创新的团队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3)学校:具有朝气蓬勃的早晨,和谐发展的课堂,轻松愉快的课间,欢乐活泼的中午,丰富多彩的下午,自主自动的傍晚,这样一所育人乐园。以一流的教育教学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家长和社会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成为家长放心、学生满意、社会赞誉的z市近郊名校。

第六条“三风一训”

学校校风:德馨、博学、体健、创新

学校教风:敬业、善教、协作、严谨

学校学风:勤奋、守纪、文明、上进

学校校训: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第七条确定《z学校校歌》为学校校歌。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一节校长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z联校任命,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

第九条校长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规和教育部门的指示规定,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遵循育人规律,提高育人质量。

2、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向上级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

3、全面执行学校教学计划,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

4、发挥学校德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5、领导和组织学校总务工作。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条校长权力:

1、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

2、人事权。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推荐副校长及中层干部任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有权对教职工聘用、分工和管理。

3、财经权。全权审核学校财务。在服从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校内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4、奖惩权。对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或犯有严重错误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第十一条教导主任和政教主任、研究主任、幼儿组长等经校长推荐,由z联校考察任命。经任命的环节领导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负责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

第二节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学校设校长室、教导处、政教处、幼教组、教研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

校长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和学校内部管理工作。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政教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和少先队工作。研究室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幼教组负责具体的幼教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教导处工作职责

1、协助校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拟定学校教

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审阅各科教学计划,并组织指导教研组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3、组织教师的业务进修,分层次培训教师,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4、组织学生的考试工作,指导命题、阅卷、质量分析。

5、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合理安排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及学籍管理、教学资料、档案资料的保管。

第十四条政教处工作职责

1、根据《小学德育纲要》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拟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认真贯彻《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常规训练,树立良好校风和学风。

3、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使校内的各科教学、班级教育、少先队工作、家长工作既发挥其独特作用,又互相配合,完成德育任务。

4、充分发挥少先队大队部的组织作用,使学生在各种形式的活动中受到思想教育。

5、实施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密切结合,办好家长学校。

第十五条研究室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及其改革实践的需要,制订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规划、计划。

2、做好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论证、审批及其成果的鉴定、评奖、推广和应用的工作。

3、抓好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试验工作,完成学校承担的国家、省、市、区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任务。

4、抓好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的普及和指导工作,定期组织理论学习和学术报告、信息交流等活动。

5、抓好联片教研、校际交流、校本教研等教科研工作,为校长教育科学研究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6、抓好青年教师和薄弱教师的培训提高工作。

第十六条总务处工作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总务工作计划,落实管理育人。

2、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及时进行校产登记、保管、添置、维修。督促师生执行校产的使用和保管制度。

3、财务管理,做好学生杂费收缴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各种经费的管理,定期审核帐目,并配合教导处做好教科书、作业本的购买和发放工作。

4、负责对校园环境的管理,搞好校园规划及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十六条幼教组工作职责。

第三节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七条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机制,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工作内容为:

1、研究学校发展规划、学年工作意见、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等学校重要工作,形成方案,进行论证。

2、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供学校决策时参考。

3、反映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要求,帮助学校更好地改进工作。

4、校长提请讨论、论证的其他问题。

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三章民主管理和保证监督

第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做出相应的决议。

2、审议学校重大工作、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讨论通过教职工生活待遇,资金分配等方案。

3、评议监督学校领导班子,可以提出表扬、批评建议。

4、支持校长行使职权。教职工对校长决策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把意见反馈给校长,如意见不能统一,先按校长的决议执行,再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后召开。

第二十条学校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检查、审计、监督,接受家长、社区及媒体的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第四章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一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学校行政要集中精力抓好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应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二条认真贯彻《小学德育纲要》,把德育摆在首位,建设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保证学校德育工作与时俱进,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1、校长全面负责,全体教工全员参与,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以日常行为规范为教育基础,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品质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3、加强班集体建设,建设文明团结的班集体,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

4、认真开展少先队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有益身心健康教育的活动,发挥学生个性特长,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5、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班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三结合”教育模式,创设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大环境。

6、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7、认真抓好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扎扎实实抓好以军鼓和腰鼓为主的鼓乐特色教育。

第二十三条坚持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新课程实验工作,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1、依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精神,学校严格执行课程目标和教学计划,采用统一审定的教材,开足开齐规定课程和课时,让学生受到全面的教育。

2、认真抓好教学常规工作,制定备课、上课、听课、评课、批改作业制度及评价制度。认真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

3、认真抓好教学质量的调研与评估,促进学生知识积累和学习能力的提高。

4、认真抓好课堂教学的改革和研究,鼓励教师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5、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组织开展活动课程,开发校本课程,倡导研究性学习,让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法规,按规范要求上好体育课,每天坚持做课间操、眼保健操,充分发挥场地、器材的作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进行体育活动。学校定期召开运动会。

第二十

五条认真执行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对学生体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六条加强学生课外、校外活动指导,注意与学生家庭、社区、共建单位等校外教育网络联系,开展社区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组织学生参加竞赛、评奖活动。

第五章教职工管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教师、职员和校警都是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依法维护全体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全体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第二十八条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校保证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教师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教师应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学校每年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评优奖惩的依据。

第三十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继续教育制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参加其它方式的培训。

第三十一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教师、职员、工人必须履行聘约,敬业爱岗,团结同志,服从领导,勤恳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三十二条学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职工,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学生及学籍管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招收施教区范围内6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外地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取得本校学籍的即为本校学生。

第三十四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等学生严格手续程序。

第三十五条学校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第三十六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遵守学校章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为学校争光。

第三十七条加强学生安全工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八条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造成不好影响,情节严重者,分别给予警告和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可适当给予补助。

第七章财务管理

第四十条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村委和政府拨款,学校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第四十一条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务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四十二条认真制定并执行财务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校长审批制度。

第四十三条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的资金和物资帐册,按规定制作财务会计报表,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八章校园管理

第四十四条优化育人环境。建设平安、文明、和谐校园。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出整体规划,建设符合学校特点的优美文明的校园;校园的画廊、板报、流动书架定期更换,宣传办学理念、中华文化及办学特色,展示师生作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彰显文化内涵,体现育人功能。

第四十五条净化校园环境。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校内车辆停放整齐,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损,教室、办公室等物品摆放整齐。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创建整洁的学习环境。

第四十六条绿化校园环境。学校要因地制宜,见缝插绿,四季见绿,积极创建生态校园。

第九章档案管理

第四十七条建有档案资料室,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学校行政、教育教学、教师业务、学生学籍、师生健康、人事、财务、固定资产、荣誉实物等各类档案,保管好、使用好档案资料。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之处,一律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条学校根据需要可以修改章程。章程的修改需经教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报z市郊区教育局和z联校备案。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主管部门审定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