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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2024-04-28 阅读 3585

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公司的管理及发展,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及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优化员工的工作交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苏州市浦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员工辞职及审批程序

  第三条员工的辞职,是指员工依照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及本制度的规定,申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项劳动管理措施。

  第四条 辞职的情形

  (一) 员工要求离开公司,不再担任工作职务,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辞职。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辞职:

  1. 在涉及商业机密、公司安全、公司财务等特殊岗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但是又拒绝签订商业机密保守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

  2.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 正在接受审查或财务审计的。

  4. 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 其它原因不宜辞职的。

  (三) 公司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

  1. 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含试用期)。

  2. 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3. 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4. 接受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按培训协议的规定计算最低服务期限。

  5. 经批准参加大专以上(含大专)公费学历教育的员工,取得学历后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6. 有以上情形两项以上者,服务年限为所涉及之最长服务年限。

  (四) 员工若坚持辞职,但是有(二)、(三)规定时,应先做好赔偿工作后才可以申请辞职。

  第五条 辞职的审批程序

  (一)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各处室、车间领导提出。各处室、车间领导从接到辞呈之日起,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与提出辞职的员工进行一次面谈,必要时会同人力资源处共同完成此项工作,并作好书面记录,由所在部门及分管副总在《离职人员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到人力资源处办理相关手续。

  (二) 各处室、车间主管及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辞职,人力资源处必须进行面谈,并作好书面记录,同时要向行政副总经理、总经理汇报。

  第六条 辞职申请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考勤制度的规定,坚守岗位,正常上班,对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辞职的后果

  (一) 员工辞职后,不再是公司的职工。

  (二) 员工辞职后,2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公司工作。

第三章 员工辞退及审批程序

  第八条 辞退职工,是指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公司处罚条例、劳动合同及本制度的规定,解除公司与不适宜在公司继续工作的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的一项劳动管理措施。

  第九条 辞退的情形

  (一) 不符合录用条件,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或填写材料虚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二) 有绩效考核辞退情形的。

  (三) 不能胜任工作,且不服从其它安排的。

  (四) 因单位调整、合并或缩减编制需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五) 不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造成恶劣影响,必须给予开除处分的。

  (六) 在岗位调动等人事安排中,本人无正当理由,经三次以上教育仍不接受安排的。

  (七) 有处罚条例之辞退情形的。

  第十条 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员工有违反本制度规定、公司处罚制度及员工手册规定辞退范围之事由者,所在部门负责人要适时弄清事实,取得证据。

  第十一条 辞退的提起:需给予辞退的,所在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向人力资源处提出处理报告,在人力资源处的协调调查下,妥善、严肃加以处理。

  第十二条 经过一定会议讨论:

  (一) 人力资源处负责汇集、审核辞退报告,并召集会议讨论决定。

  (二) 要征求高管层及职工代表的意见并允许被辞退员工进行申辩。

  第十三条 讨论决定,批准备案:

  (一) 人力资源处负责下达处理决定。

  (二) 辞退应该书面通知本人。

  (三) 经总经理审批后的书面资料随即存入员工人事档案中。

  第十四条 被辞退的员工如无理取闹、扰乱公司工作秩序,殴打、侮辱、诽谤有关人员,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员工工作交接程序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该办理工作交接:

  (一) 公司内部岗位调动者。

  (二) 员工提出辞职者。

  (三) 员工被公司辞退者。

  第十六条 交接人、被交接人、交接监督人

  (一) 交接须设置被交接人,原则上由该部门负责人指定的员工作为被交接人。

  (二) 交接须设置交接监督人,原则上为人力资源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监交人要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查询交接事项是否齐全,协助交接人、被交接人双方顺利如期办妥手续,交接完毕后,应于交接清单上签字。

  第十七条 交接手续

  (一) 员工调岗交接

  1. 为保证员工的合理发展,同时为公司的发展考虑,公司岗位出现空缺应走招聘程序,人力资源处依据用人部门的要求及岗位说明书发布招聘广告,接受内部员工及外部候选人的报名。依据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人员。

  2. 员工调岗的审批权限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执行。

  3. 员工调岗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1) 向本部门提出调岗书面申请。

  (2) 到人力资源处办理调岗手续,办理工作移交、财物清点。

  (3) 开具调令。

  (二) 员工辞职、辞退交接

  1. 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资料、电子资料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单并给指定的接替人员,并应将已办但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

  2. 事务移交:

  (1) 原先领的工作服交还仓储管理处。

  (2) 原先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仓储管理处。

  (3) 工作卡交还生活管理处。

  (4) 书籍、办公用品交还办公室。

  (5) 公司配置的小灵通、电话卡等归还企划处,电脑及ERP帐户由企划处验收。

  (6) 处罚信息由各职能部门签署。

  (7) 交还完毕由接收单位的经办人签字。

  3. 交接期限以三天内办妥为限。

  4. 离职人员办理交接应由直属领导指定接收人,如未指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定后再移交,如无人可派,暂由其直属领导接收。

  5. 离职员工的移交清册应由其直属领导详加审查,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有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等有未清的,应由该部门领导负责追索。

  第十八条 工作交接内容

  (一) 员工符合工作交接情形时,应就职务范围内之业务、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物品等交接清楚,就人、事、时、地、物详细列于《工作交接表》,一式三份,交接人、被交接人双方各执一份,人力资源处留存一份。

  (二) 工作交接清单内容:

  1. 人:人力资源处应列出担任工作概况。

  2. 事:所从事工作业务内容,正进行、待进行的事项或其它应注意及交代事项。

  3. 时:指交接人、被交接人、交接监督人履行义务或签字的时间。

  4. 地:指交接的地点。

  5. 物:包括

  (1) 现款、有价证券、帐簿、凭证、文件、证件等。

  (2) 固定资产、工具、器材、零件、办公用品、工作服等。

  (3) 印章、图章等。

  (4) 规章、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图样、客户资料、图书、档案、及其它重要业务资料等。

  (5) 其它应交接物品。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如果已离职员工被查实在受聘于公司期间或办理离职手续、工作交接手续时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公司仍有权追究该离职员工的赔偿及法律责任。

第六章 工资结算

  第二十条《离职员工审批表》经总经理审批后,在次月月底前结清工资,存入员工的银行帐户。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制定及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并实施。

第八章 附件

  附件1 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

  附件2 员工调岗/离职工作交接表

  附件3 员工离职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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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销售部离职员工业务交接佣金结算制度

房地产销售部离职员工的业务交接及佣金结算制度

1.为保证公司的业务不受干扰及保障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售楼员因故(辞职、辞退、调岗等)离职,应将手头工作详细交接后,方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1)电脑、计算器、工衣等重要办公设备、用品的交接。

2)来访、来电客户资料的交接。(离职员工的此部分资料是因受雇于公司,开展业务而获取,是工作内容之一,所以此部分资料为公司资源,离职时应交还公司)

3)重要意向客户资料及其跟进情况的交接

4)成交业主资料及售后跟进情况资料的交接

5)业主资料也是公司的重要资源,同样要进行交接。同时,离职员工还应如实汇报已成交业主的手续办理进度及跟进情况,以便部门安排其他员工继续跟进

注:对于离职员工交接的客户资料,项目经理应及时整理并分配给其他售楼员负责跟进。分配时既要考虑到不同售楼员成交、跟进能力的差别,从而结合客户跟进难度来进行安排,保障跟进的最佳效果;又要尽量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项目经理根据上述要求制定相应的分配计划,报主管经理审批后予以执行。

3.对未按上述正常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而自动离职的员工,剩余佣金一律不再发放,作为部门公佣予以没收。

4.如正常离职的员工依公司及部门规定办理了相关的离职手续,剩余佣金按如下规定发放:

1)仍以客户是否签署买卖合同作为计发佣金的标准,签约后当月计发。

2)对在离职前客户已签署买卖合同单位的佣金按100%计发

3)对售楼员离职后,由其他售楼员跟进签约的单位的佣金,按50%计发给该离职员工,另外50%作为接手跟进客户服务的售楼员的佣金。非售楼员的其它员工也参照此办法执行。

4)如最终未能签约,作挞定处理的,佣金不再计发

5)对于部门公佣部分,只计发员工离职之前应计部分,自离职之日起,不再计发。

5.如员工离职后发生利用在工作期间掌握的资源、资料作出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没收部分或全部的剩余应发佣金,作为部门公佣。没收决定由项目销售经理提交书面意见,报主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篇3:酒店员工离职交接表格

酒店员工离职交接表

离职员工姓名部门岗位离职原因入职日期申请离职日期物品交接本部门工作事项交接移交情况部门负责人签字本部门内所有日常工作相关内容交接已顺利交接:□产品及物料已顺利移交:□其他说明:财务部备用金已全额归还:□部门负责人签字个人借款已全额归还:□其他说明:行政部员工手册、冬夏工衣已交回:□部门负责人签字办公工具、办公设备已完好交回:□交通工具已完好交回:□宿舍用品已移交:□社保已报停:□其他说明:工资结算工资计算截止日期年月日应扣还项目本人确认及同意上述登记内容,离职移交手续办理完毕。特此确认。离职员工签名:日期:年月日部门经理最终审批意见:部门经理签名:日期:年月日备注:1每项交接完成后由直接经手人在相应□内打,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与直接经手人确认所辖范围内项目全部OK后才能签字确认,否则后果由部门负责人承担;2如有需在员工工资中扣还项目必须作详细说明(包括原因及当时可确认金额);3确认签订《利通保密协议》,即同意履行协议内容。离职员工和交接人必须认真完成交接并签字确认,如未签字延误责任由未签字人承担!工作交接明细移交情况说明(直接经手人填写)所有日常工作相关事项交接:客户联系方式(名片及记录等)、未收款明细及预约收款时间、各项单据、待跟进的工作、邮箱及ERP的用户名和密码等是否顺利交接离职员工签名:交接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产品及物料(需列出具体数量,销售部以盘点表为准):是否与日报及ERP相符离职员工签名:交接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办公用品(需列明细):办公工具办公设备交通工具是否顺利移交及物品现状离职员工签名:交接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其他是否顺利移交离职员工签名:交接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备注:没有项必须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