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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思考

2024-04-29 阅读 5992

新时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思考

新时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思考

  干部人事档案是对干部个人经历、活动、表现等的记载,是历史、全面地了解识别干部和正确选用干部的基础,是做好干部工作必备条件之一,直接影响到干部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干部人才工作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也面临不少新的挑战,档案工作如何与时俱进,加快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需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认真研究。

一、适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近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开选拔、实绩考核、引咎辞职等新举措不断涌现,干部的竞争择优和正常流动机制正在形成。适应这一发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也必须形成与之配套的管理模式。

  1、理顺档案管理体制。现行的干部人事档案,主要按管理权限和隶属关系进行管理,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在新的发展时期,人员流动日益加速,人员的隶属关系不断变化等原因,干部档案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关系较乱。主要表现在企、事业单位部分人员的档案有的在人事部门,有的在人才交流中心,还有的在劳动部门,管理的主体不清。二是人档脱节。在人员流动中,少数职能单位档案意识淡漠,造成人档分离,弃档、“死”档和无档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管理盲区。部分单位在招聘人员时,擅自保存所聘人员档案,少数柔性流动人才及一时没有落实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私自截留档案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成为新的管理盲区。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必须理顺管理体制。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在强调按隶属关系管理的基础上,突出职能管理。组织部门承担对档案工作牵头抓总,负责档案工作的管理督查和业务指导,同时,具体负责所管领导干部和参照管理单位人员的档案;人事部门负责国家公务员包括依照管理单位人员的档案管理;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劳动部门负责各类企业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

  2、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对现行的档案查借阅制度、材料收集制度、鉴别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保管保密制度等进行完善,同时,针对体制改革、人员流动等新情况、新问题,制定一些新的制度。如:针对下岗及再就业人员,建立下岗和再就业人员档案。

  3、完善档案管理内容。要紧紧围绕干部工作大局,提高-干部档案的利用价值,在收集干部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一是建立干部工作业绩档案,及时将干部的工作情况、工作业绩和在重大活动、重点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收入档案,为凭实绩用干部提供必要的依据。二是建立干部能力档案,重点收集个人文化程度、专业水平、继续教育情况以及参加各种资格考试、注册考试等能反映个人才能资料。三是建立干部认可档案,本着党政干部群众认可、技术人员学术认可、企业人才市场认可的原则,分别建立党政干部考核考察档案、技术人员学术和技术推广成果档案、企业经营者利税档案。通过这些内容,把档案建设成为反映干部面貌的镜子,记录干部成长的录像,以便于组织对干部进行全面了解,使干部档案更好地为组织工作、经济工作服务。

二、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加快档案工作信息化建设

  档案工作的信息化、自动化是机关办公自动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干部工作效能的重要方面和必然要求。当前,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信息化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考虑。

  1、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数据库系统,实施干部人事档案动态管理。利用计算机、扫描仪等现代设备和现代技术,将干部档案资料整理输入微机,通过相应的技术处理,将文字图片甚至声像资料转变成数据资料,使干部档案数据化、信息化,在档案的查阅、借阅、归档、统计等日常工作方面实行微机化操作。同时,档案的数据系统建成后,不仅能够全面反映干部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等固定信息,而且可以记录干部工资、职级、学历、岗位变动等动态信息,一旦干部基本情况发生变化时,可以随时准确地将最新信息录入微机,保证干部档案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建立干部人事档案网络化管理体系,实施干部人事档案的分级管理。按管理权限,逐层逐级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局域网,通过局域网之间的相互联结,实行干部档案的网络化管理。建立干部人事档案网络化管理系统,重点要解决好使用权和管理权问题。在使用权上,可以根据不同用户的情况,通过密码和身份确认,提供所需的档案资料。在管理权上,可以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县级以上由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县以下由县统一扎口管理。要坚持谁管理谁负责,严格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修改维护。建立干部人事档案网络化管理系统,可以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根据不同的工作需要,随时调阅所需档案资料,从而提高信息利用的效率。同时,采用密码和身份确认也可以有效地解决失密的问题。

  3、建立干部个人电子档案系统,实施干部人事档案自动化管理。适应人才柔性流动的需求,为便于档案的查阅流转,可以将干部个人中能够公开部分的内容以类似于IC卡的形式,制成电子档案。

  该档案由主管部门制作并负责维护更改,由个人持有,用人单位只能阅读无法更改。个人电子档案的建立,可以有效地减少弃档、“死”档和无档现象,同时,还可以减轻档案工作的工作量,减少纸质案卷因磨损而造成的毁坏。

三、强化服务效能,发挥干部人事档案作用

  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档案工作者必须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及时根据干部人事工作和其它中心工作的需要,主动参与,超前服务。

  1、发挥干部档案的历史作用。干部档案是个人历史的真实记录和个人本来面目的客观反映,是做好干部工作不可缺少的基础材料。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年龄、工龄、学历和待遇等方面的问题,不少都比较棘手。管档部门要充分发挥档案的历史效能,坚持以档案为基准,以历史材料为依据,对照政策,认真核对,及时准确地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为正确解决问题提供第一手资料。

  2、发挥干部档案在选用干部上的基础作用。选拔使用干部,关键是知人善任。干部档案是全面考察了解和选拔使用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维护更改干部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并主动提供所需干部的个体情况,为领导准确选人用人提供重要的依据。同时,可以利用计算机技术,做好档案信息的综合分析,为领导全面掌握干部队伍的整体状况提供第一手可靠的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有条件的还应主动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人才,把资料库变成人才信息库,把沉寂的“死”档案变成有价值的“活”档案。

  3、发挥干部档案在管理工作上的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干部档案的服务功能还体现在能为干部个人提供历史公正的凭证,可以为干部工作出据历次任职凭证、工资变动凭证、社会关系凭证、党团关系凭证、业务职称凭证、学历层次凭证等,为晋升工资、晋升职称、解决老干部待遇、机关机构改革等提供有价值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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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肿瘤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肿瘤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干部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人员必须是*党员,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和其它联系工作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要爱护干部人事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

6、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制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允许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摘录的材料要细致核对,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7、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须按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批手续办理,并填写借条,借出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转借,不得复制,限期归还。

(二)干部人事档案计算机管理制度

1、爱护机器设备,熟悉机器性能,按程序规范操作。

2、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建立完整的档案信息数据库,利用该系统完成档案查借阅、转递、目录及零散材料的管理和"四统一"管理。

3、以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正式文件为依据采集信息并及时维护,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完整和新鲜。

4、新进干部档案和零散材料的信息录入在三日内完成;干部档案索引每半年打印一次;日常管理信息每年汇总一次,并做好有关资料的立卷工作。

5、对新维护的档案管理信息要及时备份,并登记备份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6、不得随意使用外来磁盘,确需要使用时要进行病毒检查,防止机器故障造成信息的损坏和丢失。

7、未经批准不得提供、复制干部信息,无关人员不得查看干部信息,贮有保密信息的载体严禁外传。软件应由专人保管。

8、利用干档信息对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

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2、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组织上形成的,或是组织上审定认可的材料,未经组织同意,个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3、凡新参加工作的国家干部、地方新安置的部队转业干部,都应填写"干部履历表",审核后,补充进干部人事档案。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在材料形成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主动送交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归档。

5、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时、主动地向有关部门索要应归档材料。

6、注意做好材料收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材料内容。

7、认真办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登记和交接手续。

(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鉴别,不属归档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2、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3、不属归档范围的材料,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书写。凡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监墨水书写的材料,必须经过复制方可归档。

5、归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均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五)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县及相当于县以上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档案。

3、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自带。

5、转递档案必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办理登记手续。

6、接受单位收到档案后,应认真核对,并在"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转出单位要查询,以防丢失。

7、干部人事档案应随着干部的工作调动或职务的变动及时转递,避免人档分离。

8、凡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均应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

(六)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档案要定期地进行检查核对,一般每半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凡提供利用的干部人事档案,在收回时,要严格检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3、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4、转出和接受干部人事档案时,应将材料与目录检查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凡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手续完备。

6、输入计算机的干部人事信息须与干部人事档案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七)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置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干部人事档案。

3、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备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

4、干部人事档案库房(房)和档案拒,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5、非管理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6、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干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的材料。

7、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8、严禁任何人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9、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八)

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制度

1、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审计培训、审计、统战等部门,应建立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

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材料形成的一个月内,主动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3、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档的材料。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与各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保持收集材料的渠道畅通。

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未能按时递交档案材料的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

6、发现递交归档的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

篇3:某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一、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文件规定,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认真鉴别审查,确保归档材料真实、完整、齐全。

二、对收集到的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或转有关部门,或退还本人,或按规定程序作销毁处理。对收集到的不规范不齐全的材料,应及时通知提供材料的部门按规定完善。

三、发现伪造、涂改的材料,须清除伪造材料,修复涂改内容,并对当事人做严肃处理。

四、鉴别登记的档案材料,必须装入干部人事档案盒内,一般每2年装订入卷1次。

五、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16K办公用纸,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技术加工后归档。

六、档案内容不得使用圆珠笔、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