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卫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单位综治、安全小组成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
二、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单位物品出门时,应严格查清情况,如有疑问, 应立即扣留物品,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三、细心观察、巡查单位异常情况,安全隐患、火险等不安全因素,随时记载, 及时处理和上报有关部门。
四、加强巡查,防火防盗,防止突发事件,检查门窗、电灯电源是否关闭。
五、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和夜间安全巡查保卫工作。
六、经考核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1、认真开展或支持治安保卫工作,成绩显著,并为群众所公认的。
2、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避免恶性事故的产生。
3、在值班、巡逻中警惕性高、抓获坏人或与犯罪分子搏斗的。
4、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5、向公安机关积极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治安灾害事故表现突出的。
七、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罚款或者扣发奖金,或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
1、忽视治安保卫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以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2、对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中漏洞和隐患,在提出意见后,仍不整改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3、对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
4、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忽视安全防范,使集体的现金、物资、器材、贵重物品等财产被盗窃、被破坏,造成经济损失的。
5、违反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管理制度,致使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
6、违反保密规定,对秘密文件、图纸、档案、试卷不严密保管,以致发生被窃或丢失的,或口头泄密,造成后果的。
7、违反门卫、值班、巡逻制度,思想麻弊,擅自离开岗位,以致发生重大盗窍案件,使集体财产遭损失的。
8、犯有其他轻微违法、违章行为,需给予处罚的。
制度大全-www.Qiquha.com.com篇2: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一、各基层单位管理人员不尽职而发生管理区域内万元以下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10%一次处罚责任单位;发生万元以上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5%一次处罚责
单位。
二、对监守自盗者,追回其所盗物资及所获赃款,并按其所盗物资价值的50%处罚,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私自处理公司物资器材,按监守自盗处罚责任者;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发生公司院内和可预防性案件,按被盗物品价值的10%~20%酌情处罚责任者,并扣罚责任者的当月效益工资,同时依照《泥浆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之规定处理。
五、基层单位接到报案后,应到现场处置而无故拖延或不予处置,造成损失或致使案情扩大的,酌情扣罚单位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当月效益工资。因治安防范不力,造成被盗物资在转移、藏匿、销赃过程中,被公安部门及其他单位查获或被举报属实的,按照其所失窃物资价值的50%处罚该三级单位。
六、巡逻队在值勤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发生公司物资器材被盗案件,每发生一起,扣罚带队干部及值勤人员每人效益工资100元。
七、治保大队内部人员违规违纪的,每起酌情扣当事人效益工资100~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将其调离治保大队,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连续发生3起以上同类案件的,连带追究基层队干部、治保大队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八、党群办、企管办对公司各类物资出门审批不严格或不负责任,每发生一起,酌情扣罚审批人效益工资100~3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连带追究领导责任。
九、公司科室、部门工作不力,造成本科室、本部门发生治安问题的,酌情扣罚科室或部门效益工资100~1000元;属公司综治委成员部门的,另酌情扣罚部门负责人年度综治风险抵押金的5%~50%。
十、对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发生的案件,依照钻井工程技术公司《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查究或否决。
十一、对瞒案不报、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违规违纪者,依照采油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处理,设立举报电话;8722850。
十二、对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抓获重大违法犯罪人员、破获重大刑事案件、查清重大治安案件的有功人员,由党群办负责整理事迹材料,报综治委给予适当奖励。
十三、在维护采油厂治安秩序中,符合见义勇为条件者,依照管理局《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实施办法》予以奖励;成绩突出者,为其向上级机关推荐请功。
十四、在保护国家财产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由厂工会报请立功。
十五、对全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取得明显成绩的单位,年终授予综合治理“模范单位”、“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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