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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规章制度

2024-05-02 阅读 4574

员工规章制度

第一篇:专卖店员工规章制度

专卖店员工规章制度

考勤

☆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不允许代打卡或签到

☆用餐,休息必须登记,时间由店长或领班统一安排

☆上班时间不得外出处理私事,会见亲友

卖场纪律

☆上班时间按规定穿着工装,工鞋

☆不得在卖场上嬉笑打闹,高声喧哗,污言秽语,聚众聊天,倚靠货架,进食

☆不得将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

☆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

☆销售空闲时员工应及时整理货品,保证卖场/货仓清洁

工作态度

☆不得发表虚假言论,损害公司或他人声誉

☆配合服从公司人员的巡店督察

☆认真完成店长分配的临时性任务

☆注重团队精神,配合协作,不得推诿工作

财务制度

☆非收银员/店长严禁未经允许擅自开启电脑及收银柜

☆严禁向外透露公司营业额和操作规程

☆严禁任何未经允许的打折让利行为

☆严禁挪用营业额或店铺备用金作他用

☆严禁钱账不符,货账不符的交接班行为

☆员工离岗时必须主动提请店长检查背包

☆店长有责任每日检察员工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如有不符现象发生,可以进行警告或者10元每人/次的罚款处理。

☆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巡店督导或市场人员将就以上规定进行不定期抽查,如有不符规定现象发生,可以进行20—50元每人/次的罚款处理。

行为规范

1.每天准时上班(提前15—30分钟,按公司规定的仪容仪表要求到店铺报到)

2.每天每次吃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3.员工一个月迟到3次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依情节严重者可考虑解雇,并不做任何补偿。迟到10分钟以内罚款5元,20分钟以内罚款10元,30分钟以上记旷工。(备注:店铺所有员工罚款充当店铺员工基金备用)旷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日三天当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不结算工资,不作任何补偿。

4.员工要满三个月方可辞职,如未满三个月辞职者,保证金不予退还,员工辞职应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辞职,如未提前1个月,则半月工资和押金不退,当赔偿店损失。

5.10月1日以后,所有员工不准辞职,如有特殊情况。扣一个月工资。

6.员工要服从上级或公司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7.员工需要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写申请征得店长的同意。如是病假申请,必须在半个小时前通知店长,不可委托全人传达,回店铺应提交病历单证明,否则,视为矿工。

8.员工换班必须向店长申请,同意后方生效,每月换班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9.员工任何时间不能在货场内:闲聚、一起聊天、嬉戏、吵闹或高谈阔论。

10.员工在货场中不得有下列行为:照镜子、哼歌、讲粗话、修指甲等不文明行为。

11.员工任何时间不能在公司范围内吸烟,以免影响公司形象。

12.员工无论在任何场合,都应维护好公司名誉,不能做出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3.除因公事外、员工不得在卖场内携带手机。公司电话不做私人用途,员工若有特殊情况,

应征得店长同意后方可使用。

14.公司电脑只做公事用途,严禁私自使用。

15.上班时间不能与亲友聊天,若有亲友来访,应征得店长同意后,酌情给予几分钟时间。

关店时,如有朋友来访,应请其在店外等候。

16.未经允许不可带走店内任何物品。否则,视为偷窃行为,严重者送到警方处理,并立即开

除不做任可补偿。

17.卖场内任何人不得擅自拍摄及采访,如有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交于店长处理。

18.所有饮品使用后要及时清理卫生,保持干净的工作环境。

19.员工要爱护店铺财产,爱惜店内设施和营业物资,员工丢失或损坏店铺物品须照价赔偿。

穿着店铺的制服不能在公众场合抽烟、讲粗话或亲热行为,以免影响公司形象;制服若有损坏、丢失应立即重新购买。

20.当班收银员不能携带现金上岗,否则没收现金收缴充当员工基金。

21.同事任何时间离开店铺,包括:下班、重新来店铺、进仓等,必须主动接受店长检查,店

长必须认真严格负责检查。

22.店长/店铺负责人请假或换班,必须向老板申请,批准后方可生效。

23.所有请假事宜,必须当时立即登记在排班表上,且应在月底做考勤表上统一上报。

24.店长有权随时检查员工口袋或衣柜。

25.所有同事在上班时间里未经看场允许不能接听私人电话。

26.员工要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营业额秘密及一切营运文件的资料、信息、决不向外界

透露。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不作任何补偿。

入职规定:

1.试用期:店长试用期为三个月;收银员为二个月,店员一个月。

担保规定:

1.保证金:店铺入职人员,须交付服装保证金人民币300元,半个月工资押金。该项在员工离

职后,不计利息返还;未满1年的离职按工衣吊牌价6折,满一年后赠送。

2.店铺之店长、收银员入职时,应提供担保证明及其担保人的身份证件;

二、员工待遇:

1.每天上班8小时,星期六、星期天、节假日10个小时,超过按每小时3元计。

2.每月保底工资元,加1%提成,完成当月任务提成2%,超过20%的超出部份按

2.5%

提成,超过30%的超出部份按3%超过50%的超出部份按4%提成,地[地[全勤奖每月30元。

3.每月评出销售第1名奖100元,第2名50元,最佳进步奖30元。

4.工作满一周年的,表现良好,业绩突出,过年加一个月的底薪工资。工资在过年后一个月后

发放。

5.为了奖励员工,凡在今年内完成个人销售达万元的,全部按2.5%提成,达万

的全部按2.7%提成,达万元的全部按3%。(注:以前已提成的冲减,其他帮助完成不计)。

6.每人每月休假二天(星期六、日、节假日不得休息更不得请假)

第二篇:超市员工规章制度

天天购物广场员工规章制度

作为一名超市员工,必须要以超市的形象、利益为出发点,以方便顾客为宗旨,本着对超市兢兢业业工作,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态度,凡是本超市服务员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服务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由本超市统一订制的工服。不能妆容夸张;不能衣冠不整;不能披肩散发;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下班时间没到不得提前脱工作服或摘工作牌。

2.员工与员工之间互相监督,举报各种违纪行为,根据事情的严重性给予20-100元奖励。员工不得私自带包入卖场内,下班不得夹带卖场内任何物品出门,不得偷吃偷拿卖场内任何物品。

3.爱惜本超市的所有物品,发现损坏根据产品的价值赔偿;不能乱写乱涂,尤其不能在产品和标价签上、货架等处乱写乱画,听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

4.要勤俭节约。不能浪费水、电、胶带及散装物品和包装散称物品所用的一次性手套、塑料袋等,下班之前各区域必须关灯、关秤、关水。

5.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6.临期产品提前下架问题:保质期2-3年的产品提前6个月下架;保质期12个月的产品提前2个月下架;保质期18个月的产品提前3个月下架;保质期6-10个月的产品提前40天下架,不按规定下架临期产品,发现过期导致货物不能及时退换出去,该区域服务员承担全部责任,自己将过期产品买走。

7.货物的摆设要整齐,产品要干净,日期要新鲜,摆货规则:新日期在里,老日期在外;同等价位,同等类别摆在一起,纵向摆货,新货破损或包装漏气,日期临近不新鲜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店长,产品销售后要及时向移动和补加货架上库存的货。

8.称散货时要认真查看plu号,不能出错,员工对自己区域的物品价格、位置要清楚,顾客询问物价时要如实回答,无标价签应及时补上。

9.爱护公共卫生和公共财产,去卫生间必须登记,保持卫生间里面整洁。

10.上班时间不得玩、打手机,不得聚在一起高声谈笑;不得看报或杂志等,不得剪指甲。不得靠在货架上;不得趴在柜台上;不得坐在地上擦货;上班时间不得购物;不得吃东西;仪态要大方,站姿要端庄。会客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11.对待顾客要热情,不得怠慢任何顾客不能与顾客发生争吵斗殴等,员工之间要和睦相处,不能拉帮结派,不能争吵斗殴,发现一次双方同时开除。提成区域的服务员要互帮互助,不能没有素质的拉拢顾客,要有团队合作精神。

12.顾客来换货,态度一定要好,凡是顾客换货,一律不准补票(不论服装换皮鞋;还是皮鞋换床品等)。发现有人补票,一次罚款30元。

13.员工要以超市的利益为先,不能做有损超市利益的事,不能说有损超市利益的话。服务员的会员卡一律不准借给顾客,提倡顾客主动办卡,告知顾客会员卡的好处和优惠政策。

14.各区服务员必须保管好各自区域的任何产品,盘点时,发现物品遗失或者被偷,此区域服务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平摊本产品的损失。

15.员工交接班时的主要任务是:搬货、擦货、整理货、整理标签等。其它时间以接待顾客为主,员工搬货、擦货时一定要小心自身的安全和货物的安全。货物损坏照价赔偿。

16.老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写申请报告,否则扣除合同保证金600元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新员工到岗必须干满3个月方可辞职。如果1个月没干满者工资分文没有。如果干满1个月没干满5个月要离开者,扣除培训费300元。

17.每月请假超过3天的员工,本月工资只能领取50%;另外一半押到下个月发

工资时再发。

18.新员工试用期间不得请假,试用期如有不遵守卖场内以上规定或无法胜任卖

场内的工作,即不被录用,立即辞退。

19.每位新员工第一天到岗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金额为174元,保期为一年。没买保险者不得上岗,(附:工作期满3个月的员工,保险费用由本超市承担,未满3个月员工,有本员工自己负担,一单投保概不退还,如有特殊情况离职,可携带超市团体保险单复印件,无原件拿走。)

本人同意以上条款员工签字:

手印:

年月日

第三篇:员工规章制度

员工规章制度

一、严于职守

1、宗旨:“宾客至上,服务第一”。本酒楼必需通过严格的管理、高效的工作、一流的服务为宾客提供方便、舒适(更多文章请关注:)的生活享受。

2、所有员工必须热爱集体、关心企业、严守职责、热情待客、文明服务、热爱本职工作、讲究职业道德,为本酒楼建立良好的声誉。

二、上下班及请假规定

1、员工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打记时卡,如因病、事假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的,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以备核查;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

2、员工上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所携带物品必须交给保安员检查。

3、员工每月有3天带薪假期,节假日假期规定如下:清明1天,端五1天,元旦1天,中秋1天,劳动节1天,共6天。

4、员工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病假每请1天扣1天工资,事假每请1天扣2天工资,旷工1天扣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者为自动离职。

员工入职,必须填《员工入职表》,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写辞职书,并退还公司所有物品,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三、处罚条例

1、准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认真完成好本岗位工作。(违者扣1元/分钟)

2、工作时不打私人电话,不会客,不玩手机,不看报刊杂志,不赌博,不抽烟喝酒(应酬客人除外),不嚼口香糖或其它零食,不发出有碍于公司安宁的声响、喧哗等噪声。(违者扣10元/次)

3、不得对同事、上司或客人表现出不礼貌或在酒楼内粗言秽语,不得和客人争辩,不得蓄意侮辱、诽谤他人或无中生有招惹事生端,不得向客人索取物品或小费等。(违者扣1天带薪假期/次)

4、工作中不得顶撞上司或不服从上司安排、调配,不得违反服务指标和工作纪律。(违反者扣1天带薪假期/次)

5、不得使用客用洗手间,不得食用客人专用饭,不得私自到包厢或以外的地方休息或看电视。(违反者扣1天带薪假期/次)

6、谢绝客人一切不合理要求,若是不听警告一意孤行,后果自负,本酒楼概不负责。(违反者扣1天带薪假期/次)

7、爱护财物,不得损坏公司任何东西,不得使用酒楼物品作私人用途,如果损坏照价赔偿,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违者扣1天带薪假期/次)

8、每位员工必须保持仪容仪表的整洁,女服务员必须化淡妆,不得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厨房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和胡子,长指甲,上班时间应戴工作帽。(违者扣1天带薪假期/次)

9、入住公司宿舍必须《遵守员工宿舍制度》,任何员工不得带非本

酒楼员工逗留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会长或上司请示,否则宿舍一切损失由该人员负责。(违者另扣1天带薪假期/次)

10、上班时间,不得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位员工都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的义务。(违者扣1天带薪假期/次)

四、即时解雇条款

1、偷窃、行骗、不忠、不信。

2、有意损坏公司或客人物品。

3、侮辱或袭击上司、同事、客人挑拨任何打斗行为。

4、参与社会上非法集会、宣传及协助卖淫等违法行为。

5、鼓励或谋划任何方式罢工行为。

6、无充分的理由拒绝执行本岗位职责,玩忽职守的。

7、严重违反本公司制度、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对本公司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造成的损失公司可以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公司可以扣发当事人工资或单方面终止劳务合同。

第四篇:前厅员工规章制度

前厅员工规章制度

一、行为规范

1、各级员工应切实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如有不同意,可以事后提出或向老板反映情况,但不得当场顶撞。

2、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餐厅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

3、在工作期间内,必须服从安排调动,接受领导分配的任务,听从指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4、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不迟到、不旷工、不脱岗、不串岗。

5、工作时间,不准打私人电话,如有必须,应向主管请示,处理业务电话时要语言简练,尽量缩短谈话时间。

6、对任何人都不得使用污言秽语,不得讥讽客人或对客人不理不睬,不得与宾客争辩。

7、要做到微笑服务,态度和蔼,说话亲切,音量适中,答话要迅速准确,不能因个人情绪影响工作。

8、尊重客人的风俗习惯,对奇异服装,举止特殊、相貌奇特的客人不得嘲笑、模仿,不要给客人起外号,在客人面前不要交头接耳。

二、岗位职责主管岗位职责

1、安排当日工作重点,及时传达上级指示。

2、巡查、监督、跟进落实领班及各区域岗位的工作。

3、严格按照计划卫生安排表执行日、周、月及年度的卫生计划表。

4、做好人员安排,负责检查员工的仪容仪表及上岗工作状态。

5、掌握餐厅工作情况及有关数据,搞好客人关系,处理客人投诉。

6、填写服务员及领班的过失单和奖惩单,按程序执行奖惩。

7、对餐厅工作目标的完成负责,对餐厅所属员工的工作质量的后果负责。

8、关心餐厅所属员工的工作、思想和生活。

9、负责外场员工招聘工作,采购计划、工程报修等。

10、负责每月外场人员的入离职情况,并做好记录。

11、与其它各部门的人员保持良好合作,互相协调。

领班岗位职责

1、负责检查落实部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各项工作的完成工作。

2、安排、检查员工做好营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做好各项单据、物品的交接工作,包括刀叉,筷子数量每日清点。

4、管理及检查销售开单情况,确保其正确性及各部门出品的协调性。

5、主持每天例会,听取服务员汇报,安排班前、班后的具体工作和总结。

6、负责外场员工每月的排班及排休,编制员工出勤表,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7、检查每日工作状况。如员工仪容仪表、物品用具消耗,员工意外事故,新员工报到等。

8、负责物品盘点

9、对新员工进行在岗培训,以确保新员工掌握必要的工作技巧,并顺利、有效的进行工作。服务员岗位职责

1、按照餐厅服务员工作行为规范或老板的工作和质量要求,做好接待前岗位工作、接待间服务和接待后复原工作,努力完成指派任务,向宾客提供优质服务。

2、懂得和熟悉餐厅的业务工作。

3、保持个人卫生,发不遮眼,指甲不留长,保持工服干净整洁,经常清洗

4、要有熟练的业务操作知识,掌握及懂得客人需要的每份饮料及食物用餐规律。

5、工作责任心要强,有独立处理事物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善于班前班后会提出问题,及时转告客人提出的意见。

6、做好上班前后的楼面卫生工作,确保用具的清洁完好和齐备。

7、发扬互助互爱精神,员工之间加强团结、沟通、理解。

吧台人员岗位职责

1、服从领班以上领导指挥,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

2、上班时应确保服装整洁,必需品齐备。

3、懂得消毒用具的卫生知识。

4、清洗时应轻拿轻放,保证不损坏餐饮用具及玻璃器皿。

5、见单出品,不随意浪费餐厅原材料。

三、正常上班时间

1、a班10:00-14:00,17:00-22:00

提前换好衣服,完成打扫工作,早上值班的在完成工作的前提下14:00--17:00休息,17:00全体正常上班,晚上下班看情况而定,有客人情况下值班服务员和吧台人员值班。其他工作人员把自己岗位事情做完下班;

2.b班12:00-21:00

做好交接工作,完成每日下午的卫生安排

如果有迟到者,当月内第一次不计,第二次5分钟内不计,第六分钟后奉献5元,往后每次翻倍。

四、表扬惩处制度

(第二天下午5点工作会公开提出)

奖励

奖励条件:1.能达到餐厅行为规范要求者2.能按要求认真完成本身职责的

3.对餐厅的宣传有突出帮助的4.工作处理上的表现得到客人和经理肯定的

5.在节约餐厅财务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奖励安排:1.表现良好者,开会表扬,加1-5分,每分1元

处罚

处罚范围:1.未达到餐厅行为规范要求者2.未能按要求完成本身职责的

3.做出有损餐厅形象的行为的4.工作处理上造成客人敌对情绪的

5.出现其它重大失误造成餐厅财产损失的

具体处罚范围:

1.将不合格的餐具、用具显于客人面前。2.上岗后依物靠物、未保持良好的姿势站立。

3.在餐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4.上班时间吃零食、玩手机。

5.上班时间说方言。6.上班时间未经允许调岗调假。

7.上岗后擅自离岗、聚岗、串岗。8.偷吃、偷拿客人或餐厅食物。

9.未经允许使用客用设施及物品。10.下班后无故在餐厅逗留。

11.工作期间在工作区域内抽烟。12.未交接就下班。

13.员工用餐出现浪费现象。14.因工作不负责引起客人投诉。

15.与客人对抗、争执及对客人不礼貌。16.屡教不改,违反同样错误两次以后。

15.蓄意损耗,毁坏餐厅物品,或将客人一流物品据为己有。

17.工作态度不认真,不按操作规程执行,不履行工作职责。

18.不服从领导安排或与领导因工作原因发生争执(未按“先服从后上诉”程序)。

19.披头散发,仪容仪表不符合标准,制服不整齐卫生。穿拖鞋上班者。

20.未经允许接打私人电话,或在客人面前打电话。

22.制造谣言、煽动他人、恶意中伤本餐厅或他人声誉,企图破坏正常工作程序。

23.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贪污或企图贪污餐厅或客人财务。

特别处理范围:

偷窃和私拿餐厅和他人财产,奉献50元/次,并赔偿原物;情节较重者开除,取消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取消当月工资,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损毁餐厅物品的,视情节赔偿。玻璃器具每月3个为可接受损耗,超过3个,当月所有由服务员打掉的杯具须损毁者按价赔偿。客人损毁杯具应及时报告主管,由主管负责处理。

处罚具体安排:

1.情节较轻者,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处罚1-5分,每分1元

2.情节较重,直接作出相应处罚

第五篇:员工规章制度表

员工规章制度表

本人到职服务后,在本职学能上除发挥专长全力以赴外,并应服从及遵守公司下列要求及准则,克勤克俭·诚实待人·相互沟通·彼此体谅,若违反以上要求与精神,愿接受公司惩处。

工作准则及要求:

1.每日早上09:00上班,下午18:00下班,中午用餐时间为12:00~13:00,一周五天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为保证员工的身体与工作效率,公司不鼓励员工超过上下半小时的前后到达或离开工作地点。非加班人员必须在18:00打卡,对于员工在没有加班申请核准的情况下,公司对不正常的考勤打卡记录不予承认。上下班忘记打卡,并最迟于第二个工作日补签,逾期不填将按事假处理。

2.迟到:每月迟到3次以上(含3次),扣款10元/次,并扣绩效考核2分/次;迟到3次以下,扣绩效考核2分/次。9:05-9:15和13:00-13:15间到达办公室,视为迟到。9:15及13:15之后到达办公室,作事假半天处理。

3.上班期间全力以赴,敬业乐群,做好本务,并保守公司各项业务机密。

4.新进人员应接受公司1~2个月的培训,视融入公司文化及达到公司要求后始可升任正式员工,并享公司的福利及个人保障。

5.公司每月薪资结算期为当月的6日至次月的5日,薪资发放日期为每月10日。

6.公司公关及办公用品需先登记、后领用,珍惜公司各项办公设备及用品、节约使用,若损坏则按原价赔偿。不得将公司物品私自带离工作场所,若经查获予以解聘。

7.员工有责任保持整洁的办公环境,在规定禁烟区内不得吸烟,不准乱扔纸屑垃圾,每天下班前整理个人办公用品、文件、保持桌面整齐。工作时间内,不准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嬉戏、吃零食、打电脑游戏、看电影视频,也不准利用工作时间做私事、睡觉、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刊。不准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不准拨打服务电话,个人私事一律不准拨打公司长途电话。员工在下班后应自觉关闭电脑、窗户、关灯及锁门。

8.所有员工工作时间必须佩带员工证。员工受聘后,由人事统一制作发放。员工离职时,必须交回本证,发现遗失或损坏,须赔偿50元。

9.员工因公外出,应提前告知部门主管,并由本人填写“出入登记表”,在“出入登记表”上写明外出时间、地点、事由,预计回公司时间等,外出归来还要注明实际归来时间,回公司后须补打卡。不得让/替公司的其他同事代写。凡忘记事先填写出入登记者,须于外出回来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登记,否则均被视作无故矿工1日处理。

10.在每月16日前自行填写“费用申请表”,并汇总至行政部。,票据请贴于右上角。

11.事假、婚假、年假、丧假、产假、调休、公休、带薪假提前2天书面请示部门主管并批准;病假提前1天书面请示部门主管并批准,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告知,待上班后补填请假单,并附上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员工因病(非因工)长期病假,需提供三级甲等资质医院开具的诊疗书及病假单。请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均以事假计算工资。请假3天以上者(包含3天)须提前2周请示部门主管并批准。

12.加班: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如需加班请提前填写加班单,由部门主管、行政部门签字同意并由总经理签字核准。每月员工累计的加班工时以36小时为限,部门主管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并及时调整。加班交通费:加班超过晚上21:30时,可报销回家的车费,但须经部门主管预先批准。

13.员工无故缺勤并未请示部门主管,作旷工处理,凡旷工两天以上者(含两天、两次无故旷工),均作自动离职并不予结算旷工期间内的任何薪资、津贴&奖金。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者,当即予以革职开除。

14.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并移交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事务(文件资料、客户追踪进度、办公用品等)及办妥各项离职手续始可离职。

15.公司执行公关活动之前做出有关活动的预支申请表,并交至行政部,申请预支有关费用(表格样式请查看共享文件夹中的“活动预算支出统计表”)。活动之后请完整填写“活动预算支出统计表”,并附上余款和票据,交至行政部。

本人已阅读并理解《员工规章制度表》,特此签字确认。

员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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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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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某电器工厂规章制度:员工薪酬

某电器工厂规章制度:员工薪酬

第三章员工薪酬制度

第一条公司采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需晚上加班的均为18:30-21:00。

第二条本厂员工分计时和计件两种,如发现计时员工在主管未做登记的情况下帮计件员做事,将计时与计件双方皆须1天扣3天工资.

第三条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月底发放上月工资,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工资,特殊情况需延时的,最多不能超过15天。

第四条每月加班时间平均不能会出36小时。工厂加班薪酬按照薪酬制度给予:

月工资

----------=加班薪酬(元/小时)

30(天)×8(小时)

(计件工人加班薪酬除外)

如果,公司因出货紧急必须加班时,部门主管会提前通知员工加班,希望员工配合工作。

篇3:员工手册规章制度

  员工手册规章制度

  目录

  总则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劳动合同管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奖励与惩罚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宿舍与食堂管理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主要介绍本公司主要发展方向,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向等)。

  第3条、公司机构(主要包括本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等)。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本公司。员工是指本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29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0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1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2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3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4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第35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6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7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8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9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0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1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2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3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4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6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7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48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49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0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1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2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53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54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

  第55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56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7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58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5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0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1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2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八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63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64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65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66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67条、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8条、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69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0条、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1条、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2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73条、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74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九章、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75条、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76条、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77条、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78条、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79条、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 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0条、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1条、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平均匀。

  第82条、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83条、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 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84条、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85条、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章、附则

  第86条、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87条、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88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89条、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90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