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实验室)领导职责

一、负责本中心(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落实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建设的总目标及阶段或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并组织各项工作任务。

三、搞好中心(实验室)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制定、贯彻、实施有有关规章制度

四、领导本室各类岗位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五、负责本室的环境建设、文明建设;注重安全设备的建设和防范。

六、定期检查实验教学、实验设备、实验室安全,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各类评估活动。

七、与二级学院和教学部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实践教学和中心(实验室)建设。

篇2:教育科学实验室主任职责

一、负责编制本实验室建设规程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二、领导并组织完成实验室各项基本工作任务。

三、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执行学校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的执行情况,随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

四、领导本室各类岗位人员的工作,制定或修订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五、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六、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并展开评比活动等。

篇3:教育技术实验中心(实验室)职责

第一部分总则

一、教育技术实验中心,从事公共课和专业课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教学及科研实体,是办好学校和教育技术专业的基本条件之一。

二、该中心的建设要根据学校的发展和教学、科研任务的需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协调发展。实验室的建设和设备应具有前瞻性,逐步用现代化技术和仪器装备实验室,提高实践教学、科研水平。要充分发挥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的作用,提高投资效益,降低成本。

第二部分实验室任务

一、本中心根据学校和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根据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制定各独立设置实验课及各门课程实验部分教学大纲。完善实验教材、实验讲义、实验指导书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二、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学生在教育技术方面和教师技能(如微格教学实践)的训练。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帮助学生掌握科学实验方法,养成严谨的科学态度,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三、实验室要吸收教育技术领域教学和实践的新成果,不断充实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方法,开设新的实验项目,增加综合性、设

计性实验,对学生开放实验室。

四、实验室要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要努力提高实验技术水平,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安排好所承担的教师和高年级学生的毕业设计和科研任务,为科研人员的创造工作条件。

五、实验室应注意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维修,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努力提高使用率。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综合实验的整合、组建工作。

六、实验室要积极组织实施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各项规范。加强实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有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和承担新的实验任务。

第三部分实验室建设

一、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纳入学校及二级学院总体发展规划;要考虑环境、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综合配套因素。按照立项、论证、实施、监督、施工、验收、效益考核等“项目管理”办法的程序,由本中心和二级学院申报,学校统一归口、全面规划。以提高实验设备的共享和合理利用,避免设备的重复投资和建设。

二、实验室的建设要体现学科的特色,从发展的角度和技术的进步进行规划和设置,有利用学科的深入研究和应用提供较多宽的环境。

三、要积极创造条件筹建开放型实验室及校级、省(部)级等实验室,以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在现有条件允可的情况下,尽量开放各分实验室,多为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特别是多媒体和计算机的应用实践。

第四部分实验室管理

一、实验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对高温、辐射、噪声、粉尘、超净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要进行技术安全防范。凡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技术改造,再通过检查认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材料等物资的管理,应按照《泉州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泉州师范学院物资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等规章制度执行。

三、实验室要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如《实验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量实施细则》、《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等,并据此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比和表彰。

四、实验室要实行科学管理,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实验室的工作人员、仪器设备、物资、经费等信息实施计算机管理,及时为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有关实验室的各种准确数据。

五、要高度重视实验室评估工作,认真学习和对照《泉州师范学院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办法》和《泉州师范学院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表》,经常开展自查、自评、自纠活动,不断提高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第五部分实验室工作人员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包括部分理论课教师的兼职人员)。各类人员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同时要做到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二、实验室工程技术人员与实验技术人员的编制,要参照在校学生数、实验教学、科研工作量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状况,合理折算后确定。条件成熟时,可以试行流动编制。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由实验室主任根据学校的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对不同专业技术干部和工作职责的有关规定及实施细则具体确定。

四、实验室定期开展对实验室工作的检查、评比活动,积极配合校级以上的实验室评估工作,对成绩显着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视情节给予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4:教育科学实验室岗位职责

一、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承担实验教学任务要根据科学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制定各独立设课实验课及各门课程实验部分的教学大纲。完善实验教材,实验讲义,实验指导书等教学材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实验教学任务。

二、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学生基础实验技术的训练。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帮助学生掌握科学实验方法,养成严谨的科学态度,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吸收科学和教学的新成果,不断充实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方法,开设新的实验项目,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对学生开放实验室。

四、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要努力提高实验技术水平,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安排好所承担的教师和高年级学生的科研任务,保障科研人员的工作条件。

五、注意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维修,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努力提高利用率。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六、对实验用的仪器设备,特别是用于科研工作的仪器设备,要根据国家计量标准定期校验,以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七、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技术和设备条件,积极进行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例如:实验、测验、化验、分析、计量、检修、加工等),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受费和管理,在协作和涉外工作中,要注意保守国家和单位机密。

八、积极组织实施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各项规范。加强实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有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和承担新的实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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