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医院预防保健工作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组织实施,按时总结汇报。
2.负责本院职工、家属、儿童的预防接种。并负责产科新生儿计划免疫工作的监督管理。
3.负责全院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及实施,督促检査宣教资料的保管。
4.负责本院职业暴露(职业病)的防护保健工作。
5.负责对本院职工的日常医疗保健工作。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检,针对多发病提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的防护保健措施。
6.参加医院的义诊活动,向社区群众进行卫生防病的健康教育,每年对义诊资料进行收集并写出总结。
7.督促、检查本院的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8.建立并管理职工健康挡案。
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篇2:行业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旅游)
1.负责旅游企业开发和定点单位的初审、报批,旅游饭店一、二星级评定和三星以上饭店的申报推荐工作。
2.负责旅游经营单位的年检工作及服务质量的检査、指导、监督,受理旅游企业和游客的投诉,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指导旅游商品的开发、销售。
3.负责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
4.审核、颁发旅游从业人员的上岗证,负责国内旅游、出境旅游事务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5.指导全局旅游业精神文明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进行管理旅游市场、旅游交通安全等工作。
6.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中长期规划和组织实施年度方案,负责旅游总体形象的宣传工作。
7.负责旅游产品设计和开发工作。
8.组织并参与国内各种旅游博览会、交易会和大型促销活动,负责研究旅游设计市场动态,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9.完成党组和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篇3:社会保障科科长岗位职责
♦主持社保科全面工作
(一)养老保险方面
1.负责科里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拟定组织实施的办法。
3.监督、检查辖内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4.监督、检查辖内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5.协助做好企事业破产改制工作。
6.负责特殊工种的认定工作。
(二)医疗保险方面
1.拟定辖内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
3.拟定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费用补贴、大病医疗互助以及特殊人群医疗保障等管理办法。
4.组织拟定辖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
负责直管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认定和年审工作。
5.拟定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单位、定点药店、定点康复和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资格标准,并负责对上述机构的年审工作。
6.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价格。
7.承办职工工伤认定工作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8.组织拟定伤病疗期、劳动能力、职业康复鉴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辖内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篇4: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旅游)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确定的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游乐设施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2.负责开办旅行社的初审报批工作。
3.负责三星级以下星级饭店的检査、审批、复核和高星级饭店的初审上报工作。
4.负责旅游饭店立项审核工作。
5.监督检査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负责旅行社、旅游饭店的年检工作。
6.负责市内公民出境游、边境游、国内旅游的管理。
7.组织参加国内旅游交易会。
8.负责旅游饭店、旅行社的安全管理,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处理工作。
9.负责旅游饭店协会、旅行社协会组织指导。
10.协调市区旅游强市、区(县)复检工作及负责争创旅游强市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相关制度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