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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职责

2024-05-02 阅读 9018

机电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职责

第一条负责煤矿机电运输工作,建立煤矿机电工作的管理制度,要有职业病防护设施内容,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计划检修,安全运转。

第二条对各区队机电专业实行业务指导,使煤矿机电管理工作实现标准化。

第三条按年、季、月编制机电工作计划,设备购置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计划,灾害预防措施和技术改造计划,负责编制,设备检修计划。

第四条根据工作需要,负责采区机电设备技术改造包括病防护设施的设计,负责对全煤矿机电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

第五条负责组织对煤矿主要机电设备进行技术测定和试验,使设备的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机电专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第七条负责煤矿设备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严格执行领用和收缴制度。

第八条负责井上、井下噪声、高温的监测监控,抽风机、压风机、锅炉等使用低噪声设备,作业场所噪声要符合规程规定的标准,保证正常运行,做好工作日志和监控管理工作。定期对高温噪声进行年度检测评审。

第九条业务范围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和追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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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主管矿主的职业病防治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科室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玉一严肃处理。

7、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篇3: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单位、各生产单位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二、本制度规定从矿领导到各单位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矿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三、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单位和责任人。

各单位和人员的职责

(一)、矿长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本矿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单位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亲自参加矿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和分析。

6、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矿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本矿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本矿机构设置,明确各单位、人员职责。

3、制订矿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矿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本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6、经常检查本矿各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7、经常听取各工区、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单位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矿技术单位的职责

1、编制矿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矿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收集整理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单位切实按期执行。

2、配合培训中心牵头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收集整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报表。

5、汇总整理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矿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9、审批个人防护用品。

10、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1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与矿内医院配合及时组织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