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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项目部岗位职责

2024-05-03 阅读 9243

施工现场项目部岗位职责

一、现行规定标准要求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JGJ/T250-XXXX年《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规定现场八大员具体岗位名称如下(不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人员,也不包括技术工人和一般行政、后勤人员):1、施工员: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与管理,以及施工进度、成本、质量和安全控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2、质量员: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质量策划、过程控制、检查、监督、验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3、安全员: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安全策划、检查、监督等工作的专业人员。4、标准员: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监督、效果评价等工作的专业人员。5、材料员: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材料计划、采购、检查、统计、核算等工作的专业人员。6、机械员: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机械的计划、安全使用监督检查、成本统计核算等工作的专业人员。7、劳务员: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劳务管理计划、劳务人员资格审查与培训、劳动合同与工资管理、劳务纠纷处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8、资料员: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移交等工作的专业人员。???二、公司现场项目部组织机构??本公司目前施工现场项目部岗位配置如下:??三、公司内部岗位职责1、项目经理1.1、主要职责概述针对各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编写现场项目部程序文件、奖惩办法等各项管理文件,并在项目实施中全过程监督、管理。1.2、项目招投标阶段读阅掌握招标文件内的评标重点。熟悉施工图纸,参加施工现场踏勘,组织编制投标用《施工组织设计》,配合答辩等其他工作内容。配合内部招标,拟定分项工程招标技术标准,考核审查意向投标人的信誉度、资金承受度、质量保证度等各项考核指标。参与公司相关部门与意向投标人的谈判工作,提出技术、工艺、措施、价格、付款方式等方面的合理意见。1.3、施工准备阶段完成施工图纸内审,修定切合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复核现场数据做好标识保护。完成工程开工前资料的报审工作。组织编制《现场临建专项施工方案》确定施工区域环境情况。编制调配、计划表,明确物资进场时间及临建施工。1.4、施工阶段1.4.1、安全管理,针对本月计划分项工程的特点(识别风险评价出主要风险因素)。每周组织的安全联合检查,每日进行现场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进行监督整改。每月对安全员安全资料及时进行审阅,保证现场安全资料能够符合监管部门专项检查要求。1.4.2、质量管理,针对本月计划分项工程的特点组织补充修订现场质量管理细则,每月对施工员、质量员等现场施工记录进行签阅。1.4.3、进度管理,采取四级计划管理(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每日会同项目部管理人员总结当日情况,列出明日待办事宜,在次日逐项跟踪消项。1.4.4、成本管理,按月核定工程产值、成本产值,涉及到现场变更等导致成本增减的增项工程,执行“先确认后施工”的成本管理程序,及时向公司呈报《项目周、月报》。1.4.5、参加周监理例会,在例会中及时提出问题并追溯答复意见。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逐月将项目部管理人员考核结果上报公司。1.5、收尾阶段参加业主、监理组织的项目初验收,对质量缺陷、尾项、漏项等问题编制《工程收尾“三查四定”表》。组织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汇总和移交,办理有关工程移交事宜,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完成与业主的工程价款的结算与回收。整理与各分包商、供货商的价款,并配合公司完成支付。组织结余物资的处理,机械设备的移交或转移。2、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配合完成项目经理岗位职责(公司项目暂未配置)。3、施工员3.1、施工组织策划3.1.1、参与施工组织管理策划,参与制定管理制度。3.2、施工技术管理3.2.1、参与图纸会审、技术核定。3.2.2、负责施工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3.2.3、负责组织测量放线、参与技术复核。3.3、施工进度成本控制3.3.1、参与制定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资源需求计划,编制施工作业计划。3.3.2、参与做好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作,合理调配生产资源;落实施工作业计划。3.3.3、参与现场经济技术签证、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3.3.4、负责施工平面布置的动态管理。3.4、质量安全环境管理3.4.1、参与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预控。3.4.2、负责施工作业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过程控制,参与隐蔽、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3.4.3、参与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调查,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3.5、施工信息资料管理3.5.1、负责编写施工日志、施工记录等相关施工资料。3.5.2、负责汇总、整理和移交施工资料。4、质量员(包括土建、安装专业)4.1、质量计划准备、标准实施计划4.1.1、参与进行施工质量策划。4.1.2、参与制定质量管理制度。4.1.3、参与企业标准体系表的编制。4.1.4、负责确定工程项目应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列标准强制性条文,并配置标准有效版本。4.1.5、参与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落实措施及管理制度。4.2、材料质量控制、施工前期标准实施4.2.1、参与材料、设备的采购。4.2.2、负责核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监督进场材料的抽样复验。4.2.3、负责监督、跟踪施工试验,负责计量器具的符合性审查。4.2.4、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标准的宣贯和培训。4.2.5、参与施工图会审,确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4.2.6、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质量计划、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计划,确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4.3、工序质量控制、施工过程标准实施4.3.1、参与施工图会审和施工方案审查。4.3.2、参与制定工序质量控制措施。4.3.3、负责工序质量检查和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旁站检查,参与交接检验、隐蔽验收、技术复核。4.3.4、负责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参与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4.3.5、负责建设标准实施交底。4.3.6、负责跟踪、验证施工过程标准执行情况,纠正执行标准中的偏差,重大问题提交公司工程技术部。4.3.7、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标准执行中的问题。4.4、质量问题处置、标准实施评价4.4.1、参与制定质量通病预防和纠正措施。4.4.2、负责监督质量缺陷的处理。4.4.3、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4.4.4、负责汇总标准执行确认资料、记录工程项目执行标准的情况,并进行评价。4.4.5、负责收集对工程建设标准的意见、建议,并提交工程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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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铁路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分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部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现行有关文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1严格遵守国家、总公司、局、集团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全面贯彻执行《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及相关的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和办法。

1.2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并监督、检查和指导。项目部设置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并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3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和逐级负责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施工过程控制,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第二章安全管理

2.1项目部要进一步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学习技术业务知识和各种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人人懂安全并全面掌握本岗位应知应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打下坚实的基础。

2.2工程开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各施工作业队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组织施工,严禁擅自变更施工方案和无方案施工。

2.3营业线和临近营业线施工的有关规定:

2.3.1营业线施工

2.3.1.1必须严格遵守“四严禁、八不准”制度。

四严禁:(1)严禁无计划施工;

(2)严禁点前超量准备;

(3)严禁点内超范围、增加项目、擅自变更施工地点施工;

(4)严禁利用列车间隙上道作业。

八不准:(1)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项目不准施工;

(2)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

(3)无安全防护不准施工;

(4)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准施工;

(5)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6)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7)没有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范预案不准施工;

(8)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及格不准上道施工。

2.3.1.2对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的施工项目,要主动向设备管理单位详细了解设备的技术状况,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签定施工安全配合协议,项目部必须按其施工范围,配足配齐专职安全防护人员,按规范设置好施工现场防护。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人员必须经过路局培训中心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2.3.1.3在营业线上进行施工调查、施工测量等各项工作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

2.3.1.4为防止机车车辆伤害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凡进入铁路作业范围的所有人员,必须穿着防护服。

2.3.1.5在营业线上施工作业,由施工负责人负责检查,在防护信号标牌齐全、设置正确、人员到位、通信联络可靠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施工。

2.3.1.6施工防护,对瞭望条件差的施工地段要根据瞭望及通讯条件增设中间防护,来车时,要在规定距离下道,及时清理工机具和材料。线路两旁堆放材料、机具,按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施工机械防护: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时,应取得电务、通信等部门对电缆埋设位置的确认,并现场配合,方准施工。施工时应设置一机一人专人防护,列车接近前应停止作业,停工时机械停放安全地点。

2.3.1.7在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时,严禁使用无绝缘的道尺、支距尺,严禁单轨小车,钢钎、撬棍等导电工具随意摆放,避免造成轨道电路短路,影响列车正常运行。

2.3.1.8在电力牵引区段施工,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化区段施工安全的规定和措施,项目部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预案。

2.3.1.9施工结束后,立即清理、回收路料和施工机具。

2.3.2邻近营业线施工

2.3.2.1路基土石方施工时,应在靠近营业线一侧设置标志明显限界绳,严禁机械设备侵入限界。

2.3.2.2桥涵挖基对影响营业线路基稳定的施工,必须执行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危急行车安全时,必须立即恢复到良好状态,不得影响列车正常运行。

2.3.2.3轨道施工:

2.3.2.3.1在钢轨、轨枕等笨重货物装卸、运输,线路起落道作业,拨移线路,拆铺道岔等多人作业时,应统一指挥,协同动作,确保人身安全。

2.3.2.3.2无缝线路施工时,应与工务部门加强联系,遵循“先放散后施工的原则”,同时制定“防胀、防断”应急预案。确保无缝线路地段施工行车安全。

2.4防挖断电缆:施工前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进行地下设施、管线调查走向位置,对电缆位置明确标识,在电缆中心线两侧各1米喷洒石灰进行标识。同时在电缆位置中心线设警示标志。

2.5防高空坠落

2.5.1高空作业,上下层作业和有可能发生碰撞的施工项目,必须设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各类设施,确保人身安全。

2.5.2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空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应检查。高空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防碍通道畅通。高空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2.5.3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栓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栓几个人;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符合职业健康要求。

2.5.4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2.5.5施工作业时,应避免立体作业。确需立体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采取安全可靠的隔离设施。

2.6施工用电管理,

2.6.1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购买电器设备和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安装要规范。各施工工点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标准配电设施,并有专人管理。各种用电设施均要有漏电保护装置,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宿舍和工地照明必须安装规范,确保用电人身安全。

2.6.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

2.6.3电力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及违章作业。

2.7机械设备管理

2.7.1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类机械设备必须有切合实际的安全操作。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7.2各类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定机定人制度,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2.7.3各作业队设备管理人员,要认真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设备管理台帐,定期检查养护维修并认真作好机械运转记录和保养维修记录。特种机械设备要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取得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开机运转,否则严禁使用。

2.8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2.8.1项目部所有工作用车和施工车辆,必须按照公司有关交通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汽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2.9加强安全学习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意识

2.9.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学习,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焊接、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和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加强对劳务工的法律、法规教育,杜绝治安事件的发生。

2.10加强汛期防洪工作:

工程开工前积极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随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制定汛期在建工程项目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成立防洪领导小组,备齐备足防洪料具,配备充足的抢险人员,加强汛期的检查,坚持雨前,雨中,雨后“三检制”。大雨暴雨中,对关键部位要坚持连续不间断的监控,确保汛期行车。

2.11防火安全

2.11.1项目部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本项目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证完好有效。

2.11.2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章安全管理奖罚

3.1为增强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项目部实行考核奖惩制度。

3.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处罚责任人100元。

(1)、违犯“四严禁,八不准”条款之一的(四严禁:①、严禁无计划施工;②、严禁点前超量准备;③、严禁点内超范围、增加项目、擅自变更施工地点施工;④、严禁利用列车间隙上道作业。八不准:①、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项目不准施工;②、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③、无安全防护不准施工;④、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准施工;⑤、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⑥、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⑦、没有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范预案不准施工;⑧、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及格不准上道施工。);(2)、防护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3)、未经批准进入铁路保护区施工;(4)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施工无防护员或防护不规范;(5)、人员、机具、材料有侵限现象;(6)、现场施工安全预防措施不到位;(7)、劳动保护用品佩带不齐全;(8)、未设置安全警示牌或不规范;(9)、无机械操作规程,设备无专人管理;(10)、设备安装不标准;(11)、施工用电设置不符合要求;(12)、配电箱配置不标准;(13)、现场施工用电,电缆、电线设置不标准;(14)防挖断电缆防护措施不到位;(15)、木工棚、材料库、宿舍、易燃品存放地等设置消防器材专用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无定期年检;(16)、压力容器使用、存放不符合要求;(17)、发现违章违规作业。

3.3?(1)挖断电缆、因施工事故而影响行车的,视影响程度而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2)对建设单位签发的处罚通知单,视情节轻重加倍处罚;(3)对建设单位、监察大队和监理单位签发的问题通知单,根据影响程度及经济损失处罚责任人1000-2000元,并通报批评。对建设单位、监察大队和监理单位签发的停工通知单,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

3.4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项目部,按照安全逐级负责制进行考核。

3.5工程施工日常检查作为季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制度若与上级文件有抵触则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篇3:项目部施工员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施工现场负责指挥,管理工作。

2、指挥检查工地按计划进度进行施工,帮助工地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3、主持工班长交班会,总结当日工作,布置次日工作。

4、掌握工地在施工中正确执行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检查安全措施,搞好工地文明施工。

5、组织工地技术员、安质员、工班长,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6、参加项目经理主持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7、参加公司领导主持的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8、在项目经理主持下会同技术、劳资、材料下达班组,月旬计划并对情况进行考核。

9、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负责。

10、有权制止现场违章作业。

11、有权对不合格产品,提出返工处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