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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2024-05-07 阅读 5839

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设,保证全体学生有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房舍管理

第一条学生入学时,须签订住宿协议,按宿舍管理办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办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办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管室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室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两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第四条寒、暑假学生一律不留宿,学生离校前自己存放好行李物品。

内务管理

第五条各年级少先队、学生会负责人在德育处统一安排下组织对本年级的宿舍进行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宿舍长并落实轮值制度。

第六条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周生应将本房间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周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房间门前走廊由该房间负责清扫、保洁。

第七条在宿管室安排下定期进行大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办及年级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八条各年级学生会成员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通过德育处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九条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便后要冲水。

第十条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见附件)办理。

第十一条班主任和各班班长、生活委员、应经常督促检查。学校和各年级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公布结果。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在上课、自修、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或进行其他课外文体活动(需要活动的在班主任与宿管室协调下方可进行)。

第十四条晚上全校学生宿舍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大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学生手机、电子游戏机等玩赏物品不得带入宿舍。以免影响他人和自己休息。

第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不得在宿舍内打球等。

第十七条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如有事,须持有班主任签条,并到宿管室登记方可。

第十八条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室批准,男女生不得相互进入宿舍。

第二十条学生宿舍作息时间(参见学校作息时间)。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生和来访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访必须进行验证登记。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单独逗留外来人员。

第二十二条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在宿舍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生火煮食及焚烧废纸、木板杂物等。

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二十三条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铁棒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违者交学校保卫科按章处理。

第二十四条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如发现宿舍区内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立即查问或及时报告值班人员;要妥善保管好个人和公共财物,不急用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柜员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五条学生应协助宿管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觉接受查询。发现宿舍被盗失窃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楼梯处嬉闹。

水电设施管理

第二十七条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共同节约能源。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二十八条白天尽可能不用太阳能水,以保证晚间学生的洗漱之用。

第二十九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炊具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其他大功率电器设备)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外,并视情节给予罚款50~100元。

第三十条学生因学习需要在宿舍自备安装各类较大电器设备,须到宿管室办理登记备案。

第三十一条学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学生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乱钉,不得向窗外、便池乱扔杂物。

第三十三条学生宿舍区内发生水电故障、家具及房舍设施损坏、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应由本宿舍成员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由校学生宿舍管理办负责解释。

采编:www.QiquhA.com.com

篇2:学生宿舍管理部出纳员岗位职责

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部出纳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依法管好现金,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他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帐收付工作,务必做到每天帐款相符。如发现库存现金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领导研究解决。

2、认真记好现金出纳帐和学校财务处拨款帐,及时与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做到日清月结。

3、认真审核一切报销单据,把好开支关。当日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帐工作。

4、加强现金管理,市内外购物尽可能用支票和汇票。

5、做好安全防盗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帐外公款。

6、经常检查各项暂付款和应收未收款项,及时催收入库。

7、每学期开学前要做好各项收费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水电费、住宿费、押金等收缴工作,力求准确无误。

8、要经常注意各项单据凭证的使用结存情况,并及时办好添印手续。

9、按要求每月做好工资、奖金的造册发放工作。管好押金和对外服务性收入。

10、必须持证上岗。因故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好交接手续。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学生宿舍管理部会计员岗位职责

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部会计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法规,严格按章办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遵守各项费用开支范围的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专款专用,切实管好用好预算内外的各项资金,落实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

2、按照财会制度的规定,认真记帐、算帐、报帐,记好经费总帐和明细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

3、协助经理编制预算,做好决算。每月至少向经理汇报一次预算执行情况,要求分类出具各类各种详细数据,并计算出各类比例。及时反映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4、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保守财经机密。及时编好月、季、年度报表,随时向经理汇报收支情况,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5、发挥财经监督作用,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凭证上必须有经受人、验收人与经理签字。对本单位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与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6、认真记好固定资产帐,并每学期与保管人员进行对帐。

7、认真记好学生交费记录,及时清出欠费名单,进行催帐。

8、经常清理暂付款,督促经办人及时结帐。管好用好支票;

9、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检查审查准备。

10、必须持证上岗。因故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好交接手续。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