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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部违纪处罚制度

2024-05-09 阅读 9821

招商部违纪处罚制度

招商部违纪处罚制度

1.现场工作人员都应严格遵守公司及现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相互督促,树立公司及项目形象。如发现违纪现象,由招商部经理视情节轻重处以10至200元经济处罚;

2.招商员虚假承诺客户;营私舞弊、谋取私利;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辞退处理;

3.招商现场应讲求团队精神,同事之间应团结友爱,相互促进,共同进步,工作期间严禁议论或恶意中伤他人,影响工作气氛,如有发现将实施当众道歉并给予100元以上的处罚;

4.工作人员要具有服务意识,对无故拒绝服务客户、挑剔客户或被客户投诉,视情节轻重给予100至200元经济处罚;如有第二次发现者,建议公司开除;

5.招商员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抢客户,破坏现场管理和招商秩序;如有发现,由招商部经理上报公司予以辞退,并按公司规章做出经济处罚;

6.工作人员要认真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服从工作调配,如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7.出现违纪将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如一人当月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重大违纪行为,建议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8.现场人员之间应相互监督,有权向招商部经理投诉其他人员的违规工作行为以及态度;被投诉人员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关的处罚;如有被同事投诉累计达3次者,一经查实,将建议公司给予开除处理。

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违纪罚金由招商部经理保管,作为招商现场基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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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违纪处罚条例范例

公司违纪处罚条例

目的:明确违规事项和处罚办法,令职员清晰知道公司态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责任:成昌板材行政部负责该项条例的制定、修正、补充、解释和执行。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内容:

1、按公司垂直功能层层负责制执行公司规章制度。

2、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由所在部门经理处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3、凡违反公司安全保密制度,按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处罚。

4、凡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从而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5、以下行为均属于违纪行为:

A、私自销售他家货品;

B、私自介绍或带公司客户、分销商到同行厂家看货或购买;

C、错收款、错发货造成公司损失的;

D、收受贿赂、佣金;

E、对合作方违反合同条款情况隐瞒不报;

F、未经负责人同意或上级领导允许,越权私自承诺客户或合作方,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客户或合作方有粗鲁、言语肮脏,造成不良后果的;

H、合作态度差,工作上不与同事配合的;

6、违纪行为可处以警告或记过处分,严重违纪行为可处以记过处分、记大过处分或开除。

7、连续三次警告处分自动升级为记过处分,连续两次记过处分自动升级为记大过处分,连续两次记大过处分可做辞退处理;

8、警告处分的档案由本部门保管,一个月后,本部门经理有权视违纪者改过表现决定是否撤消。记过处分的档案上交行政人事部保管,半年后,本部门经理有权视违纪者改过表现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将记过处分降级为警告处分。记大过处分档案上交行政人事部保管,在12个月内不得撤消。

9、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员工不得参与本年度奖金的评定。

10、对处罚有异议,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申诉。

篇3:对严重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一、学生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况,学校处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1、在一学期内被学校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者。

2、不遵守纪律,迟到、早退一月累计达10次以上者。

3、一月旷课累计达15节以上。

4、不尊敬师长、多次与老师顶撞,对老师不礼貌者。

5、小偷不摸严重而又屡教不改者。

6、吸烟、酗酒、随地大小便,在同学中影响极坏者。

7、有损坏公物、花草树木行为情节严重者。

8、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在校外严重损害学校声誉者。

二、学生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况,学校处以记过、记大过处分。

(1)一月累计旷课25节以上,连续旷课三天以上者。

(2)对老师有严重不礼貌行为,有意侮辱、损坏老师名誉者。

(3)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情节严重者。

(4)寻衅斗殴,参与打群架、赌博造成一定后果者。

(5)偷窃或用威胁、诱骗等手段诈骗他人钱物者。

(6)因违反校纪校规受过两次以上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者。

(7)随意翻越学校大门,围墙,或撬窗入室者。

(8)在教室、校内墙壁乱涂乱画,严重危害公共环境卫生者。

(9)严重破坏课堂纪律,致使教学无法正常进行者。

三、学生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学校处以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处分。

1、一学期累计迟到、早退40次以上或旷课35节或连续旷课一周以上者。

2、违反国家法纪、触犯刑律被公安机关收审或携带凶器,勾结社会不法分子到校寻衅滋事,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3、恶语中伤辱骂、殴打老师或对批评教育不满,对老师同学有批击报复行为,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4、故意殴打同学致伤造成严重后果者(除给予纪律处罚外,还要按其责任承担相应的医疗费)。

四、实施程序:

1、凡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由班级学生讨论,班委会提出处理意见,班主任整理上报材料,年级主任审核以后,报政教处,经政教处调查核实后,校长办公室研究决定。

2、对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在处分前,班主任与年级主任必须先找学生及家长谈话,做好思想工作,以便达到共同教育的目的。

3、对违纪学生,学校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即要严肃处理,同时又要认真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使其悔过自新,以促使其改正进步。

4、对处分后,表现较好的学生,在一定的时期(一学期至一学年)内,按审批权限经本人申请,校长办公会研究,可撤消其处分。

5、凡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学生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6、凡学生对于学校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者,可在15日内提出申诉,并提请复议。

7、警告以上的处分和撤销处分,一律由政教处张贴布告,全校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