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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2024-05-10 阅读 4003

农村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缓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矛盾,而且有利于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特岗计划”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做好今年“特岗计划”的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20**年“特岗计划”岗位分别在农村初中及小学阶段学校设置,计划招聘教师5995名,其中初中2200名,小学3795名。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招聘计划详见《20**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9名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关于做好2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1号)要求,提前招聘为20**年特设岗位教师。

4.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对象通过网络提交报名资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20日。

2.报名网址: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特岗报名”)。

3.资格审查结束时间:6月25日。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未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4)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设岗县招聘组织部门和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招聘。

1.招聘时间:6月26日―7月26日。

2.招聘方式:各设岗县可采取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组织相关部门到高校招聘和专场招聘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区外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愿到设岗县相关部门应聘。

3.招聘注意事项。

(1)招聘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必须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进行。

(3)招聘时必须验证受聘毕业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如招聘双方达成意向,必须鉴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双方认可的协议书(均为原件)。

(4)各设岗县的招聘日程安排可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广西省”)查阅。

(5)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于7月30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三)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后,于8月9日―13日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广西省”)予以公示。

(四)集中培训与考试。

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事部门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给予认定教师资格。

培训时间、地点由各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要求在8月31日前完成。培训经费由自治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各设岗县(市、区)实际培训人数给予适当补助。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各设岗县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9月1日前(具体时间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

四、相关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号)精神,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在聘用期间,中央财政核拨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设岗县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年〕57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教师范〔20**〕7号)精神落实相关政策。自治区按照有关标准补助各设岗县(市、区)开展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二)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1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各设岗县按照公办教师招录和管理办法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招聘和管理,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要努力为特设岗位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妥善解决好特设岗位教师的后顾之忧。

(四)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必须连人带编落实到具体学校,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各设岗县和各级政府毕业生就业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21号)执行。

(五)“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三年服务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期,其三年服务期的管理按我区“特岗计划”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本县)任教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并根据有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广西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市、区)工作;

(六)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关系按国家公办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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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分配*年度特岗教师招聘指标执行计划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安排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认真做好我县*年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

二、公示报名资格初审的情况

由××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网站上对××县*年小学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初审的情况进行公示,告知报名者。

三、笔试

1、考务工作和准考证印制、发放由××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2、笔试工作各环节均严格参照普通高考的各项要求执行。

3、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5、凡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6、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的确定: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执行计划数的英语、音乐岗位,专招本科生岗位与非专招本科生岗位实行合并划线,以我县参加同专业笔试考试实考人数笔试平均分的80为最低控制线;报名人数多于招聘岗位执行计划数的信息技术、体育、美术岗位,根据报考专业、岗位的不同,实行单独划线,笔试成绩的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参加同一专业岗位考试实考人数的笔试平均分的80为最低控制线。笔试成绩高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方有进入该岗位面试的资格条件。

四、资格复审

1、由××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毕业生个人信息及其所持证件材料进行复审,采取审验原件、查阅档案、查看学校鉴定、政审等方式进行。若有资料不符或政审未通过的人员,则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本县的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州从符合我县招聘条件的人员中递补。

2、凡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和自愿放弃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面试

1、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人员中,以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以分学科说课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3、面试在××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1)成立××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抽取面试考官。面试测评考官的确定采取差额筛选办法,即由招聘面试工作领导组在相应学科教师中按1:3的比例选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的教师21名,组成测评考官库。面试当天上午,由监督组从测评考官库中,按学科抽取7名考官组成面试考官组;(2)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3)面试监督组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

六、体检和聘用

1、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再次组织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直至确定拟聘人员。

2、将拟聘人员情况报送省特岗办核准后,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由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定《**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3、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方法按上述确定拟聘人员的方法进行。

七、上岗前培训和岗位安排的原则及方法

对新聘用的特岗教师,由县教育局组织岗位前培训,并按以下原则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上岗:

1、由教育局和人事局根据《关于调整××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的通知》精神,在缺编、缺相应岗位专业教师的前提下,综合学校需求和办学条件的情况,确定拟设招聘专业岗位的学校,并排出具体的学校顺序(详见××县xx年特岗教师招聘学校排序表),进行统一分配。

2、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科目的不同,将拟聘人员在先专招本科生后非专招本科生的前提下,分科目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排出名次,名次所对应的序号即为拟聘人员将被安排上岗的学校。

3、凡不服从统一安排的拟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八、招聘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实施办法由××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3:研究生学历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福建三明林业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直属省林业厅,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编制260人,现有正式职工117人。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教师1名。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数量专业要求其他条件

教师岗位1森林经理学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三、相关待遇

1、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学位的工资待遇和所在岗位津贴、福利。

2、学校实行聘用制,经考核聘用后,由我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期聘用合同为3年。

四、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本方案公开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三明林业学校网站()和福建省林业厅网站()上公布。

2、组织报名:

⑴报名时间:20**年6月14日至20**年6月28日

⑵报名地点:福建三明林业学校党政办(地址:三明市城关富文路25号,邮编:365001)

⑶报名要求:

①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名,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报考的证明。

②报名者也可邮寄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或发送邮件、传真。

⑷联系电话:

传真:0598-

联系人:林老师email:

五、招聘办法

1、直接实行考核办法,考核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招聘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分占50%,面试分占50%。

2、总成绩设最低及格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试讲、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六、体检与聘用

1、体检:综合考试成绩第一名者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聘用:拟聘人选应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聘用核准手续,首聘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