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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听课评课制度

2024-05-11 阅读 2401

工程学院听课评课制度

工程学院听课评课制度

为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使教师评教落到实处,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听课评课制度。

第一章听课制度

第一条听课人员及次数

1.院长长每学期至少听课8次;

2.学校督察领导小组人员,在督察周内至少听课2次;

3.专业主任每学期至少听课8次,原则上需对本专业每位教师听课1次以上。在编在岗的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4次。

4.每学期要认真组织两次公开课或示范课、观摩课等,开展优质课评比和教学基本功竞赛。鼓励教师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方法,使用现代教学媒体,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展示自己的教学风格,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听课教室(实验室),与学生作短暂交谈,了解该课程的基本教学情况,特别是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学习情况。听课重点为课堂内教学(含实践教学),听课可随机安排,也可以是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

2.听课人员应了解和掌握如下几方面的情况:

(1)教师授课与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

(2)教师、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3)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教学保障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3.听课可采取定时听课(即按计划有组织的听课,一般是听课前将听课人、听课时间、地点等通知给授课教师的一种方式)、不定时听课(一般是听课前不打招呼,直接进入课堂听课)或推门看课(一般指教学管理人员)等方式。

4.每次听课时间至少1课时。

5.听课人员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

6.由学校领导、督察组或教务处统一组织的听课,听课后要及时认真地组织评议,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第三条听课管理

1.听课人员在听课后,应及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交教学秘书处存档。

2.定期对《听课记录》中记载的主要问题进行整理、汇总、通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必须坚持执行听课评课制度,并将其记入个人的年度考核中。

4.所有教师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务必完成听课任务,否则不能参加职称评聘、评优选先。

第二章评课制度

第四条评课的原则

1.每次听课以后都要及时进行评课,只要参加听课就有义务和责任进行评课。

2.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原则。听课人员要根据听课情况客观如实地对授课人的教学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价,有话讲在当面,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3.听评结合,以评促学,以学促教的原则。听课是评课的前提,评课是听课的总结,二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条评课的方式

1.评课时要心平气和地采用面对面的讨论和交流。要将优点说全,缺点讲透,评价恰当,以理服人。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2.教学管理人员根据可以需要在课后预约授课教师座谈交流。

第六条评课的内容

1.评教学目标

(1)教学目标确定:看任课教师是否全面、具体、适宜制订教学目标,有针对性、导向性。“全面”是指能从理论知识、动手能力、教书育人等几个方面来确定;“具体”是指知识目标要有量化要求,能力、知识目标要有明确要求,体现专业和学科特点,体现专业所面对的职业岗位群特点;“适宜”是指确定的教学目标,能以课程标准为指导,体现专业特点,符合学生专业实际和认识规律,难易适度。

(2)教学目标实施:看任课教师能否教学目标明确地体现在每一教学环节中,教学手段紧密地围绕目标,为实现目标服务。尽快地接触重点内容,重点内容的教学时间得到保证,重点知识和技能得到巩固和强化。

2.评教材处理

主要评价任课教师的知识教授是否准确、科学,是否准确把握教材重点难点,是否突出了重点,突破了难点,抓住了关键。看任课教师是否精心组织、处理教材,即是否根据教学规律、教学目的、学生的知识基础、认知规律以及心理特点,对教材进行合理的调整,充实与处理,重新组织、科学安排教学程序,选择好合理的教学方法,使教材系统转化为教学系统。

3.评教学程序

(1)评教学思路设计。看任课教师的教学思路设计,是否符合教学内容实际和学生实际,是否有一定的独创性,给学生以新鲜的感受,是否脉络清晰,实际运作的效果好。

(2)评课堂结构安排。课堂结构也称为教学环节或步骤,一节好课的结构是:结构严谨、环环相扣,过渡自然,时间分配合理,密度适中,效率高。

4.评教学方法和手段

(1)教学方法因课程、学生、教师自身特点而相应变化的。好的教学方法量体裁衣,灵活运用。

(2)面向实际,恰当地选择教学方法。

(3)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看课堂上的思维训练的设计,要看创新能力的培养,要看主体活动的发挥,要看新的课堂教学模式的构建,要看教学艺术风格的形成等。

(4)看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看教师是否适时、适当地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5.评教师教学基本功

教师的教学基本功从四个方面考察和评议:

(1)看板书(或教学课件)。好的板书,首先,设计科学合理,依纲扣本。其次,言简意赅。

(2)看教态。教师课堂上的教态应该是明朗、快活、庄重,富有感染力。仪表端庄,举止从容,态度热情,热爱学生,师生情感融洽。

(3)看语言。教学也是一种语言的艺术。教师的语言,有时关系到一节课的成败。教师的课堂语言,首先,要准确清楚,说普通话,精当简练,生动形象,有启发性。其次,教学语言的语调要高低适宜,快慢适度,抑扬顿挫,富于变化。

6.评对学生的能力培养

评价教师在课题教学中能力培养情况,可以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是否做到以下五个方面。

(1)是否创设良好的问题情景,强化问题意识,激发学生的求知欲;

(2)是否努力挖掘学生内在的因素,并加以引导、鼓励;

(3)是否培养学生敢于独立思考、敢于探索、敢于质疑的习惯;

(4)是否培养学生善于观察的习惯和心理品质;

(5)是否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习惯和思维意识,教会学生在多方面思考问题,多角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7.评教学效果

教学效果要体现以下三方面的特点:一是教学效率高,学生思维活跃,气氛热烈;二是学生受益面大,不同程度的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有进步。知识、能力目标达成度高;三是有效利用课堂45分钟,学生学习积极性高,学生负担合理。

第七条评课的组织管理与评课资料收集建档

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可根据各自需要进行不定时随机听课,听课后应即时评课,与任课教师当面交换评课情况,并将听课评价表及时交教学秘书,以便及时汇总、发现问题,学院按学期将资料装订成册,建档保存,以备查阅。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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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教师听课评课制度范本

为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鼓励教师多听课,博彩众家之长,形成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的良好氛围,进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数量:

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20节,校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二、听课类型:

1、随堂听课:学校行政、中层、教研组长等事先不打招呼随时进课堂听课。

2、预约听课: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老师同伴与有关教师及学生家长预约,确定听课时间、教学内容及形式等,进行听课、评课。

3、教师自报听课:由教师个人提出申报,邀请学校领导、同伴和自己一起切磋教学方法。

4、教研活动听课:根据期初制订的教研组活动安排,由教研组长召集组员围绕主题有准备地进教室听课。

5、公开课听课:镇、校统一组织的研讨课、展示课、评比课等。

三、听课要求:

1、听课前应了解执教老师的教学内容,带着问题做好听课前的准备。

2、听课教师按时进入教室,坐在后排听课,听课过程不评论,听课中途不离场。

3、听课过程要有记录:标明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有重点地记录下教学过程;撰写教学建议和总体评价意见。

4、班主任尽可能多听本班课,以全面了解班级学生学习情况;任课老师以本学科为主,鼓励跨学科听课,借鉴其他学科教师的长处。

5、听课后要及时与执教老师交换意见。

四、评课要求:

1、评教学理念:依据课堂教学过程与二期课改理念,评议教学理念在课堂教学中的体现。

2、评教材处理:评议教材体系及知识体系是否把握准确、教学重点是否突出、难点是否突破、容量是否妥当等。

3、评教法运用:评议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的教法是否符合学生年龄特点、是否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是否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4、评学法指导:评议老师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情况。

5、评教学过程:评议教师在教学活动组织中,教学环节的安排是否合理、教学组织形式是否科学、教学整体结构是否严谨、教学节奏是否得当等。

6、评教学效果:评议教学内容的完成程度、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能力的形成程度、思维的发展程度等。

五、检查与考核:

1、学期结束前一周,每位教师听课记录本交教导处,由教导处安排专人检查教师校内外听课数量、听课记录情况、评课建议、总体评价意见

2、听课、评课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项目之一,列入学期教师绩效考核中。

篇3:职业学院听课评课制度

为了加强学院教师同行互帮互学,促进课堂教学进步与改革发展,提高我院人才培养教学质量,为了加强教学督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五)、《教育督导暂行规定》第四章督导第十三条和《贵港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十二条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学院在编在岗所有任课教师,均要求参加课堂听课。

二、教学督导领导小组成员按要求开展专项听课检查活动。

三、专职教学督导成员和兼职教学督导成员全期开展听课检查活动。

四、各教学系(部)领导有计划定期组织教研室主任以及本系(部)教师开展听课评课活动。

第二章细则

一、课堂听课制度

(一)学院专职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于4课时,兼职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2课时。

(二)教学督导领导小组成员按要求开展专项听课检查活动,每学年听课不少于6课时。

(三)主管教学的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每学年听课不少于10课时。

(四)学院坚持同行相互听课或集体听课原则,专任教师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课时,校内兼职教师每位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课时。

(五)教龄不足一年的新任教师原则上要求跟班听课不少于6课时,由教研室确定一名指导教师,全期合计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课时。

(六)上述听课人员若有听课重合身份现象,在以各种身份参加听课检查中,以要求最多的课时数量为准。

二、听课评价与反馈制度

(七)所有听课人员必须及时填写相关的听课评价表。

(八)专职督导员、兼职督导员每学期组织一次听课信息座谈交流反馈,平时听课根据听课督察情况,视情节严重,在教师下课后及时给予指出与指导。

(九)专职督导小组、兼职督导小组每月底组织成员对课堂听课情况进行归纳整理统计,并及时上交一份到科研督导处以供使用和存档保管。

(十)科研督导处于每月20日前,在学院公共邮箱公布上月学院教学督导课堂听课检查情况。

(十一)科研督导处每学期期中、期末在学院公共邮箱公布两次学院教学督导检查情况(含课堂听课检查)。

第三章附则

一、听课表管理制度

(一)教学督导领导小组成员按要求开展专项听课检查活动,听课结束第二天,由科研督导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听课评价表集中督导办公室(无办公室情况下集中科研督导处)。

(二)专职督导员、兼职督导员听课评价表每月底的周五集中交到督导办公室保管备用(无办公室情况下集中科研督导处)。

(三)专任教师、兼职教师等课堂听课评价表于每学期期末学生考试前,交到各自系(部)集中管理存档。

(四)各系(部)每学期末各自做好对教师同行听课的课堂听课情况归纳整理统计,并交一份电子文本到科研督导处存档。

二、登记管理制度

(五)专项检查听课采取现场签名登记办法。

(六)专职督导员、兼职督导员常规检查采取月度听课卡登记办法。

(七)专任教师、校内兼职教师实行报送登记制度,每位教师在开学第一周到督导室领取本学期听课登记卡,听课后两天内报告督导室,实行确认登记。

三、听课工作量计酬管理制度

(八)专职督导听课按专职督导听课计酬办法单列计算工作量。

(九)兼职督导员听课(含完成有关督导任务在内)每周计两节教学工作量。

第四章其他

一、外聘督导员听课不在本制度范围内考虑。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本办法由科研督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