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工伤事故考核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考核管理制度

2024-04-20 阅读 5238

工伤事故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国家、矿井和绝大多数员工的正当利益,维护矿井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加强工伤管理工作,确保工伤员工得到及时、安全有效的救治,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伤事故考核适用范围

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

二、工伤事故考核工作组织机构

1、工伤事故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郑有山张玉文

副组长:冯守军

成员:安监科、劳资科、财务科、工会、纪委

2、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科长担任,负责具体工伤管理工作。

三、工伤汇报及申报程序

1、工伤事故发生后,不论伤情轻重,不论用工性质,事故责任单位的带班领导、当班班组长、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登记。汇报内容包括工伤时间、地点、伤者姓名、事故概况、受伤部位及伤情、带班领导及班组长姓名等,汇报内容必须真实,不得虚报、瞒报、迟报。

2、矿调度室接到工伤事故汇报后,按规定程序立即通知井下安全员赶赴现场并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

3、安全员接到矿调度室工伤事故通知后,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勘察事故,并作详细记录。事故责任单位必须保持事故现场的真实性,反映真实情况。不得伪造、破坏事故现场。

4、事故发生后,伤者必须在三日内,如实填写好申请工伤认定表,并经安全员、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及矿主管领导确认签字后,上报安监科备案存档。

四、工伤事故调查及处理

1、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领导组织人员必须在三日内到安监科,由安监科及相关人员组织追查分析处理;追查事故必须本着“事故追查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追查必须真实准确,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妨碍干涉事故考核组的工作。

2、严厉打击假工伤现象,对故意制造工伤者、协助他人制造工伤或给予假工伤提供方便和条件的人员,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3、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必须按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积极组织整改。凡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从重追究责任单位领导责任。

4、对事故单位用不正常的手段私自了结工伤的,公司概不负责,出现*情况,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从重处理。

5、依法保护员工举报和控告工伤违纪行为,并对其举报和控告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核查属实后按矿规定对举报人奖励。

五、工伤事故处罚标准

1、死亡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非人身伤害重特大事故,对责任单位党、政及分管干部、带班干部进行免职处分;对其他副职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事故直接责任者开除矿籍,对责任单位工资总额罚款5万元。对责任单位党政干部、带班领导、责任人各罚款3000元;对其他副职、队长、班长各罚款2400元;对小班当天出勤负有“安全联保”责任的相关人员各罚款500元;扣缴上述所有人员当月的安全保证金。

2、重伤事故:对因自我保安意识不强或违章作业受伤的本人及违章作业或互保意识不强导致他人受伤的责任人各罚款2000元;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分别罚款500-2000元;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单位正职领导各罚3000元;其他副职各罚款2400元,取消班子成员当月安全奖,并加罚个人当月工资的30%。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带班区领导、队长(车间主任)、班长各罚款2000元,并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予以免职处分;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当班班长各罚款2000元,对小班当天出勤负有“安全联保”责任的相关人员各罚款200元;扣缴上述所有人员当月的安全保证金;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工资总额各罚款2万元。

3、轻伤事故(以办理申请工伤认定为准):对因自我保安意识不强或违章作业受伤的本人及违章作业或互保意识不强导致他人受伤的责任人各罚款1000元;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罚款800元;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单位正职领导各罚800元;单位其他副职各罚款500元,取消班子成员当月安全奖;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带班区领导罚款800元、对队长(车间主任)、班长各罚款800元;对小班当天出勤负有“安全联保”责任的相关人员各罚款100元;扣缴上述所有人员当月的安全保证金;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工资总额各罚款1万元。

4、受伤登记开据工伤小票:对因自我保安意识不强或违章作业受伤的本人及违章作业或互保意识不强导致他人受伤的责任人各罚款300元;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单位正职领导、带班领导各罚200元;其他副职各罚款100元;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单位队长(车间主任)、班长各罚款100元,对小班当天出勤负有“安全联保”责任的相关人员各罚款50元;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工资总额各罚款500元。

5、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汇报、申报、分析及调查工作,凡对工伤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指使他人提供假证、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对当事人罚款100-1000元;对责任单位党、政、带班领导各罚款10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六、其他规定

1、要求受伤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工伤申报时间旅行申报手续,以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劳动争议和经济损失。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规定审批工伤假,劳资科要建立工伤人员管理台帐,动态掌握工伤人员基本情况,每月与安监科核对工伤人员。

3、工伤人员每天必须到矿安全培训站报到学习(行走不便、住院治疗的工伤人员除外),无故不报到者、连续五天不参加者,停发当月工资(特殊情况向培训站领导履行请假手续)。

4、劳资科、安监科、工会、纪委等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到医院检查了解工伤人员伤情及住院情况,一次发现本人不在,扣除当月住院补助;二次不在,停发工伤工资;三次不在,停止一切工伤待遇,后果自负。

5、对长时间不报到者,经通知或急事找不到本人,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工伤本人自负。

6、经工伤鉴定委员会鉴定复工的工伤人员必须到矿培训站进行岗前安全行为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能通过考核的工伤复工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工资停发。

7、工伤复工人员复工后,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到地面单位工作,待安全生产意识达到安全生产要求时,方可重新安排工作或回原工作岗位,不愿意回单位上班的,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向公司汇报,从而向集团公司各矿井通报,防止又进入集团公司其他矿井工作。

制度大全 www.QiquHa.com.com

篇2:Z学生公寓区操行量化考核细则

九中学生公寓区操行量化考核细则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健康成长,切实贯彻“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多样化育人”的公寓管理总要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总则:学生公寓区操行量化考核基础分为100分。评分要求公开、公平、公正,由政教处、生活指导老师、各年级组负责实施,总务处负责监督。

考核细则:

1、学生寝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划一,地面无污迹、纸屑等,桌面、墙面、门、窗台无污迹、无乱张贴;环境清洁高雅,卫生间无异味,阳台整洁无杂物。被评为一星及以上的宿舍不扣分,且每增加一星加2分。

2、与异性朋友交往自然大方、文雅得体。如有不文明行为,违反规定每人次扣2分。

3、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晚归、未归。违反规定,晚归每人次扣1分、未归每人次扣2分(以宿管处和自律委员会通报的情况为准)。

4、不结交校外人员在校逗留、住宿。违反规定每人次扣5分。

5、不在宿舍起哄闹事、乱扔杂物、不携带危险刀具,铁木棍进入公寓,不参与打架斗殴。违反规定,每项每人次扣5分。学生宿舍被评为“最差寝室”的,每间每次扣2分,其中,属混合班级寝室的,按人数平均计算,分别给予扣分。

6、不在校内喝酒、打牌等。违反规定每人次扣2分。

7、不在公共场所(含寝室)吸烟。违反规定每人次扣5分。

8、不得使用违章电器。违反规定每人次扣5分。

9、不准偷盗他人或集体财物。违反规定每人次扣5分(其中公安机关处理的每人次扣10分)。

10、不赌博、不在宿舍区进行商业活动。违反规定每人次扣5分。

附则:

1、学生公寓操行分是学生个人和班集体评优、评各类先进的主要参考依据。

2、本细则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篇3:P卫生服务站工作考核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考核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制订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考核与社区卫生服务站经济挂钩,考核内容包括财务、医政、院感、护理及医保、农保政策落实情况。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下属的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包括由乡村医生及社会力量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考核方法

第四条中心成立考核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社区卫生科、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院感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每季度对下属社区服务站考核一次。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社区卫生服务站日常工作考核评分表”。

第五条考核原则: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

第六条考核结果与经济挂钩,具体如下:

1.考核分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奖励500元。

2.考核分80分(含80分)~94分为合格,书面表扬。

3.考核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处罚金300---1000元人民币。并书面说明、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第七条严重违反医保、农保政策的,即视为不合格。并提交院办会议讨论后予以停用医保、农保使用权,限期整顿后,提出申请,经再次考核合格后重新使用。

篇4:P机关作风纪律考核细则

z机关作风纪律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的作风纪律,在更高层面上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真正把机关建设成高效廉洁,反应灵敏,纪律严明,和谐协调的集体,特制订以下考核细则:

一、完成工作任务。(30分)

1、各科均须按月制订工作计划,无月度工作计划的,扣5分;

2、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月度工作计划的,有一项扣2分;

3、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有一项扣2分。

二、遵章守纪。(20分)

1、迟到、早退被查到的,每次扣2分;

2、上班期间不请假外出被查到的,每次扣2分;

3、上班期间被查到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小说、炒股票的,每次扣10分;

4、无故旷工被查到的,每次扣5分;

5、串岗聊天干私活的,每次扣2分;

6、工作日中午未经局领导批准擅自饮酒的,每次扣3分;

7、酒后开车被查的每次扣20分。

三、学习培训。(20分)

1、完不成5+*电脑培训任务的,扣10分;

2、无故不参加机关政治学习、培训、不按要求撰写学习体会,少一次(篇)扣2分;

四、安全卫生。(15分)

1、不按规定履行机关值班职责的,每次扣2分;

2、工作场所不能做到人走关电的,每次扣2分;

3、包干区、办公室卫生检查不达标,每次扣3分;

五、服务群众。(15分)

1、不按规定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因服务不到位引发矛盾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每起扣3分;

2、接待信访人员因失职引发矛盾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每起扣3分。

几点说明:

1、考核组成员:局纪检组长为考核组组长,办公室和人事监察科相关人员为组员。

2、考核办法:考核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月明查暗访最少2次。

3、考核得分:检查考核得分情况每月汇总一次。考核得分情况将计入每个同志的记录,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科室被扣分的,追究正、副科长的责任。

4、凡是被市政府有关执法机关查处受到批评、处分或曝光的,视情节扣除当事人全年综合得分的50―100%。

篇5:县某重点项目工程奖励考核验收制度

县重点项目工程奖励考核验收制度

一、责任单位

nn县项目工程建设办公室

二、责任人

主任、副主任、科长、承办人

三、权力行使依据

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县项目工程建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县重点项目工程进行奖励考核验收,下发了《nn县项目工程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四、申报重点项目奖励的条件

所申报的重点项目必须是符合宁办发〔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