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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区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024-04-20 阅读 1950

公司区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为加强对公司区的安全管理,使包括签约商、访客在内的公司区所有人员了解公司区安全要求等事项,规范人员安全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科研区的非本公司人员。

3、公司所有员工有责任确保访客、签约商等客户能够理解和遵守此规定。

4、一般安全规定:

4.1个人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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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外来人员必须保持安全的行为方式,并以保护个人生命和公司财产为己任,严禁进行以下活动:

1)玩闹和打斗;

2)吸烟;

3)使用手机;

4)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4.2明火管理:

严禁使用明火,除非已经申请动火证。

4.3作业证:

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设备检修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施工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管理,严格许可制度,严格审批登记。

4.4交通控制:

4.4.1所有的机动车辆必须取得合法的资质证件;

4.4.2所有的机动车司机必须有交警大队颁发的有效驾驶执照,方可驾驶车辆;

4.4.3除非紧急情况,所有车辆在公司区的最高时速限制在10公里/小时;

4.4.4进入装(卸)车台后,应将车钥匙拔下放入钥匙箱内。

4.5保安控制:

所有进入公司区的人员都应遵守保安规定,包括允许保安人员在任何时候检查个人随身物品、车辆等。

4.6操作控制:

4.6.1所有作业人员进行操作作业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程序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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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应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操作人员的操作情况。

4.7签约商管理:

4.7.1所有签约商在进入公司区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办的安全培训,并办理《工作证》或《临时工作证》后,方可进入公司区作业;

4.7.2所有施工作业,必须在工作批准证得到完全批准后,方可进行;

4.7.3确保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处于安全状态,确保签约商人员穿戴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

4.7.4不定期检查签约商的工作运行情况,确保其安全工作,并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工作程序;

4.7.5签约商必须立即、如实向公司报告所有伤害、事件和产品泄漏事故。

4.8个体防护用品:

4.8.1进入公司区时,须视情况佩戴安全帽、安全防护镜等必须的防护用品。

4.8.2所有员工、签约商进入公司区必须穿安全鞋,如果访客参观对脚部有潜在危险的区域,则必须穿安全鞋。

4.9紧急反应:

4.9.1所有个人必须熟悉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紧急设备设施的位置和使用,紧急撤离路线和紧急集合地点、紧急标识和应急报警按钮的位置;

4.9.2如公司区发生紧急情况,访客应听从陪同人员的安排。

4.10一般安全规范:

以下安全规则尽管未尽其详,但是每个外来人员必须遵守:

4.10.1在紧急情况下,必须依照紧急应急程序,迅速有序的进行撤离,以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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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2在有暴露的机械转动或移动的工作场所,必须去除项链、戒指或领带,以免发生事故,过肩长发必须包扎好,以防发生卷入机械的事故;

4.10.4有产品泄漏时,立即清理;

4.10.5保持现场清洁有序;

4.10.6进入公司区必须关闭手机或将手机留于门卫处;

4.10.7禁止拍照,除非公司授权,得到允许后,应首先申请热工准证。

5.纠正措施和处罚:

5.1公司对不安全的或不良行为,将采取纠正或纠正措施,避免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发生;

5.2公司对任意破坏安全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处罚可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采编:www.QiquhA.com.com

篇2: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库施工安全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外来单位人员和车辆进库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库区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外来单位人员和车辆进库区施工管理全过程。

3、术语

3.1库区:石化事业部油库区和码头生产作业区统称库区。

3.2外来人员:特指石化事业部以外的人员及车辆。

4、内容和要求

4.1安全管理

4.1.1需进库区施工的外来人员必须首先提出入库申请,填写《石化部临时进入库区通行证申请表》经石化事业部安保部审核后,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达90分以上,并经安保部办理入库证后方可进库。

4.1.2凡外来单位人员和车辆进库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广东湛江港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石化事业部安全管理基本规定》。

4.1.3施工单位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并报石化事业部安保部备案。

4.1.4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装置,凡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监督员有权停止施工,直到整改符合要求为止。

4.1.5在库区内施工人员,禁止从事与施工无关的其他作业,严禁到其它无关岗位,严禁私自动用库区的各种设备、设施及消防设施。

4.1.6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石化事业部安全、消防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4.1.7凡从事可能造成污染作业及清理有污染的杂物,严禁随意乱堆乱放,必须经安保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8在库区内进行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石化事业部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1.9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广东湛江港股份有限公司习惯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和《石化事业部习惯性违章行为处罚细则》处理。

4.2治安管理

4.2.1进库区施工的单位,必须有单位领导或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并报安保部备案。

4.2.2进出库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的检查,严格遵守《石化事业部安全管理基本规定》。

4.2.3在库区内施工工期三个月以上的外来人员必须填写《临时驻库,施工人员花名册》,送派出所备案。

4.2.4施工单位须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2.5库区内严禁打架,不准以各种方式进行赌博活动和其他不法行为。

4.2.6各施工单位主动同公安部门配合,服从公安部门管理。

4.2.7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4.3防火防爆管理

4.3.1在库区内的动火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石化事业部施工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4.3.2凡进入有作业的罐区、泵房、车台施工作业,必须按石化事业部规定,穿着防静电服、防静电鞋。

4.3.3因工作需要,机动车辆进库必须办理入库许可证,并戴好防火罩。在库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4.3.4车辆不能在库区内长时间停留,或堵塞消防通道。

4.3.5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消防管理条例处理。

5、相关文件

5.1《石化事业部施工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5.2《广东湛江港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5.3《石化事业部安全管理基本规定》

5.4《石化事业部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

6.1《石化部临时入库证》

6.2《油库码头出入证》

6.3《石化部临时进入库区通行证申请表》

6.4《临时驻库,施工人员花名册》

篇3: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目的

为加强外来参观、实习、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所有入厂区的外来人员

3、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3.1外单位来厂参观学习,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进行接待,并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厂,并由专人陪同,做好登记。

3.2参观学习人员进厂前,对口接待部门应通知相关单位做好生产、安全等各项准备工作。

3.3参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参观过程中不准私自乱动现场所有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吸烟,不准大声喧哗、打闹,不准与岗位人员长时间交谈,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

4、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4.1外单位来厂实习,需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4.2实习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凡实习期限超过一个月的,负责安排的部门必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4.3负责安排的部门对参观、实习整体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

4.4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可在所在岗位职工的带领、指导下进行实习。

4.5实习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私自乱动设备、管道、开关、阀门等。

4.6如遇突发事件,实习单位负责人要按要求组织实习人员紧急撤离,保证人员安全。

5、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5.1资质审查。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由总工办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审核内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5.2签订协议。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安全与消防管理部门必须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消防责任。

5.3职业体检。外来施工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前,要进行职业体检,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5.4安全教育。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

5.5安全管理

5.5.1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项施工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所在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5.2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外来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所适用的各种工器具,要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5.5.3落实安全措施。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要设置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

5.5.4确定安全责任人。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与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沟通,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5.5.5严格票证办理。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行业施工安全要求,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未经许可不准乱动企业的任何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擅自乱接水、电、风、汽等管线。

5.5.6加强监管。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具体协调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事项。安全部门协助工程项目部门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6、外来厂家维修人员安全管理

来厂进行设备维修、调试的人员,由设备处负责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厂,并由专人陪同。

篇4:外来人员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外来人员、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

为确保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的安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保证正常生产秩序,制订本规定。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连云港天和化学有限公司的外来人员和车辆。

定义;

1、外来人员

不属连云港天和化学有限公司的所有人员(包括访客、承包商、司机、供应商等)。

2、访客

到本公司进行业务联系、技术支持、政府检查工作等人员,一般不需进入生产区,

如需要进入生产区,必须经总经理或其受权人员批准并由本公司的员工陪同方可进入生产区。如需进入实验室、车间等敏感区域,必须得到总经理或者技术经理的批准(政府检查参观人员除外)。

3、承包商

进入本公司进行维修、大修、建筑、工程、服务或其它特殊工作的公司或个人。

4、运输商

到本公司送货发货的司机(包括到仓库送货人员),以及快递公司收、送快递的人员。

5、有效证件

国家法律/法规认可证件并附有人员照片的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暂住证、驾驶

证等)。

6、行政区--行政楼、办公室等。

7、生产区--二道门以内及实验室等。

安全管理一般规定:

1、进入公司,必须在门卫登记。

2、未成年人不准进入公司。

3、车辆进入公司,必须限速5公里/小时。

4、非货物车辆不准进入二道门,且必须停放在行政区域的指定车位。

5、货物运输车辆如确需进入二道门,必须安装阻火器,按指定线路行驶,停靠在

装卸区域。

6、未经许可,不准摄影。

7、公司内非吸烟区禁止吸烟。

8、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生产区域。

9、进入生产区域必须带安全帽及安全眼镜,必要时,按规定穿戴要求的防护用品。

10、任何承包商在施工前,一定要得到安全部门的安全培训,并且办理有关的安

全作业许可证。

11、不能随便乱扔杂物,垃圾,不能排放对环境有害的物质。

12、听到紧急报警信号,必须听从工地现场负责人员的指挥,到疏散地点集合。

13、进入公司内,必须遵守公司所有的安全规定。

14、违反上述各条规定,会受到警告,罚款,及被送出的处罚。

职责:

1、保安(门卫)人员:负责对于外来人员进入大门口的登记、检查、放行,以及对于在厂区范围内的外来人员控制、告知和接待,每月发出《固定运输车辆登记表》。

2、安全科:负责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处罚、监督各部门来访客人和承包商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来访客人的接待、洽谈,对承包商进行管理以及办理相关授权申请。

一般规定

1、保安(门卫)人员:

1.1所有外来人员进入本公司前必须在门卫填写登记,保安人员必须有礼貌地让外来人员出示有效证件。

1.2保安人员应督促来客如实填写姓名、单位、事由及联系人等各项目并予以核对。

1.3保安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或被访者电话联系。被访者不在公司,保安人员必须寻找替代者接待外来人员。外来人员无人接待,不准进入公司。

1.4保安人员应正确指引外来人员入厂拜访行走的路线,督促驾驶员执行厂区5公里/小时的限速规定。机动车辆进入公司不得超速。

1.5保安人员凭办公室提交的《固定运输车辆清单》放行固定运输车辆;在得到相关部门的事先告知后放行非固定运输车辆,如政府部门执法检查车辆。

1.6保安人员必须完整保存外来人员、车辆进出记录,并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的外来人员、车辆进出记录交主管负责人归档。

1.7保安人员应针对不同的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于承包商,没有安全教育卡,不得进入公司厂区施工。

2.访客:

2.1访客进入本公司前必须在门卫填写会客单,并出示有效证件。

2.2访客应如实填写姓名、单位、事由及联系人等各项目。

2.3访客应该遵守天和化学有限公司厂内交通规定,行人要走在行人道上面,不乱穿马路,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公司生产区。对于准许进入生产区的访客必须由本公司的员工陪同。

2.4必须自觉遵守天和化学有限公司所有安全制度。公司任何人对访客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都有权指正。

2.5出门时应将有接待人签名的会客单交还保安人员。

3.承包商:

3.1项目负责人负责联系承包商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后办理承包商临时公司进出卡。承包商凭临时公司进出卡进出公司大门。

3.2承包商人员第一次进入现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或其受权人员)带至施工现场,首先进行承包商安全培训,获得安全教育卡后才可以在厂区工作,而且必须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承包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外其它区域。

3.3承包商在本公司施工必须严格遵守《承包商安全协议》中的安全要求规定。项目负责人定期对承包商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部门负责人有权指正、处罚或停工整改,并通知项目负责人。

4.运输商(司机、仓库送货、提货人员)

4.1所有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4.2货物车辆司机进入本公司前必须在门卫登记,司机应如实填写姓名、单位、事由及联系人等各项目,并出示有效证件。

4.3与本公司签订长期运输合同的车辆和司机办理好登记手续后可直接至公司仓库与仓库人员联系,由仓库人员确定车辆停放位置。所有外来司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公司办公室、生产区。送货车辆司机应该在车辆驾驶室或仓库门厅内休息。

4.4非长期固定货物运输车辆、供应商车辆必须由相关部门确认事实后告知保安后方可进入公司。

4.5访客离开公司时应将有联系人签名的会客单交还保安人员,司机、送货、提货人员应该将有批准人签名的出货单交保安,才可以将将车辆开出厂大门口。

5、.相关记录由安全科保存,保存期为两年。

6、此规定每年评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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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天和化学有限公司

篇5:煤制油厂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范围

为规范煤制油厂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减少职业危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确定了外来人员(指外来施工人员、外委保运人员、外来实习人员、外来代培人员、外来参观人员、协助开车专家)的安全教育、劳动保护及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

2.1国家安全监督局2006年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2.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2.3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2.4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

3?名词术语

3.1安全教育是通过对职工进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应急知识等的培训,提高其安全素质,减少工作中的损失或者伤害的一种安全管理方法。

3.2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所配备的保护装备。

3.3外来施工人员是指短期临时外来施工人员和签订定期合同的外委施工人员。

3.4外委保运人员是指负责仪表、电气、工艺管道、机泵等设备的维护、维修和保养的外来人员。

4?职责

4.1主管部门职责

4.1.1安全生产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进入本厂外来人员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并对教育内容进行考核、存档。

4.1.2负责检查监督外来人员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1.3负责现场作业的外来人员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4.1.4负责制作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幻灯片,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并对教育情况存档。

4.1.5负责“外来人员生产厂区出入证(MZYC-AS-GLJL.048(A))”的发放与检查。

4.1.6负责外来施工人员特种作业资格证的检查与存档。

4.1.7负责建立、管理外来参观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专用仓库(包括安全帽、耳塞以及防静电劳动保护服装等),并保持管理标准化。

4.1.8负责对外委保运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相关部门职责

4.2.1机械动力部负责组织外来施工人员、外委保运人员的厂级安全教育,协助安全生产部完成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2.2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外来实习、代培人员的厂级安全教育,协助安全生产部完成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2.3接待部门负责组织来企业参观人员的厂级安全教育,协助安全生产部完成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3各单位职责

4.3.1各生产单位对进入本单位的外来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并对教育内容进行考核、存档;对进入本单位的外来施工和外委保运人员由单位安全工程师针对性的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对其他外来人员进行接待,进入生产装置区要陪同并督促做好个人防护。

4.3.2各生产单位负责督促外来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3.3各生产单位负责外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的检查,确保所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本厂安全制度。

4.3.4负责组织协助开车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其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和回收。

4.3.5门卫负责外来人员“外来人员生产厂区出入证(MZYC-AS-GLJL.048(A))”的检查。

4.3.6各生产单位负责每月把本单位安全教育内容打印后交外来施工和外委保运队伍进行学习。

5?工作程序

5.1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5.1.1外来施工人员、外委保运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机械动力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部负责进行厂级安全教育,施工地点所在单位负责车间级安全教育。对于签订定期合同的外来施工和外委保运人员,除入厂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每年一月份由安全生产部和施工点所在单位进行的安全教育外,进入现场施工可不必进行安全教育,但是每月应对煤制油厂日常的安全教育内容进行学习,并做好记录。

5.1.2生产遇紧急情况时,在厂主管领导批准后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临时外来施工人员可直接进入抢修现场,但要由该现场所在单位指派专人进行监护和监管。

5.1.3来企业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部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完毕后来企业参观人员在“外来参观、协助开车人员安全教育记录表(MZYC-AS-G?LJL.041(A))”上签字。

5.1.4协助开车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协助开车装置领导负责组织,安全生产部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完毕后协助开车人员在“外来参观、协助开车人员安全教育记录表(MZYC-AS?-GLJL.041(A))”上签字,所在车间负责组织二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存档。

5.1.5外来实习人员、外来代培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部进行入厂级安全教育,学习地点所在单位负责车间级安全教育,所分配到的生产班组进行三级教育。

5.1.6厂级安全教育内容

a)入厂须知,注意事项、遵守事项、禁止事项;

b)本企业的性质、特点,国家和企业的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十大禁令;

c)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一般防火、防爆、防中毒窒息知识;

d)典型的事故案例教训。

5.1.7车间级安全教育内容

a)本单位概况,生产和工作特点;

b)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遵守的规定;

c)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等性能使用方法;

e)典型的事故案例和应急处理方法;

f)与施工任务有关系的其它要求。

5.1.8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a)本岗位的生产工艺流程及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b)装置的危险部点及危险物质;

c)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d)典型事故案例。

5.1.9外来人员安全教育要求

5.1.9.1为保证外来施工、外委保运、外来实习、外来代培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规范化,确保教育质量和效果,要严格进行各级安全教育考试,统一进行闭卷集中考试,禁止替考、互相抄袭、弄虚作假。

5.1.9.2安全生产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组织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允许其进行施工作业和进入现场。被教育人员及考核成绩要记录在“安全教育台帐(MZYC-AS-GLJL.005(A))”上。试卷要由教育部门保存一年。

5.2外来参观、协助开车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

5.2.1外来参观人员厂级安全教育后,安全生产部配发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佩戴好后入厂。参观完毕后离厂时接待部门负责把配发的个人劳动保护归还安全生产部以备下次使用。

5.2.2协助开车人员在二级安全教育后,由所在单位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MZYC-AS-GL.019-2007(A/0))”的程序为外来协助开车人员领取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协助开车人员离厂时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把相应劳动保护用品收回交安全生产部。

5.3外来人员劳动保护及现场作业安全管理

5.3.1所有进入生产现场或施工现场的外来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穿用防静电工作服时,必须与防静电鞋配套穿用,并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穿脱,禁止在防静电服上附加或佩戴任何金属物件;安全帽使用时必须系好帽带。

5.3.2进入有毒有害介质场所作业,要根据有毒有害气体种类和浓度,选择适合的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等器具,并在穿戴以前做好自检,严禁穿戴达不到标准的保护用品。

5.3.3在高度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配戴好安全带(绳),特级高处作业要安装防护网等防护设施。

5.3.4进入对地大于250伏高电压场所作业,必须根据电压高低选择相适应的绝缘保护装具并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等保护用品。

5.3.5进入酸、碱及其他含有腐蚀性物质的场所作业,必须穿戴胶保护服、保护眼镜、防酸碱手套等。

5.3.6外来人员现场作业必遵守“职业卫生管理程序(MZYC-AS-C*.006-2006(A/0))”、“用火作业管理规定(MZYC-AS-GL.025-2006(A/0))”、“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MZYC-AS-GL.026-2006(A/0))”、“防止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规定(MZYC-AS-GL.017

-2006(A/0))”、“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MZYC-AS-GL.027-2007(A/0))”等安全管理制度。

5.4外来施工人员、外委保运人员的特种作业资质的检查

5.4.1外来施工和外委保运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5.4.2外来施工和外委保运人员在办理“外来人员生产厂区出入证(MZYC-AS-GLJL.048

(A))”前,必须出具外来施工人员特种资格证书,并复印后在安全生产部留存。

5.4.3外来施工和外委保运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特种资格证书,才可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

5.5外来人员生产厂区出入证件的发放与管理

5.5.1外来实习、代培、施工、保运人员经厂级安全教育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出具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复印保存后,安全生产部发放“外来人员生产厂区出入证(MZYC-AS-GL

JL.048(A))”。

5.5.2外来参观、协助开车人员厂级安全教育后,安全生产部发放“外来人员生产厂区出入证(MZYC-AS-GLJL.048(A))”。

5.5.3“外来人员生产厂区出入证(MZYC-AS-GLJL.048(A))”有效期最长为一年。

6?相关文件.

6.1MZYC-AS-GL.020-2007(A/0)安全台帐管理规定

6.2MZYC-AS-C*.006-2006(A/0)职业卫生管理程序

6.3MZYC-AS-GL.025-2006(A/0)用火作业管理规定

6.4MZYC-AS-GL.026-2006(A/0)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6.5MZYC-AS-GL.017-2006(A/0)防止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规定

6.6MZYC-AS-GL.027-2007(A/0)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6.7MZYC-AS-GL.019-2007(A/0)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7?记录

7.1MZYC-AS-GLJL.048(A)外来人员生产厂区出入证

7.2MZYC-AS-GLJL.041(A)外来参观人员、协助开车人员安全教育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