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入职手续办理

  1、员工入职手续办理部门为院办公室;

  2、一般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职业资格证复印件、一寸免冠证件彩照3张;

  3、医疗、护理、医技、技术人员入职手续办理时,除提交一般员工所需资料外,另需提供以下资料作为医院存档,由医院代为办理注册手续:相关资格证、执业证正副本;

  4、员工需保证应聘登记表中所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如出现隐瞒、虚假填报情况,视为严重欺骗医院,医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5、如医院需要新员工提交离职证明、社保停交证明,员工需主动配合医院工作。

  第二节 工作时间

  医院按照劳动法规定,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制,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

  常规班次:

  上午: 8:00 -- 12:00

  下午:13:30 -- 17:30

  非常规班次:

  由医院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和季节需要决定。

  第三节 考勤管理

  1、医院员工以指纹方式进行考勤,每日上下班均应打卡。

  2、员工打卡以后即视为上班,不得再因任何个人原因私自离岗;如查岗发现打卡后人不在岗者视为脱岗,罚款50元/次。

  3、员工忘记打卡时,必须将考勤卡于次日前交主管科室主任签字证明,再交办公室存档,否则按事假半天处理。一个月内忘记打卡累计不超过三次。超过三次则罚款10元/次。

  4、若因手术、抢救病人或外出公务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打卡时,必须将考勤卡于次日前交主管科室主任签字证明,否则按事假半天处理。

  5、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1)迟到、早退

  A、员工须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以内到岗者为迟到,15分钟后到岗者按事假半天处理。月内迟到第一次扣款5元;第二次扣款10元;第三次扣款20元;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按事假一天计,给予警告处分并通报全院。早退处罚办法与迟到一致。

  B、医院各种会议、培训通知应到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不得无故缺席,否则视为旷工;请假者应先填写《请假审批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一个月内累计三次者,按事假一天计,给予警告处分并通报全院。

  (2)旷工

  A、未请假、假满未续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到岗或不到会者视为旷工;

  B、员工旷工不发当日薪资及津贴,并每次处以罚款100元;

  C、无故连续旷工二日或全年累计旷工四日,按照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处理,医院将根据劳动法规定予以解聘处理。

  6、考勤卡异常审批权限

  (1)导医、护士考勤卡由本部护士长签字后,交护理部主任签批,护士长考勤直接由护理部主任签批;

  (2)各医疗、医技及药剂科室由科主任签字后,交医务科长签批,科主任考勤直接由医务科长签批;

  (3)行政、后勤、财务、发展等部员工考勤卡由各部第一负责人签批;

  (4)各部负责人及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考勤由院长或总经理签批。

  (5)考勤卡签批时,应先自行注明未打卡原因,否则无效。

  7、院办公室负责每月出勤统计工作。

  第四节 请假管理

  1、法定假日

  包括元旦、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农历中秋节,农历清明节,端午节、春节等。因工作需要无法在节日期间休假的,由各科室在医院统筹下安排补休。

  2、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审批表》,按流程由直接主管、科室负责人、院办公室、院长、总经理批准签字后交院办公室存档;

  (2)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直接主管审批,部门科室负责人核准;

  (3)员工请假一至三天(含三天)由直接主管审批,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核准;

  (4)员工请假三至七天(含七天)由直接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批,办公室主任审核,院长核准;

  (5)员工请假七天以上者由直接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审批,院长审核,总经理核准;

  (6)各部门科室主任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院长核准;

  (7)各部门科室主任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由院长审批,总经理核准;

  (8)医院员工请假遵循“书面请假”,“先请假后休假”原则;

  (9)员工请假期间内如遇有公休日或休假日不予扣除计算;

  (10)员工请假未办理书面手续者,记为旷工;

  (11)《请假审批表》统一交院办公室备案。

  3、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盖章病假条,病假条作为《请假审批表》附件一同交办公室存档。如员工病情严重不能于当日办理请假手续,应使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在病假期满后立即补办手续,病假以半日起计;

  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一月内累计病假不得超过两天,两天以上部分按事假计;

  员工因公负伤医疗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事假

  事假以0.5天起计,不满0.5天按0.5天计算,事假期间员工不享受任何薪资及津贴。

  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三十天,否则医院有权无条件解聘。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

  5、婚假

  (1)凡医院已转正员工符合国家法定婚龄,属于初婚者,领取结婚证后,即可申请婚假。

  (2)基础婚假为5天,晚婚员工婚假为7天;

  (3)员工婚假必须于结婚证领取一年内休完,超过一年不予核批婚假;

  (4)员工休婚假必须提前一星期向公司提交请假报告,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5)员工婚假包含路途与法定节假日;

  (6)员工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6、丧假

  (1)直系亲属去世,丧假三天(直系亲属指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

  (2)旁系亲属去世,丧假一天(旁系亲属指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3)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7、产假

  (1)已转正且在医院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员工可享受产假,产假期间按国家规定,发放生育津贴;

  (2)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75天,难产的提供医院证明可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8、年休假

  (1)已转正且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年休假一次;

  (2)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3)假期不跨年度累计,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4)外地员工报销一次年假探亲往返路费(详见财务制度)。

  9、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人员,需填写《员工加班审批表》,经部门主管报领导核准后,到院办公室进行报备;

  加班按小时计算,每8小时记为一天;

  加班处理遵循“先调休后补钱”的原则,在该员工一个月内无法使用调休后,可支付加班工资,其加班费补贴标准为:本人基本工资÷(30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

  第五节 薪酬管理

  1、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构成;

  2、医院采用月薪制,薪酬计算时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1日;

  3、薪酬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前;

  4、薪酬发放形式为银行卡或现金形式;

  5、公司薪酬遵循“薪随岗变”的原则,员工需遵从医院对其岗位的合理调整。

  第六节 福利管理

  1、员工入职后,享受伙食费:按每人每天8元(含煤气费)由医院食堂统一安排。

  2、住房标准:外市人员由医院统一安排,一般员工住集体宿舍,医技人员中级职称者二人一间房,高级职称及以上者一人一间房。个人生活用品、水电费、煤气费等医院给予每人每月补贴15元,超过部分如由医院垫付的,财务部门从个人工资中扣回。

  3、员工生日,按医院安排发放30-50元礼品,由院办公室依据员工身份证登记生日按月交财务办理。

  4、员工在职期间,因病需要检查治疗自负50%检查治疗费;但须办理审批手续,由医务部门负责。

  第七节 离职手续办理

  1、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3天向医院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2、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3、辞职报告由院办主任、院长审核签字方为医院同意离职;

  4、员工在辞职手续办理期间不得消极怠工、故意损害医院形象,如出现此情况,该员工作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处理;

  5、员工书面辞职获得批准后,持批准后的书面辞职报告到院办公室领取《员工离职审批表》,按照《员工离职审批表》规定内容,进行工作交接、物品交接、个人工作证牌上缴、医院所发生活物资上缴等;

  6、员工不办理离职手续便行离职者,按照旷工处理;

  7、员工离职手续完成后,当月应发工资将于正常发薪日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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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劳动人事行风建设管理制度

医院劳动人事及行风建设管理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聘任的有关规定

根据江西省卫生事业资格试行条件以及有关职称工作文件精神,为提高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聘任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规定如下:

一、职称晋升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职业道德、医德医风考评合格。

1、任现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者,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期1年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4)有敲诈、勒索病人及其亲属财务行为已受到查处或已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期4年申报;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者,延期2年申报;情节严重的,延期5年以上申报。

2、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正高资格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卫生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高级专业技术服务满5年;大学普通班毕业,取得卫生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七年;

(2)申报副高资格:

①获得博士学位,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二年;

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

④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七年;

⑤1970年底以前大专毕业,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

⑥1984年底以前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8年,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七年;

⑦护理专业中专以上毕业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以上,并取得护理专业的专科学历以上学历,受聘主管护师5年以上,可申报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

(3)关于申报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但受聘现卫生专业职务必须满五年。具备规定学历(或学位),受聘现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满三年。

二、专业技术(能力、水平)条件按《江西省卫生专业高级资格条件(试行)》中规定的各专业条件执行。

三、业绩条件和论文论着条件按当年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中、初级职称晋升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按政府人事职称部门文件规定执行,所报专业应与学历对口,否则不能作为相应资历的计算时间。

2、中、初级资格以通过全国统一的资格考试后颁发的证书为准。

3、临床专业毕业生必须通过执业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后为可认定为初级资格。

五、聘任条件

1、专业技术职称实行评聘分开,聘任时根据业绩、评估结果实行聘任。

2、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在聘任之前必须取得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及医学继续教育合格证。

3、聘任任期为三年,期满后须提供相应的医学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少于40个学时)方可续聘。

篇3:Z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室管理制度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做好档案室管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虫、防鼠、防污染等“八防”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安全。

三、干部人事档案室为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四、保持档案室清洁卫生,通风良好,预防灰尘、蛀虫对档案材料的损害。

五、档案室、档案柜钥匙由管理员妥善保管,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交与他人代管。

六、经常检查柜内档案,发现异常及时做好补救工作。

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杜绝档案材料丢失、损坏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八、严禁在档案室存放易燃及化学物品。

九、离开档案室,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篇4:X医院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一、干部档案保管制度

1、干部档案要建立坚固、防火、防潮的库房,做到库房、办公室、查阅室分开,库房面积每1000卷需20-25平方米,要有数量充足的铁质档案柜。

2、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保持清洁卫生,做到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

3、对库房设备和安全措施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对干部档案收进、移出、调阅、归还都要严格登记,做到有章可循,有目可查。

5、每年要核对一次干部档案顺序号,并作好登记,发现错号、错位要及时纠正;发现缺少,及时查找。

6、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对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材料拒不交出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二、干部档案管理部门的十项职责

1、保管干部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4、登记干部职务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6、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7、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8、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

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三、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档案法》等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专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经常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收集干部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充实干部档案内容。

4、对收集的材料进行认真鉴别,准确分类,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对要销毁的材料进行详细登记,并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后,按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查、借阅干部档案规定,热情接待查阅者,积极提供档案为干部工作服务。

6、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保守干部档案秘密。

7、加强干部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保证档案无丢失、损坏、盗窃、虫蛀、霉烂等。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干部档案安全保卫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对干部档案安全要有高度意识,增强岗位责任感,自觉的做好档案安全工作。

2、档案库房非档案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3、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库房安全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库房安全,离开库房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4、档案库房应具有防火、防盗、防有害气体、防光、防湿、防虫、防尘、防高温八防设施;严禁吸烟,室内外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档案安全情况,及时将情况报告分管领导。

6、档案的摘抄、复印过程,必须随时有档案工作人员监护。

五、干部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干部档案库房是干部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档案人员应高度重视,搞好库房管理。

2、库房内档案柜架要排列整齐,柜内案卷排列宽松适度,柜架编号利于取放。

3、定期观察库房温、湿度表,做好记录,并根据情况采取调节措施,使温度控制在14-24°C,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

4、加强干部档案保护,搞好清洁卫生,做到档案无霉变、虫蛀、鼠咬、尘污、褪变、破损等。

5、切实搞好干部档案库房的保密、保卫和防火工作,落实安全措施,下班前要关好电源、门窗。

6、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六、查阅干部档案规定

1、因工作需要查干部档案,须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查阅。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或介绍信查阅干部档案。

2、查阅人必须是查阅单位的两名*党员干部。

3、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4、查阅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严禁涂改、圈划、折叠、抽取、拆散档案材料,也不得擅自将材料装入档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拍摄档案内容。

6、查阅档案在查阅室内进行;查阅时不得喝水、吸烟,防止档案材料被毁坏。

7、查阅完毕,要进行登记。

七、借阅干部档案规定

1、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要借阅时,借阅单位必须填写《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单位领导签字,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外借。

2、借阅人不得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3、借出的干部档案必须指定专人保管,不得转借,更不得把档案给无关人员或干部本人翻阅。

4、借出的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折叠、抽取、拆散档案材料,也不得擅自将材料装入档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拍摄、公布档案内容。

5、借阅干部档案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若需延长使用时间,应办理续借手续。

八、转递干部档案规定

1、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2、县及相当县以上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档案。

3、转出的档案必须齐全完整,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转出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5、收到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后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者,应进行催问,防止丢失。

6、为使干部档案能够随着干部调动或职务的变动而及时转递,干部调配、任免工作部门应将干部调入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告诉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并建立必要联系制度。

篇5: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范例)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熟悉本职业务,具有一定的处理业务工作水平和处理各种具体问题的能力,能吃苦耐劳。

二、要坚持常年出满勤。无故缺勤两天以上者,年终考核出勤不得分,并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三、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高质量的按时完成自己的本质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要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半年考核一次,并对平时工作完成情况有记载,年终按目标责任制总评。

五、实行竞争上岗。为了强化竞争机制,股室队长实行竞争上岗,竞争者进行演讲,并进行民意测验,票数达不到半数的不能上岗任职。

六、提拔干部要严格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六、建立干部政绩考核档案,以利于干部培养、提拔、轮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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