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二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避...
第二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避免或降低医源性感染的发生,医院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一)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医务科、院感科、质控科、保健科、设备科、总务科、药剂科科长,护理部、门诊部、大内科、大外科、临床各科室、检验科主任
职责:
1、负责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工作的领导和统一指挥;
2、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
(二)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院感科科长
成员:各科室主任
职责:
1、负责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处理的技术指导和现场应急处理,包括现场消毒、废物处理;
医务科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对医务人员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艾滋病职业暴露的防护意识。
二、艾滋病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一)局部处理措施:
1、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至干净。
(二)报告要求:
1、报告时限:艾滋病病人或HIV感染确定诊断后,应严格按照乙类传染病报告时限24小时内报卡;
2、责任报告人:医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责任报告人:预防保健科
3、报告程序:
三、预防措施:
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流程见下图:
四、报告随诊制度: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院及时上报县疾病控制中心并通过组织评估处理及随访和咨询。
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四周、第八周、第十二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五、HIV职业暴露分级评估:
(一)分级评估:
(二)暴露源分型:
六、预防用药
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院立即报告县疾病控制中心,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病毒载量水平确定是否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七、登记制度
发生职业暴露的部门和科室,应填写医务人员血液体液(艾滋病)职业暴露登记表(见附件1),记录整个过程,上报院感科,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强化预防措施。登记的内容包括: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等。
院感科每半年将所发生的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相关疾控部门。
八、其他注意事项
各部门在处理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件中,均应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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