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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2024-05-14 阅读 8765

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为了形成全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切实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师生员工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实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强化学校的领导责任为重点,以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设和谐校园,促进安全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为目的,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安排,同时进行。确保师生平安、学校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一岗双责”制度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负责对安全“一岗双责”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估。加强领导,认真谋划,通过每年层层签订“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措施和奖惩,有力推进“一岗双责”制度的全面实行,做到安全稳定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三、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并周密部署。我校把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摆在首位,列入全年总体工作的重要日程。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的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安全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分级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2、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我校领导及各处室围绕分管的业务工作,将安全稳定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全体人员,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和业务目标,统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之中,从多方面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到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3、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维护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校同处室负责人、教职工要分别签订责任书,形成层层有责任、级级有落实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同时,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列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条件。

4、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学校领导要组织师生员工按《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制度纲要》及上级有关要求,加强对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5、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在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责任追究:(1)因工作失误,发生学生家长因为孩子上学、收费、意外伤害赔偿等相关问题非正常*的;(2)因管理不善,发生师生集体食物中毒,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等危害师生安全健康的;(3)因组织管理不到位,集体活动发生安全事故的;(4)因排查、修缮不到位,发生学校校舍坍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5)对安全稳定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6、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各级安全会议,总结、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7、落实安全报告制度。按上级要求认真收集并及时报送安全信息,每月将学校安全工作情况逐级汇兑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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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本公司、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公司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一)经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执行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审核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作。

7、主持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安全科长(分管)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执行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2、主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措施、督促、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项目经理。

3、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负责执行办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协助项目经理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掌握安全生产形势,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令相关部门进行督查,落实整改。

5、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配合上级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上报。

6、组织审核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科室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一)安全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执行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作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办事、协调机构,负责对各施工中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及监督、检查和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上报工作。

3、对公司各事故同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调查了解分析事故原因,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坚决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5、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现场、重点安全防范目标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责令被检单位限期整改落实。

6、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中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培训及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7、督促各施工中队对所有运行及停放设备的年检、年审和日常维护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无证及非专职驾驶员驾驶车辆。

8、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执行办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明确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层分解细化安全生产工作。

9、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建立演练档案。

10、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件信箱,对举报事项进行登记、核实,并做好相应处理。

11、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季度例会的准备工作。及时向经理、安全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车辆技术“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执行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中队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规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的落实。

3、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重点设施、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设施、危险路段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负责落实整改并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管理处置和预案的编制工作。

4、负责协调与当地安监部门、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进行安全教育及特殊工种持合法有效上岗证上岗操作,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6、负责落实安全设施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生产使用的原则。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8、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物资装备“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执行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依据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要求,检查各车辆的物资、手续、信息的安全管理情况。

3、依据合同,按照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指示,购置符合安全标准规定的安全设备、器材、劳保用品,并认真建档。

4、对购置的安全设备、器材、劳保用品规范存储管理、发放,并认真建档。

5、负责驾驶人员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财务科“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执行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工作需要,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在计划、资金上给予落实和保障,并监督其经费的合理使用。

3、指导、检查安全费用计划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和个人的奖罚决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行政办公室“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执行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办公楼、住宅区,水、电、暖、天然气、管道、公共设施的安全保障。

3、做好炊事机具、输电线路、伙房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定人、定岗,维修检查定期,保证设备完好。

4、做好宿舍、食堂、停车场、办公设施以及其他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并保证安全运行。

5、协助安全领导小组,处理好执行办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并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管理处置和预案编写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其他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检查、考核按照《公路管理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对违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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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恒源运输有限公司

?2013、06

篇3:交通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镇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镇行政区域内村委员会和各镇直单位。

第三条镇人民政府、村委员会和各镇直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交通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交通安全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交通安全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交通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责任

第四条镇党委书记对本镇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经常了解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分析交通安全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交通安全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3、研究并解决有关交通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的整改,增大投入,为交通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4、听取交通安全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镇长为本镇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交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履行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本镇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设施;

3、督促落实行政村、学校和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制;

4、抓好所辖本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上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参与交通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5、每月听取一次月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了解道路安全动态,及时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切实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6、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分析季度交通安全工作形势,提出预防和整改措施;

7、负责组织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协助相关机构调查处理重特大事故。

第六条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为全镇交通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督促被管理对象严格执行;

2、协助镇长具体抓好交通安全管理,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3、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交通安全生产形势,布置安全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切实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4、经常组织安全人员深入交通干线,开展乡镇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5、组织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善后事宜,协助相关机构调查处理重特大事故;

6、负责领导、督促、检查镇道安办工作。

第七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政府各位副镇长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把交通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交通安全工作。

3、及时研究分管工作范围内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第三章镇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八条镇政府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2、组织制定本部门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3、结合实际,适时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并整改隐患,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4、镇道安办负责宣传贯彻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交通安全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本镇交通安全管理台帐,完善安全内务管理;

5、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本行业和系统的安全监管。

第四章村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九条各行政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各村应设立交通安全员,建立管理台帐,履行工作职责;

2、负责本辖区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教育村民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定;

3、及时发现并上报本村交通安全隐患。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镇道安办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