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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厂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2024-05-12 阅读 9716

铝厂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氧化铝厂设备检修工作的管理,控制维修质量和维修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分厂的机电设备、工业炉窑、工艺管网,工业建筑与构筑物的维修。

3.机构与职责

3.1机动科负责组织协调外委维修工作,编制、审核、报送上级专业部门,并落实实施。

3.2机动科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并结合生产情况,以降低成本为原则,组织协调本单位承担检修项目的实施,同时平?好内外检修力量后编制和上报本单位年度固定资产大修理计划、设备月检修计划和停汽(炉)检修计划,并参与外委检修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

3.3机动科主管负责审核外委检修项目,能内部检修实施的不能外委检修。主管厂长将机动科审核后的外委检修项目计划审批后报送上级专业部门。

3.4专业点检员负责对外委检修项目进行质量、成本监督管理。

3.5检修施工管理和交工验收按公司《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办法》相关“检修施工管理”条款执行。

4.检修任务的安排

机动科负责安排和管理本单位承担的检修任务;对本单位无法承担的检修任务上报装备能源部.

5.设备检修计划的申报和编制

5.1年度固定资产大修理计划的申报和编制按《中铝广西分公司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之《固定资产大修理管理制度》执行。

5.2外委月设备检修计划由专业点检员在每月25日至30日通过设备管理子系统上报给组长,组长上报到机动科,机动科主管审核,主管厂长审批后上报相关部门,本单位承担的月设备检修计划由点检站直接下工作票到本厂检修单位。

5.3停汽(炉)检修计划原则上应在计划检修日的前两周由生产车间上报到点检站汇总后报机动科,由机动科主管在计划检修日前一周召开检修项目平衡会,确定各项??的内部施工单位,控制工期,主要项目注意事项,报主管厂长审批后以计划形式下达检修任务;对本单位无法承担的检修任务上报装备能源部。

5.4日修项目(含生产临时小型技改工作),一般在每天的下午5时30分前专检员把需要进行修理的项目与生产车间、调度室联系好有关事宜(确定停车时间、安全措施落实等),同时落实好检修所需的备件和材料后,将第二天的检修项目以检修任务单形式,通过设备管理子系统下发到检修车间,检修车间接到机动科专检员下达的检修任务单或通知后,根据检修要求安排好检修力量,及时下检修工作票到检修班组;需外委的项目经过机动科主管和主管厂长同意后报装备能源部。

5.5抢修项目(或临时性的检修项目,如:生产早调会中生产车间提出的临时修理项目),专检员到现场确认后立即下检修任务单到检修车间,突发性设备故障抢修可由专检员电话通知检修人员到现场交底后,再补报检修任务单,检修车间接到机动科专检员下达的检修任务单或通知后,根据检修要求安排好检修力量,同时要求检修人员在白天半小时、晚上一小时内到达设备检修现场;需外委的按《中铝广西分公司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之《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办法》执行。

6.检修的施工管理

6.1生产车间的工艺技术员和机动科专检员应提前到设备检修现场做好配合、协调工作。生产车间负责为检修人员提供施工安全保障,并对安全措施签字确认。其中停电工作票由承修单位到电气车间办理,相关工艺系统的安全措施(停车、停汽、停水、断料等)由生产车间负责保证。检修开工前,生产车间应在工作票上对安全确认签字。

6.2外来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氧化铝厂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及安全环保部《HSE管理制度汇编》之《关于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6.3外来施工单位在制定检修方案同时应制定安全保护措施。

7.检修的交工验收

7.1检修完毕后专检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设备的空负荷试车和负荷试车,并做出验收结论。专业点检员在签收交工验收证书前要认真核实工程量。

7.2所有检修项目在检修完毕后,检修单位要做到工完场清。承修单位在设备投用后负责保修一个月,因修理质量造成的重复故障扣罚质保金。溶出系统的检修,由于其特殊性需在投用半个月后办理签证手续。

7.3专业点检员对需外委加工的零部件要给出测绘图纸,报送机动科外委加工。

7.4外委加工件的验收由专业点检员负责。

7.5未尽事宜按《中铝广西分公司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之《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办法》执行。

8.相关文件

8.1《中铝广西分公司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之《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办法》。

8.2《中铝广西分公司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之《固定资产大修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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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化学工业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

为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生产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费用按项目及检修分类分别支付。

2.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3.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制定,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任何检修项目都要办理检修任务书。

4.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厂(矿)设备动力组织平?,报主管厂(矿)长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年度计划在年前4个月提出;季度计划在季前1个月提出;月计划在月前15天提出。

5.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

(1)由一名副厂长全面负责大检修工作。

(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的拟订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环节”。

(4)大检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评比。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6.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办理批准手续。设备中、小修计划调整由厂(矿)设备动力科批准;大修计划调整,每年六月份由厂(矿)设备动力科组织进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7.结合设备大、中修实现技术革新的(如改革结构、使用新材料配件)应由车间向厂(矿)设备动力科提出报告并附图纸说明,批准后方可执行。重大革新由厂(矿)设备动力科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括: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件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施工前,设备动力科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9.设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生产车间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人帮助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记,以确保安全检修。

10.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车间或设备动力科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11.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并贯彻于施工的始终。主要承压承载部件要有鉴定合格证。主要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设备动力科组织;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所有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2.压力容器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13.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14.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余配件必须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使用,尽力节约检修费用。

15.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16.各车间每月必须做好设备检修执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篇3:化工企业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4、程序

4.1检修组织

4.1.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4.1.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4.1.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4.2检修准备

4.2.1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4.2.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4.2.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2.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4.2.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4.2.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4.2.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4.2.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4.2.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3检修安全规定

4.3.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4.3.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4.3.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3.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4.3.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四不施工”: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b.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c.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d.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a.设备带压不拆;b.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c.设备高温过冷不拆;d.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4.3.9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4电气焊安全规定

4.4.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4.4.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4.4.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c.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4.4.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4.4.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4.4.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4.4.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4.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4.6.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4.6.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6.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6.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