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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财务总监管理规定

2024-01-15 阅读 6130

股份公司财务总监管理规定

集团股份公司财务总监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广东**集团(下称“集团”)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严格执行广控及**投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的财务总监指由集团派往下属公司履行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集团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集团负责对各下属公司财务总监的招聘、委派、任免、考核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财务总监同时担任所在公司董事,向所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集团财务总监负责及汇报工作。

第五条财务总监必须熟悉并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不以权谋取私利。

第六条财务总监必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财务、会计和审计等专业知识,并有相应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有不少于五年的实际工作经验。

第七条财务总监职责:

1、负责组织所在公司的资金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税务筹划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2、参加所在公司的经营会议,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问题的分析与决策,提出财务解决方案;

3、按时向集团及各有关单位报送财务资料,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合法;

4、监督所在公司财产的占有和使用,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5、制止、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6、定期、不定期向所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集团财务总监汇报工作,报告财务及经营状况及其他重要事项以及公司执行法规、制度、年度预算等的情况;

7、承办所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集团财务总监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财务总监实行三年一轮换制。集团对其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考核结果作为对财务总监任免和奖惩的依据,对优秀人员进行嘉奖,对不称职的人员予以辞退。对其不作为,致使集团及公司造成损失或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引起严重后果的,应负直接责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财务总监任期待遇:

财务总监任职期间,人事及工资关系隶属集团,享受集团部门总经理待遇,医疗费用等按集团人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移岗移薪制。

本规定由集团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解释,从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

采编:www.QiquhA.com.com

篇2:公司回佣管理规定

公司回佣管理规定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经营业务秩序,防止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回佣"界定"回佣"是在公司经济活动中,本公司取得或支付交往对方在结算价款以外的各种现金、有价证券或实物。

三、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在经营、业务交往中,不得私自向对方索取有损本公司利益的回扣。2.公司员工在经营活动中,如确需使用"回佣",应在合同、决议中注明其标准、金额、结算方式。

3.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取得或支付有关合同、协议、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上所注明"回佣"款项,一律纳入本单位经营业务收入或成本费用中核算。

4.公司需对外单位或个人支付"回佣"时,应实行非现金结算,并及时入账。确需支付现金"回佣",经办人须填单说明缘由、依据、标准、金额以及收款人单位、姓名等内容,经收款人签收或旁证人签证,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章后,方可支付现金"回佣"。

5.为加强"回佣"管理,公司应有两位或两位以上业务员洽谈各类合同或协议,加强对实物合同按合同所载事项与实际验收入回情况核对,做到合同与货物相符,加强对合同条款、发票、账单的稽核和管理。

6.在业务交往中,公司员工收受对方所赠"回佣",须主动向公司或部门如实报告,并办理全额"回佣"款上缴手续,不得个人隐匿私藏。

7.凡对"回佣"处理较好的部门或员工,公司给予奖励。

四、处罚

1.凡私自接受"回佣",拒不上缴者或私分者,视情节轻重、金额大小,以违纪从严从重论处。

2.凡包庇私拿、私分"回佣"行为的公司员工或中高级职员,均须受到处罚。

3.因私拿"回佣"而导致合同、协议执行过程使公司受到罚款、罚税或造成其他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相关人员须承担赔偿责任。

五、附则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篇3:学校基建维修管理规定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规定范例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规定,合理使用经费,安排好学校的各类修缮工程项目,具体流程为:

(一)、对修缮工程中2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操作。

(二)、对20万元以下的小型修缮工程项目由学校自主安排,但须经过招标程序(或校方内部议标)决定,办妥各类相关手续。

(三)、图纸设计须有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审图后办妥有关手续方可施工。

(四)、所选的施工单位须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等级资质,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报送校产站备案。

(五)、开工前须签定施工合同及安全合同,开工时间最宜在学校放假期间,且施工场地周围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尽量减少对正常教学秩序的影响。

(六)、校方应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七)、工程结束须验收合格才能使用,有关图纸资料交校产站备案。

(八)、工程审计应有政府认可、有资质的审计部门进行。

(九)、在实施过程中应廉洁自律,接受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篇4:学校小型设备采购小型修缮项目实施管理规定

学校小型设备采购、小型修缮项目实施管理规定

(一)、小型设备等物品的请购、采购流程:

1、因教学等需要,由需用部门的主管提出申请,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核实,报请校长室批准。

2、总务处委派外勤人员到正规的商店或政府定点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回校将物品交财产保管员进行登记,并做好领用手续。

3、物品采购的发票由经办人、保管员、总务主任和校长签字后交财务报销做帐。

4、采购过程中做到货比三家,质量第一,廉洁自律。

5、价格高且又不在招标范围内的设备,由总务主任会同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共同议价,并报校长。

(二)、小型修缮项目的立项和实施:

1、总务处在日常维护中发现问题或教师在教育教学上有需要,报请总务主任核实,由总务主任将修缮方案报请校长或校务会批准。

2、由总务处根据方案向二个以上有资质的施工队询价,然后同校长室一起确定施工队伍。

3、总务处与施工队签定协议,在确保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由总务处验收,合格后结清款项,发票由经办人、总务主任、校长签字。

4、实施过程中实事求是,廉洁自律,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篇5:学校学生代办事宜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代办事宜的管理规定

有关学生校服、保险等的代办,根据市教委要求,以学生自愿为原则,并经由家长委员会通过方能进行。具体操作:

(一)、校服的式样由学生评选出大部分人喜欢且又符合学校特点的款式,经家长委员会表决通过后进行订购。

(二)、联系教育局招标或其他学校使用后推荐的学校服装供应单位,进行放样核算,定出一个合理的、优惠的价格,经校务会讨论决定后进行定制。

(三)、要求校服制作单位是有资质、质量过关、有良好售后服务的企业。

(四)、学生保险到红十字会统一参保。

(五)、实施由德育处主管,总务处协助。

(六)、具体在实施过程中应廉洁自律,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