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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类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2024-04-21 阅读 7697

泵类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泵类机械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水泵类作业。

2主要内容

2.1水泵停放的地面必须坚实,以免地基坍塌。

2.2皮带等传动部分应安装有防护罩。

2.3电动机应接地良好。

2.4大的进出水管,须另用支架支撑,以免泵身承受较大的外力。

2.5安装水泵之前,应检查水泵和水管内有无杂物。

2.6吸水管的吸水口应装有莲蓬头,在有杂草或泥浆的情况下,应再加装滤网。

2.7工作中如水泵有漏水、漏气、出水不正常、盘根和轴承发热、莲蓬头堵塞、水泵声音不正常、电动机温度过高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2.8工作后,应将放水阀打开,使水泵和水管内的存水放出。

2.9停机后,须将电气开关拉开,并将开关箱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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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土石方机械安全操作技术规定

1.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使用,应符合JGJ33—20**第3.2节、第3.4节和附录C的规定。2.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3.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4.作业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5.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6.在电杆附近取土时,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应为1.0~1.5m,拉线应为1.5~2.0m。并应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坡度。7.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按照本规程第4.1.17条的规定留出安全距离。8.机械通过桥梁时,应采用低速档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承载力不够的桥梁,事先应采取加固措施。9.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4)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5)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6)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10.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11.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12.挖掘基坑时,当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且边坡坡度符合表1规定时,可不加支撑。表1边坡坡度比例土壤性质在坑沟底挖土在坑沟上边挖土砂土回填土粉土砾石土粉质粘土粘土干黄土.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以及土质发生特殊变化等情况时,应根据土的实际性能计算其稳定性,再确定边坡坡度。14.当对石方或冻土进行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机具应撤至安全地带或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篇3:木工机械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一、?通用规定及要求

1、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1、操作人员工作前,要扣紧衣扣和袖口,理好衣角,严禁戴手套作业;留长发的必须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1.2、操作人员开机前需加润滑的油脂,先试机,待各部机件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1.3、检查机床各运动部位有无故障和损害设备的其他物件。

1.4、检查机床各操作手柄开关是否在规定位置,操作是否敏感可靠。

1.5、检查传动系统、润滑系统、电气装置是否良好、各导轨面是否清洁有油。

1.6、检查设备各部分是否存在漏油现象,并及时处理。

1.7、检查各安全、防护装置各部位是否牢靠、有效。

1.8、开动机床前、应检查刀具、锯片是否良好、锯片松紧是否适宜,回转的方向是否正确。

1.9、先开吸尘器后开车,保证工作区域的环境良好,视线清晰后方可开始操作。

?1.10、平刨机刨料前应将所刨的木料上的钉子、灰垢和冰雪等杂物清除后,在进行操作。

1.11、操作人员在操作手电钻作业前,应检查有无漏电现象,并戴好绝缘手套,船上胶靴或脚踏在模板上进行操作。

1.12、开机后先空转1-2分钟,不得有震动和异声。

1.13、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在机床上开始工作。

2、作业与操作要求

2.1、注意机床各部位工作情况,如有异状,应停车检查,消除异状。

2.2、机床在开动时不得做任何矫正工作,在调整规格、清扫机床、清洁机件、调整工具时必须停车进行。

2.3、木工机械上的转动部分,要装设防护罩或防护板;工作中要换刨刀、锯片、钻头或刃具时,必须在停车后进行。

2.4、机床启动后,身体不得靠近转动部位,操作者应站在安全位置,严禁设备在运转中测量木料尺寸。

2.5、加工大料时,多人配合,必须制定一人指挥,动作协调一致。

2.6、装卸木料时注意别碰坏机床导轨与工作台面。

2.7、作业中如遇见停电,应将电闸关闭,防止来电后机械自行转动造成事故。

3、作业后要求

3.1、下班前应将锯末、木屑、刨花等杂物清除干净,并运出场地进行妥善处理。

3.2、作业完毕后应给机械设备转动部位涂上润滑油,保养好机械设备。

3.3、作业完后应将所有电动设备的电源断开,检查所有的工具,如发现松动、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好,以便下次正常工作。

3.4、作业完后将剩余的余料分类放置,不得随意丢弃。

二、各种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范

1、压刨机操作注意事项

1.1、在大压刨机上刨制的木料不得小于500mm长、10mm厚,在小压刨机上刨制的木料不得小于300mm长、10mm厚。

1.2、厚度不同的木料,不得在压刨机上同时推进,吃刀量应按机床规定选定。

1.3、压制两米以上的木料时,出口一边必须放妥活动支架,保持木料与刨机台面平行,并必须有人接料。

1.4、送料时,发生阻滞等不正常情况,不可硬推加工木料,应立即停车检修。

1.5、送进木料时,要选择木料较平的一面靠近台面,木料必须正直地通过刨刀。

1.6、对压制的木料,事先要清除铁钉等金属杂物。

2、木工铣床操作注意事项

2.1、加工件必须调直和卡紧,加工硬木料或者有节疤的木料时,应放慢进刀。

2.2、操作中如铣刀将木料带出,应立即停车调整刀具,然后方可继续工作。

3、木工平刨操作注意事项

3.1、大平刨机刨平面时,吃刀量不得超过5mm,在大平刨机上不准加工400mm长、50mm宽、20mm厚以内的木料;在小平刨机上不准加工300mm长、40mm宽、20mm厚以内的木料,且均不得刨变形不规则的木料。

3.2、短木料加工必须使用推料压板,手推木料时,手不得从刨刀上面通过,不得用腹部顶着木料推进。

3.3、接木料时,要站在侧面,手距离刨刀应在200mm以上,推料速度要慢、稳、推力要均匀。

3.4、操作时要随时注意木料节疤和硬板弹跳碎裂伤人,铁钉等金属杂物一定要事先清除。

3.5、调整靠山和清理刨花是必须停车后进行。

4、木工车床操作注意事项

4.1、加工的木料不得有裂缝和铁钉,胶合的木料必须干燥、牢固、紧固后才能车削。

4.2、木料上车时,必须用手转动卡盘校正

4.3、车盘的大笑应与木料直径大小相适应,木料应装夹紧固,刀架要装牢,接大小不同的木料适当调整刀深和车速。

4.4、车削时,床面上不得放其他物件,人应该站在木料侧面,车好后应缓慢停车,不得猛刹停车。

4.5、车削较大的木料时,要用顶针座顶住,松紧要适宜,顶针伸出部分不可超过100mm,并将刹车刹紧。

4.6、小的木料带有节疤时,不可车削;大的木料带有节疤时,不准开快车。

4.7、木料上有其他硬性杂物时,必须事先清除否则不准加工。

4.8、车削毛坯木料时,应先清除毛坯的棱角,尽量使其成为圆形后切削,且切削的吃刀量不要过大,过猛。

4.9、车床转速应根据木料外型尺寸和结构而定,车速不要过高,以防木料飞出伤人。

4.10、木料磨光时刀架要退出,用砂皮打光,用力要均匀,并且禁止手指顶着砂皮打磨木料内孔,需要测量内圆尺寸时,必须停车。

5、木工带锯机操作注意事项

5.1、锯料的范围应按照各类机械性能和技术规范进行加工,严禁超负荷使用。

5.2、锯条齿深不得超过锯条宽度的1/4,否则不能使用。

5.3、锯条安装不得过紧或过松操作中发现锯条摆动或机械发出异声时,要立即停车检查,防止锯条断裂伤人。

5.4、加工木料要事先检查,如有铁钉等技术杂物时,应清除后再加工木料。

5.5、操作时,推送木料的速度应该根据木料的软硬和厚薄来定否则应用木跳板顶出锯条或调头锯。

5.6、操作者和辅助人员不得站在锯条侧面。

5.7、两人以上一起操作时,要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快慢要是适当,不得猛推、猛拉和斜拉、倒退。

5.8、凡方料300mm、园料直径100mm以下的木料不准加工。

5.9、应经常检查和清除飞轮以及锯条上粘结的木屑,防止锯条膨胀断裂,玩意锯条发生断裂而飞轮尚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准用手去拿锯条。

6、万能圆锯机操作注意事项

6.1圆锯机应装有楔片。保护罩,锯片应紧固垂直于轴的中心线,启动时不得有震动,开动前检查各部是否完好有效,空转一分钟后再工作。

6.2、检查锯片的松紧,垂直度和固定销,有裂纹、不平、不光滑、锯齿不快的锯片应及时更换。

6.3、锯料时,吃刀量不宜过大,手不能靠近锯片,人不要站在锯片的直线方向。

6.4、锯小料或者薄的木料将要锯完时,要用小木条轻轻推进。

6.5、不得在圆锯机上加工不规则(如弧形的)木料,已经锯开的木料,不得再反方向退位。

6.6、两人操作时必须密切配合,互相协调,锯片未完全停机前,禁止调整,禁用木棒和其他东西刹住。

7、开榫机、刨榫机、凿眼机操作注意事项

7.1、装在同一刀头上相对的刀片重量应相等。

7.2、木料上车后,必须放平压紧,短料开榫严禁用手握料。

7.3、操作中,操作人员不要面对刀具,要避开木屑飞溅的方向

7.4、加工剩下的木屑要用刷子随时清理。禁止用手拨弄木屑。

7.5、对过长的加工木料,应在尾端放妥支架支住。

8、木工冷压机操作注意事项

8.1、加工件应放在下压板中部,不宜靠一边或一端。

8.2、加工件应经过预加工,板厚应一致,涂胶要均匀

8.3、同时加工两垛零件时,应在丝杆下方对称放置,两垛的垛高应一致,否则,不仅有损机床精度,而且严重影响产品质量

8.4、放板后,如不连续生产时,应将上压板落下,用等高垫块支撑于下压板上,不宜长时间吊于空中。

8.5、工作时,当压板接近加工件后,应点动加压,直到压力适当为止,不可一直按下下降按钮,防止电机长时间过载。

9、台钻操作注意事项

9.1、工作前首先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齐全,要把钻头夹牢,工作时不准戴手套和围巾。

9.2、根据木料的性质,适当掌握钻削压力和速度。

9.3、换钻头是,必须停车,不得用手和棉纱等物摩擦转动部位。

9.4、钻下的木屑,不得用嘴吹,以防飞入眼内。

9.5、换取木料时,应该停车。

10、木工封边机操作注意事项

10.1、封边之前必须将板材上的灰尘吹除,防止出现粘贴不牢的情况。

10.2、检查加热设备无障碍后合闸,并等待加热装置升温。

10.3、在封边板材之前,先根据板材的厚度调整封边机的封边规格,事先用余料试验,合格后方可对需加工的板材进行封边。

10.4、防止溢胶,应该勤查看,出现异状后应立即停机调整。

10.5、封边机的加热部位禁止用手触碰,加工完毕后关机,清理胶屑。

三、保养规程

1、各润滑装置必须清洁、完整、可靠、润滑系统畅通。

2、每班按润滑图标之规定,对机床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3、按例行保养、一级保养内容擦拭、保养机床。

四、注意事项

1、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木工机械。

2、当发现现场设备存在影响安全和环境的因素时,应及时处理,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操作。

3、工作时不得离开开动着的机床。

4、随时检查加工木料有无钉子等伤刃物品。

5、机床启动后,身体不得靠近转动部分,应站在安全位置。

6、严禁设备在运行中测量尺寸。

7、清理木屑时,必须停车。

8、禁止机械超负荷使用。

9、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应急措施,保持现场原状,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篇4: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操作规定

1.起重机的内燃机、电动机和电气、液压装置部分,应执行JGJ33-20**第3.1节、第3.2节、第3.4节及附录C的规定。2.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3.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4.各类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或汽笛等信号装置。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5.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6.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7.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8.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可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9.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1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11.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写出专题报告,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作业。12.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13.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棱角之间应加垫块。14.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拉绳。15.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16.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17.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1”的规定。18.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的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的证明文件。当无证明文件时,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19.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使用编结的钢丝绳,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表1:电压(kV)安全距离<11~1520~4060~110220沿垂直方向(m)1.53.04.05.06.0沿水平方向(m)1.01.52.04.06.020.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起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当采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紧固情况。表2与绳经匹配的绳卡数钢丝绳直径(mm)10以下10~2021~2627~3636~40最少绳卡数(个)34567绳卡间距(mm)8..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根数达到或超过表3根数时,应予报废,当钢丝绳表面锈蚀或磨损使钢丝绳直径显著减少时,应将表3报废标准按表4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22.向转动的卷筒上缠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拉或脚踩来引导钢丝绳。钢丝绳涂抹剂润滑脂,必须在停止运转后进行。表3钢丝绳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采用的安全系数钢丝绳规格6×19+16×37+16×61+1交互捻同向捻交互捻同向捻交互捻同向捻6以下~以上表4钢丝绳锈蚀或磨损时报废准则的折减系数钢丝绳表面锈蚀或磨损量(%)1015202530~40大于40折减系数8575706050报废23.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1)表面有裂纹、破口;2)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4)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5)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24.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⒈5~⒉0mm(小直径取小值,大直径取大值)时,应更换制动鼓,同样,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带磨损超过厚度50%时,应更换制动带。

篇5:工程机械安全操作交接班制度

1机械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

2机械使用二班或三班作业的,必须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上一班操作工与下一班操作工共同进行,双方应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要求逐项交接,做到交接清楚明确,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交接班记录由值班操作工在交班时填写,要做到填写详细,字迹清楚,不得马虎了事。

4接班操作工要认真查阅交接班记录,确认属实后方能签字接班。

5交接班记录必须由双方签字后,交班操作工方准离岗。

6交接过程中交方要主动介绍情况,接方要主动了解情况。接班人未按记录查验,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7交接工作中如果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取得解决。

8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

8.1.交清本班任务,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8.2交清机械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准备情况;

8.3交清机械的保养、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9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机械的清洁卫生。

10综合管理部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交接班记录和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