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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方案HR猫猫

2024-04-21 阅读 2269

股权激励方案HR猫猫

HR人力资源薪酬管理

XX研究院(集团)二级单位股权设计总体方案

HR人力资源薪酬管理

目录

1.1.集团员工持股股权模式设计(1)

1.2.持股人员范围(1)

1.3.员工持股人员层级划分(2)

1.4.认购系数和出资限额的确定(3)

1.5.出资转让和回购(4)

1.6.主业员工持有出资的方式(5)

HR人力资源薪酬管理

1.1.集团员工持股股权模式设计

机械院集团总部员工的股权将在机科发展中体现,总部员工通过成立员工持股公司和机科发展的员工以及机械院集团等共同持有机科发展的股票。为此机科发展的股权设计如下图所示:

图1-1机科发展股权结构图

在机科发展的股权结构中,国有法人股部分目前大多数在机械院集团手中,伴随着机科发展的发展需要,可以引入第三方战略投资者,将机械院所持有的国有法人股进行转让。

同时,预留出股权总数10%的股权作为预留股份,用于机科发展经营管理层的绩效激励和高层次人才引入基金。

机械院总部员工通过成立一个公司(建议暂时定名为:机械院控股公司),持有机科发展的股权,间接解决了机械院总部员工对机科发展的持股问题。

同时,机科发展的员工也将在公司内部进行持股。

1.2.持股人员范围

在机科发展持股的人员主要包括两部分人员:

●机械院集团总部的管理层

●机械院领导班子

●机械院职能部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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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总则

1、根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公司推出员工持股期权计划,目的是与员工分享利益,共谋发展,让企业发展与员工个人的发展紧密结合,企业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休戚相关。

2、截至2012年月日止,公司股权结构为。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对受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

3、本实施细则经公司2012年月【】日股东会通过,于2012年月【】颁布并实施。

正文

一、关于激励对象的范围

1、与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且在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之时劳动关系仍然合法有效的员工。

2、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批准的其他人员。

3、对于范围之内的激励对象,公司将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人选。

4、对于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让股权的创始股东与其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

二、关于激励股权

1、为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创始股东自愿出让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激励股权”)以作为股权激励之股权的来源。

(1)激励股权在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行权之前,不得转让或设定质押;

(2)激励股权在本细则生效之时设定,在行权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但是:

A、对于行权部分,锁定解除进行股权转让;

B、在本细则适用的全部行权完毕之后,如有剩余部分,则锁定解除全部由创始股东赎回。

2、激励股权的数量由公司按照如下规则进行计算和安排:

(1)公司股权总数为。

(2)股权激励比例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3、该股权在在预备期启动之后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其所有权及相对应的表决权归创始股东所有,但是相应的分红权归激励对象所享有。

4、该股权在充分行权之后,所有权即转移至激励对象名下。

5、该股权未得全部行权或部分行权超过行权有效期,则未行权部分的股权应不再作为激励股权存在。

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新股权激励方案。

三、关于期权预备期

1、对于公司选定的激励对象,其股权认购预备期自以下条件全部具备之后的第一天启动:

(1)激励对象与公司所建立的劳动关系已满*年,而且正在执行的劳动合同尚有不低于[**]月的有效期;

(2)激励对象未曾或正在做出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规定或约定的行为;

(3)其他公司针对激励对象个人特殊情况所制定的标准业已达标;

(4)对于有特殊贡献或者才能者,以上标准可得豁免,但须得到公司股东会的决议通过。

2、在预备期内,除公司按照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执行的分红方案之外,激励对象无权参与其他任何形式或内容的股东权益方案。

3、激励对象的股权认购预备期为一年。但是,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激励对象的预备期可提前结束或延展。

(1)预备期提前结束的情况:

A、在预备期内,激励对象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包括获得重大职务专利成果、挽回重大损失或取得重大经济利益等);

B、公司调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

C、公司由于收购、兼并、上市等可能控制权发生变化;

D、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E、激励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F、在以上3.3.1.1至3.3.1.3的情况下,《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直接进入行权阶段。在以上3.3.1.4至3.3.1.5的情况下,《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自动解除。

(2)预备期延展的情况:

A、由于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提出迟延行权的申请(不包括未及时提出第一次行权申请的情况),并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

B、公司处于收购、兼并或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交易行为时期,并且按照投资人的要求或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锁定股权,致使行权不可能实现;

C、由于激励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的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违规行为”),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暂缓执行《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在观察期结束后,如激励对象已经改正违规行为,并无新的违规行为,则《股权期权激励合同》恢复执行。

D、上述情况发生的期间为预备期中止期间。

四、关于行权期

1、在激励对象按照规定提出了第一次行权申请,则从预备期届满之后的第一天开始,进入行权期。

2、激励对象的行权必须发生在行权期内。超过行权期的行权申请无效。但是,对于行权期内的合理的行权申请,创始股东必须无条件配合办理所有手续。

3、激励对象的行权期最短为【】个月,最长为【】个月。

4、如下情况发生之时,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批准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提前行权:

(1)公司即将发生收购、兼并或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交易行为;

(2)在行权期内,激励对象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包括获得重大职务专利成果、挽回重大损失或取得重大经济利益等);

5、如下情况发生之时,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决定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延迟行权:

(1)由于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提出迟延行权的申请;

(2)公司处于收购、兼并或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交易行为时期,并且按照投资人的要求或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锁定股权,致使行权不可能实现;

(3)由于激励对象发生违规行为,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暂缓执行《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在观察期结束后,如激励对象已经改正违规行为,并无新的违规行为,则《股权期权激励合同》恢复执行;

(4)上述情况发生的期间为行权期中止期间。

6、由于激励对象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的约定,则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决定撤销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

五、关于行权

1、在《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进入行权期后,激励对象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分批行权:

(1)一旦进入行权期,激励对象即可对其股权期权的**%申请行权,公司创始股东应无条件配合;

(2)激励对象在进行第一期行权后,在如下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对股权期权的**%进行行权,公司创始股东应无条件配合:

A、自第一期行权后在公司继续工作2年以上;

B、同期间未发生任何4.5或4.6所列明的情况;

C、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D、其他公司规定的条件。

(3)激励对象在进行第二期行权后,在如下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对股权期权其余的**%进行行权,公司创始股东应无条件配合:

A、在第二期行权后,在公司继续工作2年以上;

B、同期间未发生任何4.5或4.6所列明的情况;

C、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D、其他公司规定的条件。

2、每一期的行权都应在各自的条件成就后【3】个月内行权完毕,但是双方约定延期办理手续、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除外。

3、在行权完毕之前,激励对象应保证每年度考核均能合格,否则当期期权行权顺延1年。1年后如仍未合格,则公司股东会有权取消其当期行权资格。

4、每一期未行权部分不得行权可以选择部分行权,但是没有行权的部分将不得被累计至下一期。

5、在每一期行权之时,激励对象必须严格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的约定提供和完成各项法律文件。公司和创始股东除《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外,还应确保取得其他股东的配合以完成激励对象的行权。

6、在每次行权之前及期间,上述四.4、四.5及四.6的规定均可以适用。

7、在每一期行权后,创始股东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转让至激励对象名下,同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办法证明其取得股权数的《股权证》。该转让取得政府部门的登记认可和公司章程的记载。创始股东承诺每一期的行权结束后,在3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六、关于行权价格

1、所有的股权期权均应规定行权价格,该价格的制定标准和原则非经公司股东会决议,不得修改。

2、针对每位激励对象的股权期权价格应在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之时确定,非经合同双方签订相关的书面补充协议条款,否则不得变更。

3、按照公司股东会2009年9月【】日股东会决议,行权价格参照如下原则确定:

(1)对于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

(2)对于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

(3)对于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

七、关于行权对价的支付

1、对于每一期的行权,激励对象必须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行权对价,否则创始股东按照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应付款的比例完成股权转让的比例。

2、如激励对象难于支付全部或部分对价,其应在行权每一期行权申请之时提出申请。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激励对象可能获缓、减或免交对价的批准。但是,如果激励对象的申请未获批准或违反了该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则应参照上述七.1条的规定处理。

八、关于赎回

1、激励对象在行权后,如有如下情况发生,则创始股东有权按照规定的对价赎回部分或全部已行权股权:

(1)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2)激励对象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的约定;

(3)激励对象的岗位或职责发生变化,激励对象为公司所做贡献发生严重降低。

2、对于行权后两年内赎回的股权,创始股东按照行权价格作为对价进行赎回。对于行权后两年之外赎回的股权,创始股东按照公司净资产为依据计算股权的价值作为对价进行赎回。

3、赎回为创始股东的权利但非义务。

4、创始股东可以转让赎回权,指定第三方受让激励对象退出的部分或全部股权。

5、对于由于各种原因未行权的激励股权,创始股东可以零对价赎回。该项赎回不得影响本细则有效期后仍有效的行权权利。

6、除8.5条的规定之外,在赎回之时,激励对象必须配合受让人完成股权退出的全部手续,并完成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受让方按照股权市场价值支付赔偿金。

九、关于本实施细则的其他规定

1、本实施细则的效力高于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各方并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解释包括《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在内的其他法律文件。

2、本实施细则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年,但未执行完毕的股权期权仍可以继续行权。

3、实施细则可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4、本实施细则为公司商业秘密,激励对象不得将其泄密,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再享有任何行权权利。

5、对于本实施细则,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篇3:企业高管股权激励方案

高管股权激励方案

一、方案目的

本方案的目的是通过将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下简称为“激励股权”)奖励给部分员工的方式以激励员工为公司做出更大贡献。

二、取得激励股权的前提和资格

1、持股者应当是公司的员工(以下简称为“高管”)。

2、持股者承诺为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并遵守竞业限制等相关规定。

3、持股者必须经激励股权的授予方进行资格授予后,方具有持股资格。

4、被授予持股资格的员工在方案上签字并与公司签订《服务期协议》后方可获得激励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以下简称为“股东”)。

三、激励股权的来源

员工可取得的激励股权主要来源于公司股东***先生(即“授予方”)实际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包括:

1、授予方经工商登记注册的股权;

2、虽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但根据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协议的约定,由授予方实际持有的股权;

3、授予方已授予员工的激励股权;

4、经授予方同意由持有激励股权的股东转让给其他股东或员工的激励股权;

5、其他授予方认为可以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

四、激励股权的取得方式

员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激励股权:

1、授予方无偿赠送或以特定价格转让;

2、授予方指定其他公司股东无偿赠送或以特定价格转让;

3、经授予方同意,股东之间相互或向非公司股东赠送或以特定价格转让;

4、其他授予方认为合适的方式。

五、取得激励股权的股东享有的权利

1、可以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红利、按照持股比例参与决策等。本方案另有规定除外。

2、可以通过转让、质押等方式处置激励股权,但须经授予方同意。

3、经授予方同意,激励股权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4、服务期满后,股东即可根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激励股权的所有股东权利。

六、持有激励股权的股东应遵守的义务

1、遵守服务期约定

股东应遵守与公司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应全职为公司服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以任何方式或手段损害公司利益,不从事任何兼职,服务期结束前不离开公司(因病、伤、亡、退休等原因不能工作或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外),从REFCO交易和成功风险管理中借力提升。

2、遵守竞业限制

(1)股东在服务期内以及自公司离职后两年内均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投资或经营活动,不在任何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或领取报酬,该限制同样适用于其直系亲属、近亲属等。

(2)股东在持股期间所享受到的股东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其依据激励股权所取得的股东红利)已包含公司对股东遵守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3、股东将持有的激励股权经授予方同意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后,仍应遵守本条服务期及竞业限制的规定。

七、违反第六条约定义务的处置

1、返还股权

股东违反服务期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授予方有权立即将激励股权无偿收回。股东应积极协助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该部分股权变更至授予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

2、返还已取得股利并赔偿损失

如违规行为在授予方或公司发现之前已经发生的,股东还应将其自违规行为发生之年至被发现之年已经取得的股东红利返还给授予方,并足额赔偿因此所导致的公司的损失。

八、激励股权的回购

1、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股东或其合法继承人可提出书面请求,要求授予方对激励股权进行回购:

(1)股东服务期满后或因退休、生病等法定事由离开公司的,在继续持有激励股权两年后(经授予方同意,可以不受前述两年的限制);

(2)持有可继承股权的员工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不愿继承激励股权的;

(3)其他经股东申请、授予方同意的情形。

2、回购方式为股东与授予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激励股权转让给授予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价格应不高于回购时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中认定的净资产值乘以回购股权比例所得出的股权价值。回购价款可由授予方分两年向股东支付。

3、授予方如决定不回购激励股权的,应在股东或其合法继承人提出书面回购申请的一个月内作出不予回购的书面答复。股东或其合法继承人即可将激励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同等条件下,授予方仍享有优先受让权。

4、股东如在服务期内或因服务期满、因退休、生病等法定事由离开公司后两年内死亡的,其激励股权应由授予方无偿收回。经授予方同意可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除外。

篇4:虚拟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虚拟股权激励是在不用大幅度增加薪资福利的情况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最佳激励方式。

  虚拟股权激励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股权形式的虚拟化。虚拟股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企业股权。公司为了很好地激励核心员工,在公司内部无偿地派发一定数量的虚拟股份给公司核心员工,其持有者可以按照虚拟股权的数量,按比例享受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

  第二,股东权益的不完整性。虚拟股权的持有者只能享受到分红收益权,即按照持有虚拟股权的数量,按比例享受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权利,而不能享受普通股股东的权益(如表决权、分配权等),所以虚拟股权的持有者会更多地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及企业利润的情况。

  第三,与购买实有股权或股票不同,虚拟股权由公司无偿赠送或以奖励的方式发放给特定员工,不需员工出资。

  作为股权激励的一种方式,虚拟股权激励既可以看作是物质激励,也可以看作是精神激励。

  虚拟股权激励作为物质激励的一面,体现在享有一定股权的员工可以获得相应的剩余索取权,他们会以分红的形式按比例享受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

  虚拟股权激励作为精神激励的一面,体现在持股的员工因为享有特定公司'产权',以一种'股东'的身份去工作,从而会减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可能性。同时,因为虚拟股权的激励对象仅限于公司核心员工,所以持股员工可以感觉到企业对其自身价值的充分肯定,产生巨大的荣誉感。

  对于那些经营业绩不错,但是短期内又无法拿出大笔资金来激励核心员工的企业,不妨可以尝试一下虚拟股权激励制度,会收到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

  在无须大幅度增加薪资福利的情况下,作为对公司核心员工的最佳激励方式,虚拟股权激励,作为长期激励的方案,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咨询顾问在给企业设计长期激励方案时,虚拟股权激励方案也通常成为首选。

  虚拟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步骤如下:

  步骤一:确定股权激励的对象及其资格条件

  企业首先要明确,激励对象是针对全体员工,还是只对部分核心员工。为了保证虚拟股权在精神激励方面的效果,此激励手段比较适宜只针对核心员工。这可以让公司所有员工明确意识到,只有公司的优秀人才,才能享受到虚拟股权。它代表了一种'特权'。如果其他员工想获得这种'特权',就必须努力工作,取得高绩效,努力让自己成为核心员工。

  虚拟股权激励的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可以界定为:

  1.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一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或有高级职称的核心管理层(如营销总监、财务总监等)

  2.中层管理人员:具有二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担任中层管理职务(如高级监理、人力资源经理等)的人员

  3.骨干员工:具有三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并获得两次以上'公司优秀员工'称号的员工,或者拥有独特专业技能、处于关键技术岗位的骨干员工(如高级企划、培训师等)。

  步骤二:确定虚拟股权激励对象的当期股权持有数量

  确定虚拟股权持有数量时,一般可以把持有股权分为职位股、绩效股和工龄股等,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划分等级和数额。换句话说,根据虚拟股权激励对象所处的职位、工龄长短以及绩效情况,来确定其当年应持有的虚拟股权数量。

  第一,确定职位股。

  这是指公司根据虚拟股权激励对象在公司内所处不同职位而设定的不同股权数量。一般来说,在同一个层次的激励对象,其职位股权可有所不同,但波动应控制在一个较小范围内。

  可每年年初,对于上述三类虚拟股权激励对象,先根据其所处职位确定他们的职位股基数。

  第二,确定绩效股。

  这是指公司根据股权享有者的实际个人工作绩效表现情况,决定到年底是否追加和追加多少的绩效虚拟股权。

  每年年初,公司可预先确定三种股权享有者的年度考核绩效指标每年年末,根据绩效实际完成情况,按比例分别确定最终增加的股权数量(增加股权数量=本人职位股基数×绩效完成程度×50%)。另外,公司应规定一个享有绩效虚拟股权的最低绩效完成比例限制。例如,当年绩效完成情况低于90%的人员,取消其享有当年绩效股的资格。

  第三,确定工龄股。

  可以依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自劳动合同签订后员工到岗之日起至每年年末,按照每年100股的标准增加股权数量。

  第四,计算股权数额。

  将上述三类股权累加,为该股权享有者的当年股权数额。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遇到特殊情况,如对公司有特别重大贡献者,其具体虚拟股权数量的确定可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上报,交由公司最高管理层或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决定。

  步骤三:确定股权持有者的股权数量变动原则

  由于职位和绩效等因素的变动,使得持有人的股权数量会发生改变。职位变动时,职位股的虚拟股权基数随之调整随着员工工龄的增加,其工龄股也会逐渐增加。对于员工离职的情况,非正常离职(包括辞职、辞退、解约等)者虚拟股权自动消失正常离职者可以将股权按照一定比例折算为现金发放给本人,也可按照实际剩余时间,到年终分配时参与分红兑现,并按比例折算具体分红数额。如果股权享有者在工作过程中出现降级、待岗处分等处罚时,公司有权减少、取消其分红收益权即虚拟股权的享有权。

  步骤四:确定虚拟股权的性质转化原则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和股权享有者的岗位变动情况,公司必然会面临虚拟股权的性质转化问题。原则上讲,虚拟股权持有者可以出资购买自己手中的虚拟股权,从而把虚拟股权转换为公司实有股权。在转让时,公司对于购股价格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

  在公司虚拟股权的性质转化时,可以原则规定,经虚拟股权享有者申请,可以出资购买个人持有的不低于50%的股权,将其转换为实有股权,公司对于购股价格给予不高于实有股权每股净资产现值的9折优惠。

  另外,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经公司领导层协商之后,将员工持有的虚拟股权转换为干股(即公司的设立人或者股东依照协议无偿赠予非股东的第三人的股份),从而让股权享有者获得更大的股东权利,既可以享受到类似于虚拟股权的分红权,而且还可以享有表决权和股权的离职折现权。

  步骤五:确定虚拟股权的分红办法和分红数额

  首先在公司内部建立分红基金,根据当年经营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对照分红基金的提取计划,落实实际提取比例和基金规模,并确定当年分红的基金规模的波动范围。

  如果分红基金在利润中的提取比例,是以前一年的奖金在公司净利润中所占比例为参照制订的,为了体现虚拟股权的激励性,可以把分红基金提取比例的调整系数定为1~1.5。

  假如在实行虚拟股权激励制度的上一年度,公司净利润为114万元,上年年终奖金总额为6.58万元,则

  首次分红基金提取比例基准=(首次股权享有者上年年终奖金总额÷上一年公司净利润)×(1~1.5)

  =(6.58÷114)×(1~1.5)=5.8%×(1~1.5)

  则最高线:______________5.8%×1.5=8.7%

  中间线:______________5.8%×1.3=7.5%

  最低线:______________5.8%×1.0=5.8%

  而首次分红基金=虚拟股权激励制度的当年公司目标利润(例如200万元)×首次分红基金提取比例,分别对应如下:

  最高线:______________200×8.7%=17.4万元

  中间线:______________200×7.5%=15万元

  最低线:______________200×5.8%=11.6万元

  另外,在实际操作中,公司本着调剂丰歉、平衡收入的原则,还可以在企业内部实行当期分红和延期分红相结合的基金分配原则,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经营的波动性对分红基金数额变动所带来的影响。

  假设公司当年分红基金数额为15万元,其将当年分红基金的85%用于当年分红兑现当年分红基金的15%结转下年,累加到下年提取的分红基金以后每年都按照这个比例滚动分红基金。

  步骤六:确定虚拟股权的每股现金价值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出虚拟股权每股现金价值:

  虚拟股权每股现金价值=当年实际参与分配的分红基金规模÷实际参与分红的虚拟股权总数。

  首先,应确定参与分红的股权总数,即加总所有股权享有者当年实际参与分红的股权数量,得出参与分红的股权总数。然后,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出每股现金价值。

  实行虚拟股权激励制度的第一年,假定其当年实际分红基金数额为12.75万元,而当年实际参与分红的虚拟股权总数为115800股,所以根据公式,其当年虚拟股权每股现金价值=127500元÷115800股=1.10元/股。

  步骤七:确定每个虚拟股权持有者的具体分红办法和当年分红现金数额

  将每股现金价值乘以股权享有者持有的股权数量,就可以得到每一个股权享有者当年的分红现金数额。

  若某员工持有的股权总数为5800股,则其当年可拿到的虚拟股权分红数额=1.10元/股×5800股=6380元。

  员工应按照'当年分红兑现:结转下年=90%:______________10%'的比例结构滚动分配分红现金。即当年发放分红现金的90%部分,剩下的10%部分计入个人分红账户,然后结转到虚拟股权享有者下年的分红所得中。

  步骤八:在公司内部公布实施虚拟股权激励计划的决议

  公司管理层在确定要实施虚拟股权激励制度之后,应在公司内部公布实施该激励制度的决议,并进一步详细介绍实施此项激励制度的流程和内容,详细告知企业员工获得虚拟股权的程序,让员工积极参与进来,把这项激励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对于那些经营业绩不错,但是短期内又无法拿出大笔资金来激励核心员工的企业,不妨尝试一下虚拟股权激励制度,或许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篇5: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协议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目标公司股东:

  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现各方一致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虚拟成万股;

  2、乙方系公司员工,于年月日入职公司,担任职务,公司看好其工作能力;

  为了体现“”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进行干股_____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据。

  一、定义:

  1、干股:甲方无偿赠与乙方的股权,乙方受赠后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甲方的利润分配权,但无其他股东权利,在约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将该部分股权收回。

  2、期权:乙方在满足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以约定的较低的价格认购甲方的股权,也可以选择不购买,购买之后乙方即成为甲方的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3、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干股)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4、税后净利润:指公司年度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购置设备、原材料、配件、租赁办公场所、支付水电、物业等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二、干股的_____标准与期权的授权计划

  1、公司赠送乙方万股的干股股权作为_____标准,每年按公司年税后净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标准给乙方分配分红收益,自年月日起至期权行权日止。原则上干股_____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乙方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用于购买股份,且实行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万股。

  3、自年月日起至期权行权日止为期权考核期,考核期内乙方应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期权授予条件。

  三、干股的_____核算办法与期权的行权方式

  1、干股分红按照公司的实际税后净利润,公司财务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向管理层透明与公开,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员参与监督。每年税后利润暂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协议生效后即可享受当年的分红,不足一年的,按照月份比例计算。

  2、行权价格按行权时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确定,出资以其所持干股累积未分配收益冲抵,多退少补。如干股累积分红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行权金额且本人不予补足,则对应不足出资部分视为其本人自愿放弃,原权益仍属于原股东,其本人相关股份数量根据其实际出资情况自动调整,其相关损失也由其本人承担;期权行权后,公司以增资形式将员工出资转增为公司股本;

  3、入股人必须是其本人,同时必须符合协议书第四条相关要求;

  4、期权转股手续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授予对象及条件

  1、干股_____及期权授予为对象经管会提名、股东会批准的核心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的骨干员工;

  2、本方案只作为公司内部人员的首次_____计划;

  3、授予对象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同时愿意接受公司股权_____方案有关规定。

  4、其他条件:

  五、基于干股_____与期权计划的性质,乙方必须承诺并保证:

  1、承诺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参与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保证有关投入公司的资产(包括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抵押、质押、债务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利;

  3、保证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资情形,也未为投资之目的充当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也无在第三方公司_____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

  4、本人保证在干股_____期内不离职,并保证在离职后3年内不从事与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经营活动,无论何时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业秘密;

  5、本人同意无论何种原因在承诺的时间前主动离职,本人放弃公司给予的所有干股_____所产生的一切收益;

  6、如果在在公司规定服务期限内离职,本人同意按照按照离职前双方约定的有关规定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

  7、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承诺放弃公司给予的所有干股_____所产生的一切收益;

  8、任职期间,本人保证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如存在职务侵占、_____、从事与本企业(包括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相同的经营活动、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的,本人愿意支付十倍于实际损失的违约金,同时愿意接受公司对于本人的处罚甚至开除处理;若本人离职后3年内从事与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经营活动,本人愿意承担万元的违约金。

  9、本人保证所持干股_____与期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本人愿意由公司无条件无偿收回;

  10、本人保证不会发生第三人要求分割干股_____及期权_____的股权;

  11、本人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包括配偶)透露公司对本人_____的任何情况。

  六、_____股权变更及其消灭

  1、因公司自身经营原因,需调整公司股东人员数量或结构,公司有权收回乙方所持全部_____股权,但应支付相应对价,对价的支付标准按照公司上一年度的净利润_________持股数量÷公司全部股权数量。

  2、乙方在干股_____期间有下列行为的,甲方不给予乙方支付当年应分配股权分红,并收回乙方所持_____股权:

  (1)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就是否继续签订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

  (2)乙方离开甲方的(包括但不限于被甲方辞退、自动离职、协商一致离职、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在甲方处工作离职等);

  (3)乙方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失踪、死亡的;

  (4)违反规定收受或给他人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

  (5)采取提供虚假报表或文件、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手段成就_____股权行使条件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_____,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7)在公司服务期间进行赌博或实施其他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定的行为而被行政拘留的;

  (8)在公司服务期间,从事违法行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9)任职期间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从事_____的;

  (10)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禁止从事的行为之一的;

  (11)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损失额达到____元即为重大损失);

  (12)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的。

  七、股东权益

  1、期权完成行权后,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其以实际出资享受相应表决权和收益权。其他相关权益,由《公司章程》具体规定;

  2、公司根据其投资企业实际盈利情况确定分红,若公司分红用于转增资本,视同其实际出资,其相关税费由股东自己承担。

  3、今后如因股权增发需要,公司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其它方损失。若因一方违反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九、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且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可以免于承担其他方损失赔偿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证明文件。

  十、其他

  1、本协议不影响乙方原有的工资、奖金等薪酬福利。

  2、本协议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股本调整、合并、分立、发行可转换债券、企业解散或破产、资产出售或购买、业务转让或吸收以及公司其他合法行为。

  3、公司准备发行股票并上市或者有其他为上市所作的融资安排时,乙方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决定,由公司对其所持有的干股进行处理,尚未行权的期权不予行权,已经行权的享受与其他股东同样的股东权利。

  4、本协议是内部管理行为,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并不意味着乙方同时获得公司对其持续聘用的任何承诺。乙方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依照《劳动法》以及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

  5、乙方所得分红为税前的,甲方有权代扣代缴相关的税费。

  6、若本协议的履行会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如上市安排),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签订协议。

  7、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若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适用时,甲乙双方应重新确定干股及期权的行使条件或由甲方直接按照当时法律法规变更具体的实施办法。

  8、乙方持有的_____股权不得用于转让、出售、交换、背书、记账、抵押、偿还债务等。

  9、本协议变更、修改或补充,必须由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0、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决定,或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若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协议正本一份,用于公司备案授予对象保留一份副本;

  12、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本人签字:

  目标公司股东:

  签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