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北京办事处岗位职责

1.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与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北京市党政机关各部门政务、经济等方面的联络、协作工作。

2.协助本市有关部门做好需要立项审批的市重大项目上报后的联络、协调和催办工作。

3.收集、整理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重要的政务、经济、科技、文化、商务等信息。

4.加强与国内外驻京有关机构的联络,协助做好为本市引进人才、技术革命、项目、资金等工作。

5.做好在京经济合作的联络、服务工作;对地区驻京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管理

6.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其他部门人员在京学习、开会、办事、工作的接待服务工作。

7.组织、协调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京开展重大活动,根据需要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8.负责在京人士的联络、联谊、服务工作。

9.加强与国家信访部门、北京有关部门的联系,协助处理和劝返我市进京上访人员和其他需要处理人员。

10.负责与中央及北京新闻单位的联系,做好宣传地方的工作,扩大地方的影响,提高地方的知名度。

11.负责管理招待所。

12.承办中央各部委和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2:北京工业大学函授工作岗位职责

一函授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教务科全面工作,带领全科人员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函授教育教学的各项工作。

2.制定函授科工作计划,协调教务、考务、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督促、检查科内各项工作的完成。

3.拟定和修订函授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深入进行函授教育教学改革。

4.制定、修改函授教学过程中各环节、函授教师、函授学生、函授站教学管理文件,组织实施对各函授站的教学、管理、教学条件、设施及各项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及时处理、解决检查中出现的问题,遇重大问题向院领导汇报并协助院领导进行妥善处理。

5.协助院领导做好对函授站的巡回检查工作。

6.深入细致的做好科内同志的思想工作,积极组织全科人员进行政治学习与业务交流,不断提高全科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

二教务管理岗位职责:

1.起草各类教学通知,总体组织安排函授站的教学工作,经常与各函授站联系,指导各函授站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根据教学计划,做好各学期各年级各类课程的自学、面授、辅导、考试等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并向各函授学院下达教学安排通知书。

3.聘任函授各专业课主讲教师、辅导教师,编制各学期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名册;审核教师上课时数,造、报教师课时酬金及各种补贴;

4.审核选用教师、学生用教材、教学辅导资料。

5.组织期中教学检查,包括组织听课、作业交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运行、教学组织情况、教学效果及学风状况等,写出教学检查报告。

6.组织实施对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学院。

7.负责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调查报告、毕业实习、毕业答辩的安排、组织工作。

8.负责学院函授教学各类教学资料、教学档案的整理、积累与保存。

9.严格执行学院关于教学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钻研业务,不断的修订、完善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考务、学籍管理岗位职责:

1.新生报到报道注册后,办理新生学生证,填写学籍卡,建立学生通讯名册。

2.各学期开学后,准备学生作业登记簿,学生成绩册。开学后将学生名册、学生作业登记簿及时发送到各函授站或各位课教师手中。

3.进行函授生各类考试的组织工作:期末考试,补考,毕业前补考,成人英语三级考试,国家英语四级统考,市教委组织的各类考试(考生组织、试题组织、考场组织、监考组织、阅卷组织、成绩填写、考务经费、资料存档)等等。筹建试题库。

4.制定、修改、完善与考试相关的各类人员的考场规则,严格考试纪律,根据违纪考生的作弊情节提出处理意见,起草处分报告,处理学生违纪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学生奖惩的各项具体工作。

5.及时登录学生考试成绩,补考成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毕业实习(毕业调查)成绩,妥善保管教师原始成绩单。

6.准确无误地统计各学期学生名单,负责转、退、休学等学籍变动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院学籍科报批,将学籍变动的学生名单通知学生所属的函授站及成教学院各有关单位。根据函授教育、教学管理特点,汇同有关部门修改、完善函授学生学籍管理手册。

7.提供毕业生(或离校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组织班主任或函授站填写应届毕业生各类上报、留档、随档(随毕业生)资料。

8.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核,及时报批毕业生名单,组织填写、发放毕业证书。

9.按学位颁发条件审核毕业生的学位获与资格,及时报批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组织填写、发放学位证书。

10.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各类资料的填写、整理、保管工作,做好毕业生生离校后的各类资料整理工作,毕业生离校一年后将各类学籍管理资料归档。

11.配合学院招生办做好招生的各项具体事务性工作。

12.严格执行成人教育各项有关规定,认真钻研业务,不断地修改、完善学生管理、成绩管理、学籍管理等各项措施与制度。

篇3: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委员会岗位职责

1.根据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总体规划,形成阶段性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全校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理论探索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创新团学工作理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团委网站,创办《团学通讯》,通过橱窗、报纸等媒体宣传我校团员青年的精神风貌,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3.开展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定期进行团员民主评议、团员证注册工作,作好对基层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评定和表彰工作,负责对违纪团员的教育和处分。进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离团的工作,负责全校团员的团费收缴和团务统计。开展团校工作,通过团校培养共青团干部和学生骨干。

4.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大学生艺术团等学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规范和管理学生大型活动。

5.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工作,制定年度学生社会实践大纲和社会实践方案,开展社会实践的成果总结提炼、评选工作,引导团员青年走健康成才之路,指导学生开展课外学术科技活动。

6.开展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管理学生志愿活动组织,指导学生志愿服务。组织实施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首都基层等工作。

7.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的要求,作好学校党委和行政与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

8.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

篇4: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委员会各部门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团委各种会议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分团委书记例会的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与下发。

2.负责团的文件、报告和有关材料的起草、收发工作及日常公文处理工作。

3.负责团委档案、各类文件的整理、归档和装订,共青团工作年鉴的编制。

4.各种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

5.负责团委办公室公用物品、报刊资料的领取、购置和订阅,以及团委资产设备的管理、维护与更新。

6.负责团委财务计划的制定、借款、审核和报账工作。

7.负责团委报纸信件的收发,团学组织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审核工作。

8.负责校园文化活动场地的管理和协调,审批学生大型活动。

9.协调与上级团组织的关系,负责团委与兄弟高校的外联工作,做好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与校内各部门进行联系。

10.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组织部

1.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团干部的培养、考察评比、推荐工作。

2.了解各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计划和建议,负责团建创新工作。

3.开展基层团组织的达标创优工作,及时掌握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指导、监督、检查与帮助基层团组织开展组织活动。

4.负责对团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指定落实业余团校培训计划,举办业余团校和学生干部培训班。

5.负责加强团员意识教育,认真组织好每年度的团员教育、年度注册评议工作。

6.负责团员的奖励和处分。重点做好共青团系统市级以上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检查团员违反团章团纪情况,对违反团员的团纪处分进行审批、备案、归档,对未及时按团的有关章程行使团内纪律的基层组织给予督促及处理。

7.开展“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制定“推优”的总体工作方针,指导各学院团委积极稳妥做好“推优”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8.负责团费收缴工作,负责团员证的管理工作,经办青年入团的审批、考察工作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建设团员管理的基础数据档案,开展有关组织资料的呈报工作。

9.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宣传教育部

1.在党委指导下,开展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根据校党委的安排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2.调研、规划校园文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和思路,创建校团委网站,创办《团学通讯》,管理学生区宣传橱窗,建立和完善团学组织的信息沟通渠道。

3.统一管理各级团学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统一学生活动的舆论导向,审查指导学生活动的思想政治内容。

4.组织团员青年进行时事政策和党团基础知识教育,会同组织部搞好团的思想建设及团干部教育工作。

5.开展团的宣传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我校共青团的对外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团的工作经验,负责宣传团员青年中各类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7.负责团的重要活动及会议的摄影、摄像、录音报道,以及音像资料的整理存档,负责或配合大型活动、节日、纪念日的宣传工作。

8.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四、学生组织工作部(学生会、研究

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秘书处)

1.受校党委委托,代表校团委指导和帮助学生会、研究生会开展日常工作,并协调其与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2.负责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政治方向。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的自身组织建设,帮助其依靠自己的章程定期召开代表大会和会议。

3.列席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有关会议。

4.定期或不定期的同团委书记协商处理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有关事宜,协助团委书记决定学生会、研究生会的重大问题。

5.经常检查、指导、督促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收集、整理各方面对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意见、建议。

6.及时掌握学生干部学习工作等情况。协助组织部进行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对学生会干部进行培养、监督和考评。

7.负责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换届工作,对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机构设置,学生会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议。

8.指导学生团体联合会的日常工作,监督、规范、管理全校各级学生社团,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审批、年度注册和日常考评。

9.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五、学术和社会实践部

1.负责学生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2.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和科技活动,重点做好“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和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作品大赛和创业大赛以及省级以上科技学术竞赛的参赛组织工作。

3.负责校园各类群众性科普活动和各类学术活动的策划、组织、监督和协调。

4.负责全校团员青年社会实践指导工作,组织全校性的学生假期社会实践,开展学生社会时间的督促、检查和考核。

5.规划、审核、实施年度重点社会实践项目,开展重点社会实践项目的招标、立项、督促、实施工作,重点做好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工作。

6.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评比、交流、表彰工作,并负责上报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7.负责年度学术和社会实践成果的资料汇编。

8.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六、艺术指导中心

1.负责大型文体活动的策划、运作工作,制定实施年度学生文艺活动计划。

2.指导开展大学生文化节、艺术节、汇报演出及专项比赛等。

3.规划、实施重点校园文艺活动,做好品牌大型文艺活动的建设工作。

4.负责大学生艺术团的建设、教育、管理和指导,包括大学生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外联、演出、考核等工作。

5.负责文艺活动场地、物品、道具、乐器、服装的管理和租借工作,定期保养及维护。

6.负责全校学生文艺技能的兴趣培训工作,制定全校团员青年的文艺教育计划,促进广大同学的全面发展。

七、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1.负责志愿服务工作规划的制订,制定志愿服务的有关政策,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的工作机制。

2.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首都大学生基层志愿服务团的志愿者招募、管理、组织实施等工作。

3.负责第29届奥运会、第13届残奥会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服务等工作。

4.协调学生志愿者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工作。

5.掌握学生志愿者组织的基本情况,协调志愿者开展组织建设。

6.负责对各级各类学生志愿服务组织的教育、指导和监督。

7.开展其它志愿服务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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