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也是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总责。
1、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1、组织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1.2、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1.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组织筹建消防设施、购置消防器材。
1.4、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5、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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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公司消防基础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了进一步规范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配合消防建设,保障本单位的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消防基础设施的检查与使用管理和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1.3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各部门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
2总则
2.1消防基础设施是指灭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设施是指建筑
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
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铃等固定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指与消防有关的文字、图案等。
2.2消防设施是防火救人的基础。任何人在没有火情的情况下,未经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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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精品资源:纺织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纺织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私营纺织企业消防安全基本现状
(一)“先天不足”,隐患多。一些私营纺织企业的厂房、库房大部分是自家的住宅改建而成,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不畅、无市政消防水源等“先天性”火灾隐患。
(二)生产设备老,重效益。一些私营纺织企业使用的机器设备多数是大型纺织企业淘汰下来的陈旧落后的设备,安全性能系数低,没有经过安全检修仍在运行使用,故障多。同时,私营业主不能正确处理好发展与消防安全的关系,一味追求眼前利益,在购置消防器材和配置消防设施上不愿投资,误认为是“聋子的耳朵―摆设”,造成其消防器材和设施严重短缺,很难满足初期火灾自救的需要。
(三)管理松散,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虽然一些生产车间或办公场所墙上悬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业主并没有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防火巡查,没有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再加上“一把手”整天忙于谈生意、跑业务,走南闯北,整天不在家”,因此,在消防安全管理上空挡行驶,即使有了制度也是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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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制度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