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物业智能化工程部工程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

  万科物业智能化工程部工程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VK物业智能化工程部工程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1.目的规范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2.范围适用于智能化工程部。3.职责部门/岗位工作内容部门经理负责对工程物资招投标工作...

VK物业智能化工程部工程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2.范围

适用于智能化工程部。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经理负责对工程物资招投标工作监督及控制。

采购管理员负责整理收集招投标物资清单及招标书,负责组织招标协调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总则

4.1.1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包括:智能化工程部负责人、品质管理部代表、财务管理部代表、分管领导、经办人。定标时由招标工作小组集体决策。

4.1.2 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二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4.1.3 整个招标过程必须保持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4.1.4 做好保密工作,任何人均不得泄露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以保证招标的公正性与效果。

4.2招标项目的确定

4.2.1品牌招标,根据工程项目技术、性能要求进行招标。

4.2.2分外包项目招标,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类别进行招标。

4.2.3分项年采购总量招标,根据采购计划进行招标。

4.3招标工作程序

4.3.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包括招标邀请函、投标承诺书、合同样本、相关标准或要求(包括规模、用途、标准、费用、期限、人员配置、工艺流程质量要求和安全防护责任等)、相关技术资料(如图纸)等文件。

4.3.2 招标信息发布及投标邀请

4.3.2.1公开招标的项目可以在当地主要报纸、网站或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招标信息,并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手续。

4.3.2.2实行邀请招标,由智能化工程部、品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共同从公司《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中选择所需数量的投标单位进行邀请招标。

4.3.2.3如《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没有合适的投标单位或数量不够,应由智能化工程部推荐,再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选为投标方,并纳入《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

4.3.3 发标

4.3.3.1招标文件的发放、答疑及现场勘察由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组织,品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参与。

4.3.3.2公开招标的项目,要按照合格承包商标准和项目要求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发放招标文件。

4.3.3.3招标答疑由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负责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4.3.4 开标

4.3.4.1招标文件应规定: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智能化工程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4.3.4.2标书必须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标书。

4.3.4.3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主持开标工作,开标工作应集体在场,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由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作好记录并填写《开标记录表》,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4.4.5 评标和定标

招标项目评标定标权限

品牌招标

分外包项目招标

分项年采购总量招标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品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分管领导参加定标会,确定后报总经理审批。

4.4.5.1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书内容进行分析评比,对于二次谈标,由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与投标单位联络沟通协调,另行安排时间与招标小组成员参与分析定标。

4.4.5.2定标后,由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填写《定标书》,确定中标单位。

4.4.5.3 评标人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对自己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4.5.4评标应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依据。定标原则为:

A、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其投标价格是合理低价。

B、同等条件下,原来与公司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投标方优先中标。

4.4.5.5 下列情况须重新招标:

A.发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

B.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C.投标单位以向招标工作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D.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皆不满意(如各标价均高出标底价,不在合

理报价范围之内)。

4.4.5.6 整个评标定标过程须作好记录,全体参加评标人员签字确认。

4.4.5.7 确定中标单位后3天内,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函,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4.4.6 签订合同

由智能化工程部参照合同范本拟定合同,按权限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必要时由法律组审核合同条款,合同拟定完毕,约中标单位对其内容和条款进行确认后签订正式合同。

5.相关文件

VKWY7.2.2-Z01 《合同管理程序》

VKWY7.4-Z02 《招投标管理办法》

VKWY7.4-Z03《供方管理程序》

6.记录表格

VKWY7.5.1-J02-06-F1 《开标记录表》

VKWY7.5.1-J02-06-F2 《定标书》

社区制度 福利院制度 科室制度

科技制度 科教制度 科研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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