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幼儿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幼儿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2024-05-09 阅读 2818

幼儿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师德考核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工。

三、组织领导

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组员:*X*X*X*X

四、考核内容与等级的确定

1.以《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重点考核内容为“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幼儿”、“团结协作”、“为人师表”五个方面。“终身学习”考核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规定执行。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五、考核时间与程序

1.师德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年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

2.被考核教师根据幼儿园制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写成书面述职材料。以小组为单位作师德述职报告,进行民主测评,并上交幼儿园考核领导小组。

3.考核领导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幼儿、家长等各方面意见,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等级。

4.考核领导小组向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签字确认。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基本条件,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基础条件;师德考核“基本合格”的教师,其年度综合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年度综合考核定为“不合格”。

2.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评选骨干教师称号、培训进修等方面有优先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过程中,有不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在备课、上课、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中敷衍塞责,造成责任事故的;

3.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或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4.利用职权索取、收受幼儿和家长财物,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5.强制或变相强制幼儿订购教学辅导材料或其他商品,从中获利,造成不良影响的;

6.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7.其他违法违纪,违*公德,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行为的.

附:《**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标准》

**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标准

考核单位(盖章):

考核时间:*年*月*日

项目

分值

考核主要内容

扣分要点

自我评分

考核评分

依法执教20分

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分,直至扣完本项得分。

1.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5分)。2.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5分)。3.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5分)。4.其他不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的行为(5分)。

爱岗敬业20分

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辛勤工作,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解答幼儿提出的问题,履行课后辅导幼儿的职责。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实现专业成长。

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分,直至扣完本项得分。1.“六认真”工作不到位,一日活动组织松散(5分)。2.擅离工作岗位,不遵守工作纪律;上课期间接、打电话(2分)。3.拒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3分)。4.家长评价满意度80%以下(3分)。5.管理幼儿简单、粗暴,引起大部分家长不满(5分)。6.其他敷衍塞责的行为(2分)。

关爱幼儿20分

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的人格,平等、公平对待幼儿。对幼儿严慈相济,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保护幼儿安全,维护幼儿权益,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分,直至扣完本项得分: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行为的(4分)。2.有歧视、排斥幼儿的言行,不能公平对待每一位幼儿(5分)。3.散布有害于幼儿成长的消极落后言论和不健康思想(3分)。4.对幼儿放松管理,由此引发事故的(5分)。5.其他损害幼儿的行为(3分)。

团结协作20分

尊重同志,善待他人,同事间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正确处理与幼儿家长之间的关系,虚心听取幼儿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社会各界人士的配合、支持和理解。

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分,直至扣完本项得分:1.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挑拨离间,引发争执、冲突(5分)。2.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5分)。3.训斥、指责、刁难幼儿家长,造成恶劣影响(5分)。4.其他违背团结协作的行为(5分)。

为人师表20分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注重身教,以身作则,以高尚的人格塑造人格,以优良的品德感化幼儿。自觉抵制以教谋私的不良倾向,教风清正廉洁。

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分,直至扣完本项得分:1.参与赌博等政府明令禁止的活动(3分)。2.擅自乱收费(5分)。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接受幼儿、家长的礼品或宴请(6分)。4.在互联网上散布不良言论、信息或参与有悖师德规范的话题讨论(3分)。5.其他损害教师形象的行为(3分)。

考核结果

综合等第:

考核对象签名:

单位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名:

编辑:www.qiquhA.com.com

篇2:一道小学教职工师德考核管理制度

街道小学教职工师德考核管理制度

一、每学年末进行一次教职工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由各校具体组织实施。

二、师德分由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领导小组评和扣分三部分组成。其中教职工民主测评占60%,学校领导小组评占40%。

三、教职工民主测评:任课教师由分管领导组织全体教师打分,学校领导由全校教师打分。

四、学校领导小组评分:由学校全体领导小组,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打分测评。

五、教职工民评和学校领导小组评分两项合计得分的基础上,再按以下几方面实施扣分后,为教职工师德考核最后得分。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校内造成影响扣2分,造成市级及以上影响为零分。

2、教职工出现违法违纪事件被公安机关处罚,视其情节和影响扣1至5分。

3、每学期迟到早退超过五次,超一次扣0.5分,有一次无故旷工旷课扣2分。

4、在校内挑拨是非,闹不团结视其情况扣1至3分。

5、师生反映的其它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十不行为规范》的问题,一经查实,酌情扣分。

六、根据教职工师德考核最后得分,按参评人数的50%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取够优秀人数。

七、师德考核总分为100分,95分以上为优秀,低于75分者为不合格,其余为良好。

八、师德考核得分作为教职工评优的重要依据。

篇3:区高中师德考核细则

区高级中学师德考核细则(试行)

为了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修养,使广大教师树立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师德考核细则。

一、师德等第的确定

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师德考核考评方法:

1.部门考核评分。以相关部门平时记载为主,按以下考核细则相关要求考评,采取百分制,占60%。

2.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所教班级学生进行测评,占20%。

3.考核领导小组考核评议占20%

三、师德考核细则

(一)依法执教(15分)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2.能按要求按时完成师德档案等相关师德材料,每缺一项扣1分。

3.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并做好笔记,内容完整,字迹工整,缺少内容扣1分。

(二)爱岗敬业(15分)

1.坚持出满勤,旷职一天扣5分,病事假累计3天扣1分。

2.值日教师应认真负责,按时到岗,因工作疏忽或不到岗而造成的学校财产损失给当事人扣5分。

3.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如上网玩游戏等),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三)热爱学生(20分)

1.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否则,查实一次扣2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学生,更不得强行要求学生离校或将学生撵出教室,否则,查实一次扣1分。

(四)为人师表(50分)

1.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未按规定参加的,缺一次扣2分。

2.仪表端庄、穿着得体、整洁大方,装饰符合教师特点,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对学生起示范作用,否则扣3分。

3.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在平时工作中,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对同志、对领导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确途径、渠道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否则扣3分。

4.对同志、对学生讲话态度谦和,语言文明,不说粗话脏话,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

5.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不随地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

6.不参与赌博活动,否则,查实一次扣5分。

7.工作时间不酗酒,因饮酒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查实一次扣3分。

8.在校内不抽游烟,不乱扔烟蒂,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

9.按时参加课间操和升旗仪式,不参加一次扣1分,以随时抽查为主。

10.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和礼金、不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否则发现一次扣5分。

说明:对上述未涉及到的考核内容,经考核小组研究后确定。

3.教职工参加教工学习、升旗仪式和集体活动的有关规定

(一)、为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充分发挥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的主人翁作用,每个教职工都应积极主动地参加学校的"教工学习"、"升旗仪式"及其他各项集体活动。

(二)、"升旗仪式"是全体师生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好形式,广大教职工应该为学生作出榜样,集队静、齐、快,精神饱满,唱国歌声音响亮,听发言保持安静。

(三)、"教工学习"应专时专用,无论大会小会都应保证质量,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学习内容无关的事情,没有特殊情况不接待来访、不接电话。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

(四)、关心集体,热爱学校,以主人翁态度支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五)、把参加"教工学习"、"升旗仪式"和集体活动的情况作为对教职工师德考核、文明班组评比的内容之一,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六)、凡因公不能参加"教工学习"、"升旗仪式"的教职工,要事先向党总支请假。

(七)、凡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教工学习"、"升旗仪式"的教职工,要事先向党总支请假,获得同意方能请假。

(八)、凡无故不参加"教工学习"、"升旗仪式",经教育一次扣除当月出勤奖,三次或三次以上,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并通报批评,酌情处理。